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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犁的歷史演變

新石器時代石犁和商周青銅犁的出現,標誌著中國古代農業機械制造的壹次飛躍。但由於材料和動力條件的限制,石犁和青銅犁的用途並不廣泛,在生產中的作用有限。石犁體積龐大,需要強大的力量拉動,容易損壞。青銅犁雖然鋒利,但數量很少。只是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冶鐵技術興起,鐵器出現,個體經濟形成,牛耕鐵犁才成套使用。

圖3-4漢代鏟正面和土背面(長安出土)

1.鐵犁頭出現在戰國時期。

犁鏵又稱犁鏟、犁鏡,是安裝在犁床前端的切土起壟部件。其形狀分為舌形、V形和梯形,其夾角有大有小,但其作為等腰三角形的大體輪廓保持不變。戰國時期使用鐵犁頭的地區分布在關中、三河壹帶,多為V型犁頭冠。這種犁鏵冠小巧輕便。如輝縣出土的“李瑋”,份額重465g,斜邊長17.9cm,中心尖寬6cm,兩邊寬4cm。共享刀片的上下兩邊成120°的棱紋,左右角的鐵葉近10cm。將這種犁鏵冠裝入木犁中,可以松土、犁溝,但不能翻壟,作用仍然有限,但“耕”的效率已經大大提高。

2.秦代雙翼犁

秦國推行富民強兵政策的措施之壹就是改進鐵犁的形制,在牛耕推廣鐵犁,以擴大耕地,增加糧食產量。1970秦始皇陵北門外出土的全鐵犁,長25厘米,翼距25厘米。在兩翼的交叉處,有壹個長5厘米,寬1厘米的脊柱(見圖2-1)。1980年,臨潼縣陳家溝遺址發現秦的全鐵犁鏵。這兩種犁的鏵比戰國時常用的V形鏵冠要大,稱為尖頭雙翼鏵,挖得比V形鐵冠深。

圖3-5漢代鐵畫和李圖的側面

3.漢代鐵犁架、犁頭和犁軸的基本定型。

到了漢代,鐵犁的結構和零件已經基本定型,有了犁架、犁頭和犁軸。有了牛的牽引,不僅可以挖土,還可以翻土起壟。犁頭、犁架和犁類型描述如下:

(1)犁架

犁架結構由床、尖、軸、箭、衡五部分組成,漢代基本具備。

犁床又稱犁底,是關鍵部件之壹。它是壹塊平放在地面上的長方形木條,是份額的導向裝置。前部與犁鏵同向連接,後部與犁尖成鈍角連接。在動力的牽引下,犁被推入土中,不斷地將土打碎、翻土。犁尖起源於耒,犁床是耒向前彎曲部分的發展。到了漢代,犁床和犁尖大多明顯分離。

圖3-6漢代鐵鍬正面和土背面(禮泉出土)

犁箭最初是連接鐵床使犁架牢固不易松動的零件,後來發展成了還能控制犁鏵埋深的零件。西漢武帝末年,趙國用兩頭牛、三個人撐轅來調節埋深。可見犁箭當時只能穩住犁架。最遲到西漢末年,犁箭已經可以調節犁頭的深度。

犁軸是壹個牽引部件,前端連接犁體(從而連接動力源-牛體),後端連接犁尖(從而連接工作機-犁架)。漢代多為單長直軸(兩頭牛),魏晉以後出現了雙長直軸(壹頭牛)和壹種“軟而便”的犁。

(2)犁鏵

犁是指鏵和犁壁。西漢初,鐵犁的形制與戰國時期相似。犁鏵頂部窄,兩邊鐵葉短,犁前角大,只能破土。比如山東萊蕪出土的鑄鐵犁,除了犁頭由鈍變尖外,與戰國輝縣的鑄鐵犁相似。漢武帝時期,犁頭有了很大的變化。陜西關中地區出土了許多漢代鐵制農具,其中犁的數量較多,有全鐵大鏵、小鏵、犁冠、犁壁、巨鏵(見圖3-1、3-2、3-3)。

圖3-7漢代鐵鏵與土結合的正視圖

據陜西出土的漢代舌形大份額,份額呈梯形,帶舌刃,平均長32厘米,背寬32.5厘米,平均重7.5公斤。它呈銳角,頂尖底平,前低後高,中間有略高的脊,後面有壹個裝木犁頭的等腰三角形馬鐙。還有大規格巨花,平均長38.3厘米,背寬36.3厘米,壹般重9公斤,最大重15公斤。菊花古稱“惠玲”、“瑞華”,用於“在田裏開溝,做地溝”,在漢代廣泛使用(見圖3-4、3-5、3-6、3-7、3-8、3-9)。

v形犁頭冠和犁壁與上述兩種犁頭同時出土。出土時,有的V形冠套在花餅尖上,有的單獨存放。犁壁,又稱犁耳、犁鏡、翻土板等。安裝在犁鏵的上方,並與犁鏵的後部形成不連續的表面。由於犁壁的側向彎扭較小,可以將土埂向上向前推,在壹定程度上破碎,翻轉並向右前方倒下,形成不連續的埂。其耕作深度受耕作寬度限制較小,壹般耕作深度大於耕作寬度。低速時,它也能把土壤打碎成壟。

圖3-8漢代鐵份額與土結合的後視圖

鐵犁墻出現在漢武帝統治時期。從陜西發現的鐵鍬來看,漢代犁壁可分為兩類:壹類為菱形、瓦形、缺角方形,平均長45.8厘米,寬23.1厘米;壹種是馬鞍形犁壁,平均長18.3厘米,寬20.8厘米。行進時,菱形、瓦形、方形缺角犁壁只有壹邊可以翻土,鞍形犁壁兩邊都可以翻土。

犁壁的出現大大提高了整地質量,使犁不僅能松土,還能翻土、起壟、除草、殺蟲,從而改善土壤中氣、水、肥的狀況,有利於作物的吸收和生長。18世紀以前,歐洲只知道用直木犁墻,墻不能與犁鏵緊密結合,往往很難用草和土拖動。直到公元18世紀初才開始使用弧形鐵犁壁。

舌形大鏵(或巨鏵)與V形鏵冠和犁壁配合,構成高效整地開溝農具。

圖3-9漢代鐵鍬與土結合的側視圖

小華與舌形華、巨華同時出土,三者同時並存,可見其功能不同。小花平均身長17.3 cm,背寬15.1 cm,前寬6 cm。從其尺寸來看,顯然與出土的犁鏵冠和犁壁不相容。沒有墻的小鏵,古代稱為“鏵”,也叫“鋤頭”、“鋤頭”。它們只能破土松土,可以用來除草、開溝、播種,但不能翻土。同時出土了壹把鐵口鏟,說明小份額有拉足底的作用。

上述西漢時期的鏵和犁壁,只是說明當時在關中地區的使用。從河南、河北、遼寧、內蒙古、山東、山西、江蘇、貴州等省的出土資料來看,西漢時期仍以V形冠為主,壹直沿用到東漢。

(3)犁型

耕田法也叫耕作法,即牽引法。前面提到的犁架和犁頭屬於工作機械部分,犁型包括動力(畜力)和牽引部分(包括犁軸的形狀和布置)。以畜力為動力,鐵犁成為壹套完整的整地機械。

圖5-1唐代江東犁示意圖

動物牽引有兩種方式:兩頭牛和壹頭牛牽引:

二牛犁田的牽引方式壹般是“二牛擡桿”,即犁軸(壹根長直木桿)與後面的犁尖和前面的犁鱗相連。犁秤是壹根木棍,與軸垂直連接,在連接處連接壹個三叉戟,在移動過程中適當調整兩頭拉力不同的牛的負重,使犁保持平衡。犁鱗綁在牛角上,稱為角軛,然後壹般變成肩軛,這樣就大大加強了牛的牽引力。“兩頭牛”式在趙國實行土地置換法後開始出現,與畜力和大型犁頭的使用有關,成為生產力發展的重要標誌。至今北方地區仍有兩種耕牛耕田,多用於少數民族地區。自西漢以來,壹頭牛的牽引方式與兩頭牛的牽引方式並存。但總的趨勢是兩頭牛拉的少,壹頭牛拉的多。

圖5-2唐代胡人犁俑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到,在漢武帝時期,犁的三個重要組成部分,即犁架、犁頭和犁型,已經初步定型,實現了從雷到犁的根本轉變。而這種改變,是從趙國實施代耕法,推廣聯耕開始的。古人說牛耕始於趙國,就是這個意思。

4.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李瑋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犁、鏵、軸都發生了壹些變化。犁的形狀由西漢的等腰三角形改為牛舌形,狹長,以滿足耕牛和犁泥田的需要。由於長直軸不方便操作,特別是在山區和丘陵地帶,很難調頭。北魏時,山東發明了壹種魏犁,比長直軸犁方便。

5.唐代江東犁的發明

到了唐代,犁軸有了很大的變化,從長直軸變成了短彎軸。唐朝末年,陸龜蒙的《雷吉經》詳細記載了當時江東地區(即江蘇、浙江、安徽、江西等地)普遍使用的曲源裏。如圖5-1,是按照井磊原文所示比例繪制的示意圖。圖5-2顯示了出土的手持犁的陶俑。從這兩幅圖可以看出,唐代的犁在四個方面有所改進:使用短曲軸,節省人力和畜力;增加了犁盤,使犁體擺動靈活;改進犁評價,調整耕作深度;提高犁鏵,保證耕地質量。

圖5-3唐代原始犁

犁頭包括犁頭和犁壁。

漢代舌形犁頭的長寬比為32.0: 32.5,巨犁頭的長寬比為38.3: 36.3,大致為1: 1。魏晉以後,華逐漸變得狹長。江東犁鏡1' 4 "長,6 "寬,不到壹半長。這壹點可以從唐代原始犁的圖像中得到證明(見圖5-3)。

江東的犁頭變化適合南方重土耕作,也適合翻起窄畦。犁地時,土埂被犁壁推至相當程度,然後斷裂並向後翻,所以耕埂是間歇性的。江東犁的作用壹方面可以使“耕深”少受“耕寬”的限制,多數情況下耕深可以大於耕寬;另壹方面,在低速牛逼的情況下,能滿足破土要求,保證耕地質量。

江東犁是晚唐先進生產工具的代表。由於它適合土壤重、地塊小的江南水田種植,所以得到了迅速推廣,進而促進了華南農業生產的發展。其實江東犁的意義並不僅限於水田耕作,其基本結構和原理同樣適用於北方幹旱地區。

當然,江東犁本身還是有壹些不足,比如犁體大,零件多。結構比較復雜。隨著後世曲院裏的發展,大多變得更小更輕,結構也簡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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