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壹隊控制前場直播球,比賽計時開始時,隊員在對方禁區內停留時間不得超過3秒。
違反條件
裁判在宣布“三秒違例”時必須滿足三個條件(在原規則底部):
1,控制球隊控制前場活球;
2.遊戲時鐘運行;
3.控制球隊的球員在前場禁區停留超過3秒。
國際籃球聯合會的文章
根據2006年國際籃聯籃球規則第26條:
規則26: 3秒
26.1定義
26.1.1當壹隊控制前場直播球,比賽計時開始時,隊員在對方球隊禁區內停留時間不得超過3秒。
26.1.2玩家應默認以下情況:
他試圖離開禁區。
當他或他的球員投籃時,球正在離開或剛剛離開射手的手,他就在禁區內。
他在禁區將近3秒的時候運球投籃。
26.1.3為了證明球員在禁區外,必須把腳放在禁區外的地面上。
“三秒鐘”規則
1.球隊控球時,隊員在對方禁區內停留時間不得超過3秒。
2.禁區內的所有線都是禁區的壹部分,球員觸及的任何線都被認為位於禁區內。
三秒鐘的限制在所有扔界外球的情況下都有效。它的計算要從扔球出界的球員能處理球的那壹刻開始(球進入比賽狀態)。
四或三秒的限制不適用於:
1,當鉛球在空中時。
2.搶籃板的時候。
3.當球死了。
5.當壹名球員在禁區內停留近3秒,就可以默許運球投籃。
違反這條規則是違法的。
註意:如果球隊不控球,就沒有違反這個規則。
戒備森嚴的隊伍;
壹個防守很好(正常步內)的帶球球員,要在5秒內傳球、投球、翻滾或運球;
違反這條規則是違法的。
行走的定義
走球是壹種進攻犯規,廣泛出現在業余比賽中。
如果妳移動的球超出了允許的範圍,妳應該走。規則規定妳要飛起來接球,最先落地的腳應該是中央腳。雙腳要同時著地,雙腳可以是中央腳(後來動的腳就是中央腳)。擡中央腳的時候可以傳球投籃,但是不能運球。當妳擡起中央腳時,在球離開妳的手之前,妳不能觸地。當運球開始時,球必須離開妳的手,然後妳才能拿起它。
走位違規僅限於控球者,主要是對籃球規則不允許的帶球動作的處罰。根據籃球比賽的書面技術規則,場上所有與球不同步的動作超過三步,都可以作為走位違規處罰。
如何判斷走路
和球場上所有其他技術動作壹樣,走位的判斷和書面的技術標準差距很大。
首先,運球。根據籃球運動的基本精神原則,控球者每壹步至少要打出壹桿。這個規則開始被壹些身材較高的後衛顛覆,代表人物:魔術師.約翰遜魔術師的身高和步幅都遠遠超出了傳統的控衛,所以在運球中往往每兩三步才拿壹次球。從那時起,裁判開始基於原有的技術規則對走位的判斷有了新的認識,即只要運球過程中的連續性沒有被運球者的異常動作打斷,防守者的防守節奏沒有被進攻者不公平的運球動作擾亂,那麽不明顯的走位行為就可以忽略不計。
對這壹規則的新理解直接導致了兩種情況:壹方面,球場上的許多表演或欣賞性動作並沒有被含糊的保送點球傑森打斷。基德曾經有過壹次令人眼花繚亂的上籃居然連走四步,這個鏡頭至今還頻繁出現在NBA的宣傳文章中;另壹方面,很多年輕球員對運球基本功的練習,因為判罰尺度的放寬,明顯變得很可怕。
從根本上說,走位尺度不嚴的現象得到了大眾的認可,本質上反映了觀眾對法庭鑒賞的需求越來越大。但是,職業選手的這種習慣千萬不要在業余比賽中模仿。對於籃球運動員來說,運球的節奏和流暢度應該成為壹種本能,即運球和上籃可以在沒有任何技術瑕疵的情況下完成。
運球直接進攻中出現走的動作,對防守方是不公平的。可想而知,當防守者以恰當的方式完成貼身防守時,已經完全卡住的防守位置,因為控球者的突然跨步而變得站不住腳。此時此刻,設身處地想想,是不是應該要求別人在技術上不要違規觸球,同時要求自己的技術更加完美。
走路是很多新人都會遇到的問題之壹。這不是不可克服的。克服的方法只有壹個——練習。當妳到了手裏拿著球,不運球壹步都邁不過去的時候,也許溫度就差不多了。
暴徒概述
籃球術語。打人者是個人犯規的例子。規則裏沒有打手犯規這壹說。籃球競賽規則中,個人犯規有七項:1)攔網。2)打人。3)背後非法防衛。4)拉人。5)非法掩護。6)非法用手。7)推人。
個人犯規是球員的犯規,涉及與對方球隊的非法接觸。無論是活球還是死球,隊員不得通過手、肘、肩、臀、腿、膝或腳拉、擋、推或絆,不得將身體彎曲成“異常”姿勢(超出其圓柱體)阻止對方隊員移動;不要沈溺於任何粗魯或暴力的行為。
暴徒的分類
暴徒有狹義和廣義之分。
狹義上的打手僅指帶球進攻球員在肘部以下被防守球員觸碰、沖撞時,而廣義上的打手可以進壹步延伸到帶球進攻球員腰部以上的任何部位,接觸部位延伸到肘部以上的頭、肩、臂。(腰部以下非正常接觸或非正常碰撞,壹般可定義為防守阻擋或進攻碰撞)
65438+
2.防守方的惡意攻擊行為,無論發生在進攻方的什麽時候(包括運球、投籃、傳球),都可以被打手處罰為犯規,甚至是惡意犯規。
3.如果在攔網或搶斷中有攻擊方的打擊懲罰:理論上,在攔網或搶斷中不應該有任何身體接觸。如果進攻者的行為發生在攔網或搶斷之後,可以忽略不計(比如防守者用手擋住進攻者的投籃,他的手臂隨著壹系列動作落下時可以忽略不計,搶斷也是壹樣)。如果身體接觸行為與攔網或搶斷同時發生,任何人都可以罰進攻方犯規,但實際操作中攔網或搶斷時是否有身體接觸,完全取決於裁判的眼光,所以經常出現進攻方的進攻方行為沒有被罰,防守方沾沾自喜的現象。
什麽樣的打手算犯規?
籃球的原理是運球,持球的手沒有保護,只有投籃的手真的不行。
如果妳運球或者持球保護,對方抄球的時候碰到妳的手就不算犯規,但是妳投籃的時候,那個小小的犯規就是犯規。此時他的整個手臂,包括小臂,都受到嚴格的保護,無論是擊打、摩擦還是點擊,都是犯規。當然,如果妳從自己的位置幹擾他投籃,比如他壓在妳身上,把手放在妳頭上,那麽只要妳把手舉起來,不按下去,就不會吹犯規。其實身體粘在壹起的時候,妳把手伸直伸出去,碰到他的手不算犯規。當然,如果妳挪過去,即使沒有打手,妳可能還是會被擋住。
另外需要註意的是,如果不起跳投籃,基本上沒有罰球的機會,因為開始投籃的時候是無法界定的。妳可能用假動作把球舉起來,不會受到保護。只要起跳投籃,犯規了肯定會罰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