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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幹部的八大好作風是什麽?

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領導幹部要從以下八個方面大力加強良好作風建設?1第壹,好好學習,學以致用;?6?1第二,關心群眾,服務人民;?6?1第三,努力取得實效;?6?1第四,勤儉節約;?6?1 V .顧全大局,下令禁止;?6?1第六,發揚民主,團結* * *;?6?1七、秉公執法、廉潔從政;?6?1八。如何有效遏制領導幹部中的腐敗現象,是當前我們必須面對的壹個重要的政法問題。“不受控制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以及“從事物的本質來說,要防止權力濫用,就要以權力來約束權力。”領導幹部的權力運行應體現以下六項原則。?6?1有限原理?6?1現代民主國家的公共權力是有限的而不是無限的,無限的權力只存在於專制國家。孟德斯鳩曾說:“壹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壹個從來都不容易的經驗。有權力的人行使權力,直到達到界限。”這個界限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領導幹部也必須遵循“限”的原則,在國家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的範圍內行使權力,但不能超出其界限。?6?1當然,每個單位也有自己的規章制度。這些規章制度首先要體現“有限”原則,不能突破上位法特別是法律法規的規定,給所有決策者特別是個人無限的權力。因為正如鄧小平同誌所說,“好的制度可以使壞人無法隨意胡作非為,壞的制度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6?1民主原則?6?1馬克思有句名言:“在民主國家,法律為王;在專制國家,國王就是法律。”壹個單位是否有民主作風,是衡量該單位是否實行現代治理的價值標準。實踐證明,民主是防止個人獨斷專行導致決策失誤的最有利途徑。民主意味著大多數人的參與和意見的表達。因此,與專制相比,民主必然表現出低效率,但效率的不足往往通過體現公平正義等價值來彌補。?6?1有學者指出“民主作為決策制度是低效的,但其非政治副作用足以證明其合理性。如果我們希望社會充滿活力和繁榮,普遍參與政治生活是我們必須付出的代價;除此之外,別無選擇。”?6?1“三重壹大”制度是民主原則的體現。它要求,重大問題的決定、重要幹部的任免、重要項目的安排和大額資金的使用,都必須由有關機構集體討論決定,而不是由領導人自己決定。實施這壹制度,首先要明確什麽是“三大問題”,這些問題對應的決策主體是什麽。?6?1其次,對於具體的決策步驟和方法必須有詳細的規定,以保證民主原則的真正實現。比如集體討論的時候,主要領導不能先表態“定調”,或者發表壹些傾向性的觀點。而是讓與會者先暢所欲言,充分表達立場,主要領導可以根據會上的發言在最後做總結性發言。?6?1法治原則?6?1法治不同於人治,也不同於德治。實踐證明,主要依靠領導者的個人道德修養來實現善治,防止權力腐敗,是非常危險和不可靠的。解決權力異化的根本途徑是建立完善的制度,用法律規範這壹制度,並借助法律的強制力保證其實施。?6?1領導幹部貫徹法治原則的權力運行,就是要實現從人治到制度治的轉變。這就需要建立和完善各種規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制定的規章制度要像亞裏士多德說的“制定得好”,也就是制度本身要科學嚴謹。其次,制度本身設定的行為標準必須是可行的,能夠付諸實踐的。“必須做的就是能做的”?6?如果1設定的標準不切實際,必然會面臨這樣的尷尬局面:要麽放任違法行為發生,傷害制度本身的嚴肅性;要麽這些制度被嚴格執行,造成新的不公,結果制度的權威性和公信力受損。有了完善的制度,制度的執行就變得尤為重要。這是系統實施的關鍵環節。目前,壹些領導幹部的腐敗是由於制度不完善和現有制度執行不到位造成的。?6?近年來,我國加快了法制建設的步伐,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初具規模。然而,壹些法律制度沒有得到很好的實施。因此,提高制度執行力勢在必行。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只有這樣,才能在全社會形成濃厚的遵紀守法的氛圍。?6?近年來,我國加快了法制建設的步伐,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初具規模。然而,壹些法律制度沒有得到很好的實施。因此,提高制度執行力勢在必行。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只有這樣,才能在全社會形成濃厚的遵紀守法的氛圍。?6?1年,我國加快了法制建設的步伐,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初具規模,但有些法律制度沒有得到很好的實施。因此,提高制度執行力勢在必行。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只有這樣,才能在全社會形成濃厚的遵紀守法的氛圍。?6?1程序原理?6?1程序是指方式、步驟、順序、時間等。參與某些行為。關於程序的價值,有學者認為“是程序決定了法治與武斷或反復無常的人治之間的大部分差距。”嚴格遵守程序是我們實現法律面前司法平等的主要保證。”馬克思還認為,“程序是法律的生命形式,是法律內在生命的表現。“程序是相對於實體而言的。?6?1實體法是權利和義務的設立(立法)、分配(行政)和調整(司法)。程序法是上述活動必須遵循的基本規則,是實體法得以實現的基本保障。此外,程序法有其獨立的價值,即程序法可以先於實體法存在,可以補充實體法的不足,糾正實體法的偏頗。比如,可以沒有實體法,但不能有程序法來規範政府的行政行為。?6?1健全的程序制度是控制政府的有效手段。我國歷史上有重實體輕程序的思想文化傳統。為了追求所謂的實體正義,甚至不惜犧牲程序。如果回避制約自身權力行使的程序制度,即使決策行為沒有腐敗,但由於決策過程不公開,不能排除人們對“暗箱操作”、“權錢交易”的合理質疑,領導幹部要想提高決策的公信力,嚴格遵守程序制度是最佳選擇。?6?1透明原則?6?1政務公開接受社會監督是防止政府腐敗的重要保障。2007年,國務院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這標誌著中國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化邁出了實質性的壹步。在十壹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創造條件讓人民批評和監督政府”。?6?1的知情權是監督的重要前提。為了取信於民,取信於社會,政府機關應該進壹步擴大公開事項的範圍,加大公開力度。凡是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原則上都要公開。讓權力的運行時時處處受到監督,最大限度地減少甚至避免“權力尋租”現象。?6?1責任原則?6?1現代政府管理理論要求政府權力與責任必須統壹,即權力必須與責任相結合。政府違法,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有利於培養政府官員的責任意識。“對於法律概念,主要是要附加制裁;也就是說,不服從法律是有懲罰或者處分的。如果妳不遵守法律並逍遙法外,那些看似合法的決議或命令實際上只是忠告或建議。”因此,推行問責制是促進政府依法行政的最佳途徑。?6?1近年來,我國加大了對政府官員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力度,包括“引咎辭職”等多項制度。* * *中央辦公廳印發《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這對於防止用人上的失誤,嚴肅處理幹部選拔任用中的違規問題,徹底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6?1落實領導幹部權力運行責任制原則,首先要建立健全各項事務責任制,明確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以及責任追究的具體方式。同時,要狠抓責任制的落實。現在有些單位存在責任制流於形式的問題。出了事,只追究直接責任人,而主管領導應負的領導責任往往不追究,使責任制失去了應有的意義。看提綱,只有把責任制這個“提綱”抓起來,壹級抓壹級,層層抓落實,各項工作才能健康發展。?6?1以上六項原則是現代政府行政行為的基本原則。要切實推進對領導幹部權力運行的有效制約,就必須按照上述六項原則的要求,針對巡視存在的不足,有針對性地進行改進。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公職人員公權力的正確運行,減少或避免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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