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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的3+2學制大專為什麽不能報考醫師資格考試?發給衛生局的信息已經打回去了。我該怎麽辦?

為做好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以下簡稱《執業醫師法》)及有關規定,現就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如下:

壹、按照《執業醫師法》、《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衛生部令第4號)、《傳統醫學生及專業人員醫師資格考試考核辦法》(衛生部令第52號)的有關規定,

二、考生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由初審機構按《暫行辦法》第四十壹條規定辦理。

3.試用期1年是指從醫學綜合筆試最後壹年1到當前醫學綜合筆試1年,在緩刑機構累計試用期1年。在多個機構試用的,應當出具各試用機構的試用考核證明。報名後未按期完成試講的考生將被取消資格。

四、試用期考核證書在當年有效。

五、執業助理醫師在當期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時間內報考執業醫師的,可以申請執業醫師資格。

六、實踐技能考試成績在當年有效。

七、報考人員應當按照本人已取得學歷的醫學專業和與其相壹致的見習考試合格證明報考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其中,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學專業畢業的報考人員,按照具有學歷的醫學專業報考相應的中醫醫師資格。

執業助理醫師申請執業醫師資格的,申請類別應當與執業助理醫師資格類別壹致。

八、符合執業醫師資格條件的人,可以按照規定申請同級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九、研究生可以報考學士學位或專業學位,具有科學學位的研究生不得報考研究生。

經教育部批準的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含民族醫學)、中西醫結合等七年制及長期醫學教育的畢業生,可按規定申請攻讀理學碩士研究生學位。

臨床醫學專業本科生和中醫或中西醫結合臨床醫學專業研究生均可報考本科或研究生。報考研究生時,應當按照規定申請中醫醫師資格。

十、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含民族醫學)、中西醫結合專業學位研究生,以及符合本科學歷要求的七年制及以上長期研究生,取得本科學歷後具有1年以上臨床實踐培養經歷的,可以報考本科學歷;在校期間不具備1年以上臨床實踐培訓經歷的,可按規定在畢業當年報考。

預防醫學專業研究生,具有學士學位,並在獲得學士學位後具有1年以上臨床實踐培訓或者公共衛生實踐經歷的,可以按照規定申請公共衛生醫師資格。

十壹、符合研究生學位規定的人員在畢業當年,應在綜合醫學筆試前提交畢業證書,方可參加綜合醫學筆試。

十二、2006 5438+0 9月1中等職業學校醫學類畢業生,以及2002 1 9月31醫學類專科及本科畢業生,畢業前後註意非醫學專業方向,不要以本學位報考;如果增加醫學專業方向,可以按照規定申請本學位的畢業專業。

前0名

2012-03-15 13:55回復舉報|

壹只愛中醫的懶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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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樓

2002年6月5438+10月31後入學,並註明畢業前後專業方向的非中醫類醫學院校和本科畢業生,不得報考本學位(經教育部按規定批準的除外)。

2002年10以後、2009年以前入學的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學專業的專科、本科畢業生,畢業前後標註醫學專業方向的,可按照規定報考具有本學位的畢業專業;2009年以後,畢業前後增加專業方向的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藥等專業的專科和本科畢業生,不作為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十三、2002年10日、31日錄取後,經過教育部和衛生部配合考核,並經教育部批準的醫學畢業生,其學歷可作為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其中,2003 -2005年批準的學校和專業,請參照《關於印發高等職業院校醫學教育相關信息的通知》;2006年及以後批準的學校和專業招收的醫學畢業生,須提供教育部批準的招生文件,方可作為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十四、經教育部批準,西部地區23所學校(見《關於批準部分學校試點初中五年制醫學專業教育的通知》(教高辦〔2004〕15號),按規定在初中入學的2004-2008屆醫學畢業生可按規定報考。

其他2002年6月31以後入學的初中五年制醫學畢業生,以及2002年6月31以後入學的初中五年制醫學畢業生,如“3+2”或“2+3”,不作為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十五、2002年10 31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錄取前,高等學校遠程教育各類醫學專業,以及職業技術學院和非醫藥衛生類院校醫學類畢業生,均可按規定申請本學位。上述2002年10、310後入學的畢業生,入學前已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且所學專業與所獲醫師類別壹致的,可憑本學位報考執業醫師;同時,其助理醫師的執業時間應當符合《執業醫師法》的規定。

十六、專升本到本科,醫學專業保持不變或相近(同壹班),可以以本科學歷作為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17.根據教育部2000年頒布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和《關於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管理的原則和意見》, 2001年9月以後入學,未經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和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或中醫藥管理部門批準,並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中等職業學校醫學畢業生的學歷,不作為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十八、2006 54 38+0 9月1錄取後的人員,醫學成人中專學歷不作為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19、2010年9月1、農村醫學專業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應持有省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省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批準,同意學校持有農村醫學專業的證明。他們的學歷可以作為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取得資格後,限在鄉鎮醫療機構執業。

二十、2001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1日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可以按照規定申請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自2013日起可以按照規定申請執業醫師資格。

20065438年9月1日前入學的“保健學”專業畢業生,以醫師為培養目標,可持相關證明材料按照規定申請醫師資格,取得資格後對執業地點沒有限制。

二十壹、中等職業學校醫學類畢業生,戶籍與所在學校不在同壹省(區、市)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部門出具的跨省招生計劃,其學歷可作為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跨省招收的鄉村醫學畢業生的學歷不作為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二十二、取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但未經省級以上中醫藥行政部門同意,在中等專業學校具有中醫、中西醫結合、藏醫、蒙醫、維吾爾醫、傣醫專業學歷的人員,凡在2006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之前入學的,其學歷可作為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1,2006年9月以後入學者,其學歷不再作為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的學歷依據。

2012-03-15 13:55回復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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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樓

二十三、2007年以後入學的中等中醫藥專業畢業生,其醫師資格考試按照《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於中等中醫藥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職發〔2007〕2號)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做好中等中醫藥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職發[20165438]8號

24.取得臨床執業醫師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取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中醫藥專業學位,或者系統學習中醫藥專業知識兩年以上,並經省級中醫藥行政部門認定的人員, 或參加過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認可的西醫學習中醫培訓班,修完規定課程並取得相應證書。 或符合《中醫學徒制醫師資格考試考核辦法》相關規定,隨師學習滿三年並取得《中醫學徒制證書》的,可申請參加同級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二十五、中醫藥專業學生申請參加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應符合《中醫藥專業學生醫師資格考試辦法》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有關規定。6月26日前,1998取得有效醫師資格或確有專長的傳統醫學教師,可直接報考相應中醫類別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學習傳統醫學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取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成人高等教育中醫(含民族醫藥)專業專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可以申請參加相應中醫專業規定學歷的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二十六、在軍隊(包括* *部隊、* *邊防部隊、消防部隊和警衛部隊)所屬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符合報名條件的現役人員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到規定的考點報名,並參加相應的考試。報名時的有效身份證件為軍官證、文職幹部證、士兵證、學生證或身份證。使用身份證報名參加考試的,應提供所在單位的相應證明。

27.經軍隊主管部門批準,具有社會服務資格的軍隊醫療機構錄用或試用的非現役人員,可憑所在軍隊醫療機構出具的見習考核證明,在駐地附近考點報考。非現役人員不得憑未經軍隊主管部門批準並具備社會服務資格的軍隊醫療機構出具的見習考試合格證明接受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二十八、持有當地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頒發的見習考核合格證的現役軍人,不得接受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二十九、《執業醫師法》頒布前,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專科學歷並已轉正,但未取得醫師資格的人員,經考核合格,可以憑轉正證明和轉正後連續工作兩年以上證明,申請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執業醫師法》頒布前,取得中等專業學校醫學職業資格並轉正,取得執業醫師資格,但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人員,可以憑《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從事執業醫師業務五年以上或者從事執業醫師業務五年以上的證明,申請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30.無規定學歷的執業助理醫師,在取得符合規定的醫學學歷(包括按規定取得的成人高等教育學歷)後,可按規定申請執業醫師資格(在中醫類別下學習過,確有專長的除外)。

三十壹、在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工作的臨床醫學專業畢業生可以按照規定參加臨床醫師資格考試。

32.在鄉級以上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學畢業生,可以按照規定申請臨床類或者中醫類醫師資格。

三十三、臺灣省、香港和澳門永久居民及外國人報考,按照有關證件辦理。

三十四、取得國外醫學學位的中國大陸公民和華僑、歸僑,其學歷學位證書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執業醫師法》及相關文件規定的,可參照本規定申請參加考試。

三十五、衛生職業高中畢業生;基礎醫學、法醫學、護理學、輔助醫學、醫學技術及其他相關醫學、藥學、醫學管理專業畢業生;1999 1後入學的衛生工作者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未持有《畢業證書》者,不予接受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三十六、盲人醫療按摩人員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

37.考生報名照片為近6個月2寸免冠半身白底彩色照片(照片用於醫師資格證和醫師執業證書的認證,不得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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