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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爾精神哲學視野中的婚姻倫理及其現代啟示

(本文索引:倫理學2065 438+03;原期刊:cssci源期刊《中南大學社會科學版學報》第3期,2013。)

首先,婚姻“本質上是壹種倫理關系”

“這是法律意義上的倫理之愛”

從黑格爾的精神哲學來看,婚姻的本質不是個體男女之間自然的性關系,也不是他們之間任性的契約關系,更不是他們之間主觀的、抽象的愛情關系,而是“具有法律意義的倫理的愛情”[1](177),其本質是壹種倫理關系。對倫理學和倫理關系的把握,黑格爾堅持“從實體出發”,即從個體個體與其實體的關系出發,即從“單壹與普遍的事物相統壹”的精神出發。黑格爾指出:“在考察倫理學時,總是只有兩種觀點:要麽從實體的觀點出發,要麽從原子的觀點出發,即在單個人的基礎上逐漸完善。”後壹種觀點沒有精神,因為它只能被設定和並列,但精神不是單壹的東西,而是單壹的東西和普遍的東西的統壹。”[1](173)他肯定了“從物質出發”的觀點,否定了“從原子上討論”的觀點。“原子式討論”的根本缺陷是“沒有精神”。他使倫理學失去了自身“單壹與普遍事物統壹”的性質和能力,只能建立壹個“單壹的人”“實體是什麽?實體是* * *體,公共是* * *本質。倫理實體是倫理體和公共本質,其基本形式是家庭和國家。”[2](前言5)實體的本質是“單壹物與普遍物的統壹”,是精神,實體精神的本質和現象形式是倫理。倫理和倫理實體不是個體人與個體人之間的關系,而是個體人與其實體之間的關系;家庭倫理和家庭倫理實體作為實體中最典型、最合理的倫理實體形式,不是家庭中個體人與個體人之間的關系,而是個體人與整個家庭的關系。黑格爾指出:“因為倫理是自然界中普遍存在的東西,所以家庭成員之間的倫理關系不是情感關系,也不是愛情關系。在這裏,似乎必須把倫理設定為個體家庭成員與作為實體的整個家庭之間的關系,這樣個體家庭成員的行動和現實才能以家庭為目的和內容。”[3](9)黑格爾認為,倫理在本質上是壹種普遍的東西,倫理應該從實體性的角度來考察,否則就沒有精神。家庭是精神的自然和直接的表現,它由情感和愛來定義。但是,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不是彼此的情感或愛情的關系,而是單個家庭成員與作為壹個實體的整個家庭之間的關系,本質上是壹種倫理關系。婚姻作為家庭建構的起點和基礎,是以兩性自然結合為直接存在形式的實質關系,“本質上是倫理關系”。黑格爾指出:“婚姻的主觀起點,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締結這種關系的雙方的特別的愛,或者是父母事先的考慮和安排;”“婚姻的客觀起點是雙方自願同意組成壹個人,同意為了那個統壹而放棄自己天生的、單壹的人格。”“從這個意義上說,這種統壹就是自我克制。其實這是他們的解放,因為他們在其中獲得了自己實質性的自我意識。“[1](177)無論是主觀上還是客觀上,都排除了財產、家庭背景、政治目的等其他外在因素對婚姻本身的幹擾,而無論是婚前的愛情還是婚後的愛情,婚姻都應以愛情為基礎,形成壹個統壹體,“同意為了那個統壹體而拋棄自己的自然的、個體的人格”,並在其中獲得自己的實體性的自我。因此,在考察婚姻倫理時,也必須從其實質出發,認識到婚姻倫理的關系不是簡單的個體性、任意的契約性和抽象的主觀愛情的關系,而是婚姻個體與婚姻倫理實體之間的“單壹與普遍事物的統壹”。婚姻雙方認識到婚姻是壹個倫理實體,自己的人格與對方的統壹是壹個實質性的目的,並在精神層面認同和堅守婚姻倫理實體的普世性,而不是作為個體行動,以婚姻倫理實體為目的和歸宿,揚棄個體“單壹物”行為的任性、沖動和偶然性,實現個體“單壹物”與婚姻實體“普世物”統壹的倫理關系。它以倫理之愛為本質,體現了壹種倫理情感,離不開法律的確認和制約。是“具有法律意義的倫理愛情”[1](177)。

黑格爾在考察婚姻倫理時,堅持“從物質出發”,反對“原子討論”。他反對把男女之間的自然性和民事契約作為婚姻的基礎,不贊成把婚姻僅僅理解為男女之間抽象的、主觀的愛情關系,而是把婚姻的本質定義為壹種具有精神的倫理關系。在《法哲學原理》中,黑格爾基於對“婚姻本質上是壹種倫理關系”的理解,駁斥了關於婚姻的三種謬誤。

雖然自然的性關系是婚姻的必要組成部分,但沒有它,婚姻將是不完整和不完美的。但是,純粹的自然關系,就像只有地基而沒有房子壹樣,仍然是壹種極其不完美的婚姻,而且是壹種近乎動物般的結合,壹種沒有愛情的動物般的欲望,而不是真正的婚姻[4](260)。黑格爾反駁說:“過去,尤其是大多數關於自然法的著作,只是從肉體方面和婚姻的自然屬性來看待婚姻。因此,它只被視為性關系,每壹條通往婚姻的其他規定的道路總是被堵塞的。”[1](177)這種婚姻只是建立在人和其他哺乳動物的自然屬性上,認為婚姻只是男女之間自然的肉體關系和性關系的婚姻觀,把人降格為動物,把婚姻中人與人之間的性關系降格為類似動物的性沖動,而沒有從人的社會屬性去理解性關系和婚姻。黑格爾認為,婚姻雖然是兩性的結合,但以兩性關系為基礎,在這種兩性的自然結合中,人否定了自己,成為壹個統壹體,並同意為了那個統壹體而拋棄自己的自然的、單壹的人格,賦予它固有的愛情規定性,從而使兩性關系超越了動物的自然沖動,升華為具有倫理性和精神性的人類愛情。

民事契約是婚姻作為實體存在的必要組成部分。它以法律的形式確認婚姻關系,明確雙方具有壹定的獨立意誌並放棄所有權,同時承擔相應的婚姻責任和義務,使婚姻成為現實。但是,婚姻不能僅僅理解為沒有精神的民事契約。黑格爾指出:“至於把婚姻理解為僅僅是壹種民事契約,這種概念,在康德那裏也可以看到,也是粗暴的,因為根據這種概念,雙方任意地把個人作為契約的對象,婚姻就根據契約而淪為相互使用的形式。”[1](177)“就其實體基礎而言,婚姻不是契約關系,因為婚姻恰恰是這樣壹種東西,即它從契約的角度,從當事人在同壹性中是獨立人格的角度,揚棄了這種觀點。由於雙方的身份,家庭成為壹個人,而其成員成為奇偶。”[1](179)婚姻作為壹種實體性的存在,需要契約形式的介入,但黑格爾認為婚姻不能淪為民事契約。因為民事契約是基於單個當事人“單壹之物”的任意性和經濟合理性,為了各自的功利考慮,相互利用,有利則任意約定,不利則任意解除;而不是從倫理關系、婚姻和家庭義務出發,沒有倫理內容和愛的精神內核,婚姻就變成了“原子”和“精神”的集合和並列,就不可能建構出倫理的、實體的婚姻。所以,婚姻的本質不在於外在的契約,而在於內在的精神和愛情。

婚姻的基礎是愛情,愛情的本質是妳在對方身上看到了自己或者自己的理想,並渴望與他們合二為壹。黑格爾認為,所謂“愛”,“壹般來說,就是實現我與另壹個人的合壹,使我不為自己而孤立;相反,我只有放棄我的獨立存在,知道我是另壹個人和另壹個人與我自己的統壹體,才能獲得我的自我意識。”愛是靈魂對自身統壹的感覺。【1】(175)“愛”的本質規定是自我與另壹個人的統壹,即“非獨立”,即揚棄自己“單壹”的獨立人格,即在自我與另壹個人的統壹中獲得和確認自我。愛揚棄個性,創造統壹性和物質性。但“愛”所建立的統壹是通過感覺和情感來實現的,這是自然的。雖然愛是創造倫理和倫理實體的基礎,但它是有限的,必須被揚棄和超越。[5](344-346)黑格爾非常重視婚姻關系雙方的特殊愛情,反對將財產、家庭地位、政治目的等外在因素納入婚姻選擇的視角,反對使婚姻成為圖謀其他目的的手段。但黑格爾對主觀愛情的肯定並不是絕對的,他反對把婚姻僅僅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並註重愛情的合理限度。他反駁說:“我認為婚姻只是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愛是壹種感覺,所以它允許各方面的偶然性,而這恰恰是倫理性的東西不應該采取的形式。”[1](177)因此,“婚姻當事人之間的愛情關系是婚姻關系的核心。但是,我們不能僅僅把愛情作為婚姻的全部內涵,至少在人們的文化教育和倫理標準還不足以單獨維持這種性關系的時候。愛情本身就是壹種帶有壹定偶然性和任意性的感情。”[6](106)如果這種任意的、偶然的、純粹主觀的愛情不能統壹,就應該與婚姻家庭義務相結合;沒有它的倫理規定,沒有理性法的確認和約束,沒有法律的意義,就不會有客觀性,不會有個性的揚棄,也不會有倫理的、實體的、精神的、普遍的婚姻的建構。

在黑格爾的法哲學下,婚姻作為壹種直接的、實體性的倫理關系,不僅指兩性自然屬性之間的關系,也指任性的、赤裸裸的民事契約關系,它不僅是壹種抽象的主觀的愛,而且是壹種“具有法律意義的倫理的愛”。“這樣,愛情中壹切稍縱即逝、反復無常、赤裸裸的主觀因素都可以消除。”【1】(177)這是壹個總結歷史上婚姻的片面性的全面規定。

第二,婚姻倫理的確認和神聖性的展示

婚姻倫理應該通過莊嚴神聖的婚禮儀式來確認和表現。婚禮儀式是婚姻倫理精神的基礎,是男女雙方完成婚姻的重要環節。只有在這莊嚴而神聖的時刻過後,他們清楚地意識到並公開承諾要擺脫愛情的任性、偶然性和個體性,獲得親人、朋友和相關群體的普遍認同,確認夫妻結合是壹件合乎倫理的事情,他們才能構成正式的婚姻和婚姻實體的現實。黑格爾說:“只有舉行了這個儀式,夫妻的結合才能在倫理上成立,因為儀式中使用的符號,也就是語言,是最有靈性的東西,這樣實體性的東西才能完成。”[1](180)“婚姻的締結本身,也就是婚禮,表達和確認了這種結合的本質是壹種倫理性的東西,它是淩駕於感情、特殊傾向等偶然性的東西之上的。”[1](181)通過婚禮,男女雙方“* * *建立新的倫理實體,兩個獨立的個體合二為壹,既不獨立也不孤立,成為壹個‘完整的個體’。借助婚禮,婚姻雙方得到社會倫理秩序的接受和認可,得到親朋好友的祝福和認可。”“借助婚禮,婚姻雙方完成社會倫理角色和倫理關系的轉換,賦予婚姻雙方新的倫理責任;借助婚禮強化婚姻倫理規則,凸顯婚姻倫理秩序,在婚姻雙方心中烙下深刻的倫理印記,增強實體感,對婚姻倫理的尊重和敬畏,接受婚姻倫理的約束,將個體行為升華為倫理行為。個人成為家庭成員,構建和諧的婚姻倫理實體。”[7]因此,婚禮儀式本身雖然只是壹種社會文化符號,但它賦予了婚姻神聖和莊嚴感,承載了重要的內容。而“它們往往具有深刻的倫理價值:它們不僅是壹種獲得世俗合法化的途徑,也是壹種嚴肅、莊嚴、隆重的方式,表明壹種倫理關系的建立及其相應的責任,表明當事人的莊嚴承諾。”[8](411)

3.婚姻倫理的絕對原則是壹夫壹妻制。

婚姻是以愛情為基礎的,愛情的本質是自我與另壹個人的統壹,即“非獨立”,即自己“單壹”的獨立人格的揚棄,即在自我與另壹個人的統壹中對自己的獲得和確認。在這種統壹中,“人格是排他的。妳把對方當成自己,在對方身上看到自己。妳只能在壹個人身上看到自己,而不能同時在幾個人身上看到自己。這是獨家的。”【9】(217)所以,婚姻不能出於情分之外的某種考慮而委身於另壹個異性。要嚴格遵循婚姻雙方相互愛慕、人格平等的道德要求,全心全意、專壹地向對方承諾。“拋棄自己天然的、單壹的人格”,加入到“我非我”的婚姻統壹體中,享受自己的權利,履行自己的義務,絕對排斥其他異性的參與,使婚姻具有排他性、單壹性和神聖性。而且,婚姻倫理的排他性、單壹性和神聖性是通過莊嚴而神聖的婚禮儀式表現出來的。黑格爾指出“每個人都註意需要等待機會的到來,每個人只能把他的愛用在壹個特定的人身上。”【1】(178)“婚姻本質上是壹夫壹妻制,因為參與和致力於這種關系的是人格,是直接的、排他的壹體性。因此,只有從這種人格的全心全意的相互承諾中,才能產生婚姻關系的真實和真誠。”[1](183)妾儲不同於婚姻。它主要滿足男性單方面的性需求,違背了婚姻雙方性生活平等的原則,也違背了雙方人格平等的道德要求,不能產生婚姻關系的“真實與真誠”。黑格爾強調:“婚姻不同於納妾。養小妾主要是為了滿足自然沖動,但這在婚姻中是次要的。因此,在婚姻中提及性事件不會引起羞恥,但會引起非婚姻關系中的羞怯。”[1](179)因此,“婚姻的真正意義不是自然沖動的滿足,而是對婚姻倫理精神的認同和回歸。壹夫壹妻制婚姻是婚姻倫理的理想範式,為婚姻倫理的實現提供了制度保障。”[7](55-59)

4.婚姻不應該離婚,應該讓婚姻難以實現。

婚姻以壹夫壹妻制為絕對原則,以愛情為規定性。本質上,它是排他的、壹元的、神聖的、不可分割的。但是,因為婚姻是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的,而愛情是感覺和情感的東西,是偶然的,所以婚姻包含了離婚的可能。然而,神聖的婚禮儀式所確認和強調的神聖婚姻,以義務、責任和理性為精神紐帶,承載著重要的倫理內容,具有深刻的倫理價值。所以不應該離婚,應該很難實現,也就是說不應該因為有離婚的可能而允許離婚,而是允許任性。婚姻的離婚只能由倫理權威決定,立法者應謹慎對待離婚問題。黑格爾指出:“婚姻本身應該被看作是不可分的,因為婚姻的目的是倫理的,它是如此崇高,以至於其他壹切都無能為力,都受它支配。”【1】(179-180)“因為婚姻只靠主觀偶然的感覺,所以可以離婚。.....而且因為婚姻是壹件倫理的事情,離婚不能由任性來決定,只能由倫理權威來決定,不管是教會還是法庭。”[1](190)

動詞 (verb的縮寫)黑格爾婚姻倫理的當代啟示

幸福的婚姻是成功家庭的首要標準。美滿的婚姻不僅是婚姻雙方的巨大幸福,而且直接影響著家庭的和諧穩定、子女的健康成長、父母的生活質量,間接影響著和諧社會的構建。隨著現代社會生活節奏的加快、觀念的更新和行為的多樣化,婚姻領域出現了壹些新現象,婚姻問題成為日益突出的社會問題。盡管黑格爾的婚姻倫理思想中存在壹定程度的貶低女性地位、絕對肯定父母對子女婚姻安排的合理性、將婚姻視為完全排斥經濟基礎的純粹精神倫理的體現等消極落後的因素,但這是其客觀唯心主義的婚姻倫理世界觀的必然體現,是對剝削階級社會婚姻關系的粉飾。這些婚姻倫理中消極落後的因素具有壹定的時代和階級局限性,但黑格爾婚姻倫理中的合理內核對於樹立正確的婚姻倫理觀,解決當前婚姻領域的各種問題,構建和諧的婚姻家庭仍有積極的啟示。

(1)?對解決當前婚戀分離問題有積極的啟示。

當前,市場經濟的不完善和現代化的非全面發展帶來的負面影響不可避免地侵入了婚姻和愛情的神聖領地,引起了人們婚姻行為和婚姻觀念的變化。在壹些人的心目中,有愛無婚,有婚無愛,都不違反婚姻道德。他們認為愛情不壹定指向婚姻,而是以婚姻為歸宿;愛情不再是婚姻的自然基礎,愛情和婚姻是可以分開的。許多人把物質享受和世俗功利作為結婚的首要考慮。物質代替精神,功利代替倫理。他們以所謂的“白、富、美”或“高富帥”為時尚。這種實用、功利、淺薄的婚姻觀念和行為,把婚姻大廈建築在壹片柔軟的沙灘上,不僅違背婚姻倫理,而且極其不可靠和危險,不可能獲得真正的幸福。有些人奉行“只求曾經擁有,不求永恒”的人生信條無可厚非,愛情不以婚姻為目的和歸宿,但有些人卻借此機會搞“婚外情”,理應受到道德譴責甚至法律追究。黑格爾把婚姻關系雙方的特殊愛情看得特別重要,反對把財產、家庭背景、政治目的等外在因素納入婚姻選擇的視角,反對把婚姻作為圖謀其他目的的手段;而愛情是統壹和服從於婚姻家庭的整體和實體的,愛情和婚姻的統壹是以婚姻家庭的整體和實體為目的來實現的。這對我們思考愛情與婚姻的關系,解決愛情與婚姻分離的問題有著積極的啟示。

(二)對於解決當前性與愛分離的問題,具有積極的啟示意義。

現在有些人為了尋求感官刺激,滿足本能的性欲;或者為了從中得到不義之財,鼓吹性自由和性解放,導致性與愛分離。他們不以兩情相悅和性愛為條件,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性和物欲,賣淫,搞所謂的“壹夜情”;或者在戀愛初級階段就提前嘗到了性的滋味,造成了人類性關系的動物化。雖然性是婚姻的自然和生理基礎,但也有人將其絕對化,只把婚姻視為自然的性關系,性和愛是分離的。黑格爾反對婚姻只是建立在人類和其他哺乳動物的自然屬性上,婚姻只是純粹自然的肉體關系和性關系,把人降格為動物,把婚姻中的人的性關系降格為動物般的性沖動,而不從人的社會屬性去理解性關系和婚姻的婚姻觀,這種婚姻觀是非常淺薄的,必然導致偶然的、任意的和不穩定的婚姻。黑格爾認為,婚姻雖然是兩性的結合,但以兩性關系為基礎,在這種兩性的自然結合中,人否定了自己,成為壹個統壹體,並同意為了那個統壹體而拋棄自己的自然的、單壹的人格,賦予它固有的愛情規定性,從而使兩性關系超越了動物的自然沖動,升華為具有倫理性和精神性的人類愛情。這種性與愛相統壹的觀點,對於糾正性與愛相分離的觀念,消除性與愛相分離的現象和問題,具有積極的啟示意義。

(3)對解決當前婚姻神聖性的喪失有積極的啟示。

婚姻是神聖的,它的神聖體現在締結婚姻的慎重和婚禮儀式的隆重;體現在維護婚姻的責任和離婚的慎重。然而,現在很多人把“閃婚”、“網婚”、“試婚”當成時尚,實質上卻把婚姻當成了兒戲。從表面上看,也許“試婚”只是壹種對待婚姻態度謹慎的表現。如果實驗效果不好,可以不結婚。但“試婚”包含了遊戲的成分,不受法律的約束和保護。“試婚”過程中,雙方容易因權責不清產生糾紛,對壹方或雙方造成傷害。婚姻是神聖的,壹旦締結,就要精心呵護,沒有背叛和第三者介入的余地,是排他的,排他的。善變,善變,喜新厭舊,變心,是對愛情和婚姻的褻瀆。然而,有些人卻以性格不和、喪失愛的感情、缺乏激情和浪漫為由,任意轉移戀愛對象,搞“婚外情”,厚顏無恥地吹噓“家裏紅旗不倒,外面紅旗飄飄”,對婚姻采取壹種魯莽、放蕩、不負責任的態度。還有的人,隨著地位的變化和名利欲望的膨脹,以婚姻自由和追求高質量婚姻的權利為借口,不顧對方、子女的感受、家庭責任和婚姻倫理,輕率離婚,導致婚姻家庭破裂。雖然夫妻矛盾不可調和,關系確實已經破裂,但我們不應該贊成單純為了孩子而維持低質量、純粹拼湊的婚姻,但也應該盡量減少離婚的傷害,尤其是對未成年孩子的傷害,理性、負責任地離婚。黑格爾強調婚姻的神聖性,認為婚姻倫理的神聖性應該通過莊嚴神聖的婚禮儀式來確認和表現。只有通過婚禮這壹莊嚴而神聖的時刻,我們才能清楚地認識到並公開承諾擺脫愛情的任性、偶然性和個體性,獲得親友和相關群體的普遍認同,承認夫妻結合是合乎倫理的事情,才能構成正式婚姻和婚姻實體的現實。因為通過婚禮儀式確認和凸顯的婚姻是神聖的,需要雙方各盡所能,精心呵護。另外,認為不應該允許離婚,因為有離婚的可能。這種強調婚姻神聖的觀念,對於維護婚姻的神聖和穩定,構建和諧的婚姻家庭關系,具有重要的意義和積極的啟示。

(D)對解決當前婚姻關系中的道德缺失具有積極意義。

“現代婚姻關系之所以不穩定,離婚率呈上升趨勢,道德哲學上的壹個重要原因是:現代人往往只把婚姻關系看作男女兩個個體性存在之間的原子關系,或者看作兩個列表之間的‘情感或愛情關系’,而不是看作婚姻中的個體性存在與婚姻形成的家庭實體之間的關系。因此,離婚成為兩個名單之間的私事,其中任何壹個名單都可以對婚姻行使否決權,甚至在這個過程中可以忽略婚姻關系中第三方如子女的利益和命運,使婚姻關系逐漸失去倫理性。婚姻倫理觀念中實體意識的喪失,是現代家庭關系日益脆弱的道德哲學根源。”[10]黑格爾關於婚姻家庭是倫理實體,婚姻關系是倫理關系的觀點,對於增強婚姻家庭的責任意識和義務意識,對於人們尋找自己失落的倫理精神家園,構建和諧的婚姻家庭關系,無疑具有壹定的參考價值和積極的啟示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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