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總則第壹條為了加強對保安服務公司的管理,保障保安服務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保安服務公司是承擔治安防範任務的服務型企業,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其主要任務是為單位和個人提供人身、財產安全服務,提供安全技術防範的設計、安裝、咨詢、維修服務,經營與保安服務相關的防盜、報警等保安設備。第三條保安服務公司的所有制性質由各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和可能確定。但是,它主張鼓勵在集體所有制下發展保安服務公司。第四條本省境內的保安服務公司應當執行本規定。第五條保安服務公司應當按照自願有償的原則提供保安服務,以顧客至上、信譽第壹、信守合同、安全優質為宗旨。第六條保安服務公司的主管部門是公安機關,其業務活動受公安機關的指導和監督。第七條保安服務公司向客戶提供保安服務,應當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第二章組織機構第八條保安服務公司可以根據需要在省、市、縣、鐵路、林業系統設立。但壹個市、縣只能設立壹家保安服務公司,有區的市也可以設立區保安服務公司。第九條設立保安服務公司應當有壹定的註冊資本。註冊資金可由主管部門劃撥或自行解決。第十條縣(市、區)設立保安服務公司,應經市(地區)公安機關同意,報省公安廳審批;在省轄市設立保安服務公司,直接報省公安廳審批,持批準文件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領取營業執照,並向稅務機關登記後,方可開業。第十壹條各級保安服務公司設經理和副經理,實行經理負責制。經理是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經理由主管公安機關任命。第十二條保安服務公司內部機構的設置和部門負責人由經理決定。第三章保安人員第十三條全民所有制保安服務公司的保安人員實行國家合同制,可以從符合條件的在職人員或者退伍軍人中選拔,不足部分可以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招聘辦法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集體所有制保安服務公司可以向社會公開招聘。招聘辦法可參照國家合同制的招聘辦法執行。第十四條保安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壹)政治可靠,作風正派,熱愛安全服務;
(二)具有高中文化程度;
(三)年齡在十八周歲至三十五周歲之間;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口齒清晰,男性身高70米以上,女性身高60米以上。
(5)無犯罪記錄。第十五條保安服務公司應當與招用的保安人員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並到當地公安機關備案,到勞動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第十六條保安人員執行任務時,應當穿著統壹服裝、佩戴統壹標誌、統壹身份證件和統壹防衛裝備。第十七條保安人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壹)嚴格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保守國家秘密和安全服務秘密;
(三)服從領導和指揮;
(四)堅守崗位,提高警惕,履行職責;
(5)著裝整潔,舉止端莊,不準在下班時間穿著工作服上街;
(六)文明執勤,禮貌待人,嚴禁打人、罵人、侮辱人格;
(七)值班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
(八)不準行使公安執勤人員的職權,不準喝酒、賭博或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
(九)不準動用客戶的財物。第十八條新招聘的保安人員上崗前應當接受壹至三個月的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執行保安任務。
教育培訓由主管公安機關統壹安排。培訓期間,將為學生提供食宿。第十九條保安服務公司應當每年對保安人員進行壹次崗位輪換培訓,不斷提高其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第四章保安人員的權利和義務第二十條保安人員依照合同依法維護社會秩序、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幹涉和阻撓。第二十壹條執行任務的保安人員受到暴力人身攻擊時,可以使用規定的防衛裝備進行自衛,但應當以制服對方為限。第二十二條保安人員在履行職責時,發現有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並移交公安機關處理。但是,不允許以任何借口拘留、監禁、搜查、審訊或沒收財產。第二十三條治安保衛人員發現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應當配合公安機關保護現場,維護秩序,積極提供線索,但不得查處。第五章設備和資金
上一篇:只要駱駝長得像:主要人物都和故事有關。下一篇:中國傳統文化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