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為什麽沒有出現現代資本主義——讀《儒教與道教文摘》:韋伯在其著作《儒教與道教》中,從宗教經濟倫理的角度探討了“為什麽現代資本主義只出現在西方,而沒有出現在中國”這壹命題。原因包括兩個方面:壹是物質因素,即社會基礎;第二是精神因素。物質因素和精神因素是相互聯系的。精神因素是以物質因素為基礎的,物質因素的存在有其深刻的精神因素。換句話說,中國的儒教、道教和社會學之間有著很深的聯系。韋伯認為,中國的傳統社會學基礎是中國沒有出現現代資本主義的真正原因。關鍵詞:資本主義的物質因素和精神因素凈化儒學正文:韋伯的《儒教與道教》和《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告訴我們壹個事實:中國有優越的社會條件,即使沒有西方資本主義發展中遇到的壹些社會制度障礙,但也沒有產生資本主義。與清教主義相反,韋伯從物質和精神兩個方面解釋了“為什麽資本主義出現在西方而沒有出現在中國”。資本主義的理性精神在中國沒有物質因素,也就是中國的社會學基礎,這是精神因素的基礎。儒道兩家分別從城市、君神、封建養老國家、行政管理與農業制度、自治、法律、資本主義四個角度闡述了物質因素。其中,有五個核心和具體的因素,即貨幣制度、城市和行會、財產制度國家、宗族組織和法律制度。首先,中國擁有的金銀銅等貴金屬數量的快速增加,導致了貨幣經濟的大幅發展。韋伯認為,貨幣的使用是經濟活動合理化的壹個極其重要的因素,但這種發展並沒有突破傳統主義的束縛,反而加強了它。因為中國的地域觀念太重,雖然他嘗試過很多次,但始終沒有建立起有效的貨幣制度,這往往使交易成為壹種原始的物物交換方式,成為資本主義發展的阻力。第二,中國乃至整個東方的城市組織與西方完全不同,沒有城市的政治特征。(Weber,2003:58)與西歐城市相比,中國的城市在政治上和軍事上都不是獨立的,而只是壹些農村地區的拼湊。因為它不是壹個具有固有政治特權的“同體”,所以不存在西方古代國家所謂的住在城裏的自衛軍士兵意義上的市民階級。(Weber,2003:58)同樣,由於缺乏保護工商業自由發展的正式法律,只有從事工商業的居民才能組成行業協會,實現集體自我保護。正是因為沒有這樣的法律保障,中國的職業群體才走上了壹條西方聞所未聞的冷酷自救之路。這種自救也決定了中國沒有壹個公認的、正規的、堅實可靠的法律基礎,以相互的方式規範自由工商業。(韋伯,2003:64)中國之所以沒有這樣的基礎,是因為城市和行會沒有自己的政治和軍事力量。(Weber,2003:64)第三,財產所有制的國家模式也不利於資本主義的發展。自秦始皇建立中央集權的統壹國家以來,中國建立了與政治、經濟、禮儀密切相關的國家制度。這個制度讓國家對皇族的延伸另眼相看。“君、君臣、父、子、子”的倫理思想被賦予了神聖的色彩。官員是通過考察他們對儒家經典的熟悉程度來選拔的,不具備行政管理的專業知識。這削弱了政府對地方事務的有效管理。第四,過於強調宗族利益,行會中缺乏理性的非人格關系,以至於不可能有商業自由和合作的組織形式。(潘宇,1999:4號)宗族組織在中國古代社會生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它是由依靠血緣關系的同宗家族組成的。以孝為核心的儒家家庭倫理促成了宗法血緣關系的維系和發展。儒家認為所有的人都要祭祖,所以祖先崇拜和以農耕經濟為基礎的血緣關系至上。中國人更依賴於親戚之間的關系,所以他們在情感上無法將自己的親戚留給其他社交圈。所以缺乏經濟交流的機會。中國人很少在他們的親屬之外發展第二個群體。(莫國祥,李巖,2008:第9期)宗族組織主要存在於農村,中央政府的權威難以介入,因而成為自給自足的自治組織。韋伯認為,家庭組織為個人提供了廣泛的經濟和其他需求,阻礙了個人主義的發生;但是,家庭式的輔助工業阻礙了資本主義大工業的發展,阻礙了家庭倫理高於家庭利益、內外有別的道德二元性,阻礙了資本主義生產所必需的普遍主義精神的發展。(潘宇,1999:第4期)第五,韋伯認為中國古代刑法本質上是“倫理法規”或“倫理法律的法典化”,但不能保證現代資本主義的順利運行。(潘宇,1999,第4期)中國傳統的世襲統治決定了其法律具有反形式主義和家長主義的特點,而從法律的角度來看,中國缺乏理性的、訓練有素的司法官員。(潘宇,1999:第4號)根據以上幾點,韋伯認為現代資本主義在中國這種制度下是很難產生的。接下來我們就從精神因素方面來分析為什麽現代資本主義不能在中國產生。儒家和清教是高度理性的宗教。在這裏,韋伯給出了判斷宗教理性主義階段的標準:“首先是宗教擺脫巫術的程度;二是宗教在多大程度上系統地統壹了上帝與世界的關系,以及宗教本身與世界的倫理關系。”(韋伯,2003: 279)按照這個標準,禁欲的新教是宗教理性主義的最高階段。原則上,它根除了巫術,甚至是聖禮和象征的升華形式。”只有在這裏,世界才被徹底地幻滅了”(或者說被幻滅了)。(Weber,2003:279)儒家未能從積極救世方面觸及巫術,部分依賴於巫術制度的支持。階級是我們所說的宗教信仰最重要的體現。因為階級性質的不同,宗教中作為最高目標追求的天堂和輪回只能是不同的。(韋伯,2003:19)中國的統治階級雖然不時被打斷,經常處於激烈的競爭之中,但兩千年來始終是文人。他們的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取決於儒家思想本身的特點,並影響著中國資本主義的發展。讀書人是學儒家的,儒家的誌向是做官,提倡“學而優則仕”,不利於行業的專業化和職業化培養。儒家思想作為政府的主要意識形態,並不貶低財富本身。正如儒家祖師爺傳下來的明確教導所指出的,對於儒家來說,財富是活得高尚,即有尊嚴,致力於自身暗示的重要手段。用什麽手段提高人的問題,答案是:“有錢!" .因為人只有富了,才能活得“不失去身份和地位”。(韋伯,2003:297)但儒家認為財富是不可靠的,會擾亂靈魂的高貴平衡。而且主張“士為尊”、“學而優則仕”,暗示知識分子要避免追求財富、追求功名,以此來祭祖、光宗耀祖。儒家要求始終保持清醒的自制力,以維護善於做各方面事情的人的尊嚴,而清教主義倫理則要求自制力,以便有計劃地將調整標準與神的意誌統壹起來。(Weber,2003:293)儒家在處理事物上采取不偏不倚的立場,而清教倫理則將這些置於與“世界”強烈而莊嚴的張力之中。(Weber,2003:280)從對這個世界的宗教墮落或者實際上對這個世界的排斥來說,把這個世界的緊張感降到最低(在意圖上)的那種倫理,就是儒家。儒家認為,這個世界是所有可能的世界中最好的,人性本善,人與人之間只是萬物程度不同,原則上是平等的。(韋伯,2003:280)儒家把這個世界當作壹個安身立命的地方。他們既沒有超越或救贖的上帝,也沒有談論這個世界的先驗領域。他們宗教意識淡薄。不像清教徒,沒有“原罪”的概念。他們只追求長壽、健康、財富和死後不朽。儒家體系是壹種激進的“世俗樂觀主義”體系,堅定不移地消除這個世界與個人超越之間的悲觀緊張關系。對於儒家來說,拯救世界的正確途徑是適應世間永恒的超神秩序:道,即適應* * *在宇宙和諧中共同生活的社會要求,主要是:虔誠地服從世俗權力的固定秩序。對於具體的個體來說,這裏對應的離心就是把自己改造成壹個各方面和諧平衡的人,壹個宇宙的縮影。(Weber,2003:280)清教徒有“原罪”的概念,認為人天生有罪,所以講究勤勞節儉,希望獲得上帝的寵愛。韋伯試圖證明新教倫理的核心是用天職的概念來確認人類世俗存在的價值,並利用經濟行為中的交換機會以合理的方式獲得預期利潤。人只能以世俗的職業成就來確定上帝對自己的眷顧,證明上帝的存在。(於,2004:第5期)也就是說,宗教改革後形成的新教,改變了基督教放棄塵世生活的原有做法,認為只有不斷努力,信守諾言,塵世的人才能得到到達天國的保證,成為上帝的選民,即勤儉持家,禁欲苦行是新教徒義不容辭的責任。這種入世禁欲主義的宗教倫理,培養了壹種以追求利潤和增加財富為最高責任的資本主義精神,這是幸福資本主義制度形成的原動力。儒家倫理有意識地將人置於等級化的個人關系中,政治經濟組織完全與個人關系捆綁在壹起。在中國,所有信任和所有商業關系的基石顯然是建立在血緣關系或親屬關系上的——像純粹的私人關系。(Weber,2003:289)這種擴大的親緣關系阻礙了經濟和企業形式的客觀形式。雖然清教倫理允許這些純粹的個人關系的存在,但它們總是被認為是可疑的,這些關系永遠不能與上帝的關系相提並論。絕對有必要避免過分強化神化被造物的人際關系。信任人,尤其是自然屬性與自己最接近的人,會傷害靈魂。(Weber,2003:293)清教主義將所有這些關系客觀化,消化為理性的“企業”和純粹客觀的商業關系,用理想的法律和契約取代中國在原則上的萬能傳統、地方習俗和官場中的特定任人唯親。事實上,他們促成了壹些個人主義,並最終促成了理性和全職的政治和經濟形式的出現。綜上所述,(儒家)理性適應世界的對立面是(清教徒)理性改造世界。(韋伯,2003:293)正是“適應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區別,解釋了為什麽中國沒有現代資本主義,而只出現在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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