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由中國疾控中心控煙辦公室牽頭的《控煙與中國的未來》報告正式發布。報告主筆之壹、中國疾控中心副主任、控煙辦主任楊功煥教授表示,報告用10個指標評價了五項控煙重點政策的落實情況。結果顯示,我國控煙執行力度很弱,五年控煙效果較弱。對此,2011兩會期間,政協委員、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將再次提交關於控煙的提案。政企分開,推進立法仍是呼籲的主題。報告指出,控煙立法全面失敗是中國控煙不力的根本原因,實施過程受到煙草業的強烈阻礙。在中國,國家煙草專賣局和中國煙草總公司是兩個牌子。工信部壹方面是合同執行的牽頭部門,同時又管理著國家煙草專賣局,有著兩個對立的角色。“利益集團的阻撓遠大於我們的推動”,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謝誌勇說。很難推動國家立法禁煙。他提到,《煙草控制框架公約》是國際公約,不能直接約束地方政府。只有單獨立法,轉化為國內法,才能成為法律依據,具有約束力。然而,自《公約》生效以來,控煙法律法規的制定從未納入國家立法計劃。2010,60多位法律工作者和法學界的學者專門組成了控煙律師聯盟來推動這壹進程。謝誌勇表示,以公約生效5年為時間節點,控煙立法工作全面潰敗。關鍵詞二手煙60%的被調查者反映工作場所有人吸煙,超過60%的人表示工作場所有人吸煙;即使在那些完全禁止吸煙的地方,仍有25.5%的受訪者發現有人吸煙。該報告還詢問在過去30天內去過政府機構、醫院、學校、公共交通和餐館的受訪者,“妳註意到有人在室內吸煙嗎?”結果顯示,去過上述公共場所的人中,超過70%的人註意到有人吸煙。戒煙幫助大多數試圖戒煙的人沒有得到任何幫助。詢問所有在過去12個月內看過醫生的吸煙者和在過去12個月內戒過煙的人,看醫生時醫生是否詢問過他們的吸煙行為並建議他們戒煙。結果60%的吸煙者去看醫生時,醫生沒有問他們是否吸煙,近70%的人沒有得到戒煙建議。這說明醫務人員並沒有把醫生勸病人戒煙作為壹種職責。超過90%的吸煙者和嘗試戒煙者表示,他們戒煙時沒有得到任何幫助,他們沒有使用任何方法戒煙,因此復吸的比例非常高。關鍵詞:關於健康危害的警示詞起不到警示作用。調查結果顯示,在過去的30天裏,近60%的人註意到了媒體或公共場所中關於吸煙危害或鼓勵戒煙的信息。雖然在中國80%以上的煙民看到了煙盒包裝上“吸煙有害健康”的健康警示,但仍有60%以上的人不會考慮戒煙。目前煙盒包裝上的健康警示語幾乎起不到警示和教育作用。關鍵詞煙草廣告近壹半的受訪者在煙草電視廣告中看到了煙草廣告推廣和贊助的方式方法。調查顯示,近20%的受訪者在過去30天內看到過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活動。在煙草廣告推廣和贊助方面,直接廣告占比最大,占比接近80%,其次是推廣和贊助廣告。在註意到直接廣告的人中,近50%的人說他們註意到通過電視傳播的煙草廣告,其次是路邊廣告牌和商店廣告。年輕人主要通過互聯網註意到煙草廣告。關鍵詞:50%受訪者煙價每盒煙不到5元。調查結果顯示,花錢買煙的人占目前吸煙者的92.7%。計算每個吸煙者在過去30天內購買的壹包香煙的平均價格。結果顯示,中國吸煙者購買的壹包香煙的價格是偏斜的,從1元到200元不等,但其中有50%的人購買5元/盒或更低的香煙。根據楊功煥教授的研究,50%的吸煙者購買5元或以下價格的香煙,每100盒香煙的成本占2009年人均GDP的2%,這進壹步證明中國的香煙價格還有很大的調整空間。中國控煙辦公室主任:煙草壹直是國家的負效益。記者采訪了中國疾控中心副主任、中國控煙辦公室主任楊功煥。中國因禁煙不力獲得“煙灰缸獎”。有媒體提出“中國放我鴿子”的觀點。在妳看來,如果不能兌現承諾,對我們國家有什麽影響?楊功煥:作為壹個負責任的大國,如果不履行承諾,必然會影響其在國際社會的形象。3年前,在南非德班舉行的《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締約方大會上,中國代表團被與會非政府組織授予“煙灰缸獎”。這給我們敲響了警鐘,我們應該有緊迫感。煙草給國家帶來的凈收益是負面的。記者:有壹種觀點認為,煙草行業是稅收大戶,控煙不利於國家和地方經濟發展。如何看待控煙與經濟的關系?楊功煥:整個煙草行業除了每年上繳巨額利稅,還能解決相當壹部分人的就業問題。然而,吸煙造成的醫療費用和生產力損失卻在逐年增加,且增加幅度不斷擴大。綜合效益分析表明,煙草行業帶來的凈效益為負。如果只看到“納稅大戶”和大量從業人員的壹時“好處”,看不到長遠和更大的危害,無異於飲鴆止渴。中國有3億煙民,占世界總數的三分之壹。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煙草生產國和消費國。現在有3億多煙民,占全球煙民總數的三分之壹,其中男性煙民2.9億,女性煙民654.38+00.46萬。5.4億人受到二手煙的危害,每年死於吸煙相關疾病的人數高達654.38+20萬,是艾滋病、甲型H1N1等各種傳染病死亡人數的7倍。2003年5月,第56屆世衛組織大會的192名成員壹致通過了《煙草控制框架公約》。中國於2003年6月5438+065438+10月正式簽署該公約,經十屆全國人大第17次會議批準,於2006年在中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