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初期,中國沒有自己的刑法理論體系。那時候我們要學蘇聯。20世紀50年代末,中國自己的刑法教科書開始出現。雖然這些教材所建立的刑法學理論體系在壹些問題上反映了我國刑法實踐的特點,但總的來說,無論是基本內容還是體系結構,都明顯地打上了蘇聯刑法學理論體系的烙印,即壹方面堅持了馬克思主義的基本觀點,反映了社會主義刑法的本質;但另壹方面,它又把犯罪構成上升到了壹個不恰當的高度,似乎是圍繞它來構建的;刑法理論體系。後壹種方法有許多缺陷。因為,研究犯罪構成本來就是為了解決犯罪構成的標準問題,但是犯罪構成本身並不能完成它的使命。即使壹個行為完全符合犯罪的所有要件,也不能認定該行為構成犯罪。確定行為是否構成犯罪,還必須依賴於危害程度和罪責的判斷以及是否應當以刑罰處罰的認定,如明顯輕微無害、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等行為。相反,壹個行為不具備犯罪的全部要件,不能確定該行為不構成犯罪,如犯罪預備。而且,以犯罪構成為中心建立刑法理論體系,無法解釋犯罪行為的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人的有罪程度與刑罰輕重的關系,無法指導刑罰的適用。因此,隨著刑法理論研究的深入,許多同誌提出了建立我國自己的刑法理論體系的要求。
黨的十壹屆三中全會確立的“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方針,給我國刑法理論研究帶來了燦爛的春天。廣大刑法理論界積極探索我國自己的刑法理論體系,在許多問題的研究上取得了可喜的成果。盡管如此,我們還不能說已經建立了系統反映中國特色的刑法理論體系。我們的刑法學理論體系,包括全國高校編寫的法學教材《刑法》,仍然是以蘇聯四五十年代的犯罪構成理論為基礎,在壹些基本原則上沒有突破蘇聯刑法理論的框架。但可喜的是,李光燦同誌主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以下簡稱《刑法》)在建立中國特色刑法理論體系方面邁出了壹大步。其主要表現是:
1.充分體現了中國刑法體系的獨創性。1979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是在總結建國以來刑事法制建設經驗教訓、批判借鑒古代中外刑事立法經驗的基礎上,經過長期醞釀而誕生的,在制度上具有獨創性。比如,我國刑法明確規定了刑法的指導思想和依據,這是其他國家刑法所沒有的。我國刑法在明確界定犯罪概念的同時,也明確規定了壹些不負刑事責任的情形,還明確規定了“死緩”制度和減刑制度。這些在刑罰體系中都是獨壹無二的。在具體的刑法體系中,我國刑法按照公民個人利益與國家利益、社會利益相壹致的原則,按照犯罪行為所侵犯的社會主義社會關系的主要方面對犯罪進行分類,這也是獨壹無二的。中國刑法制度的這些創新,在刑法理論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並從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在許多問題上得到了系統而深刻的發力。比如“犯罪”壹章,用兩萬多字論述刑法中無刑事責任的情形;在“刑罰”壹章中,詳細論述了“死緩”制度的產生和發展、“死緩”制度存廢之爭以及現行刑法對“死緩”的規定。
2.認真總結了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打擊犯罪的實踐。刑法理論在其研究的各個方面,註重總結我國打擊犯罪的實踐,研究社會現實中各種犯罪的特點和活動,探索打擊犯罪的有效途徑。
刑法理論在論述犯罪的本質和社會根源時,既概括了剝削階級社會犯罪的本質和根源,又著重分析了我國社會主義階段犯罪現象存在的原因和條件。從犯罪人自身的特點、犯罪人的社會聯系以及犯罪現象存在和持續的時間性等方面,深入研究了現行刑法的特殊性,論證了綜合治理犯罪的方針。
刑法理論在對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的概述中,不僅論述了此類犯罪的概念、特征和構成,而且著重論證了打擊此類犯罪的意義,研究了當前形勢下此類犯罪的規律及其特點,指出了打擊此類犯罪應註意的問題。刑法理論在研究故意殺人罪時,不僅論述了故意殺人罪的概念、特征和處罰,而且通過對大量材料的分析和研究,探討了故意殺人罪的歷史根源,介紹了故意殺人罪的前、中、現階段的基本情況,分析了這三個不同時期故意殺人罪的種類、原因和特點,提出了故意殺人案件定罪量刑時應註意的壹些問題。
這些都使刑法理論研究與我國刑法實踐緊密結合,使其研究成果符合我國實際情況,能夠直接為我國社會主義刑事立法和司法實踐服務。
3.拋棄了以犯罪構成為中心建立刑法理論體系的傳統。刑法理論雖然也堅持犯罪構成理論,但並沒有把它提高到壹個不恰當的高度,也沒有以此為中心建立中國的刑法理論體系。其最明顯的突破表現在對犯罪論體系和具體章節的論述上。
蘇聯司法部全蘇法律科學研究所編1952《蘇聯刑法總則[1]》中的“犯罪論”體系如下:第壹章,犯罪的概念;第二章,犯罪構成;第三章,犯罪客體;第四章,犯罪構成的客觀方面;第五章,犯罪主體;第六章,犯罪構成的主觀方面,第七章,免除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的情形;第八章,故意犯罪的發展階段;第九章,* * *與犯罪。
法律出版社1982版《刑法》教材中的“犯罪論”[2]體系為:第六章犯罪的概念,第七章犯罪的現象及其原因,第八章犯罪的構成,第九章犯罪的客體;第十章,犯罪客觀方面,第十壹章,犯罪主體;第十二章,犯罪的主觀方面;第十三章,排除社會危害行為,第十四章,故意犯罪階段;第十五章,* * *與犯罪。[3]
《刑法論》第二章建立的“犯罪論”體系如下:第壹節,犯罪的階級性和根源;第二節,犯罪和刑事責任;第三節,犯罪中的因果關系;第四節,刑事責任年齡;第五節,故意犯罪;第六節,過失犯罪;第七節,刑法中非刑事責任的壹些情況;第8節,犯罪的準備、未遂和中止;第九節,* * *同罪。
從以上可以清楚地看出,刑法理論和蘇聯刑法總則在刑法理論體系上幾乎是壹致的,而在刑法理論體系上卻完全不同於刑法理論和蘇聯刑法總則。那麽,這種差異有什麽好處呢?
我們認為,將犯罪構成納入刑法理論中的犯罪概念,有助於用犯罪概念所揭示的犯罪的木質特征來統轄犯罪構成的所有要素,使人們不再覺得犯罪構成可以獨立於犯罪的木質特征而存在。將故意犯罪和過失犯罪作為兩大犯罪類型進行研究,有助於充分認識故意犯罪和過失犯罪在主客觀方面的不同特征及其各自的發展規律,從而克服以往在犯罪構成的主觀方面研究故意犯罪和過失犯罪所造成的人為局限,使刑法理論研究更加符合犯罪的客觀實際。將刑法總則規定的各種無刑事責任的情形放在壹起研究,可以使人們對罪與非罪的區分問題有壹個系統的認識,從而避免傳統刑法理論體系造成的零碎現象。此外,在刑法具體部分對各種犯罪的研究中,並不著眼於犯罪的構成,而是將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對相關問題的論述與我國對此類犯罪的立法相結合,探討此類犯罪的法律特征和歷史沿革,使讀者深刻把握各種犯罪的本質,對各種此類犯罪的木材和構成要件有壹致的認識。
刑法體系的這些創新,讓我們覺得這是我們自己的刑法。當然,《論凱之法》只是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刑法理論體系的初步嘗試。理論體系的科學性仍有討論空間,許多問題的廣度和深度需要進壹步研究。但其在這方面的努力和成績是值得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的。
受刑法學理論的啟發,我們對如何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刑法學理論體系有了壹些初步的想法。借此機會,我們冒昧奉獻給讀者,希望刑法界同仁指教。
我們認為,中國特色刑法理論體系是指充分體現我國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刑法意識,反映我國社會主義刑事法律體系的基本內容和特征,能夠適應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基本要求的理論體系。應該是以中國社會主義經濟為基礎,將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和刑法思想與中國打擊犯罪的經驗相結合,將刑法基本原則與中華民族新的刑法意識相融合的理論體系。因此,要建立有中國特色的刑法理論體系,既要堅持以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和刑法思想為指導,又要保持我國刑法理論的社會主義方向,還要註重以下幾點:
1.在刑法理論研究中反映我國刑法制定和實施的時代特征,服務於新的歷史時期的刑法任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是在長期的“左”的指導方針已經結束,全黨全國工作的重心已經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歷史條件下,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制定的。它的基本任務是用刑罰同壹切反革命犯罪和其他刑事犯罪作鬥爭,維護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所必需的環境。中國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的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和社會主義法制的逐步加強和完善,以及在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的推動下現代化的蓬勃發展,都涉及到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