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族有自己的文化傳統,在體現世界各民族文化發展的***性中,又有自己鮮明的個性。受此影響,中國古代的哲學、歷史學、文學等人文科學各領域,也各自表現出中華民族的文化特色。但是在中國古代文學研究體系現代化的過程中,卻表現出越來越明顯的西方化的色彩。自“五四”以來,我們的文學理論體系逐漸西方化了,現當代文學批評體系西方化了,古代文學批評體系也在不自覺中西方化了。在古代文學研究著作中的表述語言,表面看起來還有壹定的傳統色彩,但是基本的理論術語卻是西方的。這些西方的理論有助於我們在世界範圍內認識中國文學,但是從根本上卻不可能很好地解釋中國古代文學現象,反而使人們對於中國古代文學規律的認識越來越模糊,越來越偏離歷史的事實和民族的傳統,失去了民族的特色。新世紀的中國古代文學研究如何堅持中國文化傳統?這應該是擺在我們面前的壹個重要任務。要改變現在的古代文學研究模式,不僅需要我們在理論方面進行充分的探討,更重要的還是結合中國文學的特色而進行認真的研究和實踐。最近,有幸拜讀了楊樹增教授的《中國歷史文學史》,給了我極大的啟發,我想以此為題談壹點自己的看法。在中華民族的文化傳統中,歷史與文學始終有著不解之緣。無論哪種形式的文學,總是壹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說起具有悠久歷史的中國文學,我們也總是習慣於按朝代或時代來對其進行劃分,如先秦文學、兩漢文學、唐宋文學、近代文學等等。中國人早就認識到了文學的發展和時代變化之間的關系,劉勰在《文心雕龍·時序篇》中說得好:“時運交移,質文代變”,自“昔在陶唐”到“皇齊馭寶”,“蔚映十代,辭采九變”,於是,“凡壹代有壹代之文學”的說法,就不僅僅是人們描述中國文學發展史的常用話語,同時也成為對其進行研究的重要思想指導。但是要說起中國文學與歷史的關系,還遠遠不是如此簡單。文學的產生與發展不但受制於歷史的變化,其內容和形式有時竟也與史學不分,亦文亦史,亦史亦文。在中國的上古時期亦即先秦時期,以《春秋》、《左傳》等為代表的中國早期的歷史著作,同時也被我們稱之為“歷史散文”或曰“史傳文學”;反過來,像《詩經》這樣的文學作品,也被歷史研究者視為最珍貴最可靠的上古歷史文獻,其中有些作品就直接被後世稱之為“史詩”,正所謂“六經皆史”、“六經皆文”。到了漢代以後,雖然隨著學術的分化而使中國的正統史學與文學的關系越來越遠,但是用文學來演繹歷史或者把歷史作為文學題材的現象並沒有消失。從遠在先秦的《穆天子傳》、《晏子春秋》開始而形成的雜史雜傳傳統,到漢代以後蔚為大觀,出現了袁康、吳平的《越絕書》、趙曄的《吳越春秋》、佚名的《漢武帝故事》、劉向的《列女傳》等壹系列著作。由此而往,魏晉南北朝有軼事類小說;隋唐以後有歷史人物傳奇;宋代有講史話本;元代有歷史戲劇;明代有歷史演義小說;清代有歷史題材的說唱;現當代有歷史回憶錄、歷史題材的電影和電視劇等等。它們的內容是“歷史”的,形式是“文學”的,“文”與“史”在它們身上如水乳交融壹般,永遠也不可能分開,這無疑是壹種重要的中國文化現象。遺憾的是,多年來我們雖然在斷代文學史和分體文學史的研究中不斷地涉及這種現象,其中壹些作品,也是傳統文學研究的重要對象,可是我們並沒有把它們當成壹種特殊的中國文化現象來認識,自然也沒有人來揭示它的藝術特質,對它的發生發展過程進行詳細的考察。這對於全面地認識中國文學傳統來講,不能不說是壹個缺陷。楊樹增教授以其敏銳的學術眼光,看到了這壹文學現象的重要性,並率先對它展開了系統的研究。他把這壹類型的文學統稱為“歷史文學”,第壹次對它的特質進行了具有科學意義的界定,對其發生發展的歷史進行了粗線條的描述,並寫出了第壹部《中國歷史文學史》(先秦兩漢卷),這無疑是壹項具有開創性意義的工作。“中國歷史文學”是中國歷史與文學的完美結合,它既是以文學的筆法書寫的歷史,又是以歷史事件、歷史人物為題材的文學作品。它在先秦時期就達到了相當的高度,這正體現了中華民族的文化特征:由於自夏商周三代以來中國就逐步進入了“理性社會”,原本十分豐富的中國神話傳說被過早地湮滅;而史官文化的發達則使中國人很早就形成了重史的傳統。這使先秦時期的中國沒有產生像古希臘那樣長篇的史詩,可是卻產生了希臘人無法企及的歷史著作。如果說,正因為古希臘的神話與史詩的出現才會給西方文學提供了“豐富的土壤和武庫”,從而奠定了西方文學的文化傳統,那麽在中國,也正因為史官文化的發達,才使得先秦的歷史文學成為中國後世小說、戲曲等的重要文化源頭,甚至使其成為中國後世詩詞曲唱等文學樣式的“豐富的土壤和武庫”。我以為,楊樹增教授以此為切入點來研究中國文學,其意義是相當重要的。他不僅為中國歷史文學的本質給予定性,寫出了第壹部具有開創意義的中國歷史文學史,而且還從壹個新的角度揭示了中國文學獨特的發生過程、發展規律,有利於從世界文化的範圍內來更好地認識中國文學的內容形式及其鮮明的民族特色,確立中國文學在世界文學中的獨特地位。我們知道,中國文學史作為壹門新的學科,是在西方文學史觀的影響下發展起來的,因而對中國文學史規律的認識,在不知不覺中也受到了西方文化中心論的影響,這使得我們在相當長的壹段時間內,習慣於按西方文學史的發展之路來評價和衡量中國文學史的發展。例如關於史詩,曾經有許多學者以古希臘的長篇史詩為標準,認定中國古代沒有史詩,這甚至被看成是中國古代文學不發達的標誌。這種論斷自然是錯誤的,因而也引起了壹些學者的強烈反對,他們認為,《詩經》中的《生民》、《公劉》、《玄鳥》、《長發》等詩,就是中國古代的史詩,它們雖然沒有古希臘史詩的長度,但是卻具備史詩的全部要素。這種解釋自然是有道理的。毋庸諱言,《生民》、《公劉》等史詩在規模的宏偉和內容的豐富上遠不能與荷馬史詩相比,若以此來進行比較,仍然不能說中國的古代史詩與同時期的古希臘的史詩壹樣偉大。但我們並不能以此作為評價中國古代文學是否發達的標準,這是不公平的。因為在這種比較中,人們還是在不自覺中受制於西方文學的評判體系,仍然沒有脫離西方文學中心論的偏見。而楊樹增教授的研究則完全立足於中國文化傳統的實際,他以充分的事實說明,中國文學是在壹種完全不同於西方文化傳統的環境中成長起來的,有著獨特的發生發展之路。這正如同楊樹增教授所說:我國古代神話史詩的不發達,“這與其說是我們民族文化的‘短處’,不如將它視為我們民族文化的壹個特點。中國文學有自己獨特的發展道路,中國不曾發展出繁榮的神話文學、在荷馬史詩的時期也沒有產生出具有大型規模的敘事詩,但中國在當時卻找到了壹種新的表現形式,它那種全面、詳盡地反映歷史大變革的能力,甚至超過了荷馬史詩”。因此,我們不必為中國沒有產生古希臘那樣的長篇史詩而自卑,而應該為中國有如此悠久的歷史文學傳統而驕傲。這對於站在世界範圍內全面而又正確地認識中國的歷史文學特色,其啟示意義是極大的。楊樹增教授的《中國歷史文學史》給我的啟發,不僅僅是關於歷史文學方面的,而且還有關於中國文學其他方面的內容。“歷史文學”這壹概念的提出之所以有意義,就因為它符合我們的民族文學傳統,是在民族文學傳統實際中概括出來的。他從民族文化的大背景方面著眼,從中國文化特征的早期探源開始,從文學與史學以及其它意識形態的網狀聯系中理出頭緒,從紛繁復雜的中國文化現象中去把握其發展脈絡。楊樹增教授指出:“中國歷史文學發展的內在脈絡是中國歷史文學特質的形成及其演化,只有把握了這壹點,才能清理出壹條清晰的中國歷史文學自身發展的軌跡,這條軌跡要合乎中國歷史文學內在的發展邏輯。當我們將中國歷史文學特質的形成、演化置於中國社會歷史進程中去加以觀照時,便會發現:中國歷史文學特質的形成不僅與社會的發展相聯系,也與中國文學文體的演進相聯系。”有了這樣的理論指導和史的框架,楊樹增教授自然就把過去文學研究中難以涉及到、或者雖有涉及卻因為難以納入傳統的文學系統因而不可能進行深入研究的壹些著作,如《山海經》、《穆天子傳》、《晏子春秋》、《燕丹子》等納入了壹個完整的中國歷史文學的範疇,並給它們設定了壹個準確的文學史位置,同時得出了壹些前人所未發的結論。由此推而廣之,我們不僅可以揭示具有中國文化特色的“歷史文學”的發展規律,也可以揭示詩歌、小說、戲曲、散文等中國其它文學樣式的獨特性及其發展規律。回想近壹個世紀的中國文學研究之所以在壹定程度上喪失了民族性,壹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們沒有從中國文學的實踐中來研究它,而是用壹套從西方引進來的文學概念來規範中國古代文學。本來,在中國古代,“文學”是壹個比較寬泛的概念,它不僅僅包含現代學科意義上的狹義的文學,如詩歌、戲曲、小說等,還包含策論、章表、書記等其它在今天看來屬於非文學的文體形式。中國古代的文學概念,用章太炎的話說,那就是:“文學者,以有文字著於竹帛,故謂之文;論其法式,謂之文學。”這壹說法,“五四”以來受到了嚴厲的批評,因為它缺乏現代的科學性,也和西方的文學觀念不符。從積極的方面講,“五四”以來的新文學觀把過去不登大雅之堂的戲曲、小說正式納入了文學的殿堂,使詩歌、散文、戲曲、小說成為並立而行的四種主要文學形式,從而把在今天看來不屬於文學內容的東西如章表、書記甚至文字、訓詁等東西排除在文學之外。但是從消極的方面講,由於新的文學觀念不是來自於對中國古代文學發展事實的充分尊重的基礎上總結出來的,而是用西方的理論和當代人對於文學的理解的基礎上推衍出來後硬套在中國古代文學身上的。這樣在概括中國古代文學時便不免有削足適履之感,用這種文學的概念來概括中國古代文學,並不符合中國古代文學發展的實際,因而也不能完整地描述解釋中國古代文學現象,也不能很好地總結中國古代文學的發展規律。這起碼表現在兩個方面。第壹,用今天的文學觀念來論述中國古代文學,必然要砍掉其中壹大部分在今天看來不屬於文學範疇的相當大壹部分的內容,舉例來講,在中國古代的文學觀念中,“文”是壹個相當廣泛的概念,它既包括今天所說的文學散文,還包括其它的政論應用等多種文章文體。可是在我們今天的文學史中,“散文”所占的比重是相當小的。而缺少了對散文這壹古代文學重要內容的全面敘述,壹部中國古代文學史還完整嗎?第二,正因為我們用今天的西方的文學觀念來規範古代的文學,所以也嚴重地影響了我們對於中國古代文學內容以及其發展規律的認識。壹個明顯的例子是,在當前的文學史中,我們都把詩作為最典型的文學樣式來研究。可是我們都知道,早自《詩經》時代開始,我們對詩就有著獨特的理解。在古人看來,詩不僅承擔著抒情娛樂的功能,而且還承擔著教化的功能。在中國古人那裏,作詩從來就不是壹種純粹的藝術活動,而是壹種有著復雜意義的文化活動;要做壹個好的詩人,首要的條件並不是看他掌握了多少藝術寫作方面的技巧,而是修身到了何種境界,是否具有“原道”、“征聖”、“宗經”的本領。古人之所以把“詩三百”稱之為“經”,就因為看到了它裏面所包含的多種文化功能。“五四”以來,人們不再把“詩三百”當做“經”來看待,而只是當做壹部普通的“文學作品”來研究,並美其名曰“恢復了《詩經》的本來面目”。現在我們應該仔細地想壹想,這到底是“恢復”還是“破壞”了《詩經》的本來面目了。我以為,如果我們不從中國文化的獨特視角去認識《詩經》,我們就不會正確地解讀它,就不會理解中國詩學傳統中最重要的兩個概念“風雅”和“比興”,也不會對中國詩歌的文化精神以及其歷史發展做出合理的解釋。由此而言,充分地重視中國文學中的文化傳統,是我們實事求是地研究中國文學的重要前提。
上一篇:中國傳統的童話形象下一篇:?人生要有壹顆善良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