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50年代以來,中國逐步建立了有時代特色的醫療保險體系,並發揮了重大作用。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以往醫療保險制度的缺陷也逐漸暴露出來。本文從當前醫療保險制度的弊端入手,分析發生問題的原因,提出加大力度進行醫療保險改革,建設有中國特色的醫療保險制度。1中國醫療保險制度情況我國的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建立於20世紀50年代初,包括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兩部分。這項制度實施幾十年來,對於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減輕職工的個人和家庭負擔、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等起到了積極作用,促進了經濟發展,維護了社會的穩定,在我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曾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醫療保險制度中存在的弊端也日漸暴露出來。主要表現以下幾個方面:(1)醫療費用國家和企業包得過多,負擔沈重、管理不善、缺乏有效的費用控制機制,造成極大的損失和浪費;(2)醫療保險的覆蓋面窄,服務的社會化程度低,部分職工的基本醫療需求得到滿足與醫療資源浪費的現象並存,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制度不統壹。由於原有的這套醫療保險制度已經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甚至阻礙了體制改革的進壹步深化。因此,國務院於1998年12月下發了《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以下稱《決定》),部署全國範圍內全面推進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在1999年內全國基本建立新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決定》頒布以來,全國各省市以“低水平、廣覆蓋,雙方負擔,統賬結合”為原則,加緊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體系的建設,取得了重大進展。各省市基本上都根據實際建立起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基本框架,成立了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社保基辦),建立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並由社保基金辦負責審核並選定了定點醫療服務機構和定點藥店,擬定出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及相應的管理辦法等。在基本醫療保險之外,各地還普遍建立了大額醫療費用互助制度,以解決社會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之上的醫療費用。2現行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存在的缺陷在《決定》頒布實施的4年多時間裏所取得的成績有目***睹。但是,隨著體制改革的進壹步深化,如產業結構的變動、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的深入、戶籍制度管制的松動等,現行社會醫療保險體制存在的壹些矛盾和問題也逐漸暴露了出來,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2.1公平性問題盡管公平性是建立社會醫療保險制度需要考慮的首要問題,在《決定》中也體現出了這壹點,但由於我國的基本國情和特殊性,這個問題並沒有得到很好解決。首先就總體來看,到目前為止,社會醫療保險覆蓋的人群不足1億,不到總人口的1/12,絕大多數人群尤其是廣大農民沒有醫療保障。盡管我們在農村推行的是與城鎮醫療保險體制不同的合作醫療制度,但由於農民收入、鄉級財政等諸多限制,實施狀況令人擔憂,看病難的問題並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而且從長遠來看,打破城鄉分割,建立統壹的社會保障體系是必然要求。因此,農村的社會醫療保障問題應該納入社會醫療保險體系的總體框架來考慮。其次,單純就城鎮來看,根據《決定》的要求,參保人群的覆蓋範圍為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至於鄉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是否參加,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決定。事實上,各省市在實施中原則上將後者均列入醫療保險計劃中。但是,從實施效果看,由於受企業(包括個人)的支付意願和支付能力所限,實際參保人群覆蓋面有很大的局限性,從而導致壹大部分人群的醫療需求毫無保障,願意參保而且有支付能力者主要是政府機關、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的職工和效益較好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的在職職工,而民營、三資企業的職工、個體工商戶和城鎮居民、城鎮弱勢群體(包括下崗失業人員、低收入職工、大病、重病和特殊病患者、體弱多病的退休人員)參保率很低,原來享受公費醫療的在讀大、中專院校的學生,享受部分勞保醫療保障待遇的職工直系親屬均未納入現行醫療保險保障範圍,湧入城鎮的大量外來勞務工者也完全沒有醫療保障。由於社會人群參保率低,參保職工年齡結構又趨於老化,這會使保險基金的積累性減弱,並逐漸萎縮:壹方面使得保險統籌基金的橫向社會互助互濟性差,不能均衡醫療費用負擔;另壹方面也會導致個人賬戶的縱向積累保障作用大大減弱。這既不利於分散醫療風險,又沒有體現出社會醫療保險的***濟性與公平性,同時,也危及了醫療保險體系的可持續發展。2.2基金平衡問題基金平衡是醫療保險體系有效運行的關鍵,也是醫療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的前提。就目前來看,全國各省、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均存在同樣的問題,即基金收支不平衡,社會統籌基金保障程度低,個人賬戶支付能力弱,無法滿足參保人的基本醫療消費需求。目前的現狀:壹方面,由於前述社會人群參保率低、結構老化等原因,基金的積累性在減弱甚至萎縮,而政府並沒有給予基金以財政支持,加之許多單位應參保不參保,無故拖延保費的繳納,漏報、瞞報工資基數來逃避繳費,致使基金的籌資水平很低;另壹方面,從實際醫療消費看,即使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由於統籌基金起付標準設置的“門檻”過高,超過封頂線以上的高額醫療費用負擔風險大,參保人自負醫療費用的比例高等原因,加之缺少合理有效的供方制約機制導致,如醫院亂收費、濫用藥、濫檢查以及藥品生產流通環節虛高定價等問題,壹旦患了大病、重病或慢性病,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支付就會嚴重不足,且存在較大缺口,參保人不得不用現金支付很高的醫療費用,這給低收入者和體弱多病者帶來難以承受的經濟負擔。2.3補充醫療保險問題社會醫療保險體系包括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我國處於現階段生產力水平低下的情況,基本醫療保險只能是“低水平、廣覆蓋”,而它在保險深度和廣度上的缺口,需要依靠補充醫療保險即商業醫療保險來補充。商業醫療保險靈活便利,自由選擇性強,能夠提高社會醫療保障水平,滿足不同人群、不同層次的需要。而其專業化、市場化的運作機制也可以為基本醫療保險的管理所借鑒,以促進基本醫療保險管理的規範化、科學化。因此,只有將基本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有效銜接,才能使醫療保險體系更加科學和完善。我國的商業醫療保險起步不久,還存在相當大的發展障礙。集中表現在:(1)醫療改革不到位,相關法律法規不配套;(2)缺乏鼓勵開辦健康醫療保險的政策支持;(3)保險公司自身的專業化經營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醫療保險是壹項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管理難度相對較大的業務。由於醫療保險在我國起步較晚,且長期作為從屬業務或附加險來對待,各保險公司在醫療保險方面的經驗和技術普遍缺乏,風險管理和控制水平較低;人才培養不夠,尚未建立起壹支專業化人才隊伍;產品創新能力不強,險種單調重復,難以滿足市場的不同要求。2.4醫療機構改革問題我國醫療服務市場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從橫向上來看是行政性壟斷沒有被打破,缺乏公平競爭的環境。政府直接擁有和管理醫療機構,把主要精力放在辦醫院上面,在壹定程度上自覺或不自覺地成為公立醫院利益的保護者。這限制了其他產權形式醫療機構的發展,市場因為缺乏競爭而使資源配置效率低下,公立醫療機構利用其壟斷地位片面追求經濟效益,亂收費、濫檢查、濫開藥、服務質量差,直接受害的是普通的醫療服務消費者。從縱向上來看,區域衛生規劃不合理是主要問題。主要表現在衛生資源配置條塊分割,重復建設,結構失衡,資源浪費與短缺並存,運行成本高,總體利用效率低,不能很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醫療衛生需求。因此,醫療機構亟待改革,醫療衛生資源需要重新整合。3建立有中國特色的醫療保險制度3.1協調社會經濟發展,科學規劃,加強醫療保險制度的宏觀指導醫療保險制度作為壹項重要的社會政策,所涉及的社會活動範圍非常廣泛,成為與各參保人員不可分離、密切相關的社會活動。因此,需要制定壹個既符合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又能滿足人們醫療需求為目標的中、長期醫療保險事業發展規劃,以指導社會發展、協調社會、經濟發展關系,並使之成為人們社會行為的行動指南。通過醫療保險事業規劃,實施為參保者提供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基本醫療保障,努力實現社會經濟與醫療保險事業相互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從長計議,立足長遠,科學、民主地謀劃未來醫療保險事業,正確認識和處理社會經濟發展與醫療保險事業發展的相互關系,協調社會經濟發展與醫療保險事業的發展規模、速度、比例,確定符合社會經濟發展要求的基金籌集與使用、費用分擔與費用制約機制,準確地把握全局與局部、眼前與長遠、總體與單位等各類規模、速度、比例指標,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利益,協調醫療保險管理方、醫療服務提供方、參保人員等各種醫療保險關系,按照社會需要合理分配社會資源,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避免浪費。在動態中求平衡,在平衡中求發展,在發展中求平衡,使醫療保險制度運行處於良性循環中,促進醫療保險事業不斷進步,使更多的社會成員享受到更多的醫療保險所帶來的利益。3.2加快醫療保險的立法步伐,構築起醫療保險法律保障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是為了保障全體勞動者的基本醫療需要而由國家強制實施的,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公平性的特點。因此,為保證其目標的實現,只有通過法律途徑由國家立法實行。醫療保險基金是為參保人員在出現疾病風險時提供資金保障而建立起的壹道健康安全網,是全體參保人員的“保命錢”,其作用的發揮意義深遠且重大。而現今其相關立法的不健全、滯後,對危及醫療保險基金安全的行為,相關法規條款針對性不強,處罰力度較弱,甚至於執法處罰無據,難以有效地發揮法律處分的強力作用,以達到懲戒警示的目的。為此,建議盡快將醫療保險列入立法計劃,加快醫療保險法規立法,從而構築起壹道醫療保險基金安全的法律保障防線,以保證醫療保險制度的運行,是當前醫療保險工作的緊迫任務。3.3加強醫療保險政策動態研究是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中科學決策的重要前提社會經濟的發展、科技的進步與人們健康意識的提高,使人們對醫療的需求不斷提高,舊的醫療保險政策只能適應原有的基本醫療需求,不能解決變化了的客觀情況,甚至為解決以往的矛盾或問題而引起新的問題。影響醫療保險發展變化的關系較多,各種矛盾錯綜復雜,各種原因千差萬別,各種因素相互作用、互為因果,情況較為復雜。醫療保險制度政策研究是為預防在醫療保險制度施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新矛盾,及時解決醫療保險制度施行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是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科學決策的重要前提。因此,只有加強醫療保險制度過程管理和動態研究,擇機調整醫療保險政策,以避免或減少因為醫療保險政策滯後而造成的對醫療保險制度及醫療保險基金的沖擊和浪費現象,不斷完善醫療保險制度,才能有效地發揮醫療保險政策作用,才能滿足日益發展變化的醫療需要,保證醫療保險制度的穩步運行。3.4開源與節流並舉,重在節流合理利用醫療保險基金是實施醫療保險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途徑。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出臺對醫院在醫療安全上的要求更高、更嚴格,必須認真考慮醫療安全,各種新的醫療技術項目的開展、新的診療設備的相繼投入、高新醫用材料的運用,大大降低了醫療風險。因此,作為醫療提供方均希望通過安全使用高新設備減少醫療糾紛,同時,也能為其帶來豐厚的經濟效益。但這樣做卻導致了醫療成本的增加,社會醫療負擔的增加,給醫療保險基金支出造成新的壓力。隨著人口老齡化速度的加快,老年人口所占參保人群結構比例不斷攀升。醫療保險基金收入並未與醫療保險基金支出增長同步,面臨著醫療保險基金籌集增長困難而醫療需求增長加快的雙重壓力。這不利於醫療保險制度平穩運行和可持續發展,若不加以及時研究和解決,會不可避免地出現卯糧寅食,使醫療保險變成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最終會使整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功虧壹簣,失信於民。因此,就目前而言,既要開源也要節流,開源與節流並舉,把節流放在首位,加強醫療費用控制,提高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有效地利用醫療保險基金,保證醫療保險可持續發展。3.5加強引導,引入競爭,合理配置醫療資源,促進社區醫療機構建設由於醫療服務市場的特殊性,醫療提供方掌握全部的醫療信息及醫療資源,處於壟斷地位,形成賣方市場,從而容易使市場失靈。僅靠市場機制不能解決資源合理配置及合理利用的問題。因此,為保證醫療服務公平競爭,保證參保人員合法利益,政府幹預必不可少。就目前來講,社區醫療機構的建設尤顯突出,政府部門應通過宏觀管理,搞好衛生資源規劃、配置,制定相關扶持社區醫療衛生的政策,鼓勵引導各種社會資金參與社區醫療衛生建設,多渠道、多方位地加大社區醫療機構的投入力度,加大培養適應社區醫療衛生需求的通科醫生,提高社區醫療機構服務水平,創造良好的社區就醫環境,在群眾中樹立良好的形象。醫療保險管理部門在確定醫療機構的定點上,依據社會平均成本或先進成本制定費用支付標準和規範,依據醫療保險實際情況合理布局,確定為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所需衛生資源量,打破壟斷,引入競爭,扭轉被動局面。引導醫療機構通過內部挖潛,降低成本,改善服務,提高經濟效益,同時,對符合條件的社會醫療機構給予政策支持,加快定點步伐,並從醫療保險結算政策,標準上適當傾斜,以吸引參保患者就近就醫,方便參保病人,降低醫療成本,真正實現“小病在社區、大病在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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