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出入境業務已經逐步恢復。壹是公安出入境窗口服務有序恢復。落實差別化防控策略要求,有序恢復公安出入境窗口服務。低風險地區即日起全面恢復公安出入境窗口服務;中等風險地區視情況逐步恢復公安出入境窗口服務;在高風險地區設立緊急預約服務,並接受急需病例的審批申請。公安出入境窗口重開之際,要積極為中國公民提供出國申請文件、簽證等優質服務,為外國人在中國投資、貿易、創業提供優質服務。
第二,延長部分外國人在中國的居留期限。疫情防控期間,繼續在中國從事創新、創業、科研工作的外國人,其簽證或居留許可到期,自動延長在中國居留期限兩個月,不辦理延期手續。上述人員在延長期內可以合法停止在中國停留或正常離境。
第三,提前辦理外國人在華再入境簽證。疫情防控期間,在華外國人因短期參加商務、貿易、科研、學術交流等活動需要臨時出境後再返回的,可以提前辦理再入境簽證;外國人持有的在華居留許可已經過期的,可以憑居留許可原件申請口岸簽證。
4.為在中國投資、創業和貿易的外國人辦理口岸簽證。因投資、創業、商貿等緊急原因需要來華的外國人,可憑相關企事業單位的邀請函辦理口岸簽證。入境口岸沒有口岸簽證處的,由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為其辦理臨時入境許可。外國人入境後,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辦理簽證和停留居留證件。
五、積極為參與疫情防控的中外人員提供出入境便利。對參與醫療救援、藥物研發、物資供應、學術交流等防疫抗疫工作的中外人員,堅持提供24小時加急辦證服務。來華參加防疫、抗疫工作的外國人,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簽發相應期限的居留許可;對在防疫、抗疫工作中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優先審批。
主動為中外人員提供網上申請出入境證件服務。大陸居民可在網上提交出入境證件申請,外國人可通過電子郵件和郵件提交簽證、停止居留證明或永久居留申請。進出港國際航班可在線申報旅客信息,無需提交紙質申報文件。
七、優先為復產人員申請許可簽註。企業復工復產時需要出入境的中外人員,優先受理和審批出入境證件。對於需要及時出入境的,邊檢機關提供快速通關服務。
八、優先為進出口物資提供快速便捷的通關便利。繼續對調運防疫物資、國際進出口商品和鮮活農產品的運輸工具實行“零等待”驗放。運輸上述物資和商品的國際航行船舶,可在入境口岸作業,出境時提前辦理邊檢手續。在陸地邊境口岸,為運輸上述物資和商品的跨境運輸車輛設置專門通道,優先通關。
九、主動為中外人員提供出入境管理政策調整查詢服務。通過“出入境信息壹鍵通”,為廣大出入境人員提供疫情防控期間國內外出入境管理政策調整變化的提醒服務,及時告知和提醒相關國家和地區臨時入境管制措施和我國口岸開放情況,方便相關企業和出入境人員合理安排行程,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十、加強出入境窗口和通關現場的防疫和防疫工作。在所有出入境窗口、通道和對外開放的場所嚴格執行防疫防疫規定,在公共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認真嚴格落實公共衛生安全管理措施,防止疫情傳染擴散;嚴把國門,完善口岸聯防聯控機制,及時向海關檢驗檢疫部門通報相關預警信息,積極配合對出入境人員采取查驗、隔離、觀察措施;加強對廣大出入境人員防疫、抗疫知識的宣傳,為旅行中暫時缺少或忘記佩戴口罩的出入境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