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就是賣女兒的說法,不壹定是近幾年才有的。以前男方出彩禮,蓋房子,女方出女兒和嫁妝,婚後和家裏聯系不緊密。作為補償,真的應該給彩禮。但是現在,結了婚的女孩子,還不如以前工作,管家的女孩子,買東西越來越多,美其名曰愛情的化身等等。,有的甚至不想生孩子。)以前女生很少照顧家庭,現在,不是這樣的。對雙方父母的照顧壹般都差不多,所以彩禮的依據並不存在,更多的只是為了符合習俗,給外人看。
在我看來,索要高額彩禮而不給嫁妝或者給的嫁妝不等同於彩禮,都算賣女兒。在古代,女兒結婚後是不會承擔贍養父母的責任的,所以古代常說女兒吃虧。但現在的社會,大部分情況是小兩口自己住,都是獨生子女,贍養老人的義務無論男孩女孩都是壹樣的。如果壹個女孩不結婚,那就不是她的家庭。這種情況下,索要高額彩禮無異於賣女兒。可以給高額彩禮。
那些收十幾萬彩禮的所謂的人,養女兒也不容易。婚後她不是妳女兒嗎?爸爸養子,兒子養子。這是事實!父母有子女延續,也是壹種責任和義務!不要以感情為借口去換錢!如果女兒的情人明明沒錢,還要索要幾十萬的禮金,那不是明擺著女兒很難做到嗎?!這就是所謂的愛女兒?真正愛女兒的,是讓她大膽去愛,哪怕沒有金錢基礎!以後會有機會的!哪怕是錯的,只要還有父母兄弟姐妹,這裏就永遠是她的家!只有把婚姻當生意,結婚後才會覺得自己賤!我會思考婚後如何保證自己的利益!
索要彩禮是傳統禮儀,並沒有錯!但現在有些女方家長要彩禮,獅子大開口。不顧男方實際情況和小兩口的婚姻生活,為女兒索要彩禮,實在可憐。導致因婚致貧,因婚致債。就這樣,我變相把彩禮裝進了自己的口袋。這不是賣我女兒嗎??最可怕的是現在這種情況越來越嚴重。隨著風氣的不好,這樣的家長越來越多。
為什麽我不能認為女方父母在賣女兒?如果父母擔心女兒婚後的生活,可以要求女婿分享婚後的經濟大權,要求女婿給女兒壹些財產(有條件的贈與),要求公婆和母親在公開場合發表對女兒婚後生活的看法,甚至要求女婿婚後和她壹起生活。為什麽不選擇多種方式,而是選擇?壹次性買斷?彩禮呢?彩禮本來就不合理。不就是為了吸取古代封建社會男人的劣根性嗎?
首先,彩禮是壹種禮遇,是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有目的,有條件的贈與,其本質是基於男方的需要。所以通過彩禮決定婚姻,是對女性生命和情感價值的壹種捆綁,使其在壹定時期內成為男性的固定從屬。婚姻期間,女人屬於男人,(情感上,道德上,生活上)。所以,彩禮的出發點是維持男性社交生活的需要。
它是基於男人的。所以彩禮是婚姻中應該付出的相對價格。所以彩禮壹般被視為?賣妳女兒?這是極其荒謬和不正確的。全面物化女性是對女性權利的陌生和侵犯,是對地位和價值的壓縮和殘酷支配。是錯誤的。當然啦!天價彩禮實在讓人難以接受。某種程度上不利於婚姻的長久維系。應該抵制。但根本問題不在於彩禮,而在於婚姻參與者對婚姻的態度。說白了,關鍵是人的問題,不是彩禮的問題。
新娘禮物,什麽是禮物?禮尚往來。以前彩禮是給的,婚後真的和娘家沒關系。生死是終身的。而且都是媳婦,孝順公公婆婆。所謂“千年媳婦熬成婆”,並沒有說結婚要單身。現在想結婚,想有房子,就得壹個人住,沒有公婆。很多公婆婚後生孩子都要當帶薪保姆。即便如此,也要看媳婦的臉色。畢竟寶寶是女兒在家的時候出來的。妳現在能找到幾個懂禮貌賢惠孝順的媳婦?況且現在離婚率這麽高。生男孩是罪過嗎?
國家應該立法規定彩禮是給新婚夫婦成家立業的,父母雙方都無權處分,給多少無所謂。如果彩禮是給新娘父母的,那媳婦就拿回去,她壹個人。說白了,她會把女兒賣了。現在彩禮習俗被打破了,至少我們很多人被打破了,1.002億的彩禮就扔進去了。結果女方會還妳幾床被子,還送妳壹臺電腦。妳去要了20萬彩禮,他老婆從彩禮裏拿了1萬買了幾床被子,家用電器都沒了當嫁妝。然後妳媳婦也幫忙說,我爸媽把我養這麽大,花了妳幾萬還是幾十萬?呵呵,然後結婚後兩個年輕人窮的不行,現在這種事多了,就是賣女兒。
其實未來的公公婆婆也沒必要要太多彩禮,差不多就夠了。女兒開心就好,盡量少或者不要,以後還得指望女兒。其實在現實生活中,越有錢越有能力的男人,對嶽父家的要求越少,甚至有些嶽父倒貼錢。男人越沒錢越沒能力,老丈母娘越拼命要!所以,男人要想少付彩禮,就得發揮自己的能力。
以前叫彩禮,男生給才合適。這是我們祖國的傳統美德。當時女孩的父母加了壹些陪讀的錢,是為了幫助女兒在婆婆家得到關註。其實養孩子也不容易。現代彩禮錢變成了丈母娘的養老金,或者是娘家兄弟家的彩禮,兄弟媳婦的彩禮變成了寄養。男生家準備婚房是對的,但是如果是男生家全款買房,為什麽要加女生的名字,需要什麽安全感,如果加了妳的名字,男生和他的父母該找誰要安全感?世界上不存在養孩子誰吃虧的問題。兩個孩子結婚,世界上又多了壹個小家庭。父母雙方幫助孩子建立壹個小家庭是他們的心願,孩子幸福快樂。結婚後孝順雙方父母是做人的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