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列的不同調
東方音樂主要是五聲調式,宮、商、角、徵、羽,清音多。西方音樂主要是用的大小是七聲,1、2、3、4、5、6、7,其中4、7是兩個半音,所以出現濁音。
東方音樂和西方音樂是兩個大的概念範疇,東方音樂包括很多國家的音樂,不僅僅是中國還有好多別的東方國家的音樂,不同國家的音樂由於調式構成的不同,在聽覺上有很不同的地域特色;西方音樂也包含了很多國家的音樂,來自德奧、法國等不同國度的音樂各有不同。
別說是東西方有差別,就是同壹個國家不同省份、不同少數民族的音樂有時也大相徑庭,這也就是風格的不同。
中國傳統音樂主要以五聲調式為基礎,西方以大小調為基礎,中國傳統音樂比較質樸。西方音樂色彩變幻多,不過都不是絕對的,不同國度也有相似的音樂。
音樂是在世界各地是相通的,是無國界的,相互影響、相互融合的。
2、古典音樂差異
技術層面上西方古典音樂有理論,有規範,有大量的文字和音響文獻,易於流傳;而中國傳統音樂,沒有壹套完備的作曲理論與法則,較易失傳。中國傳統音樂以線條為主,而西方古典音樂更講究和聲。
中國傳統音樂註重氣息,而西方古典音樂更講究節奏。兩者技術方面的最大不同在於音色與演奏方法。 藝術層面上中國傳統音樂主要表達儒家、道家、佛家的思想,並且講求悟性慧根,因此比較主觀。 西方古典音樂著重美學及功能性,故此比較客觀。
中國傳統音樂境界的表現特點與西方古典音樂不同,西方古典音樂以深刻嚴肅見長,突出主客對立,大都帶有正劇或悲劇色彩,體現出來的是壹種藝術精神的“壯美”;而中國傳統音樂以曠達悠深見長,突出“情”和“景”的交融,主客統壹,體現出來的是壹種“和合”精神的“幽美”。
壹般說來,西方國家的古典傳統交響樂最能反映西方人的思維方程式,西方的交響樂的聲樂波是以數種不同的音色為進階,分成數段展開,溶入模擬生物的自然成音,精細起伏的器樂聲能把聽眾能從紛亂糟雜的現時中理出壹絲的頭續,從而讓人的思維漸進的趨向於理性。
如果用聲樂波來說的話,西方的這類交響樂的聲波遞進與人的大腦神精思維進度有著相似的脈動。所以從這個方面講,西方音樂大師的交響樂或多或少的影響著西方人的思維定性。我們暫時把西方的樂波稱為“輔助思維脈動樂波”。
國內目前傳統的聲樂藝術流行的似乎只有壹些戲曲樂。通過仔仔細細的分析這些傳統戲曲的聲樂,發現我們的戲樂聲停留在壹種感觸的平面,不管是從戲曲的演唱風格還是戲曲聲樂的波譜來看,我們傳統的戲曲聲樂總是平和的跳躍式,以曲線輻度做漸進式的跳躍,這類聲樂最大的特性是與人的隱層情感神經思維有著相似的脈動性。
所以我們在觀看戲曲、聽戲樂的時候,很容易觸動我們的非理性情感神經。當然,這種非理性情感神經受到戲曲聲樂波的觸動,自然就能喚醒人的情感記憶,久而久之,就會讓人的理性思維神經處於壹種抑制冬眠狀態。
3、流行音樂差異
目前國內流行音樂市場存在的流行誤區。我們的國內流行聲樂停留在非常非常淺表的聲樂虛動,這類流行聲樂波段的最大特性就是波度低糜,脈動平實。
從深層說就是要通過數次的神經脈動磨合,才能在記憶神經裏對這類聲波的脈動波進行強迫式接納。所以這類流行聲樂波命名為‘神經被動式脈動聲樂波’。
再來說說現在西方的某些流行樂:西方流行樂它最大的聲樂特性就是聲樂波與人的神經傳導相接近,當我們在那種聲樂中呆久時,我們就難免跟著那種聲樂來調整我們自身的神經動感節奏,也就難免情不自禁的手舞足蹈起來。所以這種聲樂波命名為‘神經強迫式脈動聲樂波’。
擴展資料
在中國音樂理論話語體系中,“理論”是核心詞,“中國音樂”是修飾“理論”的,而“話語體系”則是“理論”及其知識體系借助語言進行表達的方式。
要建立“中國音樂理論話語體系”,首先要厘清中國傳統音樂的基本樂理。
音樂以聲音為媒介,在聲音的四個物理特征中,音高和音長更重要,是各種基本樂理研究的重點。
音高包括樂音、樂音體系、律制、音階、調高、調式、調型等方面的問題,而音長則包括拍、節奏、節拍、速度等方面的問題。
在音高方面,其他概念都建立在“樂音”的基礎上,“樂音”的概念和結構是音高方面的“深層結構”,而樂音體系、律制、音階、調高、調式、調型等方面的問題是“表層結構”。
在音長方面, 節奏、節拍、板眼等,都建立在“拍值”之上,因此“拍值”是音長方面的“深層結構”,而節奏、節拍、板眼等方面的問題則為“表層結構”。
中西樂理的“表層結構”有很多相似之處。首先從律制看,中西都采用“五度相生律”“純律”和“十二平均律”。管子和畢德哥拉斯都論述過“五度相生律”,孰先孰後,尚有爭論。畢德哥拉斯用壹弦琴解釋過純律,中國古代雖無有關純律的論述,琴用純律曾侯鐘的測音結果卻證明了我國在2400多年前,古琴已采用純律。
至於十二平均律,則是我國音樂學家朱載堉於1584年首創,壹個多世紀後,德國人威爾克邁斯特也提出了同樣的理論。
印度人把壹個八度分為22個“斯魯提”,阿拉伯人普遍采用微分音,還把壹個全音分為四份,印尼的佳美蘭采用五平均律,東南亞國家還有采用“七平均律”的,他們所采用的律制與中國的和歐洲的都不同。
世界各民族音樂使用的各種音階可分為各音級間的音程不同的“非平均音階”和各音級間音程相同的“平均音階”兩類。
前者如西洋音樂中的“大音階”“小音階”,中國傳統音樂中的“正聲音階”等;後者如西洋音樂中的“全音音階”“半音階”等。
中西音樂都采用“非平均音階”中各種各樣的五聲、六聲、七聲音階,又因都用十二個律位,故有采用五聲音階的條件,都可以有“六十調”,若采用七聲音階,則都可以有“八十四”調。
在中西樂理中,調的名稱不同,各個音級進行的方式不同,但將它們從低到高排列起來,外表完全壹致。
如中國的五聲音階羽調式音階就和歐洲音樂中的“La pentatonic scale”壹致,中國的下徵音階和西洋的大音階看上去也壹模壹樣。
然而,印度、阿拉伯音樂中的音階往往超過七聲,東南亞還以“平均音階”(如佳美蘭中“斯連德洛”音階和泰國的平均七聲音階)為特色,這些音階與中西樂理中所涉及的音階差別很大。
俄國音樂理論家霍洛波夫提出,應把歐洲音樂的調式體系分為強調主音的“調性的調式”和強調旋律型的“調式的調式”兩種,這兩種情況在中國傳統音樂中都存在。
如宮、商、角、徵、羽五種不同的調式都可稱為“調性的調式”,而“西皮”“二黃”“歡音”“苦音”等則可稱為“調式的調式”。
在音長方面,中西音樂中的“上層結構”也是相同或者非常相似的。首先,兩種音樂中都把“節拍”分為兩大類,中國有“有板”和“散板”,西方則有“可劃分”的拍子和“不可劃分”的拍子兩種,前者稱“metric”或“measured”,後者則稱“free rhythm”。
在格裏高利聖詠和協奏曲的華彩段中都可以發現采用“不可劃分”節拍的作品或片段。漢文中的“節奏”的本意就是“休止”和“演奏(唱)”,西洋樂譜中則用音符和休止符來表示它們。
西洋音樂的“節拍”中有二拍子、三拍子、四拍子等,中國音樂的“板眼”中有“壹板壹眼”“壹板三眼”。
中國傳統樂理中雖然沒有“壹板二眼”的說法,但中國音樂中還是有壹些三拍子的作品,如山西民歌“開花調”和甘寧青壹帶流行的“少年”中都有三拍子的曲調。
西洋音樂中“節拍”裏“拍”分“強拍”和“弱拍”,“板眼”中分“板”和“眼”,於是就有音樂學家在強拍和板之間、弱拍和眼之間畫上了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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