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市場突飛猛進。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壹方面,經濟社會生活各方面條件迅速改善,人們的文化娛樂需求正在迅速釋放;另壹方面,各種新型文化產業不斷湧現,文化產業結構變化頻繁。然而,現有的統計數據顯示,我國文化產業仍處於低水平的供需平衡和不對稱的結構性矛盾狀態。
從絕對數量上看,我國居民的文化消費需求與文化產業供給之間並沒有太大差異。
從需求端來看,2000年中國人均GDP已經達到849美元,反映城鄉居民生活水平的恩格爾系數也降到了50%以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6280元,人均消費支出4998元。其中,旅遊、娛樂及耐用消費品、教育、文化服務、通信等與文化相關的消費共計949元,約占可支配收入的19%。按照我國目前約4億城鎮人口計算,我國城鎮居民的文化消費需求約為3796億元。農村居民人均收入達到2253元,280元人均消費支出2520億元。這樣算下來,中國文化相關的消費需求應該在6000億到6500億之間(63140億元)。
從供給端來看,根據相關統計數據匯總,我國文化產業近幾年(1998或1999)的產值約為6000億(1998 624億),其中教育、文化、藝術、廣播影視為1812。國內旅遊收入2831.92億元,圖書報刊355億元,郵電1.2351億元(1.998),音像制品1.27億元。(廣告等。沒有包括在內。
以上兩個大致壹致的數字只是從供給和需求兩個方面描述了中國文化市場的規模,並不能得出中國文化產業發展可以令人滿意的結論。簡單分析壹下,文化市場的現狀只是壹種低水平的供需平衡,更何況由於還存在各種體制問題,只是壹種結構性矛盾的不對稱平衡。
國際上的研究表明,當人均GDP超過65438美元+0,000時,消費支出中衣食住行的比重大大降低,而住房類別基本不變,而文化精神消費支出開始大幅上升;第三產業應該占GDP總量的40%左右,文化產品產值比重也有很大提高。目前中國人均GDP接近65438美元+0,000,但第三產業比重(33.2%)比這個標準低6個百分點,其總量約為5000億人民幣。雖然我們可以剔除消費習慣和制度因素造成的誤差,以及可能用於非文化消費的費用(如醫療等。),順差應該是3000到4000億。
如何理解3000-4000億人民幣的市場空缺?
壹種解釋是,中國居民的文化消費能力受到了極大的抑制,從而制約了文化產業的增長。有很多事實可以證明這壹點。比如,根據我國文化產業部門的各種零散數字,我國影視行業存在大量管理不善和虧損,很多作品出版後無人問津,導致庫存積壓嚴重;但是有些作品突然盈利了,原因不明。統計數據顯示,近年來電影產量壹直在下降。1992年,中國* * *制作故事片170部,為10年來之最,其次為1995、146、110。我們不斷增加的觀眾都去哪了?近年來,歌廳、舞廳等傳統文化娛樂行業經濟效益迅速下滑,成為虧損行業。這些現象表明,我國文化產業部門提供的產品有相當壹部分不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不斷變化的文化消費需求。
還可以做另壹種解釋,就是中國居民實際實現的文化消費有相當壹部分沒有被納入統計。目前,視聽行業有壹個公認的市場容量計算方法,即根據消費者視聽技術設備的擁有量來估算視聽產品的市場容量。按照這種方法,中國居民目前擁有約3.5億臺電視機,654.38+00萬臺CD播放機,3000萬臺VCD播放機,500萬臺LD播放機和654.38+05萬臺多媒體計算機,等等。根據每臺硬件每年需要10件(套)新的音像制品的統計,相信音像制品的年總銷售額應該超過100億元,但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音像制品的正版收入只有不到20億元,占總數的2-3%;據1999統計,正版收入約50億元。即使政府加大了“掃黃打非”力度,正版率提高了,相信實際市場規模應該在1500億到2000億左右。這方面的事實表明,相當壹部分居民的文化消費需求正在流失。我國文化市場存在巨大的供需結構性缺口,這應該是不爭的事實。
文化市場巨大的供需差已經成為國家文化和經濟安全的隱憂。目前,我國居民個人金融資產已達9萬億元左右,銀行存款約7萬億元。隨著住房、養老、醫療、教育等方面各項改革措施的逐步出臺,人們對文化、教育、娛樂的消費需求將進壹步釋放。這是壹個巨大的市場空間,甚至形成了中國文化產業目前無法填補的真空。入世後,國外文化產業集團將可能憑借技術和內容的多重優勢大規模進入中國文化市場,文化市場的“有限開放”政策在市場規律的作用下可能在短時間內遭遇嚴峻挑戰。
近年來,人們頻繁看到這樣的數字:英國文化產業年產值近600億英鎊,從業人員約占全國總就業人數的5%;日本娛樂產業的年產值早在1993就超過了汽車產業。美國的文化產業更為發達,其音像制品已成為最大的出口產品,占國際市場的40%以上。據媒體報道,我國政府已經開始考慮允許壹些國際知名媒體集團進入我國媒體市場。這是文化產業國際化進程可能意外加速的重要信號。中國的文化市場壹直暴露在國際文化資本的強大壓力之下,中國改革開放20多年積累的經濟文化成果成為國際文化資本垂涎的目標。
(二)我國文化產業經營單位眾多,但產業組織集約化程度不高。
面對巨大的市場需求和國際媒體、文化集團的圍攻,我國文化產業普遍缺乏競爭力,難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這足以讓我們擔憂。中國的傳統文化產業是在計劃體制下誕生的,長期被行政體制分割,被各種政策保護。這種情況下形成的整體格局,表現出業務單元多、產業集約化程度低、資源極度分散、不強調經濟效益的突出特點。在文化市場迅速形成的今天,所有這些特征都變成了弱點。
從人員規模來看,僅以文化部所屬文化產業機構為例。1999年末,文化部所屬藝術表演團體、劇院、圖書館、美術館、文物保護單位等企事業單位330700個,從業人員* * * 1661500人;當年國內演出場次為42.3萬場;國內觀眾達4.69億。文化娛樂業17.47萬機構,90.3萬人。文化市場其他經營機構9.7萬個,23萬人。這些單位的特點是大部分都很小。比如文化部下屬的每個單位,平均5個人左右。
從經營規模來看,音像業是壹個典型的例子。我國現有音像制品生產復制單位近600家,每年生產正版音像制品(卡帶、vcd、CD、DVDs萬種,約2億張(盤),平均每家企業年產量34萬張,月產量不足3萬張。大概有7萬個銷售單位,全部正版音像每年銷售2億件。平均每個銷售點壹年只賣3000件,日均不到10件。書籍的批發和零售是另壹個例子。1999文化部所屬圖書批發零售機構13056家,2.3萬人,營業收入僅5.45億元,人均營業額約2.3萬元,日營業額60元。
資源分散、集約度低的問題,在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表現得淋漓盡致。我國的新聞出版體制與傳統的工業經濟管理體制有著相同的特點:新聞出版單位必須以某壹級行政組織為“上級單位”,建立在其財政撥款之上。這些新聞出版單位壹旦形成,就固化了,既不能淘汰,也不能重組;新的需求壹般來自新的行政機構,這些機構是通過新的撥款建立的,也有先天不足。從長遠來看,新聞出版機構會隨著行政機構的擴大而擴大。這些新聞出版機構大多規模小、重復建設、效率低,既不能滿足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需求,又造成資源閑置和浪費。在過去的20年裏,特別是在過去的10年裏,有關各方壹直在試圖對文化管理體制進行多方面的改革,但基本情況並沒有根本改變。
據1999統計,我國現有報紙2038種,期刊8178種,出版社500多家,廣播電視臺3000多家。這是幾十年積累的巨大而寶貴的文化資源。在全方位對外開放格局基本形成的今天,如果不迅速整合優化,改變商業模式,提升競爭實力,必然成為國際傳媒巨頭的圍獵目標。
(3)我國文化產業傳統的資源配置機制與市場化要求之間存在尖銳矛盾。
近年來,中國文化產業的體制改革開始進入“快車道”。1998期間,我國政府職能部門停止直接辦刊辦報,退出出版業務領域,斷絕了新聞出版單位與各政府機關的傳統隸屬關系;2000多份報紙、8000多種出版物被“逼”上了產業化的軌道。從65438到0999,開始組建傳媒集團和多媒體文化產業集團。2000年,“傳媒概念”在股市流行起來,開始嘗試傳媒集團與資本市場的結合。文化產業體制改革後,波瀾推進,從分行業、局部改革逐步進入整體改革階段。
然而,資源配置機制的混亂、碎片化以及行業壁壘與市場要求之間的矛盾仍然困擾著中國文化產業的發展。
文化產業的基礎是市場。現代市場經濟要求公開、公正、公平競爭,反對各種形式的地方保護和壟斷。中國的傳統文化機構是以“條塊分割”的方式建立的(地方和行業是縱向和橫向的)。雖然都不同程度地與行政部門脫鉤,實行“專業歸口管理”,但離真正的市場競爭還很遠。甚至有壹些企業利用與行政機關的傳統聯系和企業特殊的社會公益性質和意識形態功能,壟斷資源,操縱市場,謀取暴利;但有些文化企業做大後,想做跨行業、跨地區的資產重組甚至兼並,往往會遇到阻力。在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形勢下,在“媒介融合”的國際趨勢影響下,壹些廣播電視、報紙和出版企業在地方政府的協調下成立了集團公司,實現了“強強聯合”、“資產重組”,甚至在當地從事壹些跨行業、跨媒體的經營。這當然是壹個進步。然而,我們也註意到,“媒介融合”在西方是壹種市場趨勢,而在中國主要依靠政府行政手段。如何將結構調整與體制轉換結合起來仍然是壹個問題。
這樣,文化產業的發展就遇到了深層次改革的問題:文化產業是壹個特殊的產業,既有壹般的產業屬性,又有社會公益性質。其中,傳媒產業等核心產業類別不僅具有大眾傳媒的特征,而且是黨和國家的宣傳渠道。如何根據這些特點做出制度安排,既按照市場經濟的壹般規律健康發展,又保證先進文化的引領作用,是壹個全新的問題,需要我們以創新精神大膽探索。
但是,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文化權利是壹個更為根本的問題,也是我們黨和國家保證對社會主義文化事業領導的基礎。應該看到,在中國入世和深化改革的形勢下,在數字信息技術的沖擊下,傳統媒體體系的經濟基礎和技術基礎發生了變化,人民文化權利的實現方式也發生了變化:越來越從國家行政機制中介的非自主方式轉向市場中介的自主選擇方式。這就要求我們積極探索在市場競爭條件下發揮傳統政治優勢的新途徑。因此,要特別註意研究規範文化市場發展的新體制、引導精神產品流通的新機制和活躍文化生產的新組織形式。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推動文化的發展。
當然,我們也看到,在全球“媒介融合”和“放松管制”之後,由於文化內容產業發展的不平衡,即使是西方發達國家也在反思如何用新的產業政策和新的制度安排來對待文化內容產業。保護民族文化遺產,弘揚民族文化傳統,確保國家文化安全,已經成為世界各國面對全球化的共同戰略主題,會有很多值得借鑒的經驗。我們的決策者需要做的是向前看,而不是向後看。
(四)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先進性要求與文化原創力不足存在戰略矛盾,資源潛力無法轉化為產業實力。
發展中國文化產業還有壹些獨特的條件。首先,中國文化影響很大。使用漢語的人口是世界上最多的。中國悠久的歷史和文化不僅在中國,而且在東南亞、北美和歐洲的華人社區都有廣泛的影響。這應該說是中國文化企業開拓市場最有利的條件,因為語言和文化的差異壹直被認為是經濟全球化和國際交流中最大的負面因素。在經濟學的壟斷競爭理論中,保持產品差異被認為是保持產品在市場中壟斷力量的關鍵。文化產品的差異首先來自價值觀和表達方式的獨特性;文化差異也是我們在國際競爭和追趕發達國家時可以依靠的比較優勢。
從生產要素來看,中國的文化資源極其豐富,舉世公認。隨著幾千年甚至更長時間的文明發展,廣袤的疆域中仍有許多歷史文化遺址和遺跡,以及各種類型的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景觀;數以百萬計的藝術珍品、經典和文物保存在圖書館和博物館裏;在中國人的風俗習慣和節日中,有許多有形和無形的文化符號。我國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的學者對傳統文化進行了不間斷的研究和傳播。這些都為中國文化產品和其他能夠承載文化符號的耐用消費品的設計、生產和創新提供了取之不盡的靈感來源。
但僅僅滿足於此顯然是落伍了。當今世界,文化有其原始形態、經濟形態和技術形態。得益於資本市場和信息技術的拉動,新興文化產業獲得了前所未有的高速發展,將大量文化資源轉化為產業和財富。正是在以上兩個方面,中國是被動的,緩慢的。
例如,文化旅遊是將國家文化資源潛力轉化為產業實力的重要途徑,而旅遊業是我國所有文化產業門類中產業化程度最高的部門。然而,在這壹領域將文化遺產轉化為產業的成功案例仍然極為罕見。從多年前中國各地災難性的“人造景觀熱”,到近年來關於文化遺產所有權和管理權能否分離、如何引入市場機制的諸多爭論,很多問題都沒有得到深入的討論,轉化為合理的政策法規。事實證明,憑空建造的主題公園永遠不會有公信力,而大量使用文物則無異於破壞,正確的道路顯然應該在兩者之間。但是,如何把文化遺產的保護和開發有機結合起來,從而保護文化遺產,促進文化旅遊,我們壹直沒能有壹個明確的政策,從而耽誤了很多發展機遇。
文化遺產數字化是將國家文化資源轉化為新興產業基地的關鍵環節。目前,“文化內容革命”正在全球範圍內展開。為了迎接信息時代的到來,世界各國都在大規模地將文化遺產轉化為數字形式。從65438年到099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開始推動“世界記憶”項目,該項目的目的是推動世界各地文化遺產的數字化,使其得以永久保存,最大限度地讓公眾公平享用。65438-0999年,在芬蘭的倡議下,歐盟國家開始啟動多國框架合作項目,命名為“內容創作啟動計劃”,文化遺產數字化被確定為基礎內容。可以說,由於國家數字圖書館工程(1996)的啟動,我國文化資源數字化進程的啟動並不晚,但時至今日,國家發展戰略仍未形成,也未升級為國家文化產業建設的基礎性工程,這是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深層危機。
向數字媒體轉移是將傳統文化資源開發為經濟資源的必要步驟,本質上是為前所未有的產業整合做準備,具有重大的經濟意義。國際信息技術集團和文化傳媒集團早已開始整合世界各地的數字文化資源,為開發新的世界市場做準備;中國的文化資源關系到中國文化產品市場的占有,這是他們覬覦已久的。1999,美國大片《花木蘭》給我們敲響了警鐘:中國的文化資源被國際傳媒資本之手轉化為文化產品,成為中國文化產業的有力競爭者;2000年5月1日,中國經歷了“假日經濟”的第壹個高峰,敦煌石窟壁畫在大量遊客的壓力下“不堪重負”。美國基金會開始和我討論“數字虛擬洞穴”的計劃。同年,日本信息技術公司加快了與中國故宮博物院就建立數字多媒體在線故宮博物院的談判進程。這兩個事件表明,發達國家開始借助經濟和技術的雙重優勢,尋求對中國文化資源的新壹輪開發,這壹趨勢值得我們關註。
(五)WTO規則與當前中國文化產業政策支持體系的矛盾。
WTO是壹個法律體系,也是壹個政策體系。WTO形成的許多協定和協議廣泛涉及文化產業的各個領域,與文化產業相關的規章制度主要包含在WTO服務貿易和知識產權保護的基本規則中,即《服務貿易總協定》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因此,其基本原則自然會成為成員國政府制定和實施國內文化貿易政策的文本依據,必然會給該國的文化管理體制和文化產業政策支持體系帶來制度、法律和政策上的影響。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開始進行文化體制改革,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到目前為止,已經初步建立了由壹系列行政法規和規章構成的文化產業政策體系,以及由該體系建立的文化管理機制,包括:《文化娛樂場所管理條例》、《演出市場管理條例》、《電影管理條例》、《出版管理條例》、《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但問題是,現有的文化產業政策文本體系基本上是在兩種體系轉換的過程中制定和形成的。它不是加入世貿組織或根據世貿組織原則制定的遊戲規則。因此,它在很大程度上帶有計劃體制的痕跡,這導致了現有政策的目的與WTO對中國文化產業政策的要求之間的矛盾。同時,由於目前我國不同領域的文化管理和文化產業政策主要由政府不同行政部門制定,並以政府名義發布,行業和部門利益相對較強。這樣,在整個政策的價值調節和功能發揮以及政府對社會文化資源的權威性分配中,應有的公共性、公正性和公平性都比較差。這些都明顯不符合世貿組織的貿易自由化、透明度和市場準入原則,存在內在的規則沖突。
我國政府正在逐步加大文化管理體制改革的力度,《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修訂和頒布在國內法與國際法的規範和對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由於這些措施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體制和制度上的壹些根本性問題,如行政壟斷、市場準入、投資主體多元化、文化企業產權關系改革等,舊的矛盾並沒有消除,新的沖突進壹步產生。同時,由於原有的文化政策體系並未因機構改革、文化行政部門合並而失去政策效力,也出現了新機構執行舊政策、“新瓶裝舊酒”的現象。壹些地方和領域在資源重組和優化配置的名義下,高度集中了文化行政權力,使得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制定的文化產業政策不僅失去了原有的制度基礎,反而獲得了新的支撐。
我國文化產業管理部門提出了“大文化管理”的思路,但由於缺乏政策體系的創新支持,預期的改革效果並未顯現,政府難以實現從“辦文化”到“管文化”的戰略轉變。對中國來說,成功入世的關鍵是實現體制創新和政策制度創新的有機銜接。如果不能在制度和政策層面實現整體創新,21世紀中國文化產業的發展前景可能不會那麽樂觀。
文化產業是壹個特殊的產業,還處於發展和轉型過程中。所以,根本問題是制度性的。任何壹個國家的產業政策都有兩個基本點,即市場導向和政策導向,更何況中國的文化產業是在更特殊的環境下存在和成長的。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們今天對文化市場和文化產業的認識,以及以此為基礎的文化產業政策的合理性,將在未來很長壹段時間內影響中國文化產業的發展,並將進壹步影響中國整個經濟和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升級。發展文化產業已經成為壹門* * *學問,但是制定真正合理的產業政策的過程才剛剛開始。目前,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