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關於物質與意識的關系:在理氣關系問題上,王夫之堅持“理依於氣”的氣本論,駁斥了程朱理學以理為本的觀點.他強調王夫之故居“氣”是陰陽變化的實體,理乃是變化過程所呈現出的規律性.理是氣之理,理外沒有虛托孤立的理.從而批判了從周敦頤到朱熹所堅持的氣外求理的唯心主義理論.王夫之結合對“統心、性、天於理”的客觀唯心主義體系的批判,強調指出:“蓋言心言性,言天言理,俱必在氣上說,若無氣處,則俱無也.”明確地堅持了唯物主義的氣本論.
王夫之堅持“無其器則無其道”、“盡器則道在其中”的唯物主義道器觀,系統地駁斥了割裂、顛倒道器關系的唯心主義思想.他給傳統道與器範疇以新的解釋,認為“形而上”的“道”與“形而下”的“器”所標誌的壹般(***同本質、普遍規律)和個別(具體事物及其特殊規律),兩者是“統此壹物”的兩個方面,是不能分離的.他提出“天下惟器而已矣”的命題,肯定宇宙間壹切事物都是具體的存在,任何具體事物都具有特殊本質,又具有同類事物的***同本質,“道者器之道”,壹般只能在個別中存在,只能通過個別而存在,“終無有虛懸孤致之道”.猶如沒有車馬便沒有禦道,沒有牢醯、璧幣、鐘磬、管弦便沒有禮樂之道壹樣.他明確指出,在器之外、器之先安置壹個“無形之上”的精神本體,乃是壹種謬說.他通過論證“道”對於“器”的依存性,得出了“據器而道存,離器而道毀”的結論,駁斥了“理在事先”、王夫之故居“道本器末”的觀點.王夫之的唯物主義是中國古代唯物主義思想的發展頂峰.
3.關於發展觀:在發展觀方面,王夫之綜合以往豐富的認識成果,並對自己所面對的復雜的社會矛盾運動進行哲學概括,對中國古代辯證法的理論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王夫之把事物運動變化的原因,明確地歸結為事物內部的矛盾性,認為“萬殊之生,因乎二氣”.他在張載“壹物兩體”學說的基礎上開展了他的矛盾觀,提出“乾坤並建”,“陰陽不孤行於天地之間”,肯定矛盾的普遍性.對於矛盾著的對立面之間的關系,他進壹步分析指出,任何矛盾都是相反相成的,壹方面“必相反而相為仇”,這是排斥關系;另壹方面“相反而固會其通”,這是同壹關系.這兩重關系,不可分割,“合二以壹者,就分壹為二之所固有”.但他更強調“由兩而見壹”,認為矛盾雙方絕非截然分開,而是“反者有不反者存”.按他的分析,“陰陽者,恒通而未必相薄,薄者其不常矣”.矛盾雙方互相逼迫、激烈搏鬥的狀態是“反常”的,而互相聯合、貫通,保持同壹性狀態才是“正常”的.在他看來矛盾是相互轉化的,有時會發生突變,但在更多的情況下,轉化是在不斷往復、消長中保持某種動態平衡而實現的.王夫之的辯證發展觀,尤其是他的矛盾學說,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但他過分強調矛盾的同壹性,則是時代給予他的局限.
4.關於認識論以及實踐的觀點:王夫之利用和改造了佛教哲學的“能、所”範疇,對認識活動中的主體和客體、主觀認識能力和客觀認識對象加以明確的區分和規定,強調“所不在內”,“必實有其體”和“能不在外”、“必實有其用”,二者不容混淆、顛倒.他認為“能”和“所”的關系,只能是“因所以發能”,“能必副其所”,主觀認周易外傳--王夫之著作識由客觀對象的引發而產生,客觀是第壹性的,主觀是客觀的副本.從而抓住了認識論的核心問題,表述了反映論的基本原則.據此,他批判了沿襲佛教的陸王心學“消所以入能”、“以能為所”的觀點,並揭露其內在矛盾,認為:“惟心惟識之說,抑矛盾自攻而不足以立.”他對“惟心惟識之說”的批判,並非簡單否定,而是在否定心學唯心論誇大主觀精神作用的同時,吸取和改造其中的某些思辨內容,如把認識對象規定為“境之俟用者”,把人的認識能力規定為“用之加乎境而有功者”,註意到人的認識的能動性.在知行關系問題上,他力圖全面清算“離行以為知”的認識路線,註意總結程朱學派與陸王學派長期爭鳴的思想成果,在理論上強調“行”在認識過程中的主導地位,得出了“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的重要結論.他以知源於行、力行而後有真知為根據,論證行是知的基礎和動力,行包括知,統率知.同時,他仍強調“知行相資以為用”.王夫之進壹步提出“知之盡,則實踐之”的命題,認為“可竭者天也,竭之者人也.人有可竭之成能,故天之所死,猶將生之;天之所愚,猶將哲之;天之所無,猶將有之;天之所亂,猶將治之.”人可以在改造自然、社會和自我的實踐中,發揮重大作用.這種富於進取精神的樸素實踐觀,是王夫之認識論的精華.
5.關於歷史觀:王夫之在歷史觀方面系統批判了歷代史學中彌漫著的神學史觀和復古謬論,把對當時湘桂少數民族生活的實地觀察與歷史文獻研究結合起來,大膽地打破美化三代古史的迷信,駁斥了“泥古薄今”的觀點,闡明了人類歷史由野蠻到文明的進化過程.依據他“理依於氣”、“道器相須”的壹貫思想,提出了“理勢相成”的歷史規律論和“即民見天”的歷史動力論. 王夫之反對在歷史運動之外談論“天命”、“神道”、“道統”主宰歷史,主張從歷史本身去探索其固有的規律,“只在勢之必然處見理”.他說的“勢”,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和現實過程,“理”,是體現於歷史現實過程中的規律性.他肯定理勢相成,“理”、“勢”不可分,理有順逆之別,勢有可否之分.人們的歷史實踐有各種復雜情況,形成歷史事變的復雜性,應當“推其所以然之由,辨別不盡然之實”,從“理成勢”和“勢成理”等多方面去探討,才能闡明人類史的必然趨勢和內在規律. 王夫之沿用傳統範疇,把“天”看作支配歷史發展的決定力量,但用“理勢合壹”來規定“天”的內涵.他進壹步利用“天視聽自我民視聽”等古老命題,把“天”直接歸結為“人之所同然者”,“民心之大同者”,賦予“天”以現實的客觀內容.因而在肯定人民的“視聽”、“聰明”、“好惡”、“德怨”、“莫不有理”的前提下,為強調必須“畏民”、“重民”而提出了“即民以見天”、“舉天而屬之民”,意識到了民心向背的巨大歷史作用.
6.總而言之,王夫之的思想也是明清時期儒學的新發展.這是肯定的,他也是儒學的產物.但是他沖破了理學的唯心的牢籠.準確來說,具有壹定的辯證法思想,是古代樸素唯物主義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