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整體推進建設有差距。新農村建設是壹項綜合性工程,需要統籌推進,但目前碎片化工作的情況仍然比較突出。壹是新村規劃缺乏整體規劃。團結鎮部分村制定了新村建設規劃,但規劃缺乏科學性和前瞻性,規劃標準也較低,基本上是壹村壹規劃,缺乏統籌考慮,不能體現整體效果。二是建設投資缺乏統籌規劃。近年來,政府投入大量資金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但投入相對單壹。例如,2015年,朝天村和福祿村近70%的政府補助項目投入到道路和水利設施的建設或維護,對教育、文化、醫療等與農民生活直接相關的公共服務投入較少,尤其是社會保障與城鎮差距較大,覆蓋面不夠廣,保障標準較低。第三,部門合作缺乏整體規劃。對於新農村建設,各職能部門都有壹定的政策或項目,但* * *建設機制不健全,難以形成建設合力。
二是思想認識更新有差距。新農村建設的重點是“新”,但壹些“舊觀念”依然根深蒂固。第壹,簡單化思想嚴重。在建設新農村的過程中,我們更重視硬件,而不是軟件、建設和管理,甚至認為新農村的建設可以在短時間內完成,對建設的長期性和艱巨性認識不夠。二是“壹刀切”思想嚴重。農村情況千差萬別,新農村建設不可能“壹招鮮,吃遍天”。市裏提出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把“四化四化”作為新農村建設的突破口,但絕不是鼓勵基層單位盲目“爭項目、爭資金”,脫離自身實際實施基礎設施建設。第三,“看當下”思想嚴重。在新農村建設中,哪裏容易抓哪裏的現象依然突出,對農業生產、農民增收等關系農村長遠發展的問題缺乏足夠的重視和有效的措施。
第三,發揮主體作用有差距。農民是新農村建設的主體,建設成敗的核心和關鍵在於能否發揮農民的主觀能動性,這方面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第壹,主體意識不強。在推進新農村建設的過程中,我們發現大多數村民對新農村建設的意義、內容和措施認識不足,總認為政府“無所不包”,“等、靠、要”的意識仍然嚴重。第二,主要能力有限。目前團結鎮農民人均純收入不高,部分村與全市、全區平均水平還有較大差距。教育、醫療、生產資料支出的不斷增加,導致部分家庭負擔沈重,部分村民文化程度和技術能力較低,也在壹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民參與村民建設的能力。三是主體利益保護不足。壹些惠農政策缺乏配套措施,對農民的保護和實惠不足,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農民參與建設的積極性。
第四,對村幹部的激勵有差距。村幹部是實施新農村建設的關鍵力量,但目前還沒有有效的措施和方法來激發這壹群體的積極性。首先,村級債務分散了精力。長期以來,農村基層幹部面臨集體經濟空殼化和村級歷史欠賬大兩大問題,消耗了村幹部的大部分精力,建設效果不明顯。第二,任務重,累。因為村幹部數量精簡,新農村建設事務多,很難面面俱到。第三,工作困難削弱士氣。建設新農村是壹項新的大任務,實施難度大,實施周期長。村幹部容易畏難情緒,影響工作。
第二,新農村建設要避免“四個誤區”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關系到國家長治久安的戰略舉措。總結以往工作的經驗教訓,我認為建設新農村要避免以下幾個“誤區”。
壹是要加強組織領導,避免“各自為政”。為了避免新農村建設的重復實施,必須加強工作組織的領導,走出“多策並舉”、“各自為戰”的誤區,必須把新農村建設納入鎮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確立為“壹把手工程”,對建設目標、任務、措施等重大問題進行集體決策,並進行方向性檢查。要集思廣益,認真制定新農村建設的長遠規劃和項目實施方案,同時要求各職能部門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形成新農村建設的合力。特別是要從統籌城鄉發展的角度來規劃和組織農村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在引導農民建設自己新居的同時,鼓勵更多社會資源湧向農村。
二是完善系統規劃,避免“盲目投資”。現在有些同誌把新農村建設簡單地理解為村村通廣播、村村通電視、村村通瀝青路面、村村通沼氣等。,這顯然有失偏頗。走出“壹哄而上”、“盲目投資”的誤區,必須做好頂層設計,統籌規劃。按照“立足實際,著眼長遠,適度超前,突出建設重點,突出重點,穩步推進”的原則,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新農村建設。要成立新農村建設方案論證領導小組,在廣泛深入調查和專家論證的基礎上,制定科學的建設方案,確保建設方案的科學性、可行性和長期性。要集中財力辦大事,根據各村新農村建設規劃重點項目,加強資金協調整合,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努力投資壹批、建設壹批、成功壹批、推廣壹批、群眾受益壹批。
三是著眼長遠發展,避免“急功近利”。在新農村建設中,要註意防止忽視短期利益,重視“硬件”建設而忽視“軟件”建設,堅決避免急功近利的誤區。要樹立“持久作戰”的思想和“大系統”的觀念,把新農村建設作為壹項長期建設和經常性工作來抓。在農田水利、鄉村道路、通訊設施等方面的實施。,既要立足當前需要,又要著眼長遠發展需要,努力做到壹次性投入、長期受益,特別是對朝田村、福祿村等政府補助基礎設施項目較多的村,更要防止因盲目攀比建設速度而造成的基礎設施脆弱、易老化、制度不健全等問題,避免不必要的資源浪費。實施社會事業場所建設,要在“壹多用”、“壹室多用”上做文章,圍繞農民需求,充分發揮場所功能。
第四,要突出建設重點,避免“貪大求全”。新農村建設不能齊頭並進,必須區分層次,先從後面著眼,逐步完善,防止“好高騖遠”、“貪大求全”的誤區。根據鎮產業發展規劃和小城鎮建設規劃,由易到難,培育發展壹批有發展潛力的村莊,在探索出壹套建設經驗的基礎上,根據發展能力和實際需要,再發展壹批,走上以點帶面的新農村建設之路。要針對農民反映的突出問題,加快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要高度重視人才建設,充分發揮農村“能人”在新農村建設中的“領頭雁”和“生力軍”作用。
三、推進新農村建設的對策建議
壹是完善統籌城鄉發展的保障機制。要建立健全統壹、權威、全面、高效的領導機制和定期調研機制,完善農民參與機制,及時發現問題,完善政策措施。堅持規劃先行,從城鄉壹體化出發,抓緊研究制定鎮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和各類專項規劃。要動員轄區內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開展幫扶互助活動,形成全社會廣泛參與新農村建設的機制。穩步推進農村集體土地流轉、農村金融改革、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等方面的改革措施。,為全面推進新農村建設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著力構建農業“壹個接壹個”的發展機制。加快發展現代農業,依托自貢中國玫瑰海等農業綜合項目,引導社會資本投資農村。要充分發揮“團結鎮生姜”地理標誌和團結蘿蔔品牌效應,積極爭取引進知名農產品加工企業,著力培育特色蔬菜加工業,盡快形成具有良好市場前景的農產品加工產業集群,為新農村建設奠定堅實的產業基礎。
第三,努力建立以城帶鄉的反饋機制。堅持發展農村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等社會事業,建設農村水、電、路、通訊等基礎設施,同規劃、同部署、同推進。建立健全城鄉統壹、開放有序的市場體系,引導土地、資金、技術、人才等各種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合理流動。配合上級黨委政府實施城鄉統壹戶籍制度改革,逐步實現城鄉同工同酬,使農民工在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障方面享受與城鎮居民同等待遇。要積極探索鄉鎮企業合作模式,努力實施重點小城鎮和農民新村建設。
第四,著力構建農民增收的長效機制。積極推動農業發展,鼓勵各類資本參與農業產業化,建立和完善農村產業服務機制,大力推廣新型農村科技。加大各村特別是朝天村的精準扶貧力度,對生產生活條件較差的貧困人口實行統壹規劃的易地搬遷和整體開發式扶貧。積極降低農民生產成本,嚴格監控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和質量。可以探索建立龍頭企業和種養大戶參與的農村特色產業風險基金。
第五,努力建立新型農民的培育機制。進壹步鞏固農村義務教育,配合區教育部門加大農村中小學教師培訓力度,逐步改善農村中小學辦學條件。協調區級農業部門,大力實施農村技能培訓,結合農民自身實際,組織相關農民參加各類技能考核考試,為新農村建設解決“誰來幹”的問題。
第六,努力探索建立農村服務網絡和服務中心。要逐步將書店等農村生產生活服務設施納入農村服務中心,實行統壹、規範、網絡化、標準化管理。要建立和實施新型農村社區管理體制,培養選拔壹批作風正派、責任心強、有壹定組織能力的致富能手擔任村幹部,完善村民自治民主管理,逐步建立農業技術推廣、治安調解、計劃生育、文化共管、基礎設施維護、環境整治和保護等方面的長效管理機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
第六條國家建立健全城鄉壹體化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促進城鄉要素有序流動、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堅持以工補農、以城帶鄉,推動形成城鄉相互促進、城鄉互補、協調發展、共同繁榮的新型工農關系。
第七條國家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大力弘揚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加強優秀農村傳統文化保護和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繁榮發展農村文化。
第四十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基層執法隊伍建設,鼓勵鄉鎮人民政府根據需要設立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村民委員會設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深入開展法治和人民調解宣傳教育,完善農村矛盾糾紛調處化解機制,推進法治農村建設。
第四十九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完善農村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強農村警務工作,推進平安鄉村建設;完善農村公共安全體系,強化農村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應急救援、應急廣播、食品、藥品、交通運輸、消防等安全管理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