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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戰爭中,哪些戰役使用了動物共同作戰?

"這本書上說,在古代戰爭中,要麽放走獅子,要麽放走老虎。"碰巧我手頭也有類似的東西。

我們來看看這句話是怎麽理解的:壹看,大概有三種翻譯。首先是馴化這堆野獸去戰鬥;二是把這些猛獸比作狼虎之師;三是以這些動物為圖騰領導各個部落。

不過,這畢竟是壹個古老的故事,所以我覺得第三個答案可能性最大。

我瀏覽了壹下這本史記選集,基本上沒有這種野生動物入境的故事。

養大型猛獸需要很多肉,但是在古代的生產力下,還是多給人吃肉的好。

現實中,幾乎所有的軍騎動物都是馬。但是在《霍比特人:五軍之戰》中,有各種坐騎。除了巴德和勒茍拉斯騎的馬,精靈王塞蘭杜爾騎的是大角鹿,矮人領主戴恩騎的是豬,矮人國王索林橡木盾上山時騎的是羊,獸人首領阿索格騎的是狼,褐袍拉達加甚至拉的是兔子雪橇。為什麽這些各種神奇的動物坐騎會在現實中消失?

托爾金筆下有壹種特殊的狼,叫做“沃格”。這個詞來自北歐神話中的“vargr”狼,特指巨狼芬裏爾和他的兒子們。它對應的古英語形式是warg,所以托爾金直接用了這個寫法。

原著中,狼體格龐大,智力遠超,甚至有壹定的語言能力。他們不是半獸人馴養的家畜,而是半獸人的盟友,主動讓他們騎在背上戰鬥;他們也可以有目的地獨立行動。在《《指環王》》的第壹部中,魔戒的九人小隊遭到了狼群的襲擊,而這些狼並沒有半獸人的陪伴。

但在彼得·傑克遜的電影中,坐狼被刻畫成更接近鬣狗或鬣狗的生物,體型更大,性格也更兇殘。這可能是因為近年來狼在西方世界的形象逐漸變得正面,而鬣狗壹直是負面的。電影中設定的狼,肩高約1.5m,比Hyaenodon gigas略大。

而普通戰馬可達1.7米,與人類身高比例如下:

照此計算,狼騎兵(阿索格是英雄單位,不算)與步兵相比甚至沒有太大優勢,與駱寒騎兵相比身高差距顯著。當年十字軍面對趾高氣揚的駱駝騎兵吃了不少苦頭。現在狼騎兵對戰場上的人類騎兵大概是這樣的:

不過身高差還是小問題,反正正義壹方沒有那麽多騎兵。狼的真正問題在於它的許多生物學特征使它不適合戰鬥。

首先,狗可以吃雜糧,食草動物走到哪裏就吃到哪裏,低頭走向餐桌;狼必須吃肉。如果沒有足夠的屍體,他們最終很可能會和同樣冷酷無情的獸人戰鬥,誰死誰吃,對於維持軍力來說是不可接受的。

其次,作為壹種高智商的動物,臨陣退縮可能會有計算的問題。在歷史上,阿拉伯駱駝的確可以在沙漠環境中藐視騎兵,但始終沒能沖出沙漠走向世界。壹個重要原因是駱駝太聰明,太自立。相對於傻乎乎的沖鋒馬,駱駝的思維特別活躍,打打殺殺並不積極,往往忽略了對韁繩的操控;高智商的狼很可能也有類似的問題。有必要努力嗎?精靈和矮人誰更好吃?獸人畢竟只是盟友,不是主人,這些問題都不是他們能控制的。這個特性可以讓狼群自主行動,但也可以讓它們在關鍵時刻失去鎖鏈。

第三,電影裏的狼看起來很不適合騎:跑起來像長毛尺蠖,弓著背,聳肩,反復拉伸,騎在上面,坐在活塞上,這不完全是電影的發明。現實中,食草動物和食肉動物的步態是不同的——食草動物更穩定,食肉動物更靈活。

像狼這樣的食肉動物,它的前肢不僅需要奔跑,還承擔著捕獵時捕殺和控制獵物的艱巨任務,非常靈活,前臂有兩塊骨頭便於扭轉,末端有大量的手指和爪子。但雜而不精,這肯定會犧牲跑步的效率。好在狼在奔跑的時候,它的脊椎甚至全身都像彈簧壹樣靈活,這樣每走壹步都能走得更遠。但狼之所以能做到這壹點,是因為它的小腸容量小——作為壹種食肉雜食動物,狼沒有長長的腸道也能有效地消化食物,從而為身體的擴張和收縮留下了相當大的空間。貓的飲食中肉類含量更高,所以它們的身體比狼和狗更靈活,它們的跳躍技能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此。當然消耗的能量很大,肉也為此提供了保障。

相比之下,食草動物的四肢基本上是用來奔跑的,所以僵硬但更穩定。它們的前臂只剩下壹根骨頭,還剩下兩根或壹根手指,末端還有蹄子。馬等極其適合奔跑的生物,幾乎已經把腿變成了機械裝置——不太依賴肌肉和神經,大部分任務都可以靠骨骼和肌腱來完成。這就是為什麽馬小腿以下看起來那麽瘦。但作為食草動物,馬的腸道容量巨大,基本沒有自由擴張和收縮的空間,無法像狼壹樣依靠靈活性跑得更快。

顯然,穩定的食草動物更適合騎行。顛簸的狼背不僅騎槍不穩,騎弓也不準,急轉彎後還可能被甩下來。雖然是因為不同的原因,但現實中駱駝奔跑時經常來回扭動,騎兵要想坐得住是跑不快的。結果戰場上的駱駝往往只能慢慢跑,而場上的駱駝往往會把騎手摔下來踩死。看來人類選擇馬而不是狼是明智的。

狼最大的優勢是作為捕食者的兇猛、狡猾和靈活。魔戒電影第二部奇襲羅漢難民的場景展現的淋漓盡致——但在軍隊對壘的戰場上,這種優勢毫無意義。相反,戰馬如果整齊無畏,沖鋒效果更好。最適合的狼,其實是像古羅馬軍隊用的戰獒壹樣分成小群體,半饑半飽後放在步兵線前;或者偷偷放在敵人背後,造成混亂和士氣崩潰,依靠其他部隊壹舉殲滅最有效(如果薩魯曼這樣做,魔戒很可能會提前結束)。可惜羅馬戰獒性格狂躁,繁殖率低。最終這個品種本身就消失了,這也可能成為狼最終的命運。

劇中的羊騎兵可能是加拿大羊(Ovis canadensis),壹種群居、善良、食草的羊...好像符合要求。但是等等,發情期群毆?需要在私密的地方交配?遇到捕食者妳會跑嗎?天敵之壹是...狼。這怎麽能被放逐呢?果斷刷。

但假設這些困難可以克服並馴化為軍用騎行,還是有壹定可取之處的。羊雖然跑得慢,但是耐力很好,非常擅長在山上跳來跳去——霍比特人3中羊騎兵上山的場景讓很多人印象深刻。就像跑不快的駱駝在進入熱兵器時代後得到火器的補償,迅速成為沙漠和復雜地形行軍巡邏的絕佳坐騎壹樣,組建壹支山地騎兵來防備薩魯曼的騷擾似乎也是劃算的(李晶:我在山上跑了三天!)。

但在《五軍之戰》的預告片中可以看到,導演讓他們揚長避短,拿起長矛沖向平原(這壹段沒有出現在影院版中,但很可能會在加長DVD版中加入)。雖然它確實有開闊前方視野的優勢——但是被對方挑下來的概率也高不是嗎?算上騎手和盔甲的重量,就算羊能承受,以不到戰馬壹半的速度(20km/h)沖鋒,也會讓敵人的射擊時間增加兩三倍,坐騎在半山腰變成步兵的概率非常高。

如果托爾金的世界裏有羊騎兵,只適合用弩等遠程武器作戰的山地部隊,或者在山區運送物資的運輸隊。再也看不到指環王三部曲電影裏的羊騎兵了,大概是因為這次全給狼了。

對比矮人不到1.5的身高,可以看出羊騎兵的長矛比人類2 ~ 3米的標準長矛要短很多。槍尖後面的十字結構是用來防止刺太深拔不出來的。

但是在地球上,騎羊是真實存在的。美國每年都舉行兒童羊肉大賽。年輕的騎手看誰長時間堅持在沒有任何挽具的羊背上,壹般是為了訓練牛仔和鞍馬。

Sus scrofa,有英雄習性,身體靈活,速度極高(45km/h),敏捷,皮膚粗糙。雖然他矮得像只羊,但根據劇中全副武裝的騎兵的設定,他可以組成壹支擅長近戰的重騎兵——只是不知道豬的負重能力是否同樣優秀。

但是,問題是野豬暴怒的時候非常兇猛。東北民間諺語有“壹豬二熊三虎”之稱。雖然主要指對人的威脅而非自身戰力,但也證明了它不是等閑之輩。如果它在戰場上進入暴力狀態,可能會變得不忠誠,拖著騎手隨意沖鋒。

歷史上的戰象都遇到過這樣的問題。大象體型巨大,居高臨下,勢不可擋,攻防能力超群,但性格不夠沈穩。在戰場上容易被意外驚嚇和踐踏,所以逐漸退出戰場。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羅馬人在迦太基面對非洲叢林象群時,第壹個辦法就是用豬來嚇大象(普林尼老說“最輕微的豬叫聲都會嚇到大象”),甚至給豬刷上瀝青點燃,讓它們沖進敵陣,類似於田丹的火牛陣。而如果靠野豬作戰,恐怕情況會逆轉...

除了自帶光環的英雄坐騎,野豬騎兵是最適合敢死隊的,在最危險的地方獨自戰鬥。但像狼壹樣,他們其實不適合壹支軍隊正面迎敵。因為性格問題決定了戰豬的命運。

至於家豬.....呵呵,還是老老實實做隨行口糧吧。用家豬的精神和野豬的身體培育壹個馴化的物種,原則上不是不可能,但至少我們這個世界上沒有這樣的場景。

接下來是精靈王的鹿。雖然鹿的臉很漂亮,但它與壹個大喇叭相連...就生活而言,恐怕只有駝鹿了。真正的駝鹿是非常愚蠢的。不要搜圖,會幻滅的。)

駝鹿(Alces alces)的身高(2m)和體重(600~820kg)與馬相似,但其速度(32-56km/h)更快,耐力極佳,巨大的體型並不影響其靈活性。雖然近視,但聽覺和嗅覺出奇的發達,臭獸人部隊根本占不到便宜。穆斯有勇敢的個性。它巨大的角壹般是用來挖食物的,必要的時候是貨真價實的武器。很少有捕食者敢面對憤怒的成年人。

然而,駝鹿不喜歡群居,像發情的羊壹樣經常打架,這不幸限制了它的馴化進程。事實上,發情是幾個物種馴化的死結——古埃及人長期馴化獵豹,試圖讓它們幫助捕獵;但獵豹求偶時需要巨大的空間長時間追逐,飼養成本高。最終,它們並沒有真正被馴化。

但無論如何,駝鹿可能是中土世界最好的英雄坐騎。只有精靈王騎著它而沒有大群騎兵是很科學的——廢話,如果妳組成駝鹿騎兵方陣,壹扭頭就掃了壹半人。

相比之下,馴鹿比駝鹿應用更廣泛。這種溫順的動物已經被馴化了很長時間,中國鄂倫春族的名字意為馴鹿獵人。它可以用來騎馬,也經常用來滑雪橇。馴鹿個子不高,跑得很快。因為頭發結構中儲存的大量空氣不僅能保暖,還能使它們浮在水面上。跑步時,他們會因為膝蓋結構而發出有規律的“哢嚓哢嚓”聲。它是壹種兩棲的有趣動物。

但事實上,還有壹種可能的騎鹿:巨頭鹿(Megaloceros giganteus)。看看它的拉丁名,以“Mega”開頭,以“giganteus”結尾,就知道這絕不是遊手好閑的壹代。而且它確實是歷史上最大的鹿之壹,可惜在8000年前就消失了。

雖然常見的名字是愛爾蘭大角鹿,但這只是因為最好的標本是在愛爾蘭泥炭坑裏發現的。事實上,它廣泛分布於歐洲、亞洲和非洲,甚至在中國也有相關化石出土。它的肩高為2.1米,足以在以上所有動物中脫穎而出,而雄性鹿角的總長度可達3.6米,殺壹排獸人毫無壓力...

.....嗯,在電影裏沒有壓力。現實的大角鹿更多的是壹個炫耀的架子。這對鹿角的總重量可達40公斤,但超過壹半的鹿角難以得到有效的營養供給,旋轉不便,形狀實際上也不適合戰鬥。之所以長這麽大,不僅僅是因為發育中的異速生長原理,更是為了在性選擇中展示給女生看,吸引異性。它最終滅絕的直接原因當然是氣候變化,這種華而不實的號角很可能是促成它的原因。

所以,終於到了馬的時候了。和以上這些人比起來,馬簡直就是適合被騎的完美生物。(馬:...)

首先是它的速度。現代馬的奔跑速度在40~48km/h左右,雖然看起來沒有獵豹身材那麽華麗,但是馬的耐力很強,擅長長跑。獵豹壹次只能跑幾百米,而馬可以連續跑壹萬米。在現代耐久賽馬中,壹匹馬載著壹名騎手可以在15小時內行進160公裏。

第二是它的靈活性。即使是壹匹奔跑的馬也能輕易地改變方向。騎兵憑借靈活的優勢擊敗了戰車,這壹點在亞歷山大大帝的加亞米拉之戰中表露無疑。來自波斯的馬強壯高大,馬其頓重騎兵可以更有效地使用長槍和標槍作戰,而後世的草原騎射則發揮得淋漓盡致。

第三是它的高度。雖然現代戰馬的身高是1.7米,還比不上駱駝,但是騎手足以藐視任何沒有陣型的步兵。

第四是它的性格。馬很冷靜,很聽話,即使在現代戰爭中,我們也能看到馬咆哮著沖向槍炮的場景。

1854年,桂冠詩人丁尼生寫下了他的代表作《清啟旅的沖鋒》,歌頌了壹個英國騎兵在克裏米亞戰爭中不畏炮火勇敢沖鋒的故事。事實上,這次沖鋒由於情報失誤損失慘重,三分之壹的人員傷亡,超過壹半的馬匹受損——但這也證明了馬匹是多麽的聽話。

對了,人類花了很大力氣馴化斑馬,個別斑馬已經到了可以拉車的地步,但是第壹種斑馬背短,不適合騎;第二只斑馬的性格非常暴躁,不僅喜歡咬人,而且咬人的時候還不肯放手。由於種種原因,斑馬最終未能成為普遍馴養的物種。

第五是它的負擔。裝備齊全的騎士可以超過100公斤,馬甲更重。能馱著它們充電的,還是得靠馬。

第六,適應性強,分布廣。馬走遍了歐亞大陸,在新大陸生活得很好,這使得它們不像駱駝那樣局限在沙漠裏,而是成為了真正的人類坐騎。就連馬穆魯克這樣的穆斯林主力騎兵,也是騎著阿拉伯馬(不是駱駝)去征服四面八方的。

其實在托爾金的世界裏,馬也是頭號坐騎。且不說人類是好騎手,羅漢騎兵大名鼎鼎,精靈也很喜歡馬——電影裏的勒茍拉斯展現了非人的騎術,書中的勒茍拉斯也可以不用馬鞍和韁繩駕馭馬匹;在電影中,是馬背上的ailwyn在瑞文戴爾邊境救了佛羅多,而在書中,是馬背上的精靈領主Glofindel。霍比特人和神秘的投彈手騎著小馬,九環騎著黑馬。甘道夫從羅翰國王那裏借來了暗影病,就連主獵人梵拉·歐羅米也有自己專屬的納哈爾山。馬的位置確實是實至名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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