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根據物候和節氣來選擇農作物何時播種、收割和儲藏,安排農業生產。這不僅促進了農業氣象學的發展,也形成了農業習俗。農業習俗實際上是伴隨著古代農業經濟生活而產生的壹種文化現象。
不同的節氣不僅為農業安排提供了重要的依據,也為人們預測成功提供了重要的機會。隋唐五代,每年都用占影、氣等方法。八個節氣,包括立春、春分、長夏、夏季至日、立秋、秋分、立冬和冬季至日,以說明豐富的經驗和各種自然災害。
24節氣:立春、雨、蟄、春分、清明、谷雨、長夏、小滿、芒種、夏至日、小夏、大夏、立秋、初舒、白露、秋分、寒露、初霜、立冬、小雪、大雪、冬季至日、小寒、大寒。從這些名稱中我們可以看出,它們都表現出壹定的氣候、景觀、觀念和特點,可以方便地作為農業生產的節點、時間表、指導和警示,都與具體的耕作有關,如耕作、播種、除草、間伐、修剪、施肥、病蟲害防治和收獲,甚至與某種作物的各種操作直接相關,如水稻、小麥和豆類。雖然節氣的確定主要是基於黃河流域的氣候和自然環境,但只要根據當地的實踐和經驗對時間稍作調整,也可以適應黃河流域以外的地區。事實上,節氣在中國古代被廣泛重視和使用。民歌、諺語、民謠、公式、詩歌、繪畫等。這些與節氣有關或由節氣產生的知識被廣泛傳播,成為指導農業生產和日常生活的經驗。
節氣制度的建立,為我國這個農業大國管理和指導農業生產提供了便利,產生了較大的效益。在新年到來之前,朝廷將在全國範圍內發布指示下壹年24個節氣的歷書。從君主到基層官員,“勸農”的主要手段是提醒或督促農民不要錯過農時——根據節氣安排農業生產的各個環節。直到20世紀初,根據節氣安排農活是中國大多數農民的基本準則。在大多數基層政府沒有主管農業的官員和專家,農民基本不識字,屬於個體小農家庭,與外界聯系很少的情況下,節氣對農業生產和農村日常生活的貢獻是不可替代的。
立春,春分:
唐朝有句諺語:“壹日之計在於晨,壹年之計在於春”。春天是萬物復蘇的季節,在農業生產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立春的中午,立壹根竹竿,根據竹竿影子的長度計算今年的收成。如果初春沒有太陽,就預示著豐收。
漫長的夏天,夏天的至日:
若長夏在金日,則“五谷豐登,夏有風”;如果夏天是晴天,說明幹旱;如果夏天東南有綠色的空氣,今年會有大豐收;如果綠色空氣不出現,十月將有大風。
立秋,秋分:
如果初秋天氣晴朗,什麽也種不了;最好是小雨;大雨不利於谷物的生長。立秋也要占據影、氣、風。立秋會在黃昏觀看天象:
立冬,至日的冬天:
如果立冬是在陽歷的十月初壹,就會有“雨和血,地上長頭發”之類的不祥之兆。立冬占據影、氣、風關系到來年的收成。
二十四節氣是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體現了中國人特有的細膩和自然感知,獨壹無二。
二十四節氣是中國古代抄來的補充歷法,用來指白指導農業,杜處理事務。它形成於春秋戰國時期。因為中國的農歷道是“陰陽歷”,也就是根據太陽和月亮的運動來制定的,所以不能完全反映太陽周期。而中國是農業社會,農業需要嚴格了解太陽的運動,所以農耕完全是根據太陽來進行的,所以在歷法中加入了單獨反映太陽周期的“二十四節氣”,作為確定閏月的標準。二十四節氣可以反映季節的變化,指導農業活動,影響千家萬戶的衣食住行。
24節氣的公式:春雨震春清谷,夏滿山川,夏連熱。
秋有露珠,寒有霜降,冬有雪小,冬有寒。
壹個月兩個節日不變,最多差壹兩天。
上半年是621,下半年是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