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後的第七日其魂魄會回來家中以作最後的懷念,家人會為逝者準備其生前最喜愛的食物及物件以作最後的致意,中國人稱這天為頭七。 頭七,中國人的喪殯習俗,是根據死者去世的時間,再配合天幹地支計算出來的日子及時辰,然習慣上大家都認為“頭七”指的是人去世後的第七日。壹般都認為,死者魂魄會於“頭七”返家,家人應於魂魄回來前,為死者魂魄預備壹頓飯,之後便須回避,最好的方法是睡覺,睡不著也要躲入被窩;如果死者魂魄看見家人,會令他記掛,便影響他投胎再世為人。亦有說認為到了“頭七”當天的子時回家,家人應於家中燒壹個梯子形狀的東西,讓魂魄順著這趟“天梯”到天上。
頭七如何祭奠親人?
「頭七」由兒子辦理,「二七」為小七,「三七」系出嫁女兒負責, 「四七」也是小七,「五七」為出嫁孫女祭祀,「六七」也是小七, 「七七」又稱「滿七」或「圓七」由兒子辦理有始有終,功德圓滿。 現代人由於工商業發達工作忙碌,有將七七四十九天縮短的情形, 以縮為二十四天為例,其方式為「頭七」與「七七」各七天, 中間每隔二天為「七」即為二十四天,在居喪期間未出殯前不過節, 遇祖先之忌日也不拜。 做七除上壽者照七七四十九日為尾七外,未上壽者即俗所謂「死人快過日」, 壹般多自二七起短為六日,因此實則做尾七為第四十三日。
人去世後要做的程序
建國前,民間對喪葬禮儀極為重視,喪儀繁瑣鋪張,且封建迷信色彩濃重。習俗相沿,以喪事的隆重與否,視為子輩孝道的尺度。葬俗為木棺土葬,兒女侄孫均戴孝,兒女服孝期為3年,侄孫輩服孝1年。子女在1年內不得剃頭理發和化妝,稱“哀戚毀容”。家中3年內過年不貼春聯等。喪儀主要程序有小殮、停靈、報喪、大殮、點主、開吊、發引、擺祭、下葬和下葬後的圓墳、作七、忌日祭等。喪儀日程,少則五至七日,多達半月之久不等,耗費甚巨。壹般人家,人過50歲,晚輩即開始為老人做壽衣、打棺材(稱“壽棺”、“喜棺”)、修墳穴,準備後事,被視為孝順。
壹、小殮
死者將近氣絕時,家人急速給死者凈身、穿壽衣,俗稱“小殮”。壽衣為棉布或綢料的棉衣和單衣,忌用緞子和皮毛料,顏色忌用黑色,著衣件數講究著單不著雙,最上等的是講究有7根領,有的只穿三兩件,也要多縫上幾根衣領。壽衣上釘布條,不能釘扣子。穿好壽衣後,給死者口內含1枚銅錢或1粒珍珠,再讓死者壹手握錢幣,壹手握小米餅子,稱“打狗餅子”,傳說是為死者在冥間對付餓鬼和惡狗用的。給死者身覆衾被,用黃表紙或白布蓋臉。然後,將靈床移至堂屋中間,靈床前設供桌,供上壹滿碗不甚熟的小米幹飯,稱“倒頭飯”。家人拈香、焚紙、舉哀後,子女們跪在靈床旁伴靈。此時即為“遵禮成服”。
二、報喪
人死之後,立即差人前往親友、街坊鄰居家報喪。城市上層人家,多是先發出請知帖,在親友中請人協助辦理喪事。辦理喪事的有總理總管喪務,另有內櫃、外櫃、管廚、知賓等。總理差人給親友送“長班條”和訃聞,訃聞格式要求稱謂得當,具名皆為男性,父亡稱“孤子”,母亡稱“哀子”,父母皆故稱“孤哀子”。有的官商之家還隨訃聞發出“哀啟”和“行狀”。哀啟是由孝子具名詳述死者生平、嘉言懿行的啟事;行狀是請名人為死者撰寫的傳記,用以征求誄文、祭文、碑文等。喪家的大門和屋門,均斜貼壹白紙條,稱“封門”。再用2尺長的秫稭夾幾張火紙,插在大門框上。男喪插在左方,女喪插右方,稱“出單旐”,以示家有喪事。
三、著喪服
俗稱“戴孝”。死者家中成員身穿白布袍,鞋上縫白布蓋鞋幫,分別謂“孝衣”、“服鞋”,統稱“破孝”。死者之子、婦和未婚的女兒,要在孝衣外披麻巾、紮麻繩,孝子頭戴白布堂巾,上加麻梁冠,堂巾旁墜兩個棉花球,如父尚在的在右邊釘,母尚在的在左邊釘,表示極端哀痛,塞耳不聞外事。孝婦孝女頭紮白布(稱白祃子)和白頭繩。舊時的喪服制度,以親疏為等差,有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五種,統稱“五服”。斬衰為最重的喪服,服期3年;齊衰次於斬衰,服期1年;大功服期9個月,小功服期5個月,緦麻服期3個月。
四、指路
人死的當晚,家人購置各種紙紮(俗稱紮彩),在大門外焚燒。如死者為男性,要燒紙紮的馬和馬夫,如是女性則燒紙紮的轎和轎夫。焚燒時,子女繞火正轉3圈再倒轉3圈,並壹邊呼喊著對死者的稱謂,壹邊高喊:“上西南!”,是為亡魂指路,亦稱“燒倒頭人子”。
五、報廟
亦稱“送漿水”。人死的當天,孝子率子孫們,端壹木盤,上置香爐、線香、火紙,提壹漿水桶,去土地廟或十字路口,燃香焚紙,澆奠漿水。傳說人死之後,必先到土地廟再去冥間。此舉是為賄賂土地爺,使其對赴冥間的亡魂給以關照,以漿水饋贈野鬼,使亡魂免受欺淩。漿水需連送3天,最後壹次,女婿和外甥亦同去。送畢漿水,哭泣著返回家,再拈香焚紙舉哀。
六、送盤纏
送漿水後,接著要送盤纏,即給西行的亡魂送路費。城區人家多是在大門外不遠的街口,農村多在莊外的十字路口,焚燒壹些用金銀紙箔折做的元寶、錁子和打上錢印的燒紙,另外再燒壹些紙紮彩,紮彩有牛、馬、轎、金山、銀山、聚寶盤等。焚燒時,家人拜祭,以示送亡魂起程赴西天。
七、接三、送三
人死後第三天晚,家人端木盤,盤內置香爐、線香、燒紙,到大門外,面向西南方向,把線香點燃豎在墻根,家人跪拜於地,壹人將大門框上插的單旐拔下,用挾單旐的秫稭夾取線香放入盤中,端回家中靈前,把單旐與線香壹齊焚燒,即表示已將陰魂接回家中。這時,全家人要肅靜,在靈前供飯,並依次跪拜,退至室外,關閉屋門,約待壹個時辰後再開屋門,復拈香焚紙跪拜,把香爐放至木盤,端至大門外,向西南方向跪拜,表示將亡魂送走,再回家舉哀。此舉即認為是將亡魂接回家中,省視後又送回冥間,俗稱“接三”和“送三”。古禮稱“招魂”。
八、大殮
俗稱“入殮”。人死後,家人將備好的棺材油漆好,富有人家所置棺木多為柏木的,其次是杉木的,要油三四遍漆。貧窮人家多是柳木的薄板棺材,外面只塗壹層黑色,俗稱“大頭匣子”。入殮時,將棺材擡至靈床側,數人將死者擡起,先將褥子、枕頭移入棺內,再徐徐納屍入棺。此時,家人再次用棉球沾酒為亡人凈面,使死者閉眼合口,家人要忍悲,不能將眼淚落在亡人臉上。再將殉葬品放入棺內。民國以前的富有人家,多用金銀珠寶作殉葬品;以後,用貴重物品作殉葬品的漸少。殉葬品放畢,隨即蓋棺下銷,此時子女要在旁跪祈說:“爹(娘)!收釘!”不然有釘不易進之說。棺頭用白鉛油書寫“某公諱某字某行幾之靈柩”,在農村則只在棺頭書寫壹白色或紅漆的“福”字。清末,如生前有官職的,則用整幅紅緞子,上面用白鉛粉書寫死者曾任的最高官銜,覆蓋於棺。
九、點主
入殮後,家人為亡者做壹木制牌位,稱“神主”。亦為後輩世代供祭的祖先牌位。官商富有之家,喪禮中,要舉行隆重的書主、點主儀式。喪家先請人寫好神主牌,神主牌約2寸寬6寸高,中間壹行寫“顯考(妣)某某府君之神主”,旁寫其生卒年月日和時辰,落款寫“孝男某某奉祀”。所寫的“主”字不點上面壹點,留待“點主”人用珠筆點上。點主人,要請有名望的人士擔任,但不能是曾任知府、知縣等掌握過生殺之權的執法官吏,因避諱其曾在死囚名字上點珠點。點主時,由贊禮人唱詞引導,由兩位襄點大賓陪同點主人,用沾珠砂的毛筆點上“主”字上面的點。點畢,孝子要脫去孝袍,著素衣,身披紅氈,跪叩致謝,設宴招待書主、點主和襄點大賓。
十、開吊
開吊為停靈期內最大的喪禮。開吊日,親友來靈前吊祭,稱“吊喪”、“吊孝”。死者長子跪於靈前左側答禮,諸子侄跪於右側。“杖期生”(杖,是居喪期拿的棒;期,是壹年之喪。期服用杖的稱“杖期”;不用杖的稱“不杖期”,如嫡子為庶母喪。“夫為妻服,如父母不在,亦為“杖期生”)或“期服弟”站於祭臺上左方,“不杖期生”或“期服兄”站於祭臺下右方,對吊客拱揖答謝。女眷跪伏棺的兩旁,吊客吊祭時,即號啕齊哭。棺前設拜墊,濟南有女吊客要先哭後行禮和男吊客行三叩頭或三鞠躬禮的禮俗。開吊日需進行壹至三天不等。此期間有賬房專管收受“奠禮”,吊祭者多送燒紙、錫箔、祭帳等,亦有的送挽聯、冥洋、冥鈔等。40年代後,多是送現金。開吊期間,喪家雇用樂班吹奏哀樂,有的還請和尚、道士唪經,超度亡魂。
十壹、溫鍋
解放前,農村人家,壹般在亡者下葬前壹天夜裏,家人帶平底鍋、柴草、食用油及和好的糕面團,到挖好的墓地前煎糕,俗稱給亡者“溫鍋”。糕煎好後,帶回家至靈前全家食用,謂之同亡者***吃最後壹頓飯。此俗,解放後漸無。
十二、發引
俗稱“出殯”、“出喪”、“發喪”等,是埋葬死者前最後的喪禮。出喪有大喪、小喪之分。舊時,有專門承辦出殯事宜的幡杠行。壹般出喪的只用8人擡杠,數個吹鼓手奏喪樂。出大喪的則有16人擡杠,多名吹鼓手和數對儀仗,最大的喪要有24或32人擡杠,最多的有48或64人擡杠的,但不多見。儀仗中有成對的木制塗漆的金瓜、鉞斧、朝天鐙和雪柳、素色旗幟等,有的儀仗隊可擺出壹公裏地遠。
發引日晨,喪家及親友執紼致祭。午時啟靈,禮相將盛倒頭飯的碗砸碎謂之“辭靈”,之後由1名有力氣的杠夫面朝前背棺,8人在棺左右,1人在棺尾,均雙手托棺底,以摔碗為號,10人將棺擡起,喪家男女伏地號啕大哭。擡棺者隨著杠夫首領的敲梆為號,齊步擡棺至大門外,將棺放置於大杠架上,罩上棺罩。孝子等哭跪在杠前,長子打“領魂幡”,摔碎壹瓦盆(俗稱“發引”)後,杠夫開始擡棺前行。大喪的儀仗隊排列順序是:最前面是紙紮的開路鬼和先導神;隨後是挽聯、雪柳隊、花絮隊、銘旌亭、影像亭;再後是吹鼓手和唪經送葬的和尚;再隨後的是在棺前送葬的男親友,其中死者的女婿要在孝衣的臂袖上粘壹紅紙剪的小蝙蝠,並專管沿路撒“買路錢”,男親友後面是身穿重孝服手拄哀杖的孝子孝孫引棺前進。在棺後是用孝袍兜餅的長子媳和著孝服的眾女眷。沿途有親友擺設的路祭,孝子要跪領叩謝。出喪的隊列,出家門先擡棺向西行,繞街過市,再出城擡至墓地下葬。
十三、下葬
舊時,中上層人家多是有自己家族的墓地,亦稱林地、祖塋。濟南城區人家,多是請幡杠行的專業人員辦理下葬事宜;農村人家,是由本村鄉親中的壯年男子辦理。濟南地區的墳墓多是“竄洞子”壙穴,即先下直(豎)坑,再沿坑底掏壹橫向洞穴。下葬時,懸棺入直坑,再推棺入橫洞穴內,用石板封洞口,墳土堆在直坑上,墳狀呈馬鬣式。富有人家則用磚石作拱碹墓頂,稱“大發碹”。壹般人家是用磚石將直坑砌成石匣,下棺後,上口蓋條石,墳土堆在石匣上,俗稱“金井子”。最簡易的是挖壹能容棺的直坑,墳土堆在棺上,俗稱“直坑子”。掩土時,要由親族中有地位的人先鏟第壹鍁土,隨後眾人揚土,堆起墳頭,墳前立碑。
十四、葬後祭祀
下葬三日後,家人持祭品去墓前拜祭,俗稱“圓墳”。自亡故之日始,逢七天要上墳祭祀,直至五七,以五七為最隆重。五七上墳,必有亡者之女兒哭泣,傳說是女兒的哭聲能打動五殿閻羅,放亡魂過關。此後,再至百日、周年和每年的清明、農歷七月十五日、十月壹日,家人要去墳前致祭。
建國後,仍沿襲木棺土葬之喪俗,繁瑣迷信的喪葬儀式漸簡化。60年代,濟南建火化場,逐漸推行火葬。壹般喪禮,人死後,家人發訃告給親友,家人臂帶黑紗,吊唁者胸前戴小白紙花,贈送花圈,上掛挽聯。壹般停屍3天,即運送死者至火化場,舉行追悼會或向遺體告別儀式。舉行告別儀式的時間,根據死者的家庭情況而定,如果死者家中尚有老人在世,於上午舉行告別儀式,反之則在下午舉行。火化後,有的將骨灰盒存放火化場骨灰堂,有的取回家中或埋至地頭田邊。近年購買墓地埋葬骨灰盒的漸多。在辦理喪事時,有些人家仍沿襲叩頭報喪、燒紙祭奠亡人等舊的喪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