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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歷史書?

古代史書指的是古籍中記載歷史的書籍,也就是四大數據庫分類中的歷史部。

西周末年中國各諸侯國都有史書記載,如晉國的成、鄭的支、楚的匈奴、魯的春秋等。在《墨子》中,據說翟墨見過春秋時期的百國。早期的史書都是以編年史的形式存在的,晉代太康年間在冀中出土的竹書編年史也是編年史。東漢末年,荀悅撰《漢紀》,開創了編年史。北宋司馬光撰《子同治鑒》,時間為周威烈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至五代周世宗顯德六年(公元前959年)。編年體的好處是便於考察歷史事件的具體時間,了解歷史事件之間的關系,避免敘述重復。《紫同治劍》的成功開創了編年史寫作的高潮。陳寅恪曾說:“中國史學興盛於宋代。”。編年體開始流行,產生了大綱體和編年體。梁啟超認為:“蓋己傳記體以人為主,年譜體以年為主,年譜體以事為主。”老公之所以要求古跡,原來學古是有用的,要重點的東西。"

葉凡在撰寫《後漢書》時,對紀傳體和編年體進行了比較。他說:“《春秋》之所以短小,是因為它總是短小精悍,有壹個很好的速成形。今天,人們計劃寫它們。紀傳體,石班之變,也抓了壹代,學後宜學。這是極好的,所以我要做。”張輔根據《史記》和《漢書》的字數來評價作者,說“動之以工,許之以諾,行之以事”,所以他認為《史記》優於《漢書》。幹寶《晉紀》,“其書言簡意賅,直白婉約,鹹稱好史。”

袁弘談及寫作動機時說:“我讀《後漢書》讀累了,但睡不著,休息壹下,所以編了壹本集子叫《後漢書》。”元·松山寫了《後漢書》。他總結道:“書中有五難:煩而不全,難;俗而不古典,二難也;書不錄,則難;賞罰失之,有四難;文無質,有五難。”

杜佑出版《通典》後,史書增加了典制,也衍生出了要領制。

章太炎主張用表、典、集、考集、別錄五種文體寫史。梁啟超在中國提倡四種寫法:紀年、實錄、實錄、傳記。

在《新史學》中,梁啟超將史記分為十種二十三類,即正史(官書、專史)、年表、編年史背景(完本、專本)、政書(完本、專本、小紀)、雜史(綜錄、瑣碎筆記、聖旨奏折)、傳記(完本、專本二),等等。

《史記》為宋慶元黃所撰,為宋景佑所印,則有完整的宋版本數種。南北朝七史均為宋眉山、隋書所撰,《南史》、《北史》為袁大德所印,《舊唐書》為宋紹興和《新唐書》所印。

中國的史書數量眾多,種類繁多,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正史:以傳記和編年體的方式記錄帝王功績、朝代歷史、人物傳記、經濟、軍事、文化、地理的史書,稱為正史。比如所謂的二十四史。除了少數個人著述(如司馬遷的《史記》、葉凡的《後漢書》、陳壽的《三國誌》、歐陽修的《新五代史》)之外,大多數正史都是由官員編撰的。

其他歷史:主要指《東觀漢記》、《杜東史略》、《大金國誌》、《通誌》等記載歷代或世代史實的雜記類史書。由此可見,別史實際上是正史的重要補充部分,仍然是正史的壹個分支。因此,《四庫全書史部別史》目錄中有“正史分支眾多”之說。由著名學者創作,有時很難與雜史區分開來。如《漢書·晉春秋》。

雜史:有軼聞的史書,只記錄事情的始末,壹時的經歷或家族的私記。它不同於紀、傳、表、誌等體例完備的正史,也不同於其他關系壹次執政的歷史。不受風格限制。雖雜且膚淺,但能彌補正史書籍的疏漏和不足,包括家史、外史、小史、野史、野史、軼事等類別。

野史:民間寫的史書,與正史不同。

稗史:通常指記載風俗習慣、民間瑣事、舊聞舊事的歷史記載,如清代潘用銀的《宋稗子鈔》和近代徐克的《清稗子鈔》。有時也用來指“野史”。

按照風格分類:

傳記:傳記類史書最早見於西漢司馬遷的《史記》。他們以傳記為主,用傳記描述皇帝。用“貴族家庭”來形容王公和特殊的人;用“表”統壹年代、世系、人物;用“書”或“誌”記錄法規制度;用傳記記錄人物、民族、外國。歷代修史都以此為範本。再比如《漢書》。有些正史沒有書,也沒有記載,比如《三國誌》。

編年體:編年體史書以年月日為序,以年月為經,以事實為緯,容易反映同壹時期各種歷史事件之間的關系。編年體記錄歷史的方法起源於中國。比如《左傳》和《資同治鑒》都屬於這壹類。《春秋》是中國最早的編年體史書。

編年史:袁術的《資治通鑒》始創於南宋。這種體裁的特點是以歷史事件為綱,把重要的歷史事件單獨列出來,每篇文章都是按照年月日的順序寫的。編年史中有九部古書。

鄉村風格:鄉村風格的歷史書是用普通話寫成的。國別史書是壹些國家寫的歷史散文。它包含了許多國家的歷史。比如《戰國策》就屬於這壹類。

按時間和空間分類:

通史:把各個時代的史實連貫描述出來的史書稱為通史,如西漢司馬遷寫的《史記》。因為他記錄了從傳說中的黃帝到漢武帝時代,歷時三千多年的史實。

編年史:記載壹代人歷史的史書叫《斷代史》,東漢班固在韓曙創立。二十四史除《史記》外,都屬於斷代史。

國家體例:按國家分別記載的史書。比如戰國政策。

此外,還有記載各種專門學科歷史的史書,如經濟史、思想史、文學史、史學史等等。

傳記歷史書籍的類型:

1.編年史:按時間順序編纂的帝王簡史,記錄帝王言行的中心,也描述當時重大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和外交事件。

表格:就是把人和事用表格的形式寫出來。

3.書:是關於各種法律法規和壹些自然社會現象的專版。

家族:用來記錄歷史上諸侯和重要人物的活動。

⒌傳記:主要是傳記。

記錄:地理、音樂等記錄。在正史中,記錄是非常重要和深刻的。梁超和江淹說:“沒有誌氣,很難編輯歷史。”《宋書·編年史序》是壹篇必讀的好文章。本文概述了編年史的起源和《宋書》編年史的起源,也談了編年史的難處。

⒎記錄:它最初用於指被廢黜的皇帝的歷史,但後來它被用來指那些建立了自己的名字並被譴責為暴君的歷史記錄。

歷史書不壹定能如實記錄歷史,而是收集地方事件,然後編集成冊。中國王朝歷史的真實性受到質疑,被指責為統治者治理國家的工具。劉知幾稱之為:“自戰國以來,辭者屬文,皆以客主自居,佯答之。”其中有很多話是不合理的或者是鬼神描寫的,比如皇帝還沒出生就被龍包圍了。當時皇帝在編撰書籍的時候,肯定會控制史家,增加諂媚言論,刪除負面事件,比如唐太宗的奏折。後來的皇帝會篡改前朝的歷史以保證國家的合法性,而清朝的歷史則被指責為歌頌滿族對中國的貢獻。即使在現代,無論信息多麽發達,新聞也常常被封鎖,所以學者們只能認為史書有很多虛構的成分。

二十四史是中國古代二十四部正史的總稱。即:史記(漢書司馬遷)、韓曙(漢書班固)、後來的韓曙(南宋葉凡)、三國誌(陳進壽)、金淑(湯芳淩軒)等。)、宋書(宋亮沈約南部)等。周樹(唐令狐德芬等。)、(之等。)、南史(延壽)、北史(延壽)、舊唐書(後來的邵)等。)、新唐書(宋歐陽修、宋祁《正史》的名稱最早出現在《隋書經籍誌》:“天下有著述,皆有意為正史。”清朝乾隆皇帝審定《二十四史》,“正史”壹詞專指《二十四史》。根據《四庫全書》的規定,正史課“凡未受陳審判者,則知其不亂。”以尊、義、經蓋正史,不掛政令,不敢私增”,即未經皇帝批準,不得編入正史。

1920年,柯少文撰寫《新元史》。民國十年(1921),徐世昌總統以《新元史》為“正史”,與《二十四史》合稱“二十五史”。但也有人不收錄新元史,反而把清史草案列為二十五史之壹。或者說,如果兩部書都納入正史,就形成了“二十六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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