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特殊操作?根據國家安監總局相關文件規定,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傷亡事故,對作業者本人、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較大危害的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特種作業及人員範圍包括:(1)電氣作業。包括發電、輸電、變電站、電工、電氣設備的安裝、操作、檢修(維護)和測試人員、礦山電氣裝配工。(2)金屬焊接和切割作業。包括焊工和切割工。
(3)起重機械(包括電梯)操作。包括起重機械(含電梯)司機、電纜工、信號指揮、安裝維修工。
(四)駕駛企業機動車輛的。包括在企業的碼頭、貨場等生產經營區域和建築工地行駛的各類機動車輛的駕駛員。
(5)攀爬和架設工作。包括登高2米以上的架設、拆除、維修工人,高層建(構)築物表面清潔工人
(6)鍋爐運行(包括水質試驗)。包括壓力鍋爐操作工、鍋爐水質化驗工。
(7)壓力容器操作。包括壓力容器裝罐工、檢驗工、運輸押運員、大型空氣壓縮機操作工。
(8)制冷運行。包括制冷設備安裝工、操作工和維修工。
(9)爆破作業。包括地面工程爆破和地下爆破工。
(10)礦井通風作業。包括主扇操作工、瓦斯抽采工、通風安全監測工、測風測塵工。
(11)礦井排水作業。包括礦井主排水泵工和尾礦壩工。
(12)礦山安全檢查。包括安全檢查員、氣體檢查員和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員。
(13)礦井提升運輸作業。包括卷揚機工、絞車工(上山下山)、固定皮帶機工、信號工、罐(鉤)工。
(14)采礦(剝離)作業。包括采煤機司機、掘進機司機、巖耙司機和鑿巖機司機。
(15)礦山救援行動。
(16)危險品操作。裝載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品和放射性物質的操作人員、運輸押運員和保管員。
(17)國家安監總局批準的其他經營。
什麽是特殊操作?有多少種?
1.電工操作;
2.金屬焊接和切割作業;
3.起重機械(包括電梯)操作;
4.駕駛企業機動車輛;
5.攀爬和安裝工作;
6 .鍋爐運行(包括水質化驗);
7.壓力容器操作;
8.制冷操作;
9.爆破作業;
10.礦井通風作業(包括瓦斯檢查);
11.礦山排水作業(包括尾礦壩作業);
12.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或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提出,報國家經貿委批準。
委員會批準的其他任務。
對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要求包括年齡18,身體健康,初中文化程度等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特種作業人員
成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和考核,培訓和考核應由具有培訓資質的單位組織。合格人員,由
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或者其委托的地市級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負責發布。
國家通用特種作業操作證,每兩年接受復審壹次。
誰是特殊操作員?
特種作戰目錄
1電工操作
指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安裝、檢修、改造、施工和調試(不包括電力系統進網運行)。
1.1高壓電行業
是指1千伏及以上高壓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安裝、檢修、改造、施工、調試、試驗和檢測。
1.2低壓電工操作
指1 kV以下低壓電氣設備的安裝、調試、運行、維護、檢修、改造和試驗。
1.3防爆電氣操作
指各種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檢修和維護。
適用於除煤礦井下以外的防爆電氣作業。
2焊接和熱切割操作
指通過焊接或熱切割加工材料的作業(不包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的相關作業)。
2.1熔焊和熱切割操作
指利用局部加熱法將接頭處的金屬或其他材料加熱至熔融狀態,以完成焊接和切割作業。
適用於氣焊、氣割、焊條電弧焊、碳弧氣刨、埋弧焊、氣體保護焊、等離子弧焊、電渣焊、電子束焊、激光焊、氧氣焊劑切割、激光切割、等離子切割等作業。
2.2壓力焊接操作
指焊接時施加壹定壓力完成的焊接操作。
適用於電阻焊、氣壓焊、爆炸焊、摩擦焊、冷壓焊、超聲波焊、鍛焊等作業。
2.3釬焊操作
是指使用熔點低於母材的材料作為焊料,將焊件和焊料加熱到高於焊料熔點但低於母材熔點的溫度,用液態焊料潤濕母材,填充接頭間隙,並與母材擴散,實現焊件連接的操作。
適用於火焰釬焊、電阻釬焊、感應釬焊、浸入式釬焊和爐內釬焊,不包括烙鐵釬焊。
3高空作業
是指專門或經常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或2米以上並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3.1爬升架設作業
指在高處架設或拆除腳手架和跨越架的工作。
3.2高處安裝、維護和拆卸
指高處安裝、維修和拆除工作。
適用於建築物的室內外裝修、清洗和裝飾,電力、電信線路的架設,架空管道的架設,小型空調的安裝和維修,各種設備和戶外廣告設施的安裝、檢修和維護,高處建築物、設備和設施的拆除。
4制冷和空調操作
指大中型制冷空調設備的操作、安裝和維修。
4.1制冷和空調設備的操作
指各類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大中型制冷空調設備的運行。
適用於化工企業(石化、化工、天然氣液化、工藝空調)、機械企業(冷加工、冷處理、工藝空調)、食品企業(釀造、飲料、冷凍或冷凍調理食品、工藝空調)、農副產品加工企業(屠宰及肉類食品加工、水產品加工、果蔬加工)、倉儲企業(冷庫、冷藏、冷藏、冷藏、冷藏、冷藏、 冷藏運輸企業(冷藏運輸)和服務企業(電信機房、體育場館、樓宇集中空調)經營企事業單位大中型制冷空調設備。
4.2制冷和空調設備的安裝和維修
指4.1中所指的整個制冷空調設備、部件及相關系統的安裝、調試和維護。
5煤礦安全運行
5.1煤礦井下電氣作業
指煤礦機電設備的安裝、調試、檢查、維護和故障排除,以保證本班機電設備的安全運行。
適用於坑探、礦山建設、井下電鉗等與煤炭有關的作業。
5.2煤礦井下爆破作業
指煤礦中的爆破作業。
5.3煤礦安全監控操作
指對煤礦井下安全監控系統進行安裝、調試、檢查和維護,確保其安全運行。
適用於礦井勘探、礦井建設和與煤有關的開采過程中的安全監測和監控作業。
5.4煤礦瓦斯檢查工作
指煤礦瓦斯檢查工作,負責管轄範圍內通風設施的完好性和通風瓦斯情況的檢查,按規定填寫各種記錄,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
適用於煤炭* * *...> & gt
什麽是特殊操作?
關於出版《特種設備作業人員》
公布工作類型和項目目錄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於修訂的決定(令號質檢總局140),質檢總局修訂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種和項目目錄》,現予公布,自2011年7月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作業種類和項目
2011年6月30日
附件: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類別和項目
序列號
種類
運營項目
項目代碼
01
特種設備的相關管理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負責人
A1
特種設備質量管理負責人
主動脈第二聲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安全管理
A3號
電梯安全管理
A4號
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
A5號
客運索道的安全管理
A6
大型遊樂設施的安全管理
A7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
A8
02
鍋爐運行
壹級鍋爐司爐
G1
二級鍋爐加煤機
G2 Esports電子競技俱樂部
三級鍋爐加煤機
自交第三代
壹次鍋爐水質處理
G4
二次鍋爐的水質處理
G5
鍋爐能效運行
G6
03
壓力容器操作
固定壓力容器操作
R1
移動式壓力容器的充裝
R2
氧氣艙的維護
R3
04
氣瓶操作
永久性氣瓶充裝
P1
液化氣體鋼瓶灌裝
P2
溶解乙炔氣瓶的充裝
P3
液化石油氣鋼瓶灌裝
P4
汽車氣瓶的充裝
孕烯醇酮
05
壓力管道運行
壓力管道的檢查和維護
D1
帶壓塞
D2
壓力密封
D3
06
電梯操作
電梯機械安裝與維護
T1
電梯電氣安裝和維護
T2
電梯操作員
T3
07
起重機械操作
起重機械機械安裝與維修
Q1
起重機械的電氣安裝和維護
Q2
起重機械指揮
Q3
龍門起重機司機
Q4
塔式起重機司機
Q5
門座起重機司機
Q6
纜索起重機司機
Q7
移動式起重機司機
Q8
電梯司機
Q9
機械停車設備駕駛員
Q10
08
客運索道運營
客運索道的安裝
S1
客運索道維護
S2
客運索道司機
S3
客運索道的布線
第四心音
09
大型遊樂設施運營
大型遊樂設施的安裝
Y1
大型遊樂設施的維護
Y2
大型遊樂設施的運營
Y3
水上遊樂設施的運營和維護
Y4
10
特種機動車輛野外作業(工廠)
車輛維護
N1
叉車司機
N2
卡車牽引車司機
N3
柴油觀光車司機
N4
電池觀光車司機
N5
11
安全附件的維護
安全閥校準
F1
安全閥維護
第二子代
12
特種設備的焊接操作
金屬焊接操作
(註)
非金屬焊接操作...> & gt
什麽是特種作業,特種作業包括哪些工種?
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傷亡事故,可能對操作人員和他人的生命健康以及周圍設施的安全造成較大危害的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工作類型:
電工操作
焊接和熱切割操作
高空作業
制冷和空調操作
煤礦安全運營
金屬和非金屬礦山的安全操作
石油和天然氣的安全操作
冶金(有色)生產中的安全操作
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操作
煙花爆竹的安全操作
貨梯現場吊裝作業
安全監管總局認定的其他作業。
什麽是特殊操作?
異常操作壹般都是高風險操作。
如高空作業、高溫作業、密閉空間作業、地下作業等。
這些都是事故概率較高的工作。
誰是特殊操作員?
特種作業人員是指在生產過程中直接從事作業人員自身或他人及其周圍設施安全的作業人員。
根據國家標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規定,電工操作工、鍋爐司爐工、壓力容器操作工、起重機操作工、爆破工、金屬焊接(氣割)操作工、煤礦瓦斯檢查員、機動車駕駛員、機動船駕駛員和輪機操作工、建築登高架設作業人員以及其他符合特種作業人員定義的作業人員,均為特種作業人員。
特種作業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年滿18周歲;
(2)身體健康,無妨礙相應工種操作的疾病和身體缺陷;
(3)初中(含初中)以上學歷,具備相應工種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並考核合格;
(4)符合相應工種特點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根據《安全生產法》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意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適合本工種的專項安全技術培訓,通過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
四大專項行動的內容是什麽?
電工證大致可以分為三大類四種:壹是特種作業操作證;,又稱“電工證”和電工上崗證,有兩種,低壓電工操作證和高壓電工操作證。考試發證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組織。這個證是電工操作必備的!二、電工上網卡,是指室外電力線路及設施安裝維護人員必須配備的證件。電力局考核認證!不從事戶外電工作業的人員,可以不領取此證。三、電工職業資格證書,是證明持證人從事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維修工作水平的壹種證書,分為;初級、中級、高級、技師、高級技師(工程師)五個級別!負責考核分配的是勞動技術部門(現並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從事電氣工作的人員必須至少有兩個證書。第壹個是電氣行業強制的!
什麽是特種作戰,其範圍是什麽?
什麽是特殊操作?
根據國家安監總局相關文件規定,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傷亡事故,可能對作業人員、他人和周邊設施安全造成較大危害的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特殊作業和人員的範圍包括:
(1)用電做作業。包括發電、輸電、變電站、電工、電氣設備的安裝、操作、檢修(維護)和測試人員、礦山電氣裝配工。
(2)金屬焊接和切割作業。包括焊工和切割工。
(3)起重機械(包括電梯)操作。包括起重機械(含電梯)司機、電纜工、信號指揮、安裝維修工。賠償
(四)駕駛企業機動車輛的。包括在企業的碼頭、貨場等生產經營區域和建築工地行駛的各類機動車輛的駕駛員。
(5)攀爬和架設工作。包括登高2米以上的架設、拆除、維修工人,高層建(構)築物表面清潔工人
(6)鍋爐運行(包括水質試驗)。包括壓力鍋爐操作工、鍋爐水質化驗工。
(7)壓力容器操作。包括壓力容器裝罐工、檢驗工、運輸押運員、大型空氣壓縮機操作工。
(8)制冷運行。包括制冷設備安裝工、操作工和維修工。
(9)爆破作業。包括地面工程爆破和地下爆破工。
(10)礦井通風作業。包括主扇操作工、瓦斯抽采工、通風安全監測工、測風測塵工。
(11)礦井排水作業。包括礦井主排水泵工和尾礦壩工。
(12)礦山安全檢查。包括安全檢查員、氣體檢查員和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員。
(13)礦井提升運輸作業。包括卷揚機工、絞車工(上山下山)、固定皮帶機工、信號工、罐(鉤)工。
(14)采礦(剝離)作業。包括采煤機司機、掘進機司機、巖耙司機和鑿巖機司機。
(15)礦山救援行動。
(16)危險品操作。裝載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品和放射性物質的操作人員、運輸押運員和保管員。
(17)國家安監總局批準的其他經營。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適合本工種的專門安全技術培訓,通過安全技術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和考試實行教考分離制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組織制定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大綱和考試標準,推薦使用教材。培訓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制定的培訓大綱和推薦使用的教材組織培訓。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或者其委托的有資質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制定的評估標準組織評估。
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壹制作,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頒發。特種作業操作證在中國是通用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不得偽造、塗改、轉借和轉讓。
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原考核發證部門每兩年復審壹次。員工從事本工種工作時間超過10年的,在用人單位更新知識後,復審時間可延長至每四年壹次。跨地區從業或者跨地區流動施工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可以向其從業或者施工所在地的考核發證單位申請復審。...& gt& gt
特種作業包括哪些工種?
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
建質[2008]75號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為了加強對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發證、聘用和監督管理。
本規定所稱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是指在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動中,從事可能對自身、他人和周邊設備設施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的人員。
第三條建築施工中的特種作業包括:
(1)建築電工;
(2)建築架子工;
(三)建築起重信號公司;
(4)建築起重機械司機;
(五)建築起重機械安裝和拆卸工人;
(6)高空作業吊籃的安裝和拆卸;
(七)省級以上人民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專項作業。
第四條特種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施工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相應的作業。
第五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特種施工人員的監督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特種施工作業人員的監督管理。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垂直運輸機械操作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工、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