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不斷推進銀行業和保險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引導銀行業和保險機構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中國銀行業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06年4月31日正式啟動了“3.15”銀行業和保險業消費者權益保護教育宣傳周,統壹口號為“以消費者為中心優化服務”,旨在引導銀行業和保險機構加強服務增強消費者對金融產品和服務的認知能力,引導消費者合法理性維權,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在“3·15”之際,《中國銀行保險報》策劃推出特刊,從防範非法集資、提高金融服務時效、防範過度消費等角度對金融消費者進行介紹和提醒,引導金融消費者正確使用金融服務,了解自身權益;倡導理性消費理念,培育良好的金融消費生態環境,增強金融消費者的獲得感。
牢記投資中的風險防範。
記者方攝
理性投資遠非非法集資
近年來,“e租寶”、“錢寶”、“泛亞”等非法集資重大刑事案件接連爆發,尤其是2018年以來,P2P點對點借貸平臺連續閃電爆炸,給投資者造成巨大財產損失,很多人的血汗錢“打到了水漂”。
“投資渠道太少是很多人選擇P2P的原因。”國際關系學院經濟金融學院講師姚金偉對中國銀行保險表示。
為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保護社會公眾合法權益,國務院公布了《預防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並於20265438年5月1日起施行。
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天津市律師協會會長蔡華表示,該條例將非法集資的治理由“追堵截”調整為“疏堵結合”,對防範和處理非法集資治理體系的形成具有非常積極的作用。
“從表面上看,非法集資是金融領域的違法行為,擾亂了銀行業金融機構吸收存款的市場經營秩序。但在實踐中,以正常經營為目的的非法集資越來越少,以‘投資理財’為名騙錢的人越來越多。與此同時,非法集資的外衣越來越花哨,包裝越來越復雜,隱蔽性越來越強。這就要求處置非法集資風險必須堅持‘早發現、早識別、早預警、早處置’。”人才提醒廣大市民,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壹定要記住“收益率超過6%就是問號,超過8%就很危險”,遠離非法集資。
2020年6月27日,中國銀監會首席律師劉福壽在“財經年會2021:預測與策略”上宣布,互聯網金融風險大幅下降,國內實際運營的P2P網貸機構從高峰期的5000家左右增加到2020年的11家。
雖然P2P網貸機構已經全部清退,但並不意味著非法集資案件可以徹底杜絕,“假冒銀行”等新的風險不容忽視。北京尚同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忠表示,“假冒銀行”是指個別公司在裝修、布局、組織機構、人員地址等方面與銀行相同,使普通人誤以為是銀行,與之建立合同關系,造成財產損失。作為普通消費者,如何避免被“假冒銀行”忽悠,是壹個綜合性的問題。除了加強政府監管,消費者要樹立理性投資和價值觀,才能有效規避風險。
目前投資渠道很多,股票、基金、債券、貴金屬、銀行存款等。張忠認為,理性的消費者應該投資與自己的知識水平和對投資產品的理解相匹配的產品,不要把錢投在不熟悉的領域。
營造依法理性維權的氛圍
德國著名法學家呼寧在《為權利而鬥爭》中寫道,為權利而鬥爭是每個人的神聖職責。
在現實生活中,不要講究維權的方式方法,尤其不要用暴力來反對不公。問題不僅沒有得到解決,而且很容易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依法合理維權更有利於促進問題的解決。比如,監管多次提醒廣大保險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產品或享受服務的過程中,可以通過正規渠道直接向金融機構投訴,主張民事權益,依法合理維權。
如何依法合理維權?張忠認為,消費者在收到“代理退保”、“全額退保”、“退舊買新比較劃算”等“漂亮”的信息時,應該咨詢可靠的專業人士,比如保險公司的客服,不要只聽業務員的吹噓就草率決定。當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時,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如市場監督管理局、銀保監會)或消費者協會進行咨詢和求助,可有效防止損失擴大,挽回部分損失。同時,他也建議消費者學習壹些法律知識,或者尋求法律及相關領域專業人士的幫助,更好地提高自己的維權意識和能力。
此外,姚金偉認為,要通過金融投資教育,擴大消費者合法理性維權意識,提高維權能力。特別是消費者要充分了解金融監管體系的構成和功能,明確維權的法律途徑和手段,了解相關的金融消費者保護政策,做到“知情、會維權、會維權、善於維權”。金融消費者應主動加強金融知識和政策學習,克服盲目跟風的投機心態。
再等老人
記者胡楊
略顯深奧的金融產品和日益智能化的金融服務正深深困擾著老年人。壹系列“數字鴻溝”阻礙了老年人適應和融入智慧社會,大大降低了他們在信息技術發展中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如何更好地滿足老年人的理財需求?在監管部門的引導下,各類金融機構都在積極思考。
促進金融服務適應老齡化
寧波市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的調研結果顯示,目前,人工服務仍是我國老年人銀行服務的首選,對數字化金融服務的需求和接受度較低。以寧波為例,作為經濟發達的新壹線城市,當地只有55%的老年人開通了手機銀行。
建行湖北省分行營業部胡朗亮介紹,老年客戶由於身體狀況、受教育程度等原因,普遍排斥銀行的電子渠道、自助渠道等金融服務,更青睞安全、簡便的結算工具,嚴重依賴櫃臺人工服務。同時,老年客戶主要在網點辦理儲蓄理財業務,儲蓄業務約占70%,其中存折存款業務占比高達90%,客觀上很難將自助渠道與電子渠道分開。
老年人對人工服務的強烈依賴,需要金融機構給予耐心周到的指導。
《中國銀行保險報》發現,北京大部分銀行網點都配備了方便老年人的服務設施,如設立專門的服務窗口、劃分愛心席位、提供老花鏡、放大鏡、藥箱等,可見對老年人的特殊照顧。
對於智能櫃臺或自助設備,大部分銀行還要求壹線業務人員在不觸及老年客戶隱私的情況下進行全方位指導,有效解決老年人使用智能技術遇到的困難。
考慮到老年人行動不便,壹些銀行積極探索上門服務。如某大型國有銀行利用移動展業為老年人提供金融服務,利用平板電腦等移動終端實現移動業務受理、現場勘查、現場拍照等信息采集工作。它通過電子化、信息化的數據和圖像流,利用網絡與後臺業務系統連接,將櫃臺“搬到”客戶面前。
壹家股份銀行的北京分行推出了壹些針對老年人的專屬金融產品,如可以提供額外保險和特殊電話服務的銀行卡。撥打熱線的老人可以跳過語音導航和按鍵操作,由專屬人工客服直接接通。
受經濟發展程度的制約,農村金融服務“適應老齡化”任重道遠。隨著存折業務逐漸退出市場,很多老年人僅憑壹張銀行卡並不清楚自己賬戶的變化,會導致恐慌。針對這種情況,部分農村商業銀行推出了“存款轉賬本”業務,幫助持卡人查詢賬戶收支明細,既緩解了老年人折卡的恐慌,又防範了壹定的金融風險。
同時,監管也在加強引導,提高老年人日常金融服務的可獲得性和滿意度。去年6月,165438+10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切實解決老年人使用智能技術困難的實施方案》後,央行隨即明確表示,將引導金融機構聚焦老年人日常高頻金融場景,打造線上線下融合、滿足老年人需求的“適合”金融服務。
提高老年人的自我保護能力
據統計,近年來,非法集資金融詐騙案件的受害人中,60歲以上的老年人比例高達70%。不法分子多以“推廣活動引導老年客戶購買虛假高收益的金融產品”、“以投資養老公寓為名吸引老年客戶投資高收益高回報的虛假養老項目”、“以P2P為名虛假宣傳高收益低風險的投資項目”,吸引風險識別能力較低的老年金融消費者。
寧波市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的研究指出,除了對新事物缺乏認知能力外,金融機構對客戶缺乏針對性的金融知識教育,也導致很多金融知識宣傳實際上並沒有轉化為老年人的知識技能。
對此,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專門提出:以重點群體為重點,著力加大對老年人、青年學生等群體的宣傳力度,根據不同受眾的認知特點和接受習慣進行差異化宣傳。
《中國銀行保險報》註意到,壹些銀行針對老年人開展了專門的金融知識教育活動。某大型國有銀行在其網點舉辦微沙龍,介紹電信詐騙、洗錢案件的危害,提高老年人對電信詐騙、洗錢、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的認識,努力形成老年人金融知識教育的常態化機制。
壹些保險公司以老年人常用的金融產品為重點,對老年人的保險服務政策進行教育和宣傳。比如某保險公司推出了“走進社區”、“走進養老院”、“走進老年大學”等活動,普及相關金融知識。
年輕人不應該過度消費。
記者於涵
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最新統計,截至5438年6月底+2020年2月,我國網民規模達9.89億,其中青少年網民占比超過40%。
由於年輕網民的崛起,網購消費不斷迎來新生力量,壹些金融機構也因此嗅到了商機。消費分期、學生信用卡、P2P網貸等金融產品湧入校園,“校園貸”大行其道。
2020年,權威調研機構尼爾森發布的《2019年中國年輕人債務狀況報告》顯示,86.6%的年輕人在使用信貸產品,其中壹半的人有債務積累。在年輕人中,信貸產品整體滲透率為86.6%;年輕人的平均債務收入比是41.75%,只有13.4%的年輕人零負債。
年輕人過度負債的主要原因是過度消費,甚至是過度消費。去年2月29日,65438,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風險提示,稱部分網絡平臺通過各種網絡消費場景,過度營銷貸款或信用卡透支等金融產品,誘導年輕人提前消費、過度消費。壹些機構甚至向缺乏還款能力的學生過度放貸,違約後強制催收,引發壹系列社會問題。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家事審判庭庭長陳海義向外界披露了壹組數據:廣州互聯網法院自2065438+2008年8月成立以來,* *共受理涉互聯網糾紛案件113223件。其中,被告為自然人且涉及網絡消費和借貸的案件占比近壹半,且60%以上的案件為35歲以下的年輕人,呈持續上升趨勢。基於此,陳海義提出,應該建立壹種機制,預防和幫助年輕人擺脫債務。
據銀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網絡平臺誘導過度借貸,首先是信息披露不當,存在銷售誤導風險。壹些機構或網絡平臺在宣傳時片面強調日低利率、免息期、零利率分期等條件。但所謂的“零利息”並不意味著零成本,往往還有“服務費”、“手續費”、“逾期費”,這類產品的實際綜合年化利率可能很高。有些營銷故意模糊借款的實際成本,容易造成誤解或認知,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其次,壹些網絡平臺過度包裝營銷,使消費者陷入盲目無節制的消費陷阱,特別容易誤導金融知識薄弱的人群和沒有穩定收入來源的青少年。再次,部分平臺還過度收集和濫用客戶信息,存在個人信息使用不當和泄露的風險。
對此,銀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提醒消費者,樹立量入為出的理性消費觀,遠離過度借貸的營銷陷阱。
值得壹提的是,由於校園貸產品的火爆,針對年輕人的“套路貸”案件也屢有發生。去年10月26日,10,中消協發布警示,提醒大學生警惕不良校園貸,尤其是以“校園貸註銷”、“創業貸”、“培訓貸”為名的騙局。同時建議大學生樹立正確的消費觀,不要過度消費和過度消費。
在今年的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省蒼溪縣白衣鎮縉雲村黨支部書記李俊建議加強對網貸的監管和整治,建議禁止在校學生辦理信用卡,禁止提供與分期預付消費相關的金融服務。他認為,學生沒有還款能力,提前消費無疑會給家庭和社會帶來很大的風險,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