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管教方式有什麽不好?
心理學家把父母的管教方式分為下面四種類型:
壹、訴諸權力(powerassertion)型態壹:處罰,尤其是體罰。
二、訴諸權力型態二:以獎賞改變幼兒行為。
三、愛的撤回(lovewithdrawal):拒絕、孤立幼兒。
四、誘導(inductivereasoning):用說理去改變幼兒行為。
以柔性權力、剛性權力的理論,我們可以判斷出第壹到第三類型都是屬於剛性權力的展現,而第四類型(誘導)則落入柔性權力的範疇。根據心理學家的看法,如果過度使用第壹種到第三種管教方式,會導致壹些不良後果如下:
嚴懲的陷阱
處罰,尤其是體罰容易讓孩子學到攻擊性行為可以助其達成願望,因為父母就是用這樣的方法去制止他的行為。孩子容易有暴力傾向或者是獨斷、不納眾議的特質,以後遇到問題會照父母對待他的方式去解決,對未來成就有負面影響。同時這也讓孩子對父母產生了怨懟,親子關系受到影響。孩子也比較會隱瞞自己做的事,甚至是靠撒謊來躲避父母的懲罰,斷絕了教導孩子如何解決問題的契機。
傑。唐納。華特士(J.DonaldWalters)在《生命教育》壹書提到:任意的使用‘棍子’,同樣會損傷壹個孩子天性中最美好的壹面:信任感。就我的看法,這樣的損傷甚至糟過放縱孩子、讓他隨心所欲沈浸在自己的任性中。因為很快的,孩子就會發現這個世界對他的任性無動於衷。生命中壹旦失去了信任感,孩子長大後便可能憤世嫉俗。有能力信任以及能信任愛的力量的人,比經由懲罰鍛煉出來的人,更能好好處理人生的挫折困頓。
當然,這並不是說父母完全不能懲罰孩子。如果孩子欺負弟妹,要先了解為什麽。先以勸說方式改變孩子,有效的話就不需要懲罰。如果孩子只是希望父母多註意他,這也是可以溝通的。可是如果孩子抱著不良動機並且壹意孤行,父母可事先告知遊戲規則(再打弟妹妳就壹個禮拜不能看卡通),待下次再犯時方懲罰之。換句話說,能夠了解原因對癥下藥為上策,其次是制定規則讓孩子有心理準備,最不好的是沒有預先告知孩子這是錯誤行為就直接處罰。
懲罰孩子非常重要的壹點是不要對孩子涉及人身攻擊,要讓孩子知道妳懲罰他(比如說面壁思過或者是不能看卡通)並不代表妳不愛他,妳是針對他的不當動機及行為暫時性剝奪他部分享樂。這樣孩子才會知道如何改變自己,不至於誤解父母是針對他這個人發怒,導致幼小心理受到傷害。
我認識壹個家長,小時候無意間打翻豆漿,母親為此大發雷霆,他覺得很無辜,因為他不是故意的,而且已經道歉了。他就自己的切身經驗發展出壹套理論:我懲罰孩子,是因為他動機不良,而非他犯錯的行為,這樣孩子才會矯正自己人格中不好的部分,成為正直的人。幼小心理也才不會受到傷害。這樣的論點也很值得提供給大家參考。不要隨意懲罰孩子過失的行為,相反的,我們要去了解孩子的動機,再做是否需要懲罰的決定。
獎賞的陷阱
父母靠獎賞可以改變幼兒行為,但是獎賞對孩子是否只有正面影響?在桂冠出版社所印行的《普通心理學(上)》提到壹個經典實驗:在實驗中,學生被教導幾個新穎有趣的數學遊戲,然後心理學者在壹旁觀察孩子們在這遊戲上花了多少時間。有些班級的學生會因為練習這些遊戲得到獎賞,而其它的班級的學生則不會因為這樣而獲賞。心理學家發現獎勵增加了學童在這數學遊戲上所花的`時間,但是後來不再得到獎賞時,這些曾獲獎賞的小孩頓時失去了對這數學遊戲的興趣,幾乎不再玩這遊戲。相反地,那些從來不曾獲賞的孩子卻如以往壹樣享受這遊戲所帶來的的樂趣。這說明了,獎賞有時會產生反作用,剝奪了孩童內在自發的動力。所以父母如欲使用獎賞去改變幼兒行為,必須小心這個陷阱。最好是激發孩子的興趣,不要過度使用獎賞,反而破壞孩子內在原有的動力。
根據我的經驗,希望孩子考試考好而給予獎金的誘因,的確可能會造成孩子為金錢而讀書的負面效果。可是如果孩子成績不好,妳為他打氣,陪他壹起讀書,當孩子很高興地告訴妳他成績進步了,這時候才出奇不意地獎勵他,孩子會更有榮譽感,下次會更努力。因此我們可以得知,獎賞可以在行為發生後加強該行為,而又不會破壞孩子內在的原動力。如果事前給予獎賞的誘因,孩子內在動機就會被扭曲,父母不宜不慎之。
愛的撤回的陷阱
當父母時常靠拒絕、孤立幼兒去改變他們的行為時,容易造成幼兒的不安全感及被遺棄的焦慮。
由此可見,權威型父母習慣采取的懲罰管教,放任型父母常用的獎賞行為,還有疏離型父母對孩子愛的撤回,如果使用不當,都有其嚴重的不良影響。因此心理學家認為應多采取誘導方式,也就是說理方式引導孩子改變行為,這也是威信型父母所采用的方式。高特曼教授的情緒輔導五步驟提供了意欲成為威信型父母壹個細膩有效的教養模式,可供每壹位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父母參考依循。
情緒輔導五步驟看似繁復,需要耐心與時間,但是經由這個過程,孩子慢慢開始欣賞妳的理想,想妳所想的,妳不再需要那麽多胡蘿蔔和棍棒才能讓孩子照妳的話去做。這不是很值得壹試再試、直到成功嗎?
運用自然的力量來教導
有的父母焦慮地說,如果過多的賞罰對孩子可能造成負面影響,使用情緒輔導五步驟又無法勸動孩子時,該這麽辦?
我的答案是,運用自然的力量來實施賞罰。這是在傑。唐納。華特士在《生命教育》壹書提出的觀念:大自然果然可以廣施教化,而且成效卓著。萬事萬物自有造化上的意義,我們很快就能從中學到教訓,以便生存或獲益。例如,如果碰觸滾燙的熱鍋,手指就會被燙傷。只要受過壹次這樣的教訓,人就會學習到:人類皮膚生來是無法承受強熱的。在其它無數的生活層面上,我們學習到:如果遵循大自然的法則生活,人類族群就能繁盛壯大;而如果蔑視自然法則,就會遭受痛苦。
我十分認同這樣的觀念,因為我就是這麽做的,效果佳且負作用少。就如我曾跟國內資優教育專家蔡典謨教授所談過的:從小我常跟她們說,所有事情自己決定、自我負責。譬如說睡懶覺,來不及上學,我就說妳自己負責。遲到了,到學校自然會被老師罵,我不需要罵他。她反抗的時候,我們就接納她們的反抗。接納的意思,就是她們這樣做,我知道,我們接納她的錯誤,但不排斥她的錯誤,不拒絕她的錯誤,這樣子,她們能受到尊重。有些事情,妳阻礙她的行為,反而比讓她去做更糟糕,讓她去做,讓她受到壹些挫折,反而可以學到壹些經驗。
傑。唐納。華特士也是這麽認為:生命中還有許多比這個更艱難的課程待學習:為什麽傷害別人是不好的?為什麽與人分享是好的?為什麽想要以憤怒遂行己意時,往往導致自我挫敗?為什麽壹味地追求物質反而令人更空虛?我們總是希望,人們不壹定要經歷痛苦才學會每壹項課程。然而,明智的父母或老師都知道,有壹些課程,甚至是痛苦的教訓,只能經由親身經驗來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