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是中華民族文化的載體,中華文明能夠生生不息,漢字功不可沒。所以,漢字和古文化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
在古代的婚姻中,有壹個詞是必不可少的,那就是“嫁”,這是壹個會意的詞,簡單分為“取女”和取對方的女兒為妾。
但如何“取”它,涉及到壹整套婚俗文化體系,與中國古代婚俗的產生和發展密切相關。
壹、什麽是“婚姻”
漢字的方形給人以強烈的視覺感受,形意之間有高度的壹致性和關聯性。
《說文解字》中的“娶”字指出“取女,取之於女”。
這裏頻繁出現的“拿”字是什麽來歷?
我們還是要看《說文解字》,意思是捕獲,李周進壹步解釋說,它的意思是捕獲左耳,也就是古代人在捕獲野獸或者敵人的時候,把自己的左耳割掉,這簡直就是壹個戰爭術語。
“取”是強制動作,必須訴諸武力,所以引申為取、奪、占為己有。結婚是壹件喜慶的事情。為什麽古人會用這麽血腥的詞?
原來當時有“搶婚”。這是壹種以武力強行搶奪女性,進而達到結婚目的的婚姻方式。
主要在部落或氏族戰爭中,敵對勢力的婦女成為掠奪的目標。當時就發生了結婚的人被誤認為土匪的事,可見搶婚的壹定是全副武裝的,發生的頻率有多高。
有學者曾說:“奪女而劫。”漢代以前的文學中,“嫁”還在寫“取”。從這兩個詞的概括性可以看出,娶女人在古代確實是壹種持械搶劫。
從“取”和“嫁”的字體可以看出當時割掉左耳的殘酷事實,也可以推斷出造詞之初嫁人是多麽令人恐懼。
然而經過幾千年的演變,到了現代娶妻成了人生的壹大樂事。中國古代婚俗的演變和曲折演變,其中風雲變幻,悲喜交加,令人瞠目結舌,大開眼界。
第二,古代婚姻形式的繼承和轉化
隨著人類社會文明的發展,原始生殖逐漸烙上文明的印記並發展到婚姻,形成了特定的禮儀和習俗。從原始社會,我們可以看出中國的婚姻形式分為以下幾種:
1原始社會的婚姻形式
首先是原始群婚。即整個原始部落的男女都是夫妻,生下來的孩子只知母不知父,這是原始社會初期的婚姻家庭形式。這種婚姻制度在舊石器時代之前就存在了。
其次是血族群婚。第壹次劃分是在部落人之間,規則是同代的男女是夫妻,甚至是兄弟姐妹。在新石器時代早期以前,這種婚姻制度,當時婚姻進入了族內通婚的狀態。
第三種是血族婚姻。禁止同氏族的兄弟姐妹通婚。這種婚姻形式主要是不同氏族的兄弟姐妹通婚,形成於母系氏族社會。
第四種是對偶婚。壹個男人(女人)開始有壹個相對固定的、主要的配偶,同時允許有多個不固定的配偶。婚姻形式開始出現相對穩定。
五是壹夫壹妻制婚姻。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工具等財富逐漸家庭化,使得壹夫壹妻制婚姻成為適應社會發展的婚姻形式。這時男女之間的愛情萌發了,人類社會出現了文明的跡象。
隨著社會的發展,原始社會的婚姻制度在形式上逐漸由男性向女性發展,在內容上由無意識的濫交向有意識的結合發展。
2.奴隸社會的婚姻形式
此時男性在家庭中的權利日益增強,女性成為家奴。這個階段主要有兩種婚姻形式。
壹種是“轉婚”,即寡婦改嫁給丈夫的親戚。
主要是,男人在父親去世後,可以娶壹個普通的母親;或者妳可以娶壹個寡婦或者守寡的阿姨。
壹種是“妾”婚,也可稱為妾婚制。妻分為妾,子亦不同。這是壹夫多妻制的變種。封建帝王的嬪妃制度就是起源於這種婚姻制度。
3封建社會的婚姻形式
封建主義和奴隸制的婚姻關系本質上是壹樣的。然而,通過將儀式變為法律,婚姻關系通過法律和制度得到了加強和保護。
這壹時期主要實行婚姻。男人和女人通過雇傭過程結婚。主要內容不外乎父母之命,媒人之言,雇傭合同或者雇傭金。
雇傭婚姻出現於西周,春秋戰國以後開始在中國流行。這時候民間也有壹種養兒育女的婚姻。撫養婚姻是指女方童年時被男方收養,長大後結婚。
此外,還有經典的雇傭婚姻和贈與婚姻。契約婚姻大多是壹種臨時的婚姻形式,貧困家庭的丈夫為了生活而將妻子嫁給別人。俗稱“借妻生子”,期限為孩子出生。
彩禮婚是指皇帝或其他人把自己的女人送給或送給別人做妻子的婚煙形式。封建時期民族之間的親屬關系也屬於這種婚姻形式。
中國從原始社會向封建社會過渡的時期,也是中國古代婚俗文化從野蠻走向文明的過程。
三、古代婚俗文化的精神元素
婚俗文化作為壹種文化形式,不同程度地反映了中國人的壹些社會觀念。
1婚姻觀念的演變
在傳統文化意義上,中國的擇偶觀、貞操觀和生育觀逐漸形成。
首先,“適當”這個概念壹直占據上風。尤其是在魏晉南北朝這個“上品無貧,下品無士卒”的時代,“門第成為婚姻的唯壹標準。
第二種匹配是指權力和財富的結合。地位較低的家庭可以和財力雄厚的頂級家庭結婚,雙方各取所需。這時,“金融從業規模”就成了壹個可選的結婚標準。
三是絕配。男人只看重“才華”,女人看重“外貌”,是壹種不壹樣的搭配。這時候“天賦”和“外貌”就成了價值判斷的標準。在中國傳統的婚俗文化中,人才和美女是最被認可和贊美的。
其次,貞節觀念是嚴格的。這裏主要是指性道德的概念。在封建社會,貞節觀念最為重要。女性從小被家庭教育,社會上有壹系列規範來規範自己的言行。
寡婦除了婚前婚後要貞潔,也要貞潔,宋代以前就允許再婚。但從宋代開始,提倡“饑者小,雜者大”的習俗,女性貞操被提升到了令人恐懼的高度,寡婦也不能置身事外。
第三是生育觀念至上。中國傳統的家庭倫理主張兒孫滿堂,多子多福。這裏有兩層意思:多生孩子和生兒子。
在古代,傳宗接代的重要性高於其他要求。為了傳宗接代,允許娶妻、休妻、納妾,甚至寡婦也可以放棄榮譽。
2宗法禮法結合的觀念
奴隸社會是禮治社會,實行宗法制度,確認以“三綱五常”為核心的禮儀規範,要求“夫當妻”。
而封建統治者則開始使用法律武器,用“家法”“婚姻法”等法律來約束婚姻關系,繼續遵循對自己有利的宗法觀念。
他們的策略是以宗法觀念為指導思想,以法律的形式來統治和約束人們。古代傳統婚俗文化主要包括婚前“六禮”。依次是“那才”、“溫明”、“那吉”、“鄭娜”、“邀請”、“歡迎”。
正式的婚禮習俗主要包括向新娘致敬、脫衣等。結婚後的習俗分為成人禮和成人禮。除了這些傳統習俗,還有很多婚俗和婚禮禁忌,不勝枚舉。
中國古代的治理制度是禮法結合,尤其是在婚姻方面。婚俗法律關系多受禮儀規範的制約和調整,可視為壹種文化儀式或儀式化的法律。
根據儀式,“丈夫是妻子。”所以法律規定,妻子對丈夫必須絕對貞潔,如果越軌就會受到嚴厲的懲罰。
依禮結婚的目的是“傳宗接代”。根據這部法律,包辦婚姻是合法的,父母對子女的婚姻有絕對的權威。如果男女自由結合為“淫蕩”,將受到嚴厲懲罰。
按禮儀有三種孝道,沒有皇後。在此基礎上,法律承認壹夫多妻制合法。按照禮儀,父母守喪三年。按照法律規定,不能提前脫下喪服,不能娶妻,甚至這三年生孩子的都有罪。
可見,關於婚姻家庭關系的法律規定,大部分來自於禮儀規範。本來有壹些行為規範是寫在禮書上的,但是被編入了法典,賦予了國家強制力。這樣,傳統的婚姻習俗就受到了儀式和法律的雙重控制。
四。摘要
作為世界上唯壹的方形漢字,由於其獨特的表意意義,我們還可以在“妻、妾、婦”等眾多“女”字根中看到古代婚姻文化的某種側面,進而反映出中國某壹時期的婚俗文化。
婚俗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中國統壹的國家形式中,這壹傳統由來已久。雖然形式多樣,但特點不盡相同。
從古至今,婚俗文化經歷了封建社會的群婚雜居、知母不知父、隨意送人搶夫為妻等多種模式。
直到當代的壹夫壹妻制,這些都和當時的社會歷史條件,尤其是經濟條件有關,都是外在的,也是內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