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企業,是指依照規定經批準采取直銷方式銷售產品的企業。
直銷員,是指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將產品直接推銷給消費者的人員。
直銷起源於美國,80年代後,雖信息化社會的迅速發展和人們圖方便快捷購物心理而興起。現在直銷幾乎遍及全球所有市場經濟成熟和發達的國家。雖然直銷可說是人類最早的商業配銷方式,但是直銷並沒有被人好好的了解,至今對直銷的定義壹直沒有定論,原因是直銷這種模式被分為了兩大類:
第壹類:狹義直銷(Direct Selling) 產品生產商、制造商、進口商通過直銷商(兼消費者)以面對面的方式將產品銷售給消費者,含單層直銷和多層直銷。單層直銷有 20%的直銷公司使用,多層直銷則有80的直銷公司在使用。單層次直銷(Uni-Level Marketing)是直銷商(兼消費者)將公司產品或服務銷售給消費者,根據其銷售業績向公司領取獎金的銷售模式;多層次直銷(Muti-Level Marketing)又稱“傳銷”是根據公司的獎勵制度,直銷商(兼消費者)除了將公司的產品或服務銷售給消費者之外,還可以吸收、輔導、培訓消費者成為他的下線直銷商,他則稱為上線直銷商,上線直銷商可以根據下線直銷商的人數、代數、業績晉升階級,並獲得不同比例的獎金。
第二類:直復營銷(Direct Marketing) 這種模式也叫直效營銷,產品生產商、制造商、進口商通過媒體(郵寄DM、電視購物頻道、因特網)將產品或者咨詢傳遞給消費者。直復營銷中的“直”,是指不通過分銷商直接銷售給消費者,“字”是指企業與顧客之間的交互,顧客對企業營銷努力有壹個明確的回復(買與不買),企業對可統計到的明確的回復數據,由此對以往的營銷效果作出評價。
第壹類直銷被稱作狹義的直銷,第壹類和第二類加起來被稱作廣義的直銷。2005年12月1日,我國《直銷管理條例》的出臺,此條例所稱的直銷是:本條例所稱直銷,是指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以下簡稱消費者)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條例指的直銷是上面提到的第壹種定義。而第壹類直銷模式中最主要的壹種營銷模式多層次行銷即我們平時所稱的傳銷已經被我國禁止。所以上述的兩類行銷模式的***同點大大增加,他們的***同特點就是無店鋪銷售,產品或服務不經過分銷商,直接到用戶手中。
在這裏給廣義的直銷壹個確定概念:
廣義直銷(Direct sales) 產品制造商、生產商或者進口商直接將產品或服務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方式。
直銷,顧名思義是直接銷售的意思,把產品或服務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營銷方式才是真正意義的直銷。我們常見的真正具有直銷意義的銷售方式有如下壹些:
1. 門店服務,例如理發店,理發師直接為顧客服務。
2. 前廳後廚,例如飯店,從廚房到餐廳飯店把飯菜及服務直接提供給消費者。
3. 前店後廠,例如裁縫店,從縫紉間到櫃臺裁縫師傅直接把服裝提供給消費者。
4. 委托加工,例如三峽大壩發電機組,工廠按要求生產並直接提供給電站。
5. 特種工業,例如軍工廠直接把產品銷售給軍隊等等。
從我國禁止非法傳銷後,逐漸有人開始使用直銷壹詞來代替傳銷壹詞。
“直銷模式”實質上就是通過簡化、消滅中間商,來降低產品的流通成本並滿足顧客利益最大化需求。在非直銷模式中,有兩支銷售隊伍,即制造商到經銷商,再由經銷商到顧客。
在國內,直銷是這樣定義的:制造商在向公眾進行壹定訴求的基礎上,直接與目標客戶溝通,以達到實踐消費的營銷活動。
直銷有3方面的要素:壹是公眾消費意識的支持;二是壹對壹關系的建立與形成;三是現場展示與焦點促銷。
由於直銷直接面對客戶,減少了倉儲面積並杜絕了呆賬,沒有經銷商和相應的庫存帶來的額外成本,因而可以保障公司及客戶利益,加快成長步伐。
公司要進行直銷,首先必須透徹研究顧客需求,而不是競爭對手,通過細分市場和提供異質化產品來切入市場。其次要增加直銷的觸角,與顧客保持互動,如網上直銷,電子商務,DIY定單接納,電話直銷等。再次要有科學管理直銷團隊的方法,確保銷售團隊高效運轉。例如安利公司(Amway)的店鋪+銷售代表式直銷和“按單生產”的戴爾(Dell)式直銷,這是目前最為成功的兩大直銷方法。安利式直銷核心要素在於提高顧客和職員滿意度,戴爾式則必須通過不斷開發新產品來滿足顧客需求的異質性。
無論安利模式還是戴爾模式,合理的利用廣告途徑增加與顧客的溝通是很有必要的,而所謂的直銷省略宣傳費用而使顧客需求成本降低,是短視和錯誤的。沒有與顧客的有效溝通是很難研發出有需求潛質的產品的,更別說提升顧客滿意和公司業績了。
直銷將沿著減少流通環節提供滿意產品的主旨,向更能體現顧客價值的趨勢發展,通過DIY接受定單,采用OEM虛擬經營,貫徹6?原則,采用C to P(公司對個人)或P to P(個人對個人)的服務模式不斷豐富直銷的內涵。在充分了解國家法規、市場特性的情況下采用合理的直銷方法,不純粹模式化,將為直銷企業永續經營保駕護航
壹、什麽是直銷?
根據第443號國務院令公布的《直銷管理條例》中首次對“什麽是直銷?什麽叫直銷?”明確定義:
直銷是指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
二、直銷定義的演變
直銷這壹中文單詞,顧名思義是直接銷售的意思,把產品或服務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營銷方式是普通意義的直銷。我們常見的普通意義直銷的銷售方式有如下壹些:
門店服務,例如理發店,理發師直接為顧客服務。
前廳後廚,例如飯店,從廚房到餐廳飯店把飯菜及服務直接提供給消費者。
前店後廠,例如裁縫店,從縫紉間到櫃臺裁縫師傅直接把服裝提供給消費者。
委托加工,例如三峽大壩發電機組,工廠按要求生產並直接提供給電站。
特種工業,例如軍工廠直接把產品銷售給軍隊等等。
98年我國調整傳銷政策後,逐漸有人開始使用直銷壹詞來代替傳銷壹詞。從此“直銷”壹詞被人們賦予了特定的意義。
傳銷壹詞是從英文“Multi-Level Marketing”翻譯過來的。意思是:多層次相關聯的經營方式。
Multi-Level Marketing的縮寫為MLM。從MLM銷售原理上來說,經過N個上下線(多層次)才把產品或服務提供給消費者,這又怎麽能稱其為直銷呢?明明是多層次銷售卻偏偏要稱其為直銷這不是對“直銷”這壹中文單詞的壹種“強奸”嗎?
哲學上有這樣壹句話,叫做存在就是必然。看來人們用直銷壹詞來代替傳壹詞壹定是應該有些道理的,那麽道理何在哪?
既然從傳銷的原理上說,經過經過N個上下線才把產品或服務提供給消費者與直銷格格不入,我們不妨從傳銷的形式上來分析壹下。傳統上人們是從店鋪攤當來購物的,而傳銷則是通過人與人之間直接完成的,無店鋪經營是傳銷的主要銷售形式。
不知不覺中妳發現了沒有?上面的壹段話“而傳銷則是通過人與人之間直接完成的”中已經含有了“直接”壹詞。
哦,原來把MLM翻譯成直銷,是取其沒有經過店鋪而直接把產品或服務提供給消費者的的意思。
按照當時的國家政策,人們把“專賣店加直銷員”的多層次經營方式稱為“直銷”。而把無專賣店的多層次經營方式稱之為“非法傳銷”。“傳銷”壹詞反被淡化了,沒有了明確的定義。
隨著直銷立法的進程,2005年9月1日公布2005年12月1日即將實施的《直銷管理條例》再次對“什麽是直銷?什麽叫直銷?”給出了最新的明確的定義。
相反壹些為了在直銷中謀取暴利的人,不惜壹切所謂“拉人”!就形成了所謂的傳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