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的社會習俗。在古代母系氏族社會,母親受到尊重和崇拜,人民知道有母親而沒有父親。女性在氏族公社中占據主導地位,實行母系繼承制和男娶女從的婚姻居住制度。此時相當於舊石器時代晚期到新石器時代。當宗法社會建立後,男性憑借體力優勢逐漸在主要生產部門中占據重要地位,而女性則在生產和戰爭中退居次要地位,逐漸過渡到宗法社會,開始實行父系繼承制和夫居制。此時大約相當於青銅時代和鐵器時代早期。由女陰崇拜逐漸轉變為男根崇拜,男尊女卑意識由此而生。從黃帝(華夏)部落時期到周朝,形成了男權社會,男人從屬於家庭,女人從屬於男人。東周以後,貴族階級實行嬪妃制度,彼此嚴格分開。到了春秋時期,儒家倫理對女性的行為做出了各種規定和限制。直到現在,仍有壹群人不斷鼓吹男尊女卑,公開反對性別平等,這已經成為社會低俗文化的壹部分。
但是舊社會男尊女卑的愛情觀,現在已經成為壹種庸俗的文化。那麽現代的婚戀觀是怎樣的呢?
現代婚戀觀
(A)婦女對婚姻的態度
1.擇偶觀?在中國封建社會,最典型、最理想的婚姻標準是“門當戶對”,這是男女雙方家庭的經濟現實。武力和社會地位基本相當或相當。個人的思想、感情、個人的意願都被排除在婚姻標準之外。有婚姻自主權?隨著下移,出現了註重雙方學習道德,追求個人愛情的擇偶觀。現在人們?擇偶標準也逐漸從家庭地位、財產等外在條件轉變為彼此的感情、學識等內在因素。質量。與此同時,女人無才便是德的傳統觀念也逐漸被拋棄。
2.獨身?獨身是女性初步解放的標誌,也是女性自主意識日益增強的表現。獨身主義和西方個體業主的盛行?義的影響密切相關。隨著婦女解放潮流的興起,男女職業競爭日趨激烈。單身家庭的趨勢在增長,出生率在下降。自20世紀以來,中國的單身人數也逐年增加。單身?多為知識分子;從性別來看,單身女性明顯多於男性。女單身認為做男人不是為了生孩子,是人嗎?妳應該壹生專註於妳的事業。保住事業不如保住孩子。為了宣傳女權,我們必須拒絕婚姻,過獨立的生活。
3.把握婚姻自主權?到了近代,相對於晚清,婚姻的改革有了很大的進步,提倡壹夫壹妻制,反對納妾,善待私生子,婦女經濟獨立?李,爭取民主的政治鬥爭,離婚自由,戀愛自由等等。壹些開放且經濟文化發達的地區,追?尋求個性解放的名人、名人或新知識分子群體,把自由婚姻當作壹種美德,在形式上也要講究文學?明。1912 9月19日,沈報曾發表過壹篇名為《自由女性新婚談》的文章,描述了文明婚禮的情況。“梳壹個東方人的頭,穿上西式的衣服,穿上壹雙西式的鞋子。鳳冠霞穿紅鞋綠襪,方便繡。壹號車廂?到了,傲然攀登,四面香花,四面障礙,不用哭哭啼啼撐擔子,方便看婚約,交換契約,只需壹個鞠躬?鞠躬,就是齊頭並進,不麻煩催檳,請鞠躬起立,方便三位。”這種創新體現在婚姻觀上?對自由的追求。
4.初婚年齡延遲?提倡早婚早育,多子多福,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壹大特色。所以,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早婚都成了壹種社會時尚?然而。據學者考證,明清時期,江南市鎮初婚年齡大致為:女性14-15歲。到了清末民初,由於女權?社會主義的興起和女性讀書引起的觀念的改變,特別是上海等大城市現代文化的輻射,女性在工廠打工掙錢?受工資等因素影響,結婚年齡有所推遲。20世紀20年代末以後,農村經濟普遍衰退。在壹定程度上抑制了傳統的早婚現象。
(2)女性對離婚和再婚的態度?
1.離婚的概念?五四前後,中國出現了第壹次離婚,離婚的主動方從男性多逐漸拉平到女性少。絕大多數的婚姻都是“媒體的話,父母的命”。離婚不僅僅是人的觀念和情感訴求發生變化後的壹種性質嗎?潮流,也是摧毀舊家庭制度的第壹聲:“近代離婚的增加是為了奔向新社會”(易?賈悅,1920)。到了現代,女性對離婚的看法發生了變化。離婚不再是男人的專利,女人主動提出應該把離婚者趕出去。逐漸增多,成為社會壹大奇觀。據大公報1915九月,2003年,據報道,有許多離婚案件在法院最近。有弟子,前無古人,社會不樂者也。縣誌中也有不少記載,如浙江省遂安縣的“近女解”。此後離婚越來越多(《隋安郡誌·第壹卷·郁芳》),甚至出現“離婚出於男,故扶助女”【丹縣?通誌、文獻誌(浙江)]。離婚觀念的轉變,充分顯示了戀愛女性傳統婚姻價值觀挑戰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