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出資或無出資的信用風險轉移工具可以從風險分擔者或風險承擔者的角度進行區分。從前者的角度看,是指風險轉讓方在交易中是否獲得資金,從後者的角度看,是指風險承擔方在交易中是否提供前端資金。本文從風險承擔者的角度界定了出資風險轉移的概念。其主要工具有:信用違約互換(CDSs)。信用違約互換(Credit default swap)是壹種雙邊金融合同,風險轉讓方支付固定的定期費用,以換取風險承擔方的有條件支付,由所涉資產的信用事件觸發。信用事件是指所涉及的實體(公司、實體和主權國家)的失敗、破產、債務違約或重組。拒絕履行或延遲付款是額外的信用事件。可交割資產在CDS合約中有詳細說明,包括投資或高收益類別下的債券和貸款。信用違約互換的結構與擔保非常接近,但有三個重要區別:壹是衍生合約下觸發支付的信用事件範圍更廣;二是不要求風險轉讓方證明自己遭受了損失才能獲得賠付;第三,CDS基於標準化的文件來鼓勵交易。
保證。擔保是壹種雙邊契約,在這種契約下,風險承擔者(擔保人)是權利人,為風險轉移者的利益盡最大努力。擔保是靈活的風險轉移工具,因為它們可以根據需要抵消特定的風險或交易。通常情況下,保證人應盡力履行乙方的義務。如果後者未能履行,金額僅限於潛在的風險損失。擔保應嚴格遵循乙方與風險轉讓方之間的合同性質和內容。
保險產品(保險債券、信用保險和金融保證保險)。保險債券通常由美國保險公司提供,以支持債務受益人的表現,包括對銀行的金融義務。信用保險壹般由專業保險公司提供,支持交易信用,經常被受益人用於獲得應收賬款的銀行融資。金融保證保險是作為壹種對債券持有人的無條件擔保而發展起來的,由美國btONOLINE信用保險公司提供。
非融資合成證券化(組合信用違約互換)。合成證券化將證券化技術與信用衍生品相結合。在組合信用違約互換中,風險轉移是通過壹系列單個CDO或單個CDS實現的,這些CDO或CDS可以被組合中的所有信用引用,而不改變潛在資產的法律所有權。非資金合成證券化(籃子信用違約互換)。籃子違約互換類似於違約互換,壹個信用事件是特定信用籃子中某個組合的違約。在違約籃子為第壹的具體情況下,指信用籃子中第壹筆信用違約觸發支付。其他形式是第二或第三個默認籃子,但根據風險承擔者和轉讓者的需要,更多的組合可能形成風險形式。
(二)出資的風險轉移
貸款交易。二級貸款市場,單筆貸款賣出,需要借款人同意。正因如此,貸款往往以參與的形式進行分配,原貸款人仍然是借款人唯壹的直接貸款人,並與另壹家機構簽訂合同,對敞口中不良的部分進行分割。出資合成證券化(信用掛鉤票據)。信用掛鉤票據(cLN8)是基金資產負債表資產,為參考投資組合提供(綜合)信用風險。CLNs將信用衍生產品嵌入風險轉讓方發行的證券中。bill的性能與參考集的性能沒有直接關系。投資者接受零利息支付,包括風險溢價和到期平價贖回。由於票據發行的受益人直接交給了風險轉讓人,風險承擔者就有了風險轉讓人的交易對手風險,反之則沒有。如果風險承擔者想要避免交易對手的風險,他必須使用中間人(SPV),這種結構就變成了合成CDO。
資產支持證券。在傳統的證券化結構中,發起人投資組合中的貸款、債券或應收賬款被轉移給中間人,向投資者發行的證券被作為抵押品持有。資產的信用風險從發起方轉移到投資方,保障是前端投資,證券發行的接收方轉移到發起方。資產支持證券(ABS)的結構特征與現金CDO相似,但抵押貸款或信用卡應收賬款等潛在資產池更為同質。為了使發行的證券獲得更高的評級,大多數證券化結構都增強了信用和流動性。外部信用增級包括來自高水平銀行或保險公司的信用證或擔保。當潛在資產的期限與發行證券的期限不重合時,通過流動性增強來彌補現金流的錯配,以彌補利息支付的不完全同步或抵消滾動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