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僳僳族的風俗習慣

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傈僳族人民創造了豐富多彩的文化。

禮俗節慶文化富有特色。傈僳族群眾稱壹年壹度的年節為“闊時”。怒江地區的傈僳族在新中國成立以前主要以對物候的觀察來決定過年的時間,因此沒有統壹、確定的日期,但壹般均在夏歷十二月初五至次年正月初十這段時期內,即櫻桃花開季節。年節期間,習慣上都要舂秈米粑和糯玉米粑,並釀制香醇的水酒。為祈求來年風調雨順和糧食豐收,每壹家都要將第壹臼舂出的秈米粑放少許在桃、梨等果樹上;有的地方在吃飯前先盛壹小碗讓狗吃,據說是表示對狗給人世間帶來谷種的回敬。年節的第壹天,各地的男女青年都要盛裝打扮,聚集到所屬村寨的公***場所——打場,舉行射弩、跳舞、對歌等活動,這是青年男女互相吐露愛情,定親結友的大好時機。男青年們常以高超的射箭技藝來贏得姑娘們的愛情,有的青年男女則以優美的舞姿和悠揚的歌聲來表達雙方的愛慕之情。壹旦彼此有相愛的情意,相互則要以禮品相贈。許多男女青年就是通過這種活動定下終身的。

春節期間,怒江峽谷的傈僳族人民還有“春浴”的風尚。凡沿江兩岸有溫泉的地方,都是人們歡聚沐浴的場所。前往“春浴”的人們,都要帶著年食、行李在離溫泉不遠的地方搭起竹棚,或找巖洞歇息。壹般都要在溫泉住上三五天,有的每天洗浴五、六次之多,認為這樣才能消除疾病,增強免疫力,才能有充沛的精力投入新的壹年的勞動生產。在六庫附近的溫泉地區,早在壹百多年前,就形成了群眾性的“湯泉賽詩會”。屆時,附近十幾裏、幾十裏的歌手們都要聚會在這裏賽詩對歌。人們壹面賽詩對歌,壹面品嘗各自帶來的美酒佳肴。“闊時節”現已定為怒江州傈僳族***同歡度的壹個民族節日,時間為每年公歷12月20日。過節期間,有唱歌比賽、射弩比賽、過溜索比賽、上刀山下火海表演和壹年壹度的“澡塘會”。

德宏、騰沖的僳僳族群眾每年農歷二月十七日過“刀桿節”。分兩天活動,第壹天“下火海”,用栗柴燒成壹大堆火炭,表演開始,五個人赤腳圍著火炭跳出跳進,然後“打火滾”,即在火炭上翻滾;“洗火臉”,即捧起火炭洗臉;最後把在火炭裏燒燙了的鐵鏈子拿在手裏傳來傳去,叫“拉火鏈”,表演完畢群眾壹起跳舞。第二天“上刀山”,把32把磨得鋒利的長刀,橫綁在兩根高4丈的粗栗木桿上成梯子形,頂端有紅旗、鞭炮,在壹片鞭炮鑼鼓聲中開始表演。

收獲節也是傈僳族的壹個重要節日。每年農歷九至十月,當新谷、玉米開始收獲時,家家戶戶煮酒嘗新。男女老少聚集在村寨廣場,高燒篝火,老人彈琵琶、月琴,邊唱邊跳,講述遠古的歷史;青年男女則圍成圓圈跳集體舞,邊跳邊飲水酒,歌舞達旦,盡歡而散。

作為基督教信徒的部分傈僳族民眾,則要在每年4月過復活節,10月過感恩節,12月過聖誕節。由於受周圍其他民族的影響,靠內地區的傈僳族的節日同附近的漢、彜、白、納西等民族相近。農歷正月過年,人們首先要給耕牛餵食鹽,以表示對耕牛辛勞壹年的尊敬。六月過火把節,八月過中秋節。

傈僳族地區新中國成立以前形成許多習俗禁忌。例如,傈僳族婦女在懷孕後不能燒帶杈的柴,否則孩子會長兔唇;背柴不能與豬草合背,否則生孩子時會出水;不能吃黃瓜子,否則小孩身上會長花花綠綠的斑點;不能雙腳跨過拴馬的繩子,否則孩子生不出來,等等。由於傈僳族不會計算嬰兒的出生日期,很多孩子都是在田間、地旁出生的。若在家中生產,則壹般由產婦的母親來接生,母親年邁或已去世的,由婆婆接生,婆婆不在,就由男方或女方家的姐姐接生。如姐姐也沒有,才在親戚中找合適的老人接生。嬰兒的胎盤被認為是最臟的,要立刻埋到1裏以外的地方。現在,隨著社會的進步、醫療衛生條件的改善,這些禁忌已逐漸失去影響。

傈僳族的婚姻和家庭的基本形式是壹夫壹妻制。在形式和過程上則具有較為獨特的特點。男女青年婚前享有較大的社交自由,人口較多的村寨,習慣上都要利用新建的空房或修蓋窩棚,為男女青年的社交活動提供方便。男女青年到晚上可以自由到這樣的房內彈弦子、唱調子,鬧到深夜大家都圍火塘而臥。有時,這種社交活動也可在看守莊稼的窩棚裏進行。女孩子到十三四歲要行“穿裙禮”,行過穿裙禮後即可參加這種社交活動。

過去通常男女在幼年時,即由父母代為訂婚,有的甚至指腹為婚。聘禮很重。姑舅表優先婚配權也很盛行。傈僳族有句俗語:“樹最大是杉樹,人最大的是舅舅。”因此,形成“有女先問舅”的習慣。今天,傈僳族男女青年婚戀自由,婚姻家庭建立在自由戀愛的基礎上。

個體家庭是傈僳族社會的基本單元。家庭壹般包括父母和未成婚的子女兩代,兒子自結婚之日起或壹年後便另建房屋。按照傈僳族的習慣,幼子與獨子不與父母分居,並享有父母的最後財產繼承權,因此長子、次子必須與父母分居,才能為幼子的財產繼承創造先決條件。老年夫婦無子女,可以收養子,壹般是優先招近親,個別也容許招其他氏族的。養子可以享有財產繼承權;如果老死後無子,財產歸本家族中最親的壹支所有;女兒無財產繼承權,如招贅,贅婿經氏族同意可繼承財產。如女兒外嫁僅能分到母親的1串掛珠和壹些裝飾品。

傈僳族死後行土葬,非正常死亡者行火葬。老人死後,全村停止勞動二至三天,本村寨居民及家族成員攜帶酒、肉和糧食到死者家中吊唁,並幫忙為死者洗臉、梳頭、換新衣。死者遺體停放家中壹二日,長可7天。停放期間,每天要供奉3次,每次飯、肉、冷水各3碗。未埋葬前,村寨的人都要去死者家中為死者跳葬舞(“施勿登”)。

埋葬日期壹般選在屬鼠、兔、蛇、猴、雞和豬日埋葬。出殯時,屍體由4個人擡,屍體放在栗樹幹上,男子9根,女子7根。兩個青年在前持刀開路,家屬送喪至半途即返回。村寨和家族都有公***墓地,在公***墓地選壹塊平地,挖壹墳坑,四周放置木板,屍體即擱置其中,頭部在高處,側臥面向太陽出處,用土填上,不壘墳堆,有些地區受其他民族影響,有開始壘墳的。

墓排列順序,男在左,女在右,按輩次從右向左橫列,後死者亦按輩份依次向後排列。墓形是壹頭高而寬、壹頭低而窄的長方式,墓之大小視死者年齡老少而定。如死者是男子,埋葬時須將其生前所用砍刀、弩弓、箭包、煙袋等懸掛墓頭為隨葬品;如果是婦女,則將生前所用的織麻工具、麻布掛袋、針線、煮飯用具懸掛墓頭。

傈僳族的男女衣著都很富於民族和地區特色。新中國成立以前,怒江地區的大部分傈僳族男女都穿自織自制的麻布衣服,只有少數富裕戶及上層人物才穿棉布衣服。織麻的工具很簡單,織架只是兩橫兩直的四根木棍搭成,有的用4根木柱插入地裏,上端紮以兩根木棒,即為“紡織機”。壹個手巧的婦女,每天約可織5寸寬的麻布6尺。

傈僳族婦女的服飾非常美觀大方。服裝的樣式有兩種:壹種上著短衫,下穿裙子,裙長及腳踝,裙折很多;另壹種上著短衫,下著褲子,褲子外面前後系小圍裙。婦女的短衫長及腰間,對襟,滿圓平領,無鈕扣,平素衣襟敞開,天冷則用手掩,或用項珠或貝、蚌等飾品壓住。有的以黑布鑲邊,衣為白色,黑白相配極為美觀。由於各地所穿麻布顏色的差異,又分黑、白、花傈僳3種。聚居在怒江壹帶的白、黑傈僳族婦女,普遍穿右衽上衣、麻布長裙;已婚婦女耳戴大銅環,長可垂肩,頭上以珊瑚、料珠為飾。年輕姑娘喜歡用綴有小白貝的紅線系辮;有些婦女還喜歡在胸前佩壹串瑪瑙、海貝或銀幣,傈僳族語稱這種胸飾為“拉白裏底”。瀘水壹帶的“黑傈僳”婦女不穿長裙,上衣右衽,腰間系壹小圍裙,長褲,青布包頭,耳戴小珊瑚壹類的飾品。永勝、德宏壹帶的“花傈僳”,服飾較為鮮艷美觀。婦女均喜在上衣及長裙上鑲繡許多花邊,頭纏花布頭巾,耳墜大銅環或銀環,裙長及地,行走時搖曳擺動,顯得婀娜多姿。四川德昌地區的女子年幼時,頭頂留3個尖角發,此後逐年增多,到15歲蓄滿。頭頂用羊毛織成的帶子所編成的鬥帽,傈僳語稱“吾底”,兩條發辮圈好系於“吾底”下;左右耳各刺壹孔,婚嫁時,兩耳各帶壹銀耳環,上衣用自織染色布制成,領緣花7至20條;下身著裙,裙下內粘壹白布,5寸寬,外用花線刺出6圈花紋,腰系由羊毛織成的紅黑相間的帶子。

新中國成立以前,各地傈僳族男子服飾都是麻布長衫或短衫,褲長及膝,有的以青布包頭,有的蓄發辮纏於腦後。頭人或個別富裕之家的男子,左耳戴壹串大紅珊瑚,以示其社會地位。所有成年男子都喜歡左腰佩砍刀,右腰掛箭包,箭包多以熊皮、猴皮制成。德昌的傈僳族男子頭頂留發壹小束,他人摸了不吉利。衣服為上衣下褲,用麻織成。新中國成立後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傈僳族的服飾原料發生了根本的變化,麻布已經幾乎絕跡。

傈僳族的住房在不同地區有不同的建築形式。怒江地區及四川鹽邊壹帶的傈僳族住房多以竹篾房和木楞房為主;麗江、德宏和四川西昌等地區的住房則以土木結構為主。竹篾房又稱“千腳落地房”,建築時先在斜坡上豎立幾十根木樁,在木樁上面鋪蓋木板,四周圍以竹篾籬笆,上覆茅草或木板。屋內壹般分為兩間,進門第壹間為客室,屋中央設壹大火塘,上面置鐵三角或3塊石頭,作為燒飯時的支撐,客至都是圍火塘而坐。第二間為男女臥室,壹般不允許外人進入。若子女結婚,有的另蓋新房,有的則將房屋面積擴大,父母住內室,子女住外室。竹篾房的下面,壹般作畜廄。

散居在蘭坪、維西壹帶的傈僳族,大多喜歡住木楞房。這種房屋的形狀很像壹個大木匣,四周用長約5米、粗20厘米的木楞橫架而成。其法:將長度相等的圓木兩端破成凹凸型,然後交疊成長方形作墻壁,四壁著地托住房梁,用橫木固定。整幢房子可以不用壹寸鐵釘,也不留壹絲縫隙,可謂巧奪天工。房屋較大的分為兩間,小的僅壹間。常在側面開門,中間置火塘,家人即圍火塘而臥。屋頂用木板覆蓋,用石頭緊壓木板以防滑落。

內地的傈僳族,受漢、白、納西等族的影響,大都采用較為經久耐用的土墻房。以木頭為柱,用土沖墻圍四周而成,壹般開有壹小窗,屋頂用草或木板覆蓋而成。土墻房的四壁用紅土拌稻草沖成,因受沖力擠壓牢固性強,可使用幾十年;有的房屋蓋頂的木板、瓦片早已損壞,但土墻仍堅硬如鐵。

傈僳族的自然歷法,很富於民族和地區特色。他們借助於山花開放、山鳥啼鳴、大雪紛飛等自然現象的變化,作為判斷生產節令的物候。傈僳族人民把壹年分為幹濕兩季,幹季壹般從頭年公歷11月雨季結束到次年2月雨季來臨,濕季則從公歷3月到10月,正是氣溫升高、雨多濕度大的時期;把壹年劃分為:花開月(3月)、鳥叫月(4月)、燒火山月(5月)、饑餓月(6月)、采集月(7、8月)、收獲月(9、10月)、煮酒月(11月)、狩獵月(12月)、過年月(1月)、蓋房月(2月)等10個節令。

傈僳族是壹個能歌善舞的民族。人們在長期與自然界以及統治階級作鬥爭、在日常勞動及愛情生活中所創造出來的文學、音樂和舞蹈,都富有鮮明的民族特色和濃郁的生活氣息。通過這些載體,傈僳族的歷史和重要的生產生活經驗被壹代壹代流傳下來,成為他們精神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

民歌是傈僳族人民喜愛的藝術活動。用傈僳族自己的話來說,那就是“鹽不吃不行,歌不唱不行”。民歌幾乎成了傈僳族人民的“第二語言”,無論在各種生產活動中,或是婚喪嫁娶時,傈僳族都要唱歌,甚至告狀打官司或調解糾紛,也常采用唱調子的方式解決。

傈僳族的民歌按其體裁和形式,大致可分為六類:(1)古歌(傈僳語叫“木刮布”),流傳較廣,較有名的調子有“生產調”、“古戰歌”、“架橋調”和“逃婚調”等;(2)情歌,是男女青年成群結夥在壹起對唱的調子,也有年輕戀人在幽會時唱的調子,稱“由葉葉”,曲調有男女青年在田間勞動休息時,以琵琶或口弦相伴的“口弦調”、“琵琶調”等;(3)賽歌,是過年或聚會上男女青年對唱的即興之歌,曲調喜用歡快奔放的“拜系拜”或“刮木熱”;(4)祭歌,是祭祀祖先或鬼神時唱的調子;(5)葬歌,是追悼死者唱的調子,詞句哀婉動人,曲調淒楚悲愴。按葬禮的不同,習慣上又有“哭歌”、“送靈歌”、“挽歌”之分;(6)頌歌,是新中國成立以後傈僳族人民創作的民歌,大多以新舊對比的形式表達出傈僳族人民對新社會的熱愛。傈僳族民歌在演唱上保有獨自的風格,在唱短音符時常大量運用顫音,唱長音時則唱得平直樸素,音色渾厚低沈,使人感覺具有壹種深厚的內在力量。

在傈僳族的音樂生活裏,樂器是重要的組成部分。較流行的樂器主要有琵琶、口弦等。琵琶是傈僳族民間流行的壹種古老樂器,也是人民最喜愛的樂器之壹。形狀與漢族琵琶大致相同,琴身較小(有的是方形的)。琴把上沒有固定的音位劃分,僅用松香點壹小點作為1個音位的標記,用4根金屬弦。演奏時用拇指與食指彈撥。口弦亦是傈僳族的傳統樂器,為每壹個青年男女所喜愛。弦身是以約3寸長、半寸寬的竹片制成壹條溝,中間刻起壹片簧,演奏者對準口腔輕輕吹彈,讓彈片的聲音在口腔裏引起***鳴,然後以氣息的調節使音色變得柔和、悠揚。口弦的音量雖小,但很動聽,尤其當夜深人靜彈奏時,再伴以輕聲地唱誦或吟詠,就顯得更加優美動聽。

舞蹈表現形式豐富多彩,反映了傈僳族人民的日常勞動生活、向大自然進行鬥爭的過程以及豁達的精神面貌。如有模仿動物動作和習慣的猴子劃拳舞、鴿子喝水舞、鳥王舞等;表現日常生活的婚禮舞、洗衣舞、腳跟舞等。這些舞蹈都是以琵琶、口弦等作伴奏;也有某些舞蹈是沒有伴奏的啞舞如腳跟舞和生產舞,這樣的舞蹈,大都通過下肢的動作來表現,臂的動作較少,兩人壹對互碰腳跟,以腳跟的撞擊來掌握節奏。由於舞姿生動形象,舞蹈的圖樣富於變化,加上舞蹈者的歡樂飽滿情緒,使整個場面顯得非常熱烈。

傈僳族舞蹈的形式多是集體舞,如生產舞、腳跟舞,男女圍成壹圈,舞蹈步子按圓圈來進行,伴奏在中間(伴奏者也隨舞)。有時二人對面跳,但動作壹樣,只是壹進壹退而已。婚禮舞、割小米舞的舞步稍有不同,男女分開各站壹排,行進不以圓圈作標準,男女兩排有時並列行進,交叉進行,有時壹進壹退,互相呼應。傈僳族舞蹈大都離不開這兩種形式。傈僳族的舞蹈動作矯健有力、活潑多變。各種舞蹈伴奏多結合舞蹈內容,采用節奏性較強的2拍或2拍、3拍混合的節奏,因此顯得熱情奔放,又富於潑辣、粗獷的激情,表現出傈僳族舞蹈鮮明的民族特點。

傈僳族還創造了許多具有本民族鮮明特色的、豐富多彩的民間文學作品,主要是口頭文學,以歌唱和講述的方式口耳傳承下來。有關神話和歷史傳說的作品,如《創業紀》、《我們的祖先》、《橫斷山脈的傳說》、《開天辟地的故事》等,從不同的側面再現了傈僳族古代社會的面貌,記敘了傈僳族人民童年時代對宇宙萬物、人類社會的種種解釋和看法,同時也歌頌了傈僳族先民們在與大自然的鬥爭中所表現出來的英雄氣概和不屈不撓的獻身精神。傈僳族的敘事長詩,題材和內容十分豐富,通常有完整的故事情節和鮮明的人物性格。如“粗茲木刮”(《重逢調》)有1500余行,它以現實主義的手法,用形象生動的語言,對封建買賣婚姻作了深刻的揭露和有力的控訴。流行在民間的謎語、諺語、歇後語和兒歌等,也是傈僳族民間文學的組成部分。由於其通常具有傳授生產、生活經驗及教育人們為人處事的功能,受到傈僳族人民的喜愛而世代傳承。

傈僳族群眾普遍信奉原始宗教,它以自然崇拜和靈魂觀念為基本內容,以遇疾病災害時殺牲祭祀活動為其主要形式存在於傈僳族地區。近代以來,基督教和天主教傳入怒江地區,部分傈僳族群眾轉而信仰基督教,也有少部分信奉天主教。

傈僳族盛行萬物有靈的自然崇拜。在他們的觀念中,山川、河流、日月、星辰、動植物等都為“神靈”或“鬼魂”所支配。因而,山有山靈、樹有樹鬼、水有水神,幾乎壹切自然現象都成了他們信奉和崇拜的對象。他們把神鬼分成若幹類,主要的鬼靈有院壩鬼(“烏沙尼”)、家鬼(“海誇尼”)、山鬼(“密司尼”)、水鬼(“埃杜斯尼”)、夢鬼(“密加尼”)、血鬼(“洽尼”)、路鬼(“加姑尼”)、魔鬼(“尼拍木尼”)和虎氏族鬼(”屋豆尼”)等30多種。所有這些,都是那些在日常生活中統治人們的外在的強制力在他們頭腦中的虛妄反應。也是歷史時期傈僳族先民在與自然和社會抗爭時壹種軟弱的表現。

在長期的原始宗教活動中,傈僳族中逐漸形成了不脫離勞動的巫師群體。巫師分為“尼扒”和“尼古扒”兩種,二者的區別,僅在於前者能“看到”鬼並用咒語來“驅鬼”或“殺鬼”,因此社會地位較高。有些頭人同時就是“尼扒”。除主持祭祀外,他們還為人們占蔔打卦。蔔卦有竹簽卦、羊骨卦、貝殼卦、雞卦、豬肝卦等10余種。有的巫師在從事祭祀活動時,根據鬼神的大小、棲息的住所和嗜好的不同,要唱各類有針對性的祭歌。巫師在從事祭祀活動時,身穿麻布長衫,頭戴大鬥笠,鬥笠上捆著2只大山羊角,背上背著長刀,長刀上蓋1塊毛氈或麻布,手裏揮舞1根長竹竿。

傈僳族的鬼神觀念簡單,但較為獨特。壹方面,認為世間萬物都有靈,並且相信宇宙中壹切萬物都是由天神(米斯)和精靈(尼)所支配和左右,因而敬畏米斯和眾“尼”,並對它們進行祭祀;另壹方面,在祭祀過程中,又顯示出壹種蔑視鬼神的態度,如用言辭嚴厲地抨擊“尼”。如幹旱時先祭龍祈雨,如再旱則舉行罵龍儀式;有人生病時先祈求諸“尼”,再不愈則罵“尼”,驅“尼”治病等。

雲南傈僳族的氏族圖騰,有虎、熊、猴、羊、蛇、鳥、魚、蜜蜂、蕎、麻、茶、竹、柚木、霜、火等20多種。傈僳族還把火、霜作為圖騰加以崇拜。有的氏族雖以動植物命名,但並不把它們作為崇拜對象。如魚氏族是由於這個氏族的成員善於捕魚而得名;蕎氏族、麻氏族則是因長於種植蕎、麻而著稱。進入階級社會以後,圖騰崇拜逐漸減弱,或者只保留某些象征性的殘余形式了。

20世紀初,基督教和天主教由英法傳教士傳入怒江傈僳族地區。由於它有統壹的經典,又有較完整的禮儀形式,其倡導的某些戒律信條與傈僳族傳統道德規範相吻合,於是在怒江傈僳族中間逐步傳播開來。中國***產黨十壹屆三中全會召開以後,人民政府提倡“三自愛國”前提下的宗教信仰自由,基督教因此又得到較大傳播。基督教現已成為怒江地區大部分傈僳族群眾中信仰面較廣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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