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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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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對自己的國家彬彬有禮
"
論禮儀規則。
"
儀式規則
"
它是中國古代最早的法律文化思想。
"
儀式
"
原本是原始社會。
這個習慣起源於原始人的祭祀。但是壹旦被儒家思想渲染,
"
儀式
"
還不是最
祭祀和祖先崇拜意義上的初始儀式。並成為
"
統治世界
"
本,
"
儀式,由國家,
定國,令民,利子孫。
""
老公有禮貌,所以交朋友,對嫌疑人做決定。不要與眾不同。
不同,明辨是非。
"
這樣的禮物本質上是壹種法律。基於儀式,各種各樣的
老百姓必須嚴格遵守行為準則。兒童生產理論
"
夫禮,天之經,地之意。
還有,百姓之行也。
"
。西周
"
儀式規則
"
要求
"
吻
"
、
"
尊尊
"
原則上立法,
嚴格維護
"
儀式
"
規定了井田制、分封制、長子繼承制和貴族制的各種。
壹種世襲特權,
同時
"
處罰要慎重。
"
"
涉嫌犯罪只是輕的。
"
等壹下。
在春秋時期,
儒家思想堅持並發展了。
"
儀式規則
"
思想,他們看到了
"
儀式
"
作為國家的根本制度和主要
執政方式,作為制定法律的指導原則和基本程序,因而;制造
"
儀式規則
"
法律的性質和內容。儒學的這種轉變經歷了五個階段:
1
孔丘視人性為禮物,
它突出了儀式的倫理和強制作用;
孔子主張
"
對自己的國家彬彬有禮
"
以禮治國,使
"
品格高尚的人
"
和
"
卑鄙的性格
"
尊重某些行為準則。為了維持教派
在法律上,孔子主張法律等級特權。
"
為親戚藏起來
"
"
為尊重而忌諱。
"
,而反對搞
貴族的合法特權受到壹定程度的限制。
"
鑄刑鼎
"
2
孟子主張仁政,行禮。
成為國家意誌的表達;他相信,
"
粗暴的義導致混亂。
"
,主張君主和他的兒子,
兄弟夫妻各守禮法,他的理想社會還是天子,諸侯,大夫,秀才,
庶人寶塔般的等級社會強調維護封建貴族的特權。
三
荀況
本文對儒家禮儀進行了新的闡釋,賦予其封建等級的內容。
他認為;儀式
是
"
強大國家的基礎
"
人們都嚴格按照儀式規定的等級制度分享權利和事物。
定性興趣。
"
使相等等。
"
"
讓人自己搬東西,自己想得到什麽就得到什麽。
"
。他將佛法引入儀式,
將禮儀規則系統化、理論化、制度化。
四
,董仲舒根據儒家君主、父子
倫理、仁愛和道德
"
尊陽卑陰。
"
基於這壹理論,提出了壹套維修層次結構。
空間的
"
儒家倫理中的三綱五常
"
論董仲舒的陰陽學說
"
三節課
"
附上並說明。存在
在他看來,
"
儒家倫理中的三綱五常
"
理論是天意的體現。
"
王道三大原則,
可以求上天。
"
基礎
易”
三綱五常理論體現了整個封建統治的各種關系。
成為封建立法的指導
思想。
五
禮發展到宋代,融入了當時的佛道思想,並有了新的發展和
突破,其中朱是代表。朱認為
"
維護正義,摧毀人類欲望。
"
和三綱五常
往往是理智的主要內容。他認為三綱五常是
"
公正
"
無論是誰的化身
違反它,或者說違反以它為指導原則的封建法制。精確地
"
警衛
"
,就
這是天理不容的。
(
1
)與
"
傳統倫理中的五種人際關系
"
關註,強調
"
正確的命名點
"
儒家把倫理和法律融於壹爐,
壹方面,它賦予主要的倫理原則以法律
性質和有效性,
另壹方面,它強調法律是用來維護邏輯原則的,
把倫理放在第壹位。
淩駕於法律之上。
儒家歸納的倫理原則,
主要地
"
父親的仁慈,
孝順,
梁哥,
兄弟,
夫義,婦聽,長利,幼順,君子仁,臣忠。
"
。孔丘發起的。
"
辨認並糾正某人或某事物的名稱
"
,主張嚴格
遵守它
"
君君,部長,父親,兒子。
"
父權等級制度的名分,強調
"
君主、使節和大臣
李,我對妳忠心耿耿。
"
要求立法必須
"
名字是正確的,所說的符合情理——在壹個人的管轄範圍內完全合理
"
,用強制手段糾正各種
違反等級和頭銜的混亂。
孟偉強調。
"
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親。
不要,老少有序,朋友有信。
"
荀況明確表示:
"
高貴、恭敬、賢惠、年老。
老、長、義。行當妥,禮之序也。
"
(
2
)面向家庭,強調
"
孝順/哀悼
"
、
"
忠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