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生原則
總量控制,績效導向,擇優推薦,定向錄取,公平公開。
二、招生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在越城區註冊的運動員;
2.尚未註冊運動員且具有越城區中小學、幼兒園學籍的學生;
三、招生條件
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在區級以上體育、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計劃內比賽中獲獎的運動員,符合下列條件:
從小到大:幼兒園階段,在浙江省教育廳和浙江省體育局主辦的比賽中獲得前六名。在紹興市教育局和紹興市體育局組織的比賽中獲得前兩名;在越城區教體局主辦的比賽中獲得第壹名的學生。
小學或初中:小學階段參加教育、體育行政部門聯合舉辦的體育競賽,獲得浙江省及以上單項或集體項目前六名的選手;獲得紹興個人賽前兩名或集體賽前兩名;獲得越城區個人賽第壹名或集體項目第壹名的主要選手。
因疫情原因,2022年計劃內未舉辦市青少年錦標賽、區中小學生陽光運動會,且為區體校招生項目的,允許有特殊技能的運動員通過區體校“區隊校辦”項目聘請教練和學校校長,並簽字確認加蓋公章,每名聘請的教練由不超過2人推薦。區體校無異議可參加區體校統壹組織的質量評價,專項比賽成績計入全區中小學生陽光運動會第壹名。
團體項目是指籃球、排球和足球。團體項目主要隊員的身份證明必須由主教練和校長簽字並加蓋公章。
如遇其他獎項獲得上述獎項,則按實際排名排列。
四。事件和序列
1.全國比賽;
2.浙江賽;
3.浙江省學生陽光體育四聯省賽;
4.紹興城市賽;
5.浙江省學生陽光體育四重奏聯賽紹興市級比賽;
6.越城區中小學生陽光運動會。
動詞 (verb的縮寫)註冊計劃
田徑、遊泳、足球、羽毛球、網球、乒乓球、柔道、摔跤、拳擊、跆拳道、武術套路、跳躍技能、射擊、擊劍、象棋、跳棋、五子棋。
六、招生計劃
越城區體校根據體育項目建設需要,確定各項目招生名額。詳見2022年越城區體校“區隊校辦”項目運動員招生名額壹覽表。
七、招生程序
集中推薦
1.凡符合推薦條件的,填寫《2022年越城區體校運動員報名登記表》,經家長同意後簽字;
2.推薦學校負責初審、匯總並填寫2022年越城區體校“區隊校辦”項目運動員推薦匯總表,校長簽字並加蓋學校公章;
3.以學校為單位提交以下材料:
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競賽獲獎證書及成績冊原件及復印件;
因疫情原因,允許報名的運動員須提交由區體校“區隊校辦”項目聘用的教練員、校長簽字蓋章的推薦材料;
集體項目主要隊員的身份證明必須由總教練和校長簽字確認並加蓋公章;
2022年越城區體校“區隊校辦”項目運動員報名登記表;
2022年越城區體校“區隊校辦”項目運動員推薦匯總表。
報名和提交材料截止時間為2022年7月2日-4日。聯系人:孟冠榮,聯系電話:15355529099。
統壹評估
推薦入圍者需參加區體校組織的素質測評,測評時間、方式、評分標準另行通知。如遇參加上級比賽發生沖突,推薦入圍者報區體校批準後,可暫緩評優。質量評價和專項競賽成果審核的累計總分必須達到60分。
審計準入
越城區體校根據招生計劃數,按照質量考核累計總成績40%、專項競賽成績審核累計總成績60%確定擬錄取名單。在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先錄取參加體育競賽獲得最高榮譽者,順序為:全國賽前6名→省賽前6名→市級賽前2名→區賽1。再次相同的,優先考慮質量評價總分最高的人。如果素質測評和專項競賽結果相同,優先錄取出生日期最小的,如果仍然壹致,則全部錄取。
擬聘用人選名單在區教體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運動員學籍註冊按區教體局“區隊校隊”項目相關決議執行。異議經核實或放棄錄取資格的,不再遞補空缺。
簽訂協議
區體校在招收運動員時,會與運動員簽訂訓練和比賽協議,明確學習期間每年必須參加兩次常規訓練和寒暑假訓練,代表越城區或學校參加相關比賽,並報區教體局體育部備案。無故拒絕參加訓練及相關比賽,且未註冊運動員當年未在越城區註冊的,退回原學校並取消其高等學校體育推薦生資格。
八、“市隊縣辦”排球項目由於市體校沒有初賽名單,招生辦法另行制定。
九、本招生辦法由區體校負責解釋。
附:1.2022越城區體校“區隊校辦”運動員招生名額壹覽表。
2.2022越城區體校“區隊校辦”運動員招生登記表
3.2022年越城區體校“區隊校辦”項目運動員推薦匯總表
紹興市越城區體育學校
2022年6月20日
附件壹
附件二
附件三
請點擊鏈接從悅誠教育體育信息服務網下載電子版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