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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中世紀騎士文化

中世紀的騎士傳說往往誇大了各種浪漫的遐想。這大多來自於我們對現狀的不滿和我們的想象:住在仿古城堡裏,過著貴族的生活;打敗邪惡的巫師和巨人,保護善良卻無知的農民,以淑女或國王的名義勇敢戰鬥。

中世紀騎士的傳說往往誇大了各種浪漫的遐想。這大多來自於我們對現狀的不滿和我們的想象:住在仿古城堡裏,過著貴族的生活;打敗邪惡的巫師和巨人,保護善良卻無知的農民,以淑女或國王的名義勇敢戰鬥。把堂吉訶德弄得天翻地覆的武俠小說,或者普羅旺斯民謠歌手的即興創作,都充分詮釋了理想騎士的行為準則。然而,即使是現代人,也不可能永遠遵循自己的良心;再說,以前我們武力說話,騎士往往會偏離限定的軌道。

首先指出俠義的定義。按照今天的標準,無非是以下三個方面:第壹,是封建制度的組成部分;第二,作為獨立的社會階層;第三,個人行為、榮譽和道德標準。

讓我們回到那個時代。歐洲正在廢墟上重繪格局,羅馬的輝煌已經過去,文藝復興的曙光尚未到來:

最早的蠻族動亂結束後,法蘭克人、凱爾特人和汪達爾人相繼建立了自己的國家。條頓征服席卷了整個西北歐,他們的戰士幾乎都是步兵。從塔西佗的文集裏可以發現,當時的日耳曼各部落之間有壹個盛大的成人禮。全國男子聚在壹起,適齡青年由部落首領或其父輩授予壹支矛和壹面盾,正式成為士兵。這種儀式在當時的高盧人中很普遍。法蘭克人遵循這些傳統,從查理曼大帝,到虔誠的路易,再到大膽的查理,他們都在成年禮上得到壹把劍。我們可以認為這是騎士儀式的前身。

眾所周知,加洛林王朝是第壹個采用領地和封地制度的國家。查理曼大帝壹生都在北方旅行,但他缺乏足夠的資金來維持壹支龐大的軍隊。於是他把征服的土地分成小塊,和上面的農民壹起分給很多追隨者。這是封建制度,擁有房產的人也有政治權力。當然,國王和領主之間是有契約的:國王為領主提供保護,作為回報,領主每年納稅,定期服役。土地仍歸國王所有,領主只有使用權。查理曼大帝強大到可以震懾四面八方,但他的後代並沒有保持向心力。虔誠的路易犯了壹個大錯:把國家平均分配給彼此敵對的後代。所以他死後,龐大的帝國沒能克服瓶頸,壹分為三。於是大大小小的封地變成了相對獨立的王國,貴族的封地變成了世襲的、不可分割的。

當時歐洲頻繁受到外族入侵,南方是穆斯林,北方是維京人,東方是馬紮爾人(匈牙利人的前身)。11世紀時,遠離洛雷河和萊茵河之間工作的貴族子弟,從小就接受格鬥和馬術的訓練。毫無疑問,最早的騎兵和騎士都是貴族和富人。因為只有他們買得起昂貴的設備:他們要三四匹馬輪流,每匹馬都要吃很多食物,尤其是在農業生產不發達的時候,這是壹筆很大的開支;盔甲要在鐵匠鋪量身定做,還有扈從裝備。壹般來說,壹個人的軍事裝備大概需要20頭公牛,也就是農民家庭至少要犁10頭小牛。這樣的開支不是平民能夠負擔的。馬背上的武士階級也是貴族階級。出身的優越感必然伴隨著對下層階級的鄙視。他們找到了相同的愛好:戰爭。類似羅馬時代,中世紀的貴族組建重騎兵,成為那個時代軍隊的主力。

腓力六世時代有壹句話:“為了避免即將到來的災難,人們把自己分成三類:第壹類是向上帝祈禱的人;第二類是做生意種地的人;第三類是騎士,他們是為了保護前兩類人免受不公正和傷害而創造的。”這是西方中世紀社會結構的典型劃分。騎士(knight)壹詞來自查理曼大帝(Charlemagne)的Capitularies合集Caballarii,原意為騎師。

1066年,征服者威廉踏上了不列顛的土地。黑斯廷斯之戰的結果,與本文相關的主要有三點:它給英倫三島帶來了相對先進的封建制度;薩爾馬特式的小圓盾被淘汰,諾曼士兵形成了壹排風箏形的盾牌(頂部圓、底部尖的長盾),可以有效抵禦弓箭射擊,這使得友誼和互助成為十壹世紀騎士訓練的重要組成部分。諾曼獨立騎兵部隊發揮了巨大作用,騎士壹詞進入英語,指的是騎馬的士兵。11世紀中期,騎士階層正式形成。

封建作為壹種軍事動員制度,更有利於防禦而不是進攻,各地貴族都有隨時勤政的義務。為此,各國專門頒布了相關法律法規,對未能及時響應號召的騎士進行懲罰。在英國,從亨利二世時代開始,就有Escuage的說法,即服兵役是免稅的。封建主的義務也變了,只要上繳中央稅,就不用親自上陣了。在愛德華三世、亨利五世和六世時代,戰爭頻繁,這些資金被用於支付巨額軍費。這壹改革在十三、十四世紀緩慢進行,雇傭軍開始在歐洲各國軍隊中占越來越大的比重,武裝力量的結構也相對發生了變化。在過去,很難將國王的影響融入十字軍的領地——他們只受教會的領導。現在的傭兵為了領主拼命,為了錢,或者為了去東方成為新貴族。自然,參加十字軍東征並成功歸來的老兵可以獲得更好的待遇。

十字軍標誌著騎士文化黃金時代的到來,十字軍被認為是完美的騎士。從異教徒手中奪回聖地,保護無助的朝聖者,被視為壹個騎士的最高職責。作為回報,教會將騎士置於自己的保護之下,使他們成為跨國組織。答應給他們教會財產和各種宗教特權,免除十字軍的懺悔。教會土地收入的十分之壹支付給騎士,保護朝聖者不去聖地。1099年,耶路撒冷被征服,但聖地和東方的拉丁國家仍被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包圍。建立常備軍的需要日益迫切,於是制定了專門的軍事條例,這就成了所謂的第四條教條,即長期與異教徒作戰。十字軍團體相繼成立,宗教賦予了聖殿騎士團和騎士團醫院高貴的光環。

和佳能壹樣,秩序規則對每個成員都有同等約束力。信仰和教條把不同背景的騎士團結在壹起,彼此相愛,立場和目的壹致。同時也規定了他們對信仰的忠誠,對領主的尊重,對言辭的謹慎,在戰場上的正義和寬容,以及恪守榮譽和謙遜的原則。

於是騎士制度獨立於封建制度之外的地方也就產生了,十字軍的團規和教規有很多相似之處。基督徒在騎士精神上的美德就是在這個時候形成的。十字軍既有僧侶的虔誠,也有貴族的豪爽。壹般來說,對於失去領地的破落貴族或者沒有獲得繼承權的貴族子弟來說,合適的出路只有兩個:牧師或者士兵。顯然,後者更有吸引力。解放聖地的狂熱和教會許諾的巨大利益是不可抗拒的。許多平民變賣財產,購買裝備,就是為了去東方。於是這些職業軍人紛紛加入大貴族的衛隊,跟隨國王或皇帝去東方,渴望豐厚的戰利品或豐厚的贖金。

這些士兵穿著樸素的衣服,過著清貧的僧侶生活,以守護聖徒的名義改名,在大貴族的指揮下作戰,受教規約束,靠捐款致富。自願投身於這壹事業的騎士成為了完美的典範,於是紅胡子的腓特烈壹世、獅子心國王理查壹世和腓力二世奧古斯都都成為了典範,而後者被追封為聖人,盡管他們都在國內殺死了很多基督徒。這些十字軍是英國守護騎士、勃艮第金羊毛騎士、薩沃伊的安努尼齊亞塔騎士、法國聖米歇爾騎士和聖靈騎士的前身。

14和15世紀,歐洲各國的軍事組織都差不多。國王之下是總經理和元帥,他們的權力有時是獨立的,有時是交叉的。然後是傳令官,傳令官,扮演副官、辦事員、參謀的角色。顧名思義,他經常被派往對方的營地接受戰書或要求停戰,戰後還要負責統計自己的傷亡人數。他是壹個全能的位置。以下作戰部隊分為中隊,由貴族或騎士領導。壹般來說,騎士分兩個等級,壹個叫Banneret,也就是騎士。這個名字來源於他們的長方形旗幟,是戰鬥中的主力。見習騎士稱為學士,即學徒。他們形成壹個較小的隊列,跟隨主力。他們需要積累經驗,掌握更多的戰鬥技能。見習騎士的旗幟也是長方形,但末端分叉成燕尾形。在他們做出相當大的成績後,可以向指揮官要求升級。於是傳令官把旗上的燕尾剪掉,升級為騎士。

這兩種騎士都由侍從護衛,侍從的長矛上掛著長江三角洲形狀的矛旗。這些旗幟的規格是統壹的,上面繪有家族的徽章。相應的,騎士分為兩個等級,侍從也有兩個等級。侍從指的是和主人壹起加入戰鬥的年長侍從;佩奇相當於壹個勤務兵,大多是接受過騎士訓練的孩子。當時每個城堡都是騎士學校。完成青年時期的訓練後,這些侍從可以在成人儀式後成為正式的見習騎士。有些人負擔不起騎士高昂的開銷,壹輩子做侍從。當然,知名的王子和大貴族的孩子都是天生的騎士。

有升級自然會有降級,但極其罕見。截止到1793,英國已經出現了三次降級。1621年,弗朗西斯·林可唯爵士被剝奪了騎士身份,關押在威斯敏斯特大廳,可見事情有多嚴重。他的馬刺被收回,劍帶被割斷,真是奇恥大辱。

相比之下,騎士的命名儀式有兩種。第壹,比較簡單常見,多在戰時舉行:候選人跪在壹位軍隊領袖或有威望的騎士面前,主禮人用劍背碰其肩三次,並獻上箴言和訓誡,整個儀式就完成了。這樣,從11到16世紀,每壹次大戰後都會產生壹批騎士。簡單的形式在和平時期更被接受和廣泛使用。

當然也有更隆重的儀式。在15世紀的英國,騎士的稱號必須由領主授予:主人將劍的背面觸碰對手的脖子和肩膀,然後以守護聖徒(英格蘭的聖喬治和蘇格蘭的聖安德魯)的名義宣誓忠誠和榮譽。然後主持人唱道:“Avencez,Rise Sir”,這通常是騎士的教名。“整個儀式結束了。之後還有不同的慶祝活動,如國王的宴會,贈送鬥篷、盔甲和馬刺;或者是教會的模式,教團的每個兄弟都祝福新人,給他們聖經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也說要放棄世界上的尊重和俗名,等等。

後壹種儀式逐漸與其他重要儀式結合在壹起。例如,在英國,騎士身份通常伴隨著皇家慶典。所謂的巴斯騎士在國王的加冕典禮上被封為爵士。這壹規則始於亨利四世,直到查理二世加冕,巴斯騎士團才得以建立。這些騎士也被稱為馬刺騎士,因為他們被授予金銀馬刺。

總的來說,騎士道的精髓和精髓融合了當時的貴族氣質、基督教美德和對女性的尊重。理想的騎士不僅應該強大,還需要絕對的忠誠、慷慨和寬容。他像史詩中的英雄壹樣,用雙臂為善良的人們服務,以教會的名義勇敢戰鬥,保護前往東方的朝聖者。

十字軍東征後,騎士精神逐漸失去了宗教色彩,只代表貴族階級的榮譽感。這種代代相傳的精神在英法百年戰爭中被廣為傳頌,雙方騎士都保持著古老的禮儀。血戰過後,偶爾會有槍賽和閱兵。其實這樣的場合很少。英國愛德華壹世死後,英國全面取消了槍械比賽,法國發生了壹件可怕的事故:1559,1年7月,亨利二世與蒙哥馬利伯爵比賽時,槍頭上的鞘突然脫落。正如諾查丹瑪斯預測的那樣,國王被刺穿了大腦。教會隨後頒布禁令,禁止兩個世紀的所有槍支比賽。

不管騎士們取得了怎樣輝煌的成就,戰爭永遠是沒有結果的血紅色花朵。國家機器的碰撞造成了大範圍的經濟衰退,真正受害的只有底層民眾。於是,兩國相繼爆發了農民起義,尤其是在英國和戰爭中心的佛蘭德斯。他們有充分的理由抗議暴政和不公正,國家稅收和資源被用於貴族的戰爭遊戲和奢侈浪費。所以戈蒂埃堅持認為騎士文化的黃金時代是在12世紀。畢竟,對歐洲人來說,殺害異教徒更具傳奇色彩。

隨著阿克的陷落,東方最後壹個拉丁王國被摧毀,八次十字軍東征最終以失敗告終。不管對後世影響有多大,騎士精神都會延續下去。效忠國王的動機在百年戰爭中消耗殆盡,雙方從貴族到窮人都厭倦了反復拉鋸。於是法國南部的吟遊詩人最後壹次收起了騎士精神——浪漫主義。

浪漫主義文學中的愛情主題大大背離了騎士精神的初衷,受其影響,理想的騎士應該忠於理想的女人。請註意,理想中的女人深愛他卻得不到。可能只見過壹次面,甚至沒說過壹句話。沒關系。表現出對純粹精神愛情的迷戀,理想的戀人是值得崇拜的聖人而不是被嘲笑的對象。堂吉訶德的故事並不可笑。這樣的偶像應該是指現實中,多為另壹個騎士的妻子。彎腰為淑女邀功最大的成就是歐洲壹夫壹妻制的確立。這個時代

理想是理想,現實是現實。實際情況有些偏差。封建制度是騎士文化的根源,極大地限制了對騎士的各種過分要求。這裏有兩個具體的例子。

說到對女性的尊重,基督教的興起在壹定程度上提高了女性的地位,但正如戈蒂埃所說,封建制度將土地與女性捆綁在壹起,由她的父母或監護人作為交易的壹部分出售。理論上騎士有保護孤寡孤兒的義務。但僅此而已。事實上,這種保護像商品壹樣出售。小領主往往會背叛自己的女兒,通過婚姻換取更大的利益。這樣的資產階級契約隨處可見,我們對其中露骨的語言感到震驚,也對這種現象的普遍性感到震驚。這種包辦婚姻,或者說契約婚姻,預示著婚後的不幸,家暴是常見的。騎士不忠於他們的妻子。戈蒂埃的《騎士》(La Chevaleries)記載了這樣壹個故事:香檳的騎士拉圖爾·蘭德裏(La Tour Landry)在街上目睹了他的朋友毆打他的妻子,回家後對他的女兒總結說:“傲慢和無禮不是訂婚的壹部分。”這種現象既是那個時代處處要求自律的結果,也是包辦婚姻的惡果。

上流社會的女士還是會被打,小孩子也會受到不正常的對待。約翰·賽姆思記錄了伯克利壹個古老家族的歷史。從1288到1500,有五次包辦婚姻,新人平均年齡只有11歲。這個家族的托馬斯勛爵在1476年成為騎士的時候才5歲!我6歲就結婚了!毛蒂斯子爵在1338年成為騎士的時候才七歲,都是因為父親去世早。如果由他的父系親屬監管,毫無疑問他會收取很高的費用,甚至是吞並領土。成為騎士象征著成年,但在當時,成為騎士的法定年齡最早是21歲。大貴族和伯克利家族壹樣,為了逃避孤兒的監護而竊取榮譽,年幼的孩子卻不得不過早地承擔起家族的事業。Symth不止壹次提到,這是對孤兒不人道的虐待。

同時,經濟原因造成了騎士文化中浪漫元素的壹定程度的衰落。就伯克利家族而言,從13世紀中期開始,爵士們不僅是朝臣和士兵,也是普通的鄉紳。他們出售城堡花園裏出產的水果,家庭主婦則四處巡邏收取地租。

另外,上面我們提到了埃斯庫格免稅,無論是佃農還是貴族都不能幸免。於是在13世紀前半葉,很多小領主參軍以逃避高額稅收。按照騎士的道德標準,他們本該為榮譽和忠誠而戰。無論如何,這為皇室提供了穩定的收入和士兵。富裕的平民和鄉紳總是貪圖提高社會地位的機會,所以他們自己購買裝備加入隊伍,也因為戰功而有機會晉升為騎士,從而降低了騎士文化中的貴族色彩。當然,這些麻雀變鳳凰的情節也被普羅旺斯的吟遊詩人改編過,成為浪漫小說的好題材。已經陷入貧困的貧窮貴族無法成為騎士,只能無奈地抱怨榮譽之門其實是向新貴敞開的,不管他們的祖先是誰,他們不過是職業文盲而已。

於是,戰場上的軍事浪漫主義漸漸淡了,再也沒有像樣的決鬥了。騎士們縮在觀察哨裏推測對手的實力,而不是像前輩壹樣站在突擊隊的最前沿。百年戰爭帶來了壹種新的戰鬥方式。弓箭手成了戰場的主人,壹些騎士成了雇傭兵。

戰爭的緊迫性取消了騎兵身上多余的裝飾和戰前的動員,只有貴族才允許。雙方著名的指揮官,如英軍的羅伯特·克諾勒斯,背景模糊。雖然他們是爵士,但他們被授予爵士而不是世襲勛爵。法軍總司令蓋斯林等了很久才得到騎士的稱號,因為他來自壹個破產的下層貴族家庭。愛德華三世不僅發動了戰爭,還全面禁止了即時槍賽,但法國人約翰極力主張,比賽很快就分裂了。克雷斯之戰前夕,法國人向對手發出了俠義戰書(當然知道自己的絕對優勢),而英國人則趁著休戰悄悄離開絕地,無愧於海盜本色。這場草草收場的百年戰爭,也宣告了騎士時代的終結。

騎士精神盛行的年代,離現代人那麽遙遠。那種矜持和傲慢,對我們來說,有點刺激和神奇。騎士精神的本質很難把握,因為妳無法把自己融進過去。即使在那個偉大的年代,也不可避免地受到當時社會意識的制約。就像希臘羅馬時代的高度繁榮是建立在奴隸制的基礎上壹樣,騎士文明所崇尚的忠誠和自律已經悄然褪去,因為現代文明的發展需要不斷打破限制。事實上,最重要的精華即使在中世紀的鼎盛時期也沒能達到頂峰;作為壹個將宗教與生活結合的運動,騎士並不比清教徒更成功。但那些高尚的品質,謙遜、寬容、誠實、正義,作為壹種精神遺產,經歷了戰爭的洗禮,和平的腐蝕,經歷了人類社會的各種轉瞬即逝的變遷,還會繼續生存下去。

沒有偉大的秩序~也沒有最偉大的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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