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農民工政治參與的意義
作為政治社會中的壹種政治行為,政治參與的發展程度是衡量壹個社會民主發展水平的重要尺度。這是因為,“作為壹種制度,其核心理念之壹是強調公民的政治參與。“⑶廣大農民工的政治參與必將推動我國民主政治建設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進程,促進我國農村社會的政治、經濟和文化建設,也將對維護農民工自身的利益和政治成熟發揮重要作用。
首先,農民工的政治參與有利於中國民主政治建設的發展。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是中國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就其基本內涵而言,“民主政治是人民統治的政治,即人民決定政府形式,管理國家事務,規定政治的方式。也就是說,權力的來源、授予、運行、更替、監督和歸宿,都應該在人民意誌之上實施。”(4) (P1)從民主政治的內涵來看,政治參與是其應有之義。在現代社會,政治參與已經成為衡量民主的重要尺度之壹。沒有廣大人民群眾對國家事務的管理和決策的參與,就沒有民主。布萊克曾指出:“現代政府在以下意義上可以說是壹種典型的民主:所有公民都在壹定程度上參與政治領導人的選擇和決策,個人選擇得到有效的公民自由的保障”。(5) (P22)然而,由於種種原因,我國農民工的政治參與仍處於邊緣地位,他們的基本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他們的意願不能得到有效表達,他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沒有得到充分落實。這壹系列潛在因素直接影響著中國民主政治建設的進程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因此,在制度保障下,讓農民工充分行使政治權利,有效參與政治,將推動中國民主政治建設的實質性進展。
其次,農民工的政治參與對中國農村社會建設具有重要意義。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①對農村政治建設意義重大。20世紀以來,中國打破了“王權止於縣政府”的傳統,國家權力進壹步滲透到鄉村社會的方方面面。特別是1998修訂後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頒布後,廣大農村的基層民主建設取得了顯著成績。相當壹部分外出打工的經濟人才回去參加村委會幹部選舉,取得了成功。這改變了中國農村傳統的權力結構。在傳統村落中,權力結構中的主導地位往往是當地的大家族或宗族首領,而自從農民工參加選舉後,這種傳統的權力結構正在發生著悄然的變化,並顯示出巨大的生命力。農民工中的壹些經濟精英在選舉中贏得了村民的天然認同和國家的權威認可。此外,由於外出打工的農民大多是農村知識精英,接受新鮮事物的速度較快,在城市打工也開闊了眼界。他們頭腦中的意識已經不自覺地被城市居民同化,法律意識和權利意識逐漸增強。因此,他們的政治敏感性比長期生活在農村的人更強。他們壹旦參與基層政治活動,就會在農村形成更強大的力量。②對農村經濟建設意義重大。政治是經濟的集中表現,同時政治上層建築又對經濟基礎產生強烈的反作用。農民工在城市生活中聽到、看到、親身參與政治生活的經歷,有助於提高他們的政治素養和決策能力。外出務工的經濟精英掌握了村莊治理的權力後,將能夠對鄉村建設做出更好的決策。按照徐勇先生和徐增陽先生的說法,“話語體現了壹種意識形態,話語優勢也會構成壹種權力關系,即話語權”。[6] (P66)他們的話語優勢不僅表現在競選幹部的優勢上,也表現在政治決策過程中。此時的經濟精英已經表現出精英政治的特征,他們對農村經濟建設的決策能夠更好地得到村民的認同和支持,這無疑有利於農村經濟的發展。根據杜英和白南生的調查,在他們采訪的農民中,在1999之前將收入用於風險投資的農民只有2.6%,在1995仍然打算外出的農民中,只有12.5%的人準備回國投資。(⑺(p143) ③對農村文化建設也具有重要意義。文化的概念包含許多豐富的內涵,主要涉及政治和文化兩個方面。政治文化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國學者加布裏埃爾·阿爾蒙德提出的。他認為政治文化“是在特定時期流行的壹套政治態度、信仰和感情。”⑻(p29)在傳統的中國社會,由於生產力水平低下,自然經濟社會中的農民經常受到自然災害的危害,客觀上要求皇權的保護。但農民害怕皇權對他們征收重稅和勞役,所以對權力中心又愛又恨。在當今中國社會,特別是近年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並采取了壹系列切實有效的措施來解決“三農”問題。2005年中央壹號文件提出,農業和農村工作要堅持“多予少取,放生”的方針。隨著減免農業稅等政策的出臺,農民對權力中心給予了更多的支持和政治認同,改變了過去對權力中心恐懼的政治、文化和心理狀態,進而激發了他們的政治參與熱情。同時,受城市政治生活的影響,在工廠規章制度的熏陶下,農民工的制度意識在他們心中不斷積累。當他們回到家鄉時,他們更容易接受村莊治理秩序的規定,他們的政治態度將從傳統社會道德影響下的倫理狀態轉變為法律制度影響下的法律狀態。這壹系列現代化進程無疑有利於中國農村的政治文化建設。
最後,農民工的政治參與對其自身利益和政治成熟度也有重要的促進作用。壹方面,農民工的政治參與是農民工實現和維護自身合法利益、表達意願的重要手段。作為政治社會中的政治家,農民工的社會地位處於弱勢狀態。從外部因素來說,需要黨和政府的保護,但讓黨和政府做決定的,還是在於農民工自身的內部因素。只有農民工以理性的方式主動參與政治活動,他們自身的利益和意願才能在政治制度中得到體現,政府決策的片面性才能得到糾正,從而做出更加科學合理的決策。換句話說,農民工在政府決策過程中的話語權越大,越有利於他們自身利益的實現和保護。另壹方面,只有通過日益廣泛的政治參與,農民工才能逐漸走向政治成熟。馬克思主義認為,人類社會只是人類關系的總和。“壹個人的發展取決於所有其他與他直接或間接互動的人的發展。”(P551)農民工只有直接或間接參與政治,才能掌握更多的政治知識,獲得更多的政治能力。帕特曼和麥克弗森還認為,“只有通過參與,我們才能促進人類的發展,加強政治效率感,削弱人們對權力中心的疏離感,培養對集體問題的關註,並有助於形成對政治事務的積極的、有見識的和更敏銳的興趣。”⑽(p339)因此,農民工的政治參與不僅能促進自身發展,還能增強他們的政治效能感。因此,農民工參與政治活動可以加強他們對政治制度的了解,增強他們的政治認知能力,端正他們的政治態度,使他們在政治上逐漸成熟。
以上主要從國家、農村和農民工自身三個層面說明了農民工政治參與的意義。然而,就我國農民工政治參與的現狀而言,上述意義並沒有全部實現,還存在很大的不足。
二,農民工政治參與的現狀及問題
政治參與的邊緣化
所謂政治參與邊緣化,是指農民工政治參與的狀況,具體來說是指占農民工主體的大多數人很少參與或從不參與政治活動。根據徐增陽和黃惠翔對武漢市農民工政治參與情況的調查,有145人參加了最近壹次村委會選舉,僅占受訪總人數的19.3%,而沒有參加的有599人,占79.5%。⑾(p256)根據鄭傳貴先生對南昌的調查,多達81.7%的人從出來工作後就沒有參加過村委會的投票選舉,只有15%的人參加過。⑿鄧秀華2004年4月對長沙市439名農民工政治參與情況的問卷調查顯示,農民工在城市的政治參與比例很低,只有26人參加過社區選舉,僅占5.9%。村委會選舉是農民行使民主權利的重要形式,但農民工參與村委會選舉的比例也相當低。參加家鄉最近壹次村委會選舉的只有99人,僅占受訪總人數的22.6%。農民工參加城市和鄉村選舉的比例很低。其中壹個重要原因就是農民工的政治參與權劃分不清晰。許多農民工脫離了民主政治。(13)根據上述調查,可以普遍認為,目前我國農民工的政治參與嚴重不足,呈現邊緣化狀態。就原因而言,筆者認為主要有兩個方面:壹是體制方面,二是政治方面。由於長期存在的城鄉分割的二元體制,受戶籍制度限制的農民工很難參與城市政治活動。第二是選舉的成本,也可以說是經濟因素。目前中國農民工的主要目的是養家糊口,生存下去。因此,從經濟角度來看,在收入較低的情況下,大部分農民工不會付出高昂的成本,回鄉參與政治活動。
政治冷漠和政治欲望並存。
相關調查顯示,16%的農民工認為選舉對他們不重要,容易放棄;高達40.1%的農民工表示選舉時不知道。(14)(p256)因此,從選舉來看,農民工最常見的參政方式,形勢不容樂觀。原因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分析:第壹,正如鄧小平同誌所說:“舊中國留給我們的封建專制的傳統很多,民主法制的傳統很少。”(15) p332)幾千年的封建專制主義根深蒂固,導致農民工認為自己的政治參與影響不大,對政治參與重視不夠,從而產生政治冷漠感。第二,當然這也和當地政府的宣傳有關。基層政權宣傳的缺失也是農民工政治參與冷漠的原因之壹。第三,是由於農民工的政治效能感較弱。政治參與的主動性與人們的參與效能感有關。(16)(p87)總體而言,政治效能感與公民政治參與之間存在正相關關系。對於選民來說,如果他們“在選擇上沒有顯著差異”,“他們所做的無足輕重,不能有效地改變結果”,(17(p134))他們很容易放棄。這也是農民工政治冷漠的原因。
雖然政治冷漠的情況普遍存在,但農民工的政治願望卻呈現出逐漸發展的趨勢。根據徐增陽等人的調查,69.3%的農民工認為應該參與城市管理,這說明農民工的權利意識在逐漸增強,他們希望通過參與當地的政治生活來表達自己的意願,維護自己的利益。究其原因,這種情況與國家的政策導向密不可分。近年來,在“執政為民”的理念下,黨和政府越來越重視農民工子女的社會保障、工資待遇和教育問題。這使得農民工逐漸意識到自己也應該享有與城市居民同等的權利,從而強化了參與政治活動的意識,希望通過自己與政治體系的接觸來實現自己的利益。需要註意的是,這種政治渴求在個體農民工身上尤其明顯,尤其是那些成功創業的企業家。因為政府的方針政策涉及到他們企業的經濟利益和地位,這些農民工更希望在當地政府的決策過程中有自己的發言權。
(三)對政治參與的目標理解模糊
對政治參與目標的理解會影響公民參與政治的態度和以什麽樣的方式參與政治。從我國農民工政治參與的現狀分析,在農民工的心目中,政治參與的目標是模糊的,甚至在某些情況下可以說政治參與不是作為壹個目標來追求的。政治參與作為公民的壹項基本權利,在農民工心中並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根據徐增陽等人的調查,高達79.5%的農民工(鄭傳貴的調查顯示是81.7%)自從出來打工後,沒有參加過家鄉最近壹次的村委會選舉。這樣,憲法賦予的神聖權利就很容易被大多數農民工拋棄。當然,也有少數農民工委托家人投票,在法律意義上是合法的,但筆者認為,從政治參與的實質價值來看,這並不是最好的方式,因為在沒有充分了解候選人的基礎上做出的選擇不會是理想的,當選的人不壹定能充分代表選民的意願, 而且做出的選擇往往滲透了委托人的思想,不利於委托人真實意願的充分表達,不能很好地體現農民工自主選舉的獨立地位。 據筆者了解,親自回家參加選舉的農民工也不在少數,但有很多這樣的人,他們的政治參與是工具性的。壹句話,就是工具性的政治參與。原因是因為家族勢力的影響,候選人都是家族成員,希望通過投票為家族謀利,完全是從功利的角度出發。
還有壹種情況,即使參選,也是被動參與。農民工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麽要參加選舉,或者希望通過自己的投票達到什麽樣的目標。農民工之所以對政治參與的目標認識不夠,是因為他們沒有受到足夠的教育。壹般來說,受教育程度越高,他們的政治參與程度越高,因為他們的法律意識和權利意識在接受教育的過程中得到了加強。
(四)政治信任度不高。
這是相對於流入地政府相關部門而言的。從現實生活來看,農民工生活在城市。他們既然開始在城市工作,就要接受當地相關部門的管理,已經和當地的政治體系有了相互的關系。總的來說,他們生活中的壹系列問題應該在當地政治制度的主導下解決。然而現實中並非如此。以近幾年的農民工工資問題為例,很多媒體都報道過農民工因為拿不到工資而選擇跳樓自殺。那麽,他們寧願選擇自殺這種極端方式,也不願向當地政府和法院申訴的原因是什麽?筆者認為,這是對當地政府相關部門的壹種政治不信任。首先,當地政府沒有采取積極的措施來保護農民工的利益。對於農民工來說,他們只是壹個管理型的部門,而不是服務型的部門。當然,隨著黨和政府執政方式和行政理念的改變,這種情況近年來也發生了明顯的變化。地方黨和政府越來越關註農民工的工資問題,越來越多的地方將農民工納入當地社會保障體系。其次,農民工雖然生活在城市,但由於城鄉分割的二元體制,他們很難與當地城市居民融合。他們都把自己當成了城市的“過客”。他們的社會地位也較低,很少接觸城市居民,更談不上主動接觸當地的政治體系。在這種情況下,他們遇到問題後,要麽采取極端手段,要麽尋求老鄉的幫助,而不是向政府和法院申訴。相關調查也顯示,只有17.7%和10.4%的農民工會向政府和法院求助,而大部分會向老鄉或熟人求助。當然,農民工政治信任度低的原因與其法律意識淡薄不無關系。
三,提高農民工政治參與的對策和建議
以上,我們對農民工政治參與的現狀、問題及原因進行了初步分析。發現問題、分析問題的目的是為解決問題提供條件。擴大公民政治參與是我國民主政治建設的壹項重要任務,如何使農民工的政治參與走上制度化、有序化的道路,成為我們黨和政府必須思考和解決的重要問題。民主、法治、穩定、有序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目標。如果農民工以非制度化的方式參與政治,必然會影響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和中國的政治穩定。根據前面的分析,筆者提出了以下提高農民工政治參與的建議:
(1)完善民主法制建設,給予農民工更多政治參與的制度空間。由於傳統戶籍制度的限制,農民工很難參與城市社區的管理。然而,農民工對流入地的經濟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他們既然開始在城市工作,就要接受當地相關部門的管理,已經和當地的政治體系有了關系。因此,農民工應該被納入當地的政治體系,有權參與當地的政治生活。因此,建議有關部門盡快修改相關法律法規,完善選民資格確認,不壹定以戶籍所在地為依據,也可以以居住年限為依據。通過完善法律制度,將農民工的政治參與制度化,為其政治參與創造更多的制度空間。
(2)加強農民工組織建設,實行跨地區選舉。在農民工集中的地方,可以由當地政府和農民工協商建立農民工組織。這不僅有利於對農民工的管理,也有利於農民工意願的表達和農民工有序的政治參與。比如浙江省瑞安市陳寨王村產生的壹個以流動農民為主體的自治組織——流動人口協會,就是壹個很好的例子。協會的重要職能之壹是反映農民工的意願,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18)例如,據四川新聞網報道,繼2004年7月9日四川省彭州市單晶山鎮成立四川省首個“鄉鎮壹級農民工聯合會”後,7月16日遂寧市安居區成立首個“區縣兩級農民工工會聯合會”。這些組織的目的也是為了維護移徙工人的合法權益。在制度的保障下,可以組織農民工開展跨區域選舉,參與地方選舉,通過其選舉產生的代表表達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2001年底,浙江義烏市組織當地農民工參加當地鎮人大選舉,23名李、城西,10農民工當選人大代表,這在跨地區選舉中尚屬首次。(19)雖然它的方案設計不好,但為提高我國農民工的政治參與提供了壹些經驗。
(3)充分發揮媒體作用,加強宣傳工作。以上兩點建議主要針對長期在外工作,有固定工作場所和工作的農民工。那麽,流動性強的農民工呢?根據前面的調查分析,我們可以知道,對候選人和選舉時間的無知是農民工沒有參加選舉的原因之壹。由於外出務工人員外出後經常與家人保持聯系,政府應充分把握家庭作為媒介的宣傳作用,加強對選舉工作的宣傳。此外,在建立農民工組織的地方,可以在政府有關部門的指導下,有效發揮農民工組織的作用,對農民工進行集中宣傳,使廣大農民工獲得更多的政治信息,加強與政治系統的聯系。
(四)加強對農民工的培訓和教育
革命導師列寧曾指出:“文盲是站在政治之外的,我們首先要教育他們讀書。”(20) (p59)農民工的政治參與並不理想,這在很大程度上與他們自身的受教育程度較低有關。當然,農民工似乎不可能像青少年壹樣上學,這就需要政府部門和相關用人單位建立完善的培訓機制。比如農民工外出前,當地政府組織培訓,主要內容是學習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和基本法律知識。雇主也可以采取類似的做法,這將有助於提高農民的政治素質,從而增強他們對法律知識的了解。據中新。com,四川省委、省政府決定從2004年起用兩年時間對10萬農民工進行培訓,不僅包括專門的職業技能培訓,還包括對農民工基本維權和法律知識的培訓,這無疑對提高他們的維權意識和政治熱情大有裨益。當然,這壹切都必須有政府的經濟支持作為保障。
此外,政府部門也可以在選舉時間上做適當的調整。春節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節日。由於當地環境的影響,大多數農民工通常在春節期間回家。村委會選舉的時間可以把握農民工返鄉的特點,保證選舉質量的提高。總之,農民工是社會轉型的特殊產物,他們的政治參與將隨著社會轉型的完成而逐步得到解決,從而使中國的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取得更大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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