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屬於合資公司,具有以下特點:第壹,股份公司的資本不是由壹個人單獨出資,而是分成若幹份,由許多人以相同的出資額認購股份組成;第二,股份公司的所有權不屬於壹個人,而是屬於認購公司股份的所有人。
股份公司的這兩個特點使其具有其他企業組織形式所不具備的優勢:(1)股份公司可以快速實現資本集中。股份公司的資本分為若幹股,由出資人認購,出資人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認購壹股或幾股。這樣大量的投資被分解成部分,使得更多的人可以投資,大大加快了投資的速度。(2)股份公司能滿足現代社會大生產對企業組織形式的要求。社會化大生產對企業的組織形式要求更高,股份公司可以滿足這些要求。這是因為股份公司可以通過IPO籌集資金,集中巨額資本,滿足規模化生產對資金的需求;同時,股份公司的所有權屬於全體股東,設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等各種管理機構,將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股份公司成為現代經濟中最重要的企業組織形式。
因為每個股份公司都有不同的特點,所以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型。
1.無限公司
簡單來說,無限公司就是所有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公司。所謂連帶無限責任包括兩層意思:(1)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意味著股東要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當公司資不抵債時,無論股東出資多少,都必須拿出全部資產來清償債務。(2)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即全體股東* * *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各股東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公司資不抵債時,債權人可以要求全體股東* * *共同清償債務,或者只要求其中壹人清償債務,股東不得拒絕。當壹個股東償還了公司的所有債務後,其他股東可以清償債務。此外,連帶責任還包括:股東加入公司前對公司發生的債務也要承擔責任;辦理退股登記後,股東在退股後兩年內仍對公司在退股時所發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公司解散後三年至五年內,股東仍對公司債務負有清償責任。
無限公司至少要有兩個股東,公司資本是在股東之間相互熟悉和信任的基礎上由出資形成的。在這裏,個人信任起著決定性的作用,非密友很難成為公司的股東。因此,人們也稱無限責任公司為“人合公司”。
由於公司股東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保證債權人利益,公司聲譽很高;同時,公司設立簡單,只要兩個股東互相信任,就可以組建公司,免去了繁雜的法定登記手續。對於股東來說,沒有必要向公眾披露商業內幕。保密性強有利於競爭。但是無限責任公司的弊端也很明顯,因為股東要為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無限責任,所以投資趨勢太大;股東不能隨意轉讓他們的股份。要轉讓股份,必須全體股東同意,這無疑增加了公司融資的難度。
2.有限公司
是指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與股份有限公司相比,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較少,許多國家的公司法對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都有嚴格的規定。英國、法國等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應在2至50人之間。如果超過50家,必須向法院申請特許經營權,或者轉為股份有限公司。同時,有限公司的資本不壹定要分成相等的股份,也不公開發行股票。股東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在公司內部股東之間自由轉讓。如果轉讓給公司以外的人,必須經過公司股東的同意。由於股東少,公司設立程序非常簡單,公司不需要向公眾披露經營狀況,增強了競爭力。
3.兩合公司
即公司由無限責任股東和有限責任股東組成。公司股東中,既有無限責任的股東,也有有限責任的股東。無限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有限股東對公司債務的責任以其出資額為限。由於股東的責任不同,在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不同。無限股東在公司享有控制權,管理公司的經營活動;有限責任股東不能管理公司業務。也不能對外代表公司。如果要轉讓股份,必須得到過半數無限責任股東的同意。
4.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西方國家最重要的公司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以下特征:(1)股份有限公司是獨立的經濟法人;(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得少於法定人數。例如,根據法國的規定,股東人數至少應為7人;(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責任限額為股東應繳納的股份數;(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通過公開發行募集資金。任何人繳納股份後都可以成為公司股東,沒有資格限制;(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轉讓,但不能退股;(6)公司賬目必須公開,讓投資者了解公司,做出選擇;(7)公司的設立和解散有嚴格的法律程序,手續繁雜。
可見,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合資公司”。壹個人能否成為公司的股東,取決於他是否交了股款,買了股份,而不取決於他與其他股東的私人關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迅速、廣泛、大量地集中資金。同時我們也可以看到,雖然無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的資本也是分股的,但是這些公司並不公開發行股票,股票也不能自由轉讓。在證券市場上發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以狹義的股份公司是指股份公司。
5.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是由無限股東和有限股東組成的公司。其中,有限責任部分的資本分為若幹等份,由有限責任股東認繳,這是與合資公司的區別。股份制股份公司有以下特點:
(1)無限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有限責任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2)有限責任股東向他人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必須取得過半數無限責任股東的許可。
(3)有限責任股東壹般不能代表公司執行業務,對外代表公司。
每個營業年度結束後,股份公司應進行利潤分配。公司的利潤是指收入和支出之間的差額。就股份公司而言,其利潤主要來自兩個方面:(1)營業利潤收入;(二)營業外利潤收入,包括:發行股票超過票面金額的收入;資產增值收入;出售資產的溢價收入和贈與收入等。
根據公司法規定,股份公司的利潤應當按照壹定的順序和比例進行分配。首先要從公司利潤中提取壹部分公積金。公積金主要用於彌補公司意外損失,擴大生產規模和經營範圍,鞏固公司財務基礎。公積金可分為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法定公積金是依法提取的強制性公積金。各國都明確規定了法定公積金的比例,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無權更改。任意公積金是指在法定公積金之外,由公司章程或股東會決定提取的公積金。由公司為滿足未來意外需要而準備,如維持虧損年度的分紅水平,其提取比例由公司在章程中自行規定。
提取公積金後,剩余的利潤用於支付債權人的利息和股東的股息。由於公司必須按期支付債權人的利息,這部分提取的比例由利率決定,相對固定。在公司利潤中,用於支付股東分紅的部分是不固定的。它是由公司的總利潤和上述扣除的金額決定的。利潤多了,分紅就可以分了,不然就會減少,有時甚至沒有。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中國股票市場不斷發展和完善,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參與到股票市場投資中來。股市投資已經成為人們願意承擔其風險的理財方式,股票自然成為大家關心的熱門話題。
股票到底是什麽?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向股東發行的壹種有價證券,作為籌集資金和取得股息、紅利的持有憑證。每股代表股東對企業基本單位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組成部分,可以固定價格轉讓、交易或抵押。它是資本市場上主要的長期信貸工具。
股票有三個作用。(1)股票是出資證明。自然人或法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取得股票作為出資證明;(二)股票持有人憑其持有的股票證明其股東身份,出席股份公司股東大會,對股份公司的經營發表意見;(3)股票持有人憑借所持股票參與股份發行企業的利潤分配,即通常所說的分紅,以獲取壹定的經濟利益。
作為壹種有價證券,股票具有以下特征:
1.穩定性
股票投資是沒有期限的長期投資。股票壹旦買入,只要股票發行公司存在,任何股票持有人都不能收回股票,即不能要求股票發行公司收回本金。同樣,股東的身份和股東權益不能改變,但他可以通過證券交易市場出售自己的股份,轉讓給其他投資者,以收回自己的原始投資。
2.風險
任何壹種投資都是有風險的,股票投資也不例外。股票投資者能否獲得預期收益,首先取決於企業的盈利能力。大部分利潤分,小部分利潤分。當公司破產時,它可能會全軍覆沒。其次,股票作為交易對象,和商品壹樣,有自己的價格。股價不僅受制於企業的經營狀況,還受到經濟、政治、社會甚至人為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處於不斷變化的狀態,大起大落的現象也時有發生。雖然股市中股價的波動不會影響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從而影響分紅和獎金,但是股票的貶值還是會讓投資者遭受壹些損失。所以,想入市的投資者壹定要謹慎。
3.責任
股東有權利和義務參與股份公司的利潤分配,並承擔有限責任。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票的持有人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他有權或通過其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會,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股東權力的大小取決於他們持有的股份數量。
持有股份的股東壹般有權參加公司股東大會,並擁有表決權,這在某種意義上也可以視為參與管理的權利;股東也有參與公司利潤分配的權利,可稱為利潤分配權。股東可以根據所持股份向股份公司主張股息、債權和債務。公司解散或者破產時,股東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股東按其所持股份比例對債權人承擔有限責任。債權人的債務清償後,優先股和普通股的股東還可以按其持有的股份比例請求公司清償剩余資產(即債權),但優先股股東對普通股有優先受償權,普通股只對優先股被主張債權後的剩余資產有追索權。
4.資產流動性
股票在股市上可以隨時轉讓、交易、繼承、贈與、抵押,但不能退股。所以股票也是壹種流動性很強的流動資產。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只要將股票交付給受讓方,就可以實現轉讓的法律效力;記名股票的轉讓只有在賣方簽字背書後才能轉讓。正是由於股票流動性強,股票成為重要的融資工具,並不斷發展。
股票是股票的具體形式。壹只股票不僅要有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才能發行上市,而且它的面值必須有壹些基本的內容。股票的制作程序、記載內容和記載方式必須規範,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壹般情況下,上市公司股票的票面應具有以下內容:
1.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稱及其註冊日期和地址。
2.發行的股份總數、股數和每股金額。
3.股票的面值及其代表的股份數量。
4.股票發行公司董事長或董事的簽名,主管機關批準的發行登記機構的簽名,並註明普通股或優先股等字樣。
5.股票發行日期和股票編號。如果是記名股票,應寫明股東姓名。
6.與用於股票轉讓的表格壹起打印。
7.股票發行公司認為應當規定的註意事項。比如,註明股票轉讓時必須辦理的手續,股票的註冊辦事處和地址是優先股優先權的內容。
由於電子技術的發展和應用,我國深滬股市股票的發行和交易都是借助電子計算機和電子通訊系統進行的,上市股票的日常交易已經無紙化,所以現在的股票只是壹組由電子計算機系統管理的二進制數。但從法律上講,所有上市交易的股票都必須具備上述內容。在中國境內發行的每股股票面額為壹元,發行的股票總額為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