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增加優質旅遊產品和服務供給
(壹)推動文化與旅遊深度融合發展。引導戲劇節、音樂節、藝術節、動漫節、演唱會、藝術展、文化旅遊展等業態健康發展,豐富“音樂+旅遊”、“演出+旅遊”、“會展+旅遊”、“賽事+旅遊”等業態。
開展中國文物主題步道建設和“讀萬卷書,走萬裏路”文化主題旅遊推介活動。有序發展紅色旅遊,保護好、管理好、利用好紅色資源。促進文化與旅遊產業融合發展的典型示範。
(二)實施美好生活度假休閑工程。實施文化旅遊產業賦能城市更新行動,打造壹批文化特色鮮明的國家級旅遊休閑城市和街區,推動旅遊度假區高質量發展。加強綠道、自行車道、郊野公園、停車設施等微循環休閑設施建設,合理布局自駕車房車停車場等服務設施。
(三)實施體育旅遊示範工程。推動體育賽事與旅遊活動壹體化規劃發展,重大與特色賽事相結合,培育“賽事旅遊”品牌項目,打造壹批有影響力的體育旅遊精品線路、賽事和基地。發展冰雪經濟,推動冰雪運動、冰雪裝備、冰雪旅遊全產業鏈發展,引導滑雪場建設。
(四)開展鄉村旅遊提質增效。開展文化產業強縣試點,促進鄉村旅遊發展。建設壹批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重點鄉村旅遊村鎮,推進旅遊民宿國家標準實施,打造“鄉村四季好風光”線路產品,開展“遊買鄉村”系列活動。因地制宜打造美麗鄉村、景觀農業、農耕體驗、休閑漁業、戶外運動等新業態。
(5)開發生態旅遊產品。在嚴格保護的基礎上,依法依規合理利用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沙漠公園、地質公園等自然生態資源,積極開發森林健康、生態旅遊、自然教育等生態旅遊產品。推出了壹批特色生態旅遊線路。推進森林步道和休閑健康步道建設。
(6)拓展海洋旅遊產品。深入挖掘海洋島嶼旅遊資源,提升沿海島嶼特色。完善郵輪、遊艇旅遊政策,加強郵輪、遊艇碼頭、濱海度假營地、運動船艇碼頭等旅遊配套服務設施建設。優化郵輪航線和郵輪旅遊產品設計,推動國際郵輪運輸全面復航。
(7)優化旅遊基礎設施投資。支持各地根據旅遊業發展需要,合理規劃、有序建設旅遊咨詢中心、旅遊集散中心、旅遊廁所、旅遊景區道路、旅遊交通標誌標牌、智慧旅遊公共服務平臺等旅遊設施。加快中西部地區支線機場建設,推動打造壹批旅遊高速公路和國內水路旅客旅遊精品線路,完善旅遊航線網絡、旅遊列車線路和自駕車旅遊服務體系。
(8)盤活閑置旅遊項目。優化完善盤活方式,按項目分類采取盤活措施,用好各項財政、金融和投資政策,支持旅遊企業盤活現有旅遊項目和現有旅遊資產。
第二,刺激旅遊消費需求
(9)改善旅遊消費環境。支持文化體育場館提升旅遊休閑功能,合理設置旅遊咨詢區、餐飲區、文化創意產品銷售區等旅遊接待設施。推動運用數字技術改造提升傳統旅遊消費場所,打造智慧旅遊和沈浸式體驗新空間。利用城市公園和草坪廣場等開放空間,創建創意市場和露營休閑區。創新性地開展“旅遊中國讓生活更美好”國內旅遊推廣。
(十)完善消費惠民政策。開展全民文化旅遊消費促進活動,鼓勵各地圍繞節假日、暑假等時間節點,聯合文化旅遊企業、金融機構、電子商務平臺、新媒體平臺等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消費促進活動。
(十壹)調整優化景區管理。完善預訂措施,簡化預訂手續,最大限度減少遊客個人信息的收集,科學設置線上線下預訂渠道,最大限度滿足遊客參觀遊覽需求。景區應當保留人工窗口,在遊客數量達到景區最大承載量之前,為使用智能技術有困難的人群提供預訂服務。在旅遊旺季,將采取延長景區開放時間、增加彈性供給等措施,提高景區接待能力。
(12)改善旅遊交通服務。提高旅遊目的地通達性,構建“快進式”交通網絡,結合節假日等因素優化重點旅遊城市班車配置,推動旅遊城市融入“幹支線通全網”航空運輸服務網絡,加快幹線公路與景區之間、相鄰地區景區之間道路的連接線建設。優化旅遊客運服務,積極拓展定制化客運服務,普及電子客票服務,大力發展聯運。
(十三)有序發展夜間經濟。引導夜文化和旅遊消費聚集區規範創新發展。完善夜景照明、停車場、公交、餐飲、購物等配套服務設施。鼓勵有條件的公共* * *文化場所和文化文化機構延長開放時間。
⒁促進區域合作和聯系。緊緊圍繞重大區域戰略和重點城市群、文化旅遊帶建設,實施區域壹體化文化旅遊消費惠民措施和便民服務,舉辦區域消費促進活動。推動東中西部跨區域旅遊合作,探索作為旅遊客源地和目的地的合作方式。
三。加強入境旅遊
(十五)實施入境旅遊促銷計劃。優化入境旅遊產品和線路,推出更多受入境遊客歡迎的旅遊產品和服務。加強海外市場推廣和精準營銷,持續開展“妳好!中國”國家旅遊形象系列推廣活動。開展入境旅行社夥伴行動,為在華從事旅遊業務的外籍人員提供課程培訓和旅遊信息服務。
(16)優化簽證和通關政策。進壹步提高簽證辦理效率,提高簽證審批和簽發的信息化水平。有序恢復各項免簽政策,積極研究增加免簽國家。充分發揮口岸簽證、過境免簽、區域入境免簽政策在旅遊業發展中的積極作用,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為郵輪旅遊、自駕車旅遊等涉及出入境的旅遊活動提供通關保障。
(十七)恢復和增加國際航班。增加與入境旅遊主要客源國和周邊國家的航線,加密航班班次,提高航空出行便利性。
(十八)改善入境旅遊服務。提高外國遊客和港澳臺居民憑有效證件預訂景區門票、購買車(船)票、入住酒店的便利化水平。加強景區、酒店導遊和服務人員外語培訓,完善景區、機場、車站、酒店、購物店等場所多語種標識和指引設施。提高入境遊客使用境外銀行卡和各種電子支付方式的便利性和外幣兌換的便利性。
(十九)優化離境退稅服務。提高離境退稅服務的質量和效率,推動擴大境外遊客離境退稅政策的地理覆蓋範圍,鼓勵和引導更多商戶成為退稅商店,進壹步豐富退稅商店的商品種類。
(二十)發揮旅遊貿易載體作用。支持國內文化旅遊企事業單位參加各類國際文化旅遊展會。鼓勵舉辦市場化的旅遊展會,吸引外國文化和旅遊企業來華參展。高質量建設壹批對外文化貿易基地,為外國文化旅遊企業來華投資合作提供服務保障。
第四,提高行業綜合能力
(二十壹)支持旅遊企業發展。適當放寬旅行社補足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的時限,旅行社可申請全額退還或暫緩繳納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堅持同等質量標準,支持旅遊企業依法參與政府采購和服務外包,不以星級和所有制為由限制相關企業參與住宿、會議、餐飲等項目政府采購。
(二十二)加強導遊隊伍建設。優化導遊職業資格準入管理,嚴格規範導遊執業行為,凈化導遊執業環境,依法保障導遊勞動報酬。加強導遊供給和專業培訓,舉辦全國導遊大賽。
(二十三)提高旅遊服務質量。完善旅遊服務質量評價體系,開展監測評價和品牌建設,完善相關標準。建立健全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依法認定失信主體,實施信用懲戒。建設文化、旅遊等領域信用體系,完善信用承諾制度,推進信用品牌建設,優化信用消費環境。
(二十四)規範旅遊市場秩序。加強旅遊市場執法,深入開展旅遊市場整治。建立健全跨部門旅遊市場投訴舉報和執法協作機制,加強數據信息共享和線索移交,開展聯合執法,堅決維護遊客合法權益。
動詞 (verb的縮寫)保護
(二十五)完善旅遊工作協調機制。完善工作機制,及時開展工作調度和調研會商,加強跨部門統籌協調和綜合監管,推動解決旅遊業發展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二十六)強化政策保障。用好各有關渠道的財政資金,加強政策協調與合作。通過中央預算內投資等現有專項資金支持旅遊基礎設施建設。
通過旅遊發展基金、中央財政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補助等渠道,支持地方提高旅遊公共服務水平,加強旅遊宣傳推廣,推進國家文化旅遊消費試點城市和示範城市建設。將旅遊領域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範圍。
(27)拓寬融資渠道。引導金融機構結合自身業務和旅遊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優化信貸管理,豐富信貸產品,支持旅遊設施建設和運營。探索開展旅遊項目收益權、旅遊項目(景區)特許經營權入市、部分地區備案登記試點工作。鼓勵在依法界定各類景區資源和資產產權人權利義務的基礎上,發行以景區項目為基礎設施的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
(二十八)加強土地和人才保障。進壹步優化旅遊產業用地政策,依法依規保障旅遊項目合理用地需求。鼓勵地方政府結合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促進現有用地盤活,支持旅遊設施建設。研究做好旅遊人才培養、使用和評價工作,加強職稱評審、職業技能評價和人才回國工作支持,落實各項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
(二十九)做好旅遊安全監管工作。聯合開展行業安全檢查,督促經營主體落實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食品安全等主體責任,抓好重點場所、單位和重要時段的安全管理,強化事故防範和應對措施,進壹步提高旅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30)完善旅遊統計體系。優化旅遊統計調查方法,擴大數據來源,加強工作力量。推動文化和旅遊、統計、出入境等部門數據互聯互通。
百度百科-釋放旅遊消費潛力,推動旅遊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幹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