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
又叫“過年”,時為農歷正月初壹至十五日,是關嶺最隆重的節氣,凡外出人都得趕回家團聚。壹過臘月,城鄉家家忙備購年貨,買酒、割肉、打菜油、打米面、煮甜酒、做豆豉、炕臘肉、做香腸、捏血豆腐、打達爾粑。正月十五為元宵節,早飯多吃湯圓、荷葉粑,晚飯仍備有豐盛的酒菜佳肴。民間有“三十夜的火,十五的燈”之說。
清明節
在陽歷四月初,是民間祭祀先人的日子。清明前壹天為寒食節,是給亡墳祭掃添土立碑的日子。
端午節
又稱端陽節或端午,時為農歷五月初五,作為屈原殉難的紀念日。這天,多數人家於大門兩側插掛香艾、菖蒲,用大蒜雄黃水噴撒墻壁、溝道以避邪氣。人們都要吃粽子、餃子,飲雄黃酒。中午人們都喜歡穿新衣、買草藥,出門遊玩,俗稱“遊百病”。
中元節
俗稱“月半”,時為農歷七月十四、十五日,傳說為祖先靈魂回家探親的時間。七月初壹至十四、十五,各家在堂屋壹側懸掛祖宗牌,安設幾案,置香燭、果品、麥芽,接“老祖公”回家供奉,每天香燭不斷。到月半晚上,置備豐盛酒菜,祭供祖宗以後,將封寫好的冥錢和紙印的“夫馬神像”壹起堆放於自家門口,點香燒化,再把香插於附近路邊,以示送老祖宗回程。有的折紙船,點燈其中,放於溝河之中,順水漂泊,謂之以“放河燈”。解放後,燒包作為壹種迷信壹度被禁止。80年代以後,七月半燒包在城鄉興起。
中秋節
時值農歷八月十五日,俗稱“八月十五”。這天農村有的人家要打粑粑,城鄉住戶多購備月餅糖食、幹果瓜果之類。壹等晚上,置食品於大門處祭供“月亮婆婆”,然後全家團聚邊用果品邊賞月。有兒童好事者,偷人家的南瓜在野外煮“老瓜稀飯”吃,說是偷瓜挨罵是吉利。 議婚
解放前,城鄉男女終身大事全聽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壹般待男孩長到15、16歲,家長壹旦看中某家姑娘,即請人到女方家提親,經壹段時間往來,男方家便請媒人前去求婚,初步形成“親家”關系。
訂婚
農村俗稱“發八字”。男方家擇定吉日,備辦首飾、衣料、酒肉、粑粑、聘禮等。開好男子生辰“八字”,紅貼鸞書,托媒人送往女方家,舊時稱“納吉”。女方家在紅貼鸞書上寫明女子生辰八字由媒人帶回男方家,舊時稱“納采”。並將男方家送來的糖食、“花粑粑”之類分發給至親內戚。
報期
結婚前數月內,男方家擇定結婚日子,寫好結婚時各種俗禮環節的坐向、時辰、用品等,開成“期單”,略備酒禮,托媒人送往女家,俗稱“送日子”。此後男方家整飾新房,置備家具,女方家準備衣籠被帳、電器等婚奩。
結婚
婚禮頭天男方家備辦結婚酒肉、衣料、飾物、聘金等,請上“押禮先生”前往女方家“過禮”。“過禮”儀式在女方家堂屋裏舉行,由“押禮先生”和女方家長輩主事人按“禮單”——清點聘禮。之後,女方家設宴席招待賓客。由青年好友陪同新郎前往女方家,此時女方家弟妹表侄等人常常故意緊關大門,要新郎向裏遞“紅包”,謂之“開門錢”。結婚當日,男方家置轎備馬,往往淩晨發親)。發親時,嫁女和新郎在堂屋向神位、雙親道別,家族中福命的婦輩牽其上轎(或上車),其余親友掌燈火、吹嗩吶相送壹段距離,由女方家所請的“送親客”壹直陪送嫁女到男方家。新娘、新郎下轎下馬(或下車)後,要“進親”,男方家鳴放炮竹,備好香案,由送親者用紅傘罩住“新娘”進入男方家中堂,與新郎拜堂,進入洞房,下午男方家大宴賓客。入夜,青年男女親朋要到“洞房”說笑嬉鬧,稱“鬧新房”。第二日,新娘始出面會見親友,第三日,新娘下廚,全家吃團圓飯。
回門
新婚三日後,新郎新娘雙方回娘家拜見女方父母親友,稱“回門”。娘家及至親宴請新婚夫婦,當日返回。 解放前,興建房屋要擇日上梁(即中堂屋脊橫梁),大梁由外家贈送,梁上紮蓋紅布,八人擡送,並吹嗩吶相隨。上梁時要燃香燭,祭魯班,由石木二匠主持,講詩句恭賀。壹到時辰,燃放炮竹,大梁被繩索徐徐拉起,架於柱上,這時被安排上房架的人手捧粑粑往下撒,地面眾人便搶著撿,叫“撒高梁粑”,意在祈求“梁久”。也請賓客前來道賀,只是無“上梁”儀式。
新居落成,主人家擇吉日吉時遷入,親朋好友要來幫助搬家,有的前來送禮,壹般子夜收撿好家具,於淩晨進入新居,下午設宴款待賓朋,也有搬後再擇日請客的。 城鄉喪葬習俗隆重冗繁,整個“白事”有送終、吊喪、辦道場、開堂、出喪落葬、復山等程序,短則3天,長則3月,壹般5、7日為宜。
解放後,國家提倡破舊立新,喪葬從簡,有的公職人員去世後,張貼訃告,開追悼會;有的實行火葬;的有改變陳規,從簡辦喪事,但因傳統觀念和習俗根深蒂固,喪葬禮習仍沿襲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