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1資源特征及分布
膠州灣周邊礦產資源以小型和礦點為主,主要包括膨潤土、花崗巖、矽石等建築石材和河砂、海砂等非金屬礦產,具有資源種類少、規模小、總量不足、分布相對集中、開發利用匹配性差的特點。
礦產資源分布在黃島區、膠南市、膠州市和即墨市部分地區,地貌類型以低山丘陵為主。低山主要分布在膠南市的大珠山、朱曉山和鐵茶山,其余多為丘陵和山前平原,海拔200 ~ 400 m,土壤類型以棕壤為主,間有部分潮土,土層較淺,肥力較低。
5.5.2開采中存在的問題
隨著礦產資源的開發,青島市先後制定了《青島市礦產資源管理辦法》、《青島市礦產資源補償費管理辦法》,完成了《青島市地質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劃》,使礦產資源保護和礦產資源開發的生態保護實現了依法管理。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在礦產開發中實行采礦許可證制度,逐步規範礦產開發活動,依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采礦行為,清理關閉數百家礦山企業,有效遏制了無證開采和亂采濫挖。
在資源開采的同時,加強了地質景觀的保護,劃定了以“山形地貌”、“自然風景名勝區”、“海岸灘塗”為重點的地質景觀保護區,關停了影響地質景觀的采砂場和采石場。根據《青島市減災防災規劃》,及時部署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減輕地質災害危害。礦區復墾和生態恢復取得壹定成效,完成了壹批礦山、采石場復墾和生態恢復工程。礦山企業建立健全了管理機構和資源管理制度,國有大中型礦山企業和重點礦種的小型礦山企業設立了地質調查機構和專職地質調查人員。
但是,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還存在壹些問題:①缺乏統壹規劃,開發布局不合理,部分礦種供需不平衡;(2)礦山小而散,制約了開采規模的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3)礦產勘查滯後,後備資源短缺;④礦產資源開發引發的壹系列生態環境問題。
5.5.3礦山環境問題
采礦活動對礦區生態環境的危害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註。膠州灣周邊中小型礦山眾多,也造成了嚴重的環境問題。礦產資源開發對采礦環境的影響分析見圖5.14。
圖5.14礦產資源開發對采礦環境的影響
該地區的采礦主要是露天開采。露天開采和堆土不僅占用大量土地,破壞植被和地表形態,而且造成工農業對土地的嚴重矛盾;露天開采和傾倒土壤增加了地面水土流失量。據有關資料分析,礦區水土流失量比未開采區增加了約1000倍。由於機械傾倒能力差,還容易產生滑坡、落石等次生地質災害。
廢礦石的堆放占用大量耕地,汙染空氣(尾礦易風化,粉塵隨風揚起),地表水(被洪水沖走,雜質隨水漂走,汙染河流),地下水(汙染物風化淋濾後滲入地下,汙染地下水)。選礦和冶煉過程中汙水的排放對土壤和水環境造成了嚴重汙染。
5.5.4礦區環境保護管理措施
(1)礦產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並重。
綜合評價比較現有礦山企業的經濟效益及其對生態環境的影響,要求礦山企業按照規劃布局對礦山生態環境進行治理;沒有治理單位的,由當地政府負責出資治理。探索建立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多元化、多渠道資金投入機制,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單位、個人和外商投資礦山環境修復和土地復墾。
(2)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和次生災害防治應以預防為主。
嚴格執行生態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履約保證金和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制度,做好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全過程礦山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和防治工作。加強公益性礦山生態環境和礦山地質調查,做到環境保護和次生災害重在預防,防治結合,降低危害概率,避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3)建立動態監控體系
建立健全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和礦山地質災害防治的法律法規、管理和監測體系。相關職能部門要對礦山環境保護和礦山地質進行調查監測,建立數據數據庫,完善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建立監測、預測、預報預警系統。
(4)礦山審批、監督和檢查
新增礦產資源開采項目必須進行環境影響、地質災害、水土保持、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等評價,實行“礦山生態環境壹票否決制”。國土、環保等部門應當對礦山廢棄物排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控制采礦“三廢”排放,預防可能發生的地質災害。
5.5.5礦區環境保護技術措施
(1)礦區復墾
因地制宜,統壹規劃,礦區復墾是實現山區農業結構立體布局,解決工農業爭地矛盾,重建生態平衡,治理水土流失的重要戰略措施。
露天開采和每年產生的大量新尾礦嚴重破壞了原有的地形地貌和生態平衡,人們越來越重視農業種植、植樹造林等礦區復墾措施。尾礦可用作礦山復墾的充填材料。對現有的尾礦庫(堆),要推平土壤,恢復耕種或植樹造林;杜絕新的尾礦庫出現,將單純的排尾系統改造為排尾和場地覆蓋系統,化害為利,形成良性循環。對於面積和深度較大的礦山,可以進行修整,發展漁業或旅遊業,也可以調節局部小氣候。
(2)嚴格控制礦井汙水。
膠州灣周邊礦山企業規模和總量雖然不大,但礦山汙染、占用耕地、過度開采等問題越來越嚴重。應嚴格管理,按照礦產資源和土地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大型礦山汙染者限期達到排放標準,以防止或減少汙染。要充分考慮環境容量因素,嚴格控制工礦企業的新建和擴建,不能只註重眼前的經濟效益而忽視長遠的生態效益。
(3)確定合理的排水系統
大氣降水、地表徑流、礦山和礦渣堆之間的關系是影響水環境的重要因素。特別是在露天開采中,防止地表徑流流入采場尤為重要。因此,礦區應采取防滲排水措施,設置專門的排水系統;已停止開采的礦山應當采用密封方法進行密封,防止地表徑流進入礦山,防止或者減少對水環境的汙染。
(4)尾礦的綜合開發利用。
充分利用尾礦可以減少尾礦堆放對礦山環境的影響。研究推廣各種可能的利用途徑,開發新的利用途徑,不僅可以用於鋪路,制造建築材料(如預制件、磚瓦等。),也用於化工、機械行業的綜合利用研究。
(5)防止坍塌
隨著礦區尤其是露天礦區開采深度的不斷增加,山體開裂塌陷,嚴重破壞了地應力的自然平衡,影響了地表山體的穩定性,並可能導致人工邊坡的變形、破壞和滑移。
露天礦邊坡破壞主要有兩種形式:壹種是沿有明顯滑動面的邊坡失穩破壞;二、蠕變、坍塌、變形直至破壞,首先產生裂縫,然後邊坡巖體傾倒、膨脹,局部滑移,最終導致坍塌。其發展的危險性隨著開挖的加深而增加,甚至導致滑坡和泥石流。為防止塌陷的發生,首先應查明礦區及其附近的地質條件,特別是軟弱結構面的性質、產出狀態及對邊坡穩定性的影響程度,進行預防性開采;其次,邊坡坡度在開采過程中應經濟、合理、可行,防止邊坡蠕變破壞。
5.5.6資源供需及保證程度
青島是經濟大市,綜合經濟實力居山東省首位。環膠州灣開發戰略將使其經濟發展速度加快,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對礦產資源尤其是大宗礦產的需求也將大幅增加。礦產資源儲量、產量和需求的比例將進壹步失衡,礦產資源形勢將更加嚴峻,經濟增長壓力十分突出。
根據青島市各類礦產儲量和環膠州灣經濟發展對礦產資源需求的保障程度,本文預測:
1)非金屬礦產探明儲量大,資源前景廣闊,保障程度高,能滿足需求,也是重要的外向型礦產品。
2)金礦保障程度低,需求缺口大。
3)能源礦產、除黃金以外的金屬礦產和化工原料礦產短缺或稀缺,幾乎全部依靠外部購買。
4)裝飾用花崗巖、大理石、建築材料儲量雖大,但開發利用與環境保護矛盾突出。如果不能很好地解決開發、利用和保護的矛盾,就不能滿足各種建設項目的需要。
5.5.7經濟社會發展對礦業的影響
1)獨特的地理優勢和經濟國際化戰略的實施,將促進礦業全方位開放格局的形成。環膠州灣地區不僅與國內經濟區緊密相連,還與日本、韓國以及亞太經濟圈的國家和地區緊密相連。它具有獨特的地理優勢,為吸引外資、開展國內外經濟合作、促進礦業全面開放提供了難得的機遇。
2)環膠州灣開發戰略規模巨大,建設的發展必將增加對礦產資源的需求,特別是對建材、鋼鐵、能源、地下水、礦泉水的需求將快速增加,為礦業發展創造巨大的空間和商機。
3)預測膠州灣和青島的大宗支柱礦產除石墨、滑石、花崗巖等建築材料外,不能滿足需求。然而,我國西部地區礦產資源豐富,石油、天然氣、煤炭、銅等許多重要礦產對膠州灣的開發而言供應不足,勘探開發程度較低。因此,積極參與西部大開發將保證對當地礦產品的需求。
4)產業結構調整後,青島建成了高新技術產業、優勢產業和現代都市產業“三大板塊”,增加了傳統產業和產品的發展活力,形成了重點產品產業鏈,形成了優勢產品產業集群,發揮了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礦業布局更加合理。
5)依靠科技進步和高新技術的應用,提高礦業生產力水平,促進礦產資源的科學、合理、綜合和高效利用。提高非金屬礦產品開發的高科技含量和深加工程度,嚴格控制或限制裝飾石材及粗加工產品的出口和外銷,提高創匯和增效能力,增強在國內外市場的競爭力,提高礦業開發的經濟效益。
礦產資源的開發
(1)基本原則
資源的勘查、開發和利用堅持“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開發與節約並舉,節約優先,努力提高資源利用率”的原則,面向青島及環膠州灣地區,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協調。應遵循以下六項原則:開源與節流並舉,開發與保護並重,不斷勘探發現新礦種和新礦點,保證老礦山資源的連續性,實現可持續利用;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並重,正確處理當前與長遠、開發與保護的關系,運用法律、經濟、行政和科技手段保護礦產資源和生態環境;③充分利用“兩種資源、兩個市場”原則,建立開放有序的市場體系,逐步建立多元化、安全、穩定、節約的礦產資源供應體系;(4)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區域礦業發展,保持礦業發展與區域經濟的協調統壹,變資源優勢為區域經濟優勢;⑤政府調控與市場機制相結合,運用市場經濟規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強宏觀調控;⑥依靠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提高礦產資源勘查成果的科技含量。
(2)經濟布局
進壹步完善現有礦產資源開發和礦業後續加工基地建設,依托現有優勢礦產資源建立和完善礦業開發基地,不斷提高產品質量,開發新品種,爭創名牌產品,提高產品附加值。依托港口的有利條件,充分發揮外引內聯的作用,建立壹批外向型礦業開發區。
(3)礦業規劃分區
將區域內礦產資源劃分為禁采區、限采區和準采區。
1)禁采區,包括:①市場嚴重供大於求、開發效益差的礦產分布區;(二)對生態環境有重大影響的地區;(三)城市科研區和新建城區、沿海防護林帶、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沖區、沿海地貌和地質遺跡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區、森林公園、二級以上水源地上遊3公裏和地質災害危險區;(四)軍事禁區、重要基礎設施和安全風險難以防範的區域;⑤濱海大道兩側500米範圍內的區域。
2)限制開采區,包括:①資源可靠,有市場需求,但開發技術條件不成熟或利用方式不合理,選礦技術條件未解決的礦區;(2)市場容量有限,產品供大於求,受國家產業政策限制,開采規模有限的礦區;(3)開發對生態環境或城市長遠發展有壹定負面影響,但通過采取措施可以達到所需開采面積的。
3)允許開采區域:不屬於上述兩種情況的區域和礦產所在區域,但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準入條件。
(4)加強對外貿易交流。
在膠州灣礦產勘查、開發和利用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國內外礦產資源,解決後備資源短缺和短期礦產需求。利用外資勘查開發本市礦產資源;調整進出口產品結構,充分利用國外礦產資源;發展礦產品進出口貿易,拓寬礦產品在國際市場的銷售領域,提高市場份額。
(5)結構調整和優化
在加強礦產資源開發合理布局的同時,通過調整礦山規模結構,優化采選冶結構,調整產品和技術結構,嚴格資質、資源、規模、技術經濟、生態環境保護等礦山準入條件,進壹步調整和完善礦產資源產業和產品結構。
(6)提高礦產資源利用率。
包括提高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技術水平、資源綜合利用率、開采回收利用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