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5-06 作者: 來源:農業部產業政策與法規司
1.生豬大縣獎勵政策
為調動地方政府發展生豬養殖積極性,2014年中央財政安排獎勵資金35億元,專項用於發展生豬生產,具體包括規模化生豬養殖戶(場)圈舍改造、良種引進、糞汙處理的支出,以及保險保費補助、貸款貼息、防疫服務費用支出等。獎勵資金按照“引導生產、多調多獎、直撥到縣、專項使用”的原則,依據生豬調出量、出欄量和存欄量權重分別為50%、25%、25%進行測算。2015年中央財政繼續實施生豬調出大縣獎勵。
2.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支持政策
2014年,國家啟動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活動,按照落實屬地責任、加強全程監管、強化能力提升、推進社會***治的原則,把創建活動重點集中於“菜籃子”產品主產縣。從2015年開始,中央財政安排8000萬元財政補助資金,支持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活動,補助資金重點用於制度創設、模式總結探索、人員培訓等。
3.畜牧良種補貼政策
從2005年開始,國家實施畜牧良種補貼政策。2014年投入畜牧良種補貼資金12億元,主要用於對項目省養殖場(戶)購買優質種豬(牛)精液或者種公羊、牦牛種公牛給予價格補貼。生豬良種補貼標準為每頭能繁母豬40元;奶牛良種補貼標準為荷斯坦牛、娟姍牛、奶水牛每頭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種每頭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種補貼標準為每頭能繁母牛10元;羊良種補貼標準為每只種公羊800元;牦牛種公牛補貼標準為每頭種公牛2000元。2015年國家繼續實施畜牧良種補貼政策,並探索開展優質荷斯坦種用胚胎引進補貼試點,每枚補貼標準5000元。
4.畜牧標準化規模養殖支持政策
2014年,中央財政***投入資金38億元支持發展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其中,中央財政安排25億元支持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小區(場)建設,安排10億元支持奶牛標準化規模養殖小區(場)建設,安排3億元支持內蒙古、四川、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肉牛肉羊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支持資金主要用於養殖場(小區)水電路改造、糞汙處理、防疫、擠奶、質量檢測等配套設施建設等。2015年國家繼續支持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但因政策資金調整優化等原因,暫停支持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壹年。
5.動物防疫補貼政策
我國動物防疫補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5個方面:壹是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疫苗補助政策,國家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小反芻獸疫等動物疫病實行強制免疫政策;強制免疫疫苗由省級政府組織招標采購;疫苗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同按比例分擔,養殖場(戶)無需支付強制免疫疫苗費用。二是畜禽疫病撲殺補助政策,國家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小反芻獸疫發病動物及同群動物和布病、結核病陽性奶牛實施強制撲殺。國家對因上述疫病撲殺畜禽給養殖者造成的損失予以補助,強制撲殺補助經費由中央財政、地方財政和養殖場(戶)按比例承擔。三是基層動物防疫工作補助政策,補助經費主要用於對村級防疫員承擔的為畜禽實施強制免疫等基層動物防疫工作的勞務補助。2015年中央財政繼續安排7.8億元補助經費。四是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國家對年出欄生豬50頭以上,對養殖環節病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的生豬規模化養殖場(小區),給予每頭80元的無害化處理費用補助,補助經費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同承擔。2015年,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範圍由規模養殖場(區)擴大到生豬散養戶。五是生豬定點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補貼政策。國家對屠宰環節病害豬損失和無害化處理費用予以補貼,病害豬損失財政補貼標準為每頭800元,無害化處理費用財政補貼標準為每頭80元,補助經費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同承擔。
6.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
為加強草原生態保護,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產品供給,促進牧民增收,從2011年起,國家在內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肅、寧夏和雲南等8個主要草原牧區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全面建立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內容主要包括:實施禁牧補助,對生存環境非常惡劣、草場嚴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實行禁牧封育,中央財政按照每畝每年6元的測算標準對牧民給予補助,初步確定5年為壹個補助周期;實施草畜平衡獎勵,對禁牧區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載畜量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對未超載的牧民按照每畝每年1.5元的測算標準給予草畜平衡獎勵;給予牧民生產性補貼,包括畜牧良種補貼、牧草良種補貼(每年每畝10元)和每戶牧民每年500元的生產資料綜合補貼。2012年,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實施範圍擴大到山西、河北、黑龍江、遼寧、吉林等5省和黑龍江農墾總局的牧區半牧區縣,全國13省(區)所有牧區半牧區縣全部納入了政策實施範圍。2014年,中央財政對13個省(區)投入的補獎資金達到了157.69億元。2015年,國家繼續在13省(區)實施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
7.振興奶業支持苜蓿發展政策
為提高我國奶業生產和質量安全水平,從2012年起,國家實施了“振興奶業苜蓿發展行動”,中央財政每年安排3億元支持高產優質苜蓿示範片區建設,片區建設以3000畝為壹個單元,壹次性補貼180萬元(每畝600元),重點用於推行苜蓿良種化、應用標準化生產技術、改善生產條件和加強苜蓿質量管理等方面。2015年繼續實施“振興奶業苜蓿發展行動”。
8. 漁業資源保護補助政策
2014年落實漁業資源保護與轉產轉業轉移支付項目資金4億元,其中用於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00萬元,海洋牧場示範區建設9400萬元。2015年該項目繼續實施。
9.農產品產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2015年,中央財政繼續安排6億元轉移支付資金,采取“先建後補”方式,按照不超過單個設施平均建設造價30%的標準實行全國統壹定額補助,扶持農戶和農民合作社建設馬鈴薯貯藏窖、果蔬貯藏庫和烘幹房等三大類18種規格的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設施。實施區域為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福建、河南、湖南、四川、雲南、陜西、甘肅、寧夏、新疆等13個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10.農村沼氣建設政策
2015年,重點發展以市場為導向、以效益為目標、以綜合利用為手段的規模化沼氣。規模化生物天然氣工程建在原料規模化收集有保障、天然氣氣源短缺、用戶需求量大的地區,主要用於接入市政燃氣管網、提供車用生物天然氣、給周邊工商業用戶供氣,優先安排日產生物天然氣1萬立方米以上的大型沼氣工程。大型沼氣工程主要與畜牧業規模化養殖相配套,在養殖業發達和養殖汙染嚴重的地區以畜禽糞便為原料建設,主要用於養殖場自用和發電上網。中小型集中供氣沼氣工程建在人口集中、原料豐富的地區,主要用於為村組居民和新農村集中供氣,促進美麗鄉村建設。鼓勵沼氣專業運營機構進入農村沼氣建設領域,優先支持PPP(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強化科技支撐作用,鼓勵提高產氣率和節能增效等新技術、新裝備、新成果的推廣應用。
11.開展農業資源休養生息試點政策
壹是開展農產品產地土壤重金屬汙染綜合防治。推動全國農產品產地土壤重金屬汙染普查與分級管理,設置農產品產地土壤重金屬監測國控點,開展動態監測預警,建立農產品產地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在我國南方6省區啟動水稻產區稻米重金屬汙染狀況壹對壹協同監測,以南方酸性水稻土產區為重點區域,開展農產品產地土壤重金屬汙染治理修復示範,對中輕度汙染耕地實行邊生產、邊修復,在重汙染區域,開展禁止生產區劃分試點,同時對試點示範農戶進行合理補償。開展湖南重金屬汙染耕地及農作物種植結構調整試點工作。二是開展農業面源汙染治理。建立完善全國農業面源汙染國控監測網絡,加強太湖、洱海、巢湖和三峽庫區等重點流域農業面源汙染綜合防治示範區建設,在農業面源汙染嚴重或對環境敏感的湖泊、流域,力爭實施壹批綜合治理工程。在養殖、地膜、稭稈等汙染問題突出區域,實施規模化畜禽養殖汙染治理、水產健康養殖、全生物可降解膜示範、農田殘膜回收與再生、稭稈綜合利用示範等。三是積極探索農業生態補償機制構建。進壹步加強在重點流域的農業面源汙染防治生態補償試點工作,對采用化肥農藥減施、農藥殘留降解等環境友好型技術和應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生物農藥的農戶進行補貼,鼓勵農戶采用清潔生產方式,從源頭上控制農業面源汙染的發生。
12.開展村莊人居環境整治政策
推進新壹輪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重點治理農村垃圾和汙水。推行縣域農村垃圾和汙水治理的統壹規劃、統壹建設、統壹管理,有條件的地方推進城鎮垃圾汙水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建立村莊保潔制度,推行垃圾就地分類減量和資源回收利用。大力開展生態清潔型小流域建設,整鄉整村推進農村河道綜合治理。推進規模化畜禽養殖區和居民生活區的科學分離,引導養殖業規模化發展,支持規模化養殖場畜禽糞汙綜合治理與利用。逐步建立農村死亡動物無害化收集和處理系統,加快無害化處理場所建設。合理處置農田殘膜、農藥包裝物等廢棄物,加快廢棄物回收設施建設。推動農村家庭改廁,全面完成無害化衛生廁所改造任務。適應種養大戶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規模化生產的需求,統籌建設晾曬場、農機棚等生產性公用設施,整治占用鄉村道路晾曬、堆放等現象。大力推進農村土地整治,節約集約使用土地。
13.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政策
2015年中央財政安排11億元農民培訓經費,繼續大力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在全國4個整省、20個整市和500個示範縣開展重點示範培育,圍繞主導產業開展農業技能和經營能力培訓,加大對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經營者、農民合作社帶頭人、農業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農業社會化服務人員和返鄉農民工的培養培訓力度。同時制定專門規劃和政策,整合教育培訓資源,圍繞“調結構、轉方式”的目標,培育1萬名現代青年農場主,壯大新型職業農民隊伍,構建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認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互相銜接配套的培育制度,為現代農業發展提供人力支撐,確保農業發展後繼有人。
14.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補助項目政策
2015年,中央財政安排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補助項目26億元,基本覆蓋全國農業縣。主要用於支持項目縣深化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完善以“包村聯戶”為主要形式的工作機制和“專家+農業技術人員+科技示範戶+輻射帶動戶”的服務模式,推動農技推廣服務信息化工作,改善推廣服務手段,推進農技推廣服務特崗計劃,補充推廣人才隊伍,全面推進農業科技進村入戶。
15.培養農村實用人才政策
2015年,繼續開展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和大學生村官示範培訓,新增設壹批部級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基地,依托培訓基地舉辦180余期示範培訓班,培訓1.8萬多名各類農村實用人才和大學生村官,並帶動各省區市大規模開展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工作。繼續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養“百萬中專生”計劃,全年計劃完成7萬人以上的招生規模,提升農村實用人才學歷層次。繼續開展農村實用人才認定試點,研究出臺指導性認定標準和扶持政策框架,加強認定信息管理,構建科學規範的認定體系。組織實施“全國十佳農民”2015年度資助項目,遴選10名從事種養業的優秀新型農民代表,每人給予5萬元的資金資助。
16.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政策
2015年,國家繼續支持農民合作社和供銷合作社發展農村合作金融,選擇部分地區進行農民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試點,豐富農村地區金融機構類型。國家將推進社區性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發展,這些組織必須堅持社員制、封閉性原則,堅持不對外吸儲放貸、不支付固定回報。國家還將進壹步完善對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的管理體制,明確地方政府的監管職責,鼓勵地方建立風險補償基金,有效防範金融風險。
17.金融支持農業規模化生產與集約化經營政策
去年下半年,國家有關部門發布了金融支持農業規模化生產和集約化經營的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加大對農業規模化生產和集約化經營的信貸投入。將各類農業規模經營主體納入信用評定範圍,建立信用檔案,提高授信額度,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依法通過兼並、重組、收購、控股等方式組建大型農業企業集團,合理運用銀團貸款方式,滿足農業規模經營主體大額資金需求。圍繞地方特色農業,以核心企業為中心,捆綁上下遊企業、農民合作社和農戶,開發推廣訂單融資、動產質押、應收賬款保理和產商銀等多種供應鏈融資產品。探索以廠商、供銷商擔保或回購等方式,推進農用機械設備抵押貸款業務。穩妥推動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探索土地經營權抵押融資業務新產品,支持農業規模經營主體通過流轉土地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強化對農業規模化生產和集約化經營重點領域的支持。在產業項目方面,重點支持農業科技、現代種業、農機裝備制造、設施農業、農業產業化、農產品精深加工等現代農業項目。在農業基礎設施方面,重點支持耕地整理、農田水利、商品糧棉生產基地和農村民生工程建設。在農產品流通領域,重點支持批發市場、零售市場和倉儲物流設施建設。
18.農業保險支持政策
目前,中央財政提供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的品種有玉米、水稻、小麥、棉花、馬鈴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能繁母豬、奶牛、育肥豬、天然橡膠、森林、青稞、藏系羊、牦牛等,***計15個。對於種植業保險,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補貼40%,對東部地區補貼35%,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直屬墾區、中儲糧北方公司、中國農業發展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央單位)補貼65%,省級財政至少補貼25%。對能繁母豬、奶牛、育肥豬保險,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補貼50%,對東部地區補貼40%,對中央單位補貼80%,地方財政至少補貼30%。對於公益林保險,中央財政補貼50%,對大興安嶺林業集團公司補貼90%,地方財政至少補貼40%;對於商品林保險,中央財政補貼30%,對大興安嶺林業集團公司補貼55%,地方財政至少補貼25%。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覆蓋全國,地方可自主開展相關險種。2015年,國家將進壹步加大農業保險支持力度,提高中央、省級財政對主要糧食作物保險的保費補貼比例,逐步減少或取消產糧大縣縣級保費補貼,不斷提高稻谷、小麥、玉米三大糧食品種保險的覆蓋面和風險保障水平;鼓勵保險機構開展特色優勢農產品保險,有條件的地方提供保費補貼,中央財政通過以獎代補等方式予以支持;擴大畜產品及森林保險範圍和覆蓋區域;鼓勵開展多種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險。
19.扶持家庭農場發展政策
2015年,國家有關部門將采取壹系列措施引導支持家庭農場健康穩定發展,主要包括:開展示範家庭農場創建活動,推動落實涉農建設項目、財政補貼、稅收優惠、信貸支持、抵押擔保、農業保險、設施用地等相關政策,加大對家庭農場經營者的培訓力度,鼓勵中高等學校特別是農業職業院校畢業生、新型農民和農村實用人才、務工經商返鄉人員等興辦家庭農場。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家庭農場登記制度,明確認定標準、登記辦法、扶持政策。探索開展家庭農場統計和家庭農場經營者培訓工作。推動相關部門采取獎勵補助等多種辦法,扶持家庭農場健康發展。
20.扶持農民合作社發展政策
國家鼓勵農村發展合作經濟,扶持發展規模化、專業化、現代化經營,允許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符合條件的合作社,允許財政補助形成的資產轉交合作社持有和管護,允許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拓寬服務領域,促進規範發展,實行年度報告公示制度,深入推進示範社創建行動。2014年,中央財政扶持農民合作組織發展資金規模達到了20億元,並在北京、吉林、浙江、湖北、重慶五省市開展合作社貸款擔保保費補助試點。2015年,除繼續落實現行的扶持政策外,將深入推進合作社規範發展,啟動國家示範社動態監測,把運行規範的合作社尤其是示範社作為政策扶持重點和國家“三農”建設項目的重要承擔主體;引導督促合作社開展年度報告公示,及時準確報送和公示生產經營、資產狀況等信息;堅持社員制封閉性,依托產業發展,按照對內不對外、吸股不吸儲、分紅不分息的原則,穩妥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信用合作試點。
21.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種養業政策
農業部、中央農辦、國土資源部、國家工商總局四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對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監管和風險防範的意見》明確,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主要是鼓勵其重點發展資本、技術密集型產業,從事農產品加工流通和農業社會化服務,推動傳統農業加速向現代農業轉型升級,促進壹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鼓勵工商資本發展良種種苗繁育、高標準設施農業、規模化養殖等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開發農村“四荒”資源發展多種經營,投資開展土地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同時,工商資本進入農業應通過利益聯結、優先吸納當地農民就業等多種途徑帶動農民***同致富,不排斥農民,不代替農民,實現合理分工、互利***贏,讓農民更多地分享現代農業增值收益。
22.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支持政策
進壹步加大對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的支持力度,形成財政資金、基建投資、金融資本等各類資金協同支持示範區發展的合力。壹是繼續實施“以獎代補”政策,擴大獎補範圍,對投入整合力度大、創新舉措實、合作組織發展好、主導產業提升和農民增收明顯的示範區安排1000萬元“以獎代補”資金,支持鼓勵示範區加快推進農業體制機制創新。二是安排中央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6億元,加大對示範區旱澇保收標準農田建設的支持力度,每畝建設投資不低於1500元,其中中央定額補助1200元。三是協調加大對示範區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動示範區健全農業融資服務體系,力爭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等金融機構今年對示範區建設的貸款余額不低於3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