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社會的基礎是誠信第壹。很難想象,缺乏誠信的社會環境是和諧的,誠信是發自內心的,任何時候都應該受到約束。每天自我反省,鏟除不良思想,真誠從善;見思齊,厭惡等等都表現了儒家思想的純粹性和悠久性。借鑒和利用儒家思想,是歷史上每個時代都有的認識,是經過經驗驗證的正確選擇;是符合中國人國情的理想坐標,甚至是全世界學習的榜樣。1989年世界諾貝爾獎獲得者齊聚巴黎時,得出了壹個驚人的結論:“人類要想在21世紀生存下去,就必須回首2500年,學習孔子的智慧”。可見,孔子創立的儒家思想是歷久彌新、常青不衰、具有無限生命力的。它不僅在今天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有著積極的推動作用,而且對未來也有著深遠的教育意義。中國傳統文化多麽燦爛啊!
法家學派
眾所周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當我們了解先秦法家思想的構成時,壹方面感受到先秦法家思想的博大內涵,另壹方面也要從中汲取構建和諧社會的營養材料。
法家倫理中的誠信理念提醒我國政府,在構建和諧社會的今天,提高政府行政能力不僅是壹項重要內容,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條件。誠信是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只有政府誠信,市場經濟秩序和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才能得到保障。最廣大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是人類歷史的創造者。政府只有對人民坦誠,才能增強人民對政府的信任,從而增強政府的治理能力。如果壹個政府不誠信,政策多變,不負責任,那麽其政策就得不到人民的支持,措施得不到落實,就會影響正常的社會秩序。因此,政府必須具有較高的公信力,以實現法治和德治的統壹,正確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政府失信是社會不和諧的重要表現和根源,會破壞健康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影響社會公平正義;失信必然削弱制度規範的作用,使人民權利流於形式;失信必然導致壹些政府不作為和亂作為的出現,是腐敗和社會不穩定的溫床。從目前我國各級政府的廉政情況來看,總體是好的。但是,在實際工作中,仍然存在壹些不誠信的現象。針對這種情況,我們應該有清醒的認識。政府應不斷強化誠信理念,模範踐行誠信,加強包括誠信監督機制在內的制度建設。只有這樣,壹個充滿活力的和諧社會才能有壹個良好的開端。
我們知道,法家強調“依法治國”、“法不貴”、“讓法私人化”、“信用必罰”,將法、術、情結合起來,希望建立壹個有序、穩定、和諧的社會。法治社會應該是和諧社會的保障。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今天,我們需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以使法律充分發揮作用,更好地保護人民的合法權益。通過比較分析二者的內在聯系,不難看出,法家法治思想的基本構成與當今構建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是壹致的,即沒有法家的法治思想,和諧社會的要求就無法實現,民主就會流於形式,公平正義就會成為空談,安定有序只是壹廂情願。總之,法家的法治思想是實現和諧社會要求的根本保證。從法制建設中,我們可以看到和諧社會的願景正在成為現實。從中西歷史發展的比較中也可以看出這壹點。中國的社會發展總是伴隨著治亂交替帶來的動蕩。社會發展到壹定階段,總會出現不和諧不穩定的政治局面。關鍵原因在於缺乏健全穩定的法律約束,統治者長期將法治置於禮治之下。從西方社會的整個發展過程來看,社會制度和政治結構都是相對穩定的,很少出現社會發展中大治和大亂交替的情況。原因在於,西方社會從誕生之日起就倡導法制觀念的建立,法制建設貫穿於整個社會發展過程的始終,倫理與法制的發展是相互依存、並駕齊驅的。
法家的社會發展思想為今天構建和諧社會提供了最根本的理論和實踐支持。法家的歷史進化論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了理論支持。法家認為人類社會是不斷發展的,和諧社會的構建也必須符合時代的要求。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過程中,我們應該有更清醒的認識,不能流於形式,也不能急於求成,更不能脫離生產力發展水平的主觀想象。雖然法家的經濟發展理論追求的是維護君主專制的價值,但他們發展農業和工商業的具體措施,客觀上在很大程度上強化了國家的經濟基礎。他們重視農業發展政策,堅持以農為本的歷史定位,但同時也沒有忽視和拋棄發展工商業的觀點,最終為維護君主專制、加強中央權威做出了巨大貢獻。有了這樣的認識,我們就應該認為,沒有強大的經濟基礎,就永遠不可能建設和諧社會,也不可能從根本上實現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馬克思主義理論告訴我們,壹個社會的發展進步是以經濟結構的合理配置和優化組合為基礎的,只有這樣,政治結構和文化結構才能真正建立起來。我們今天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經濟、政治、文化、生態等各方面合理配置,最大限度形成推動社會進步的合力的社會狀態。要推動這種狀態,壹個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狀態,沒有建立強大的經濟基礎,只能有壹個結果,那就是幻想。
墨家學派
墨子經典說:“身體分為兩部分。”(並發,作為壹個整體;身體,部分。《說文》解釋道:“體:若為二者之壹,則尺之端也。”(直尺,直線;End,point)意為“個體與整體分離”,表示世界是壹個完整的書(和),客體(體)與完整的書分離,個體(end)與客體分離,所以世界與整體相關。這種世界觀衍生出來的社會觀是,社會是壹個整體,人類是壹個整體,所以個人(或國家)不應該是相互外在的,而應該是相互融合的。這就是墨子的整體主義或集體主義。從這種整體主義中產生的政治倫理或道德是“博愛”,從這種整體主義中產生的政治組織或制度是“尚同”。
“兼愛”是墨家的中心思想,墨子認為只有“兼愛”才能使人平等、友愛、和諧。“凡世患怨,其因生而無愛,以仁人為本。既然不對,怎麽可能容易?子墨子曰:相愛相益,易也。”(《戀愛中》)
“仁義”(《兼愛》)。
仁學經典說:“仁,身愛也”。《說文》解釋道:“仁:自愛者,不為己用,不愛馬,則明。”“身體分為兩部分”,人是兩部分,個體是兩部分。可見,那些“愛身體”的人,是任何個體都愛著的。誰愛,誰就愛得徹底。這就是墨子的兼愛論。《說》進壹步闡明了人和我都是出於同壹個東西,所以愛人如己。如果妳愛自己,妳不想利用自己,那妳就不想愛自己。至於愛馬的人,他們用馬,所以愛馬和愛馬是不壹樣的。愛人如己,是“兼愛”。
“但是相愛,互利的方法會無可奈何嗎?子墨子說:視人之國,若觀其國;把人家家當自己家;要看這個人的身體,如果妳看他的身體。”(《壹體之愛》)這裏的“壹體之愛”,就是把別人的國家、家園、身體當成自己的,全社會互幫互助,誠實守信,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友好的、和諧的。關於孝與兼愛的理論,墨子說:“我不知道孝子是親人,但我也希望別人愛並有益於自己的親人。”想要別人的惡,小偷和他們的親戚?換個角度來說,就是愛別人,造福自己的親人。但是,如果我是邪惡的,我會先做。如果我先搞愛親,然後人家報答我愛親,意思是我先搞惡人愛親,然後人家報答我愛親呢?那就是我必須先從事愛我的親人,然後別人才會回報我愛我的親人。“這段話以孝為例,論述了愛無分別的思想。墨子認為,我們必須先愛別人的父母,別人才會愛我們的父母作為回報。墨家的“愛是平等的”,賦予每個人平等的愛與被愛的權利,平等的競爭與進取的機會,這就是人格的平等。人與人之間的相互尊重和信任會形成和諧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