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階段:分工協作的農村金融體系框架構建階段(1994 ~ 1996)。這壹階段的改革在第壹階段改革的基礎上,改革目標和思路更加明確,提出了建立能夠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及時有效服務的金融體系的口號。更具體地說,這個農村金融體系包括主要服務於工商企業的商業性金融機構(中國農業銀行),主要服務於農民的合作性金融機構(中國農村信用社),以及支持整個農業發展和農業技術進步,保證國家農副產品收購,體現和落實國家其他政策的政策性金融機構(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因此,在(1)1994成立了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試圖通過該行的成立,將政策性金融業務與中國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的業務分開;(2)加快農業銀行商業化步伐,包括全面實行經營目標責任制,開展信貸資金規模化經營,集中管理貸款審批權限等。(3)進壹步強化農村信用社的合作金融性質。根據1994國務院關於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計劃在1994基本完成縣域合作社的組建,在1995組建壹大批農村信用合作銀行。然而,實際進展遠遠落後於現階段設計的目標。另壹個重要的政策變化是決定農村信用社不再由中國農業銀行管理,農村信用社的業務管理改為縣聯社;農村信用社的金融監督管理由中國人民銀行直接承擔。
到第二階段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結束,我國廣大農村地區基本形成了合作金融、商業金融、政策性金融,業務互不交叉,為地方經濟發展註入了活力。
第三階段:農村信用社主體地位的形成和農村金融改革的深化階段(1997 ~ 2006)。
在經歷了亞洲金融危機和65438年至0997年的通貨緊縮之後,中國金融業原有的以“忽視內涵式增長,註重數量和規模擴張”為特征的外延式金融發展模式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因此,在繼續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的同時,金融風險的控制也開始受到重視,客觀上強化了農村信用社對農村金融市場的壟斷。主要體現在:(1)開始在國有銀行實行貸款責任制;(2)收縮國有銀行戰線。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確定了“各國都有商業銀行收縮縣(及以下)機構,發展中小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基本策略,包括農業銀行在內的國有商業銀行開始收縮縣(及以下)機構。(3)打擊各種非正規金融活動,抑制民間金融行為。1999,全國範圍內撤銷農村信用社基金會,進行清算;(4)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重點是農村信用社的改革,並且自2003年以來,這壹政策趨勢日益明顯,力度不斷加大。包括:放寬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浮動區間限制,加大國家財政投入解決農村信用社不良資產問題,推進和深化信用社改革試點,等等。2003年6月,國務院發布《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10月底,浙江、山東、江西、貴州、吉林、重慶、陜西、江蘇8省(市)165438+獲得國務院批復,標誌著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進入全面實施階段。2004年8月,國務院批準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黑龍江、上海、安徽、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雲南、甘肅、寧夏、青海、新疆等21省(區、市)為進壹步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的試點地區。
這壹次農信社改革試點得到了央行的支持。對試點地區的農村信用社,通過兩種方式給予適當的資金支持,解決農村信用社不良資產問題:壹是人民銀行按照2002年底實際資不抵債金額的50%安排專項再貸款。二是人民銀行發行專項央行票據,置換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票據期限為兩年,每年以適當的利率支付利息。2004年3月4日,第壹批央行專項票據發行,* * *向8個省(市)的272家合作社發行了119億元央行專項票據。截至2004年8月底,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嚴格審核評估,* * *批準583個試點縣(市)農村信用社分三批認購346億元中央銀行專項票據。改革大大改善了全國農村信用社的經營狀況,進壹步改善了資產質量和經營狀況。截至2004年9月末,全國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余額為4630億元,占比23.5%,比年初下降6個百分點。前9個月,全國農村信用社實現利潤21.2億元。但中央政府也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價。
第四階段:探索開放農村金融市場的漸進式改革(2006年~)。2006年初,農村金融改革進入第四階段,我們稱之為“新壹輪改革”。與以往不同的是,新壹輪改革將重點放在增量上(即當前農村金融體系缺少的部分),而不是存量上。在第三階段改革中,由於緊盯體制內的農村信用社,很難觸及既得利益,導致白白的高成本,但農村金融落後的局面並沒有根本改變。
在新壹輪改革中,政府已經明確總結了過去的教訓,在存量改革幾乎陷入困境的時候,轉變思路,在體制外尋找改革的著力點和突破口。這是目前正在進行的新壹輪改革的最大特點。
2006年中央壹號文件首次提出:“允許民間資本和外資參股農村社區金融機構”,“大力培育自然人、企業法人或法人團體發起的小額貸款組織”,“引導農民發展資金互助組織,規範民間借貸”。65438年2月22日,銀監會發布《關於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更好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幹意見》,決定在四川、吉林、內蒙古、湖北、甘肅、青海等6省(區)開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試點工作。首次允許產業資本和民間資本在農村新設銀行,擬在農村新增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三類金融機構。政策意圖很明顯,就是開放農村金融市場。
在這壹政策的指導下,四川儀隴惠民村鎮銀行和四川儀隴惠民貸款公司作為全國首家村鎮銀行和首家貸款公司,於2007年3月1成立。儀隴惠民村鎮銀行由南充市商業銀行和5家企業共同發起設立,註冊資本1萬元。貸款公司由南充市商業銀行出資設立,註冊資本50萬元。2007年3月9日,吉林省四平市梨樹縣閆村第壹家農村資金互助社——百信農村資金互助社成立。其註冊資本為65438+萬元,由32個農戶共同出資成立。
與此同時,外資商業銀行開始進入農村金融市場。2007年6月5438+2月65438+3月,湖北隨州曾都匯豐村鎮銀行有限公司作為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設立的全資子公司正式開業,註冊資本10萬元。除了匯豐村鎮銀行,花旗銀行準備在試點地區設立貸款公司,格萊瑉信托有意通過技術合作參與試點,渣打銀行也在積極籌劃設立村鎮銀行。
從四川儀隴的試點情況來看,新型金融機構的引入給農村信用社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沖擊。農村信用社的管理理念和工作模式發生了重大轉變:從過去的被動等待到現在的主動出擊。在新型金融機構的沖擊下,當地農村信用社開始主動接近村民。其中壹項重要措施是向村民發放貸款證明,並根據村民的具體情況在貸款證明上註明不同的信貸額度(654.38+0萬元至8萬元之間)。這樣,如果持證人以後需要資金,可以拿著“兩證壹章(即身份證、貸款證明、私章)”直接去農信社辦理相關手續,就可以獲得貸款,非常簡單。此外,新型金融機構對農信社的影響還體現在其相對較強的業務功能上。以支付業務為例,惠民村鎮銀行依托南充市商業銀行,給當地村民帶來了農村信用社無法比擬的便利。當地村民流動性大,經常外出打工,需要壹張卡在手,走遍天下。村鎮銀行可以發行南充市商業銀行卡,南充市商業銀行與建設銀行、民生銀行、興業銀行等全國性銀行對接。有了這張卡,村民們可以在全國範圍內進行支付。但是,當地的農村信用社還沒有實現市級聯網,更不用說全國聯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