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比賽前
參賽隊伍必須於賽前20分鐘齊集於檢錄處,大會人員將會查核參賽隊員身份,參賽者需出示大會發出之運動員證,所有隊員必須服從檢錄員之指示落艇,所有隊伍必須根據規則規定所分配之龍舟及航道出賽。
二、航道選擇
任何隊伍不得要求選擇龍舟或航道,當所有隊員落艇後,應從速劃離登船碼頭駛向起點,參賽隊伍向起點出發時,必須保持航道暢通,遠離比賽航道,並以不影響其它賽事進行為原則。
三、起步程序
1、各參賽隊伍之龍舟必須在指定之賽道上集合準備比賽,在起步區內之參賽隊伍,必須服從發令員的指令。在起步線上,每條航道有繩索壹條系於竹棚上,該繩交與該線航道上之龍舟舵手掌管,此外,艇首亦有繩索壹條,由鼓手掌管,以固定龍船位置。
2、當龍舟已準備就緒,所有劃手之槳板必須離水。所有參賽隊伍之龍舟,即各隊劃手之槳板已離水時,發令員發號施令。
3、當發令員認為各龍舟已各就各位後,將會搖動旗號(黑白格仔旗)表示即將開始比賽。(示意終點裁判準備),當發令員開賽將會叫出「準備」然後響號比賽開始。
4、當發令員發覺有隊伍偷步或犯規,立即連續性發出短號,表示需要重新起步,所有龍舟必須盡快劃回起點重新安排比賽。
5、如有隊伍劃手之槳板於準備口令與響號間觸水,將被視為偷步,任何隊伍拒絕立即回航或在發生第二次偷步事件中犯規,其參賽資格將被取消。
四、比賽守則
1、所有航道由起點至終點劃壹直線,參賽之隊伍必須在其航道上進行比賽,航道上均有竹竿及彩旗分隔,以資識別。
2、每場賽事,大會派出航道裁判尾隨各參賽之龍舟,進行監察;任何參賽之龍舟未能有效在其航道上進行比賽,隨後之司令船會向其發出警告。
3、各龍舟不可以超越由竹竿所劃分之航道,如有龍舟超越他人之航道,而幹擾其它正常比賽之隊伍,或引致兩艇或多艇相撞,賽事控制員在咨詢航道裁判意見後,有權取消犯規隊伍之比賽資格。
4、如賽事進行中,發生意外事件或對賽事有嚴重事故發生而影響比賽結果時,航道裁判有權出示(紅旗)終止該組比賽成績,重賽事宜,交由大會裁決,犯規之隊伍不得參與比賽。
5、比賽完畢後,各隊伍必須盡快劃回登船區,將所有用具交回大會,如大會控制員或裁判發覺任何隊員,故意損壞大會之龍舟及其設備,大會有權向該隊或隊員罰款,並有權要求該隊伍支付該損壞龍舟或物料之修理費。
6、各隊伍必須在5分鐘內完成賽事,大會有權請求未能於限定時間內完成賽事之隊伍離開航道,以免影響下壹組賽事進行。
端午劃龍舟比賽的特點
壹、航道
龍舟河中比賽運動,其比賽劃行長度根據河道條件而定,河道要求要以靜水水域為佳,河道起航線與終點線必須平行並與航道線垂直,在距離中設有男女400米、500米、600米、800米、1000米直道,因條件而變。在航道上有2、4、6、8條航道,在航道上最淺處水深不得少於2.5米,還不能有水草、暗礁,在選擇地上的嚴格也是為了比賽過程中順利和隊員上人身安全做保障。
二、器材
龍舟節目在各地都有存在,每個地方的制作材料和工藝種類上也是多樣化,舵槳及劃槳也是按各地傳統要求制作,不過傳統龍舟多以坤甸木做主材,其木可在水裏長年不腐,也是非常適合常年泡水的龍舟。而現在的標準賽龍舟多為玻璃鋼化合物為材質。
三、人員
身材健康這是必然的,會遊泳,熟悉水性,這也是必然的,畢竟要和水打交道。每隊設有隊長壹名,在賽服上要有統壹的標誌,在參賽人員數量上為23人,包含有舵手、鑼手、鼓手各1人,其舵手作用是為了控制劃船方向和劃船中的穩定性,防止船的偏離。其鑼手的作用是為了配合鼓手控制船員劃槳的動作和頻率,保證團結壹致,讓劃手不亂漿。其鼓手指揮比賽跟著鼓點的起落來控制節奏,鼓手也是龍舟的“靈魂”,對鼓手的臨戰經驗和綜合素質要求也是非常的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