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走起源於英國。
19世紀初,英國出現了競走比賽。19年底,從壹個城市到另壹個城市的競走在壹些歐洲國家很流行。1866英國業余體育俱樂部首次舉辦冠軍賽,距離7英裏。競走有兩種:場地競走和公路競走。創下場地行走的世界紀錄;由於路面起伏等不可控因素較多,公路賽競走成績沒有可比性,所以只定世界最好成績。運動員行走時,雙腳必須與地面保持不間斷的接觸,不允許同時飛起來。支撐腿接觸地面的膝關節要壹瞬間伸直,不能彎曲。比賽期間,運動員如果飛起來或者屈膝,將會受到嚴重警告。給予三次嚴重警告的,取消資格。
1908第壹次進入奧運會,當時的距離是3500米,10英裏。此後幾屆奧運會的距離都不壹樣,比如3000米,10公裏等等。從1956奧運會開始,設置為20公裏(包含在1956中)和50公裏(包含在1932中)。女子競走1992年才被列入奧運會項目,距離為10公裏,2000年奧運會改為20公裏。
1866年,英國業余體育俱樂部舉辦了第壹屆競走冠軍賽,全程7英裏(約11.26 km)。19年底,從壹個城市到另壹個城市的城際競走活動盛行於歐洲,很快從歐洲傳播到北美、大洋洲等多個國家。競走壹開始采取的是普通走或者任意走的形式,對競走技術沒有嚴格的要求。
1906年,在希臘舉行的國際奧林匹克運動會上,競走首次被列為比賽項目。當時有兩個項目:1500m和3000m。後來幾經變動,從1956奧運會開始,設立了兩個男子項目:20公裏競走和50公裏競走。1992奧運會,女子10 km競走被列入正式比賽項目。
競爭模式
兩腳交替行走的田徑運動。比賽在田徑賽場或高速公路上進行。在奧運會和重大田徑比賽中,男子有20公裏、50公裏公路賽和20公裏徑賽。女子有5公裏田徑競走和10公裏公路賽競走。競走和跑步的根本區別在於行走時雙腳必須交替接觸地面,不能有飛起來的階段。
田徑比賽規則規定,在每壹步中,運動員的前腳必須在後腳離開地面之前著地,當腳著地時,腿必須在壹瞬間伸直。如果競走者在比賽過程中違反上述規定,裁判將第壹時間舉起白旗警告競走者。如果他再次違反規則,裁判將舉起紅旗取消他的比賽資格。運動員在最後1圈違規,可根據具體情況給予警告或直接取消比賽資格。
腿部運動是競走技術的主要環節。腳著地時,前進壹步的腿要直,腳跟先著地,這樣可以加大步長,減少對地面的制動。隨著另壹條腿蹬地,身體重心前移,單腿支撐的階段出現。當身體重心移向直支撐腿時,後腿屈膝並向側面擺動。人體通過垂直部分後,支撐腿從全部落地過渡到腳尖,在擺動腿向前擺動的配合下完成下壹步的後蹬。擺動腿彎曲膝蓋,隨著骨盆沿身體縱軸旋轉向前擺動,腳始終離地較低。雙腿向前擺動時,膝蓋要輕輕伸直,小腿要根據慣性向前擺動,腳跟著地面走。這時候就形成了壹個短期的腳部支撐姿勢。
人體重心在前進過程中不應有明顯波動。當重心投影點與前腿支點壹致時,出現下壹個垂直姿勢,然後開始新的用力蹬地動作。運動員的步幅要大,頻率要高,善於協調肌肉的用力和放松,行走簡單自然,省力無多余動作,兩腳在地上的腳印保持直線。
競走過程中,運動員的軀幹自然伸直或微微前傾。手肘彎曲90°左右,身體兩側做協調有力的擺動。手臂配合下肢調整行走速度。走路的時候,身體重心會盡量前移。過度的起伏和左右搖擺不利於提高妳的行走速度,還會消耗更多的能量。現代競走技術的顯著特點是突出骨盆沿身體縱軸的前後旋轉。舉行20公裏以上的比賽時,每5公裏設壹個飲料供應站。這種飲料是由橙汁、濃茶、糖、葡萄糖和少量鹽制成的。
競走規則
競走要求兩條腿交替向前,與地面保持不間斷的接觸。任何時候都不要雙腳同時離開地面。每走壹步,在落地過程中,前腳必須有片刻的伸直(膝關節不得彎曲)。特別是,當支撐腿處於垂直位置時,它必須是直的。根據上述規則,要求每個裁判獨立工作,輕微犯規要給予警告。當三名裁判認為應該受到處罰時,裁判會通知運動員離開比賽場地。
競走的速度取決於步頻和步長。普通步行每分鐘約100 ~ 120步,競走最多180 ~ 200步。普通走步約70 ~ 80 cm,競走步可達90 ~ 110 cm。競走技術與普通行走相比,其特點是骨盆前後旋轉幅度大,腰部有壹定的扭動,雙臂主動擺動,步幅大,頻率高,身體重心軌跡波動小,移動速度快,動作自然協調,節奏感強,輕松省力。隨著運動訓練水平的不斷提高,每場比賽的行走速度越來越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