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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制的發展

單位制的發展不是壹蹴而就的。基本路線是:農村“基地制”——“中介”:東北——“典型單位制”在建國初期建設“單位社會”的過程中,東北在時間上是最早的,是作為全國的“典型”示範而存在的。如上所述,國內外學者在探討單位制的起源和發展時,往往直接看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的根據地建設。認為“在* * *生產黨根據地的制度融入新中國社會制度的過程中,供給制所體現的(革命隊伍)組織原則和分配方式,實際上是在公共* * *部門中以各種形式繼承下來的。這對理解單位制的起源極其重要。”上述分析為我們從長遠角度深入理解單位社會的起源和形成打開了壹個重要的研究視角。

但值得註意的是,以延安路為代表的中國革命獨特的組織模式,是在特殊的戰時條件下,在農村革命根據地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到了1940年代末,* * *黨員在奪取全國政權的過程中,當然可以參照根據地的經驗建立城市政權,重組城市社會的秩序,並將這種模式推廣到全中國。但是,我們必須註意到,城市社會和農村革命根據地有許多根本的區別。雖然* * *黨員在根據地時期創造了通過農村根據地建立的企業進行組織管理的模式,但這些農村根據地的企業無論從規模還是經營方式上都不具備現代、大型工業企業的性質。因此,這些源於農村根據地、具有戰時資本主義特征的經驗,不能簡單地直接移植到城市社會。為了使這種“移植”過程成為可能,我們必須在移植過程中找到壹個切實可行的“中介”環節,從而為移植提供過渡性的經驗。在這個過渡過程中,東北解放時間最早,交通便利,這使它有條件學習蘇聯的經驗,改造根據地的經驗。因此成為中國最早進入計劃體制和單位體制的地區,起到了“典型示範”和“中介”的作用。東北解放初期(1948-1953),在壹些率先解放的城市接收企業、管理城市的過程中,借助根據地經驗和蘇聯模式,結合東北解放初期的具體情況,逐步總結出壹套接收和管理城市、企業的模式和經驗,形成了“單位制”的雛形。

(1)“安東-吉林模式”:以企事業單位為核心的單位制雛形。

早在1947年夏天,東北許多大中小城市相繼解放,城市接納成為當務之急。1948年6月,東北局根據中央《關於城市工作的指示》精神,發出《關於保護新收復城市的指示》,指出“既然有了城市,就要愛護城市,充分發揮城市的作用,使城市多生產軍需和生活用品,以支援戰爭,繁榮解放區的經濟。”(P50)強調了城市接待和管理的重大意義。8月中旬,1948,東北局在哈爾濱召開了第壹次城市工作會議,具體規劃了城市接待管理的具體程序和步驟。

根據東北局的指示,解放軍每解放壹個城市,就迅速成立軍事管制委員會,粉碎國民黨政府的城市政權機構,建立新的市政府和區公所,廢除保甲制度,建立新的街道辦事處,形成新的城市管理體制。這種市、區、街三級政權的城市管理體制,在* * *生產者接管城市的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其問題也是顯而易見的。主要表現在:“工作由市、區、街道政府進行,街道政府是城市的基層組織,所有工作都推給街道政府。如果是這樣,集權的城市被分割成許多豆腐塊,大量的幹部整天糾結在大街上,在窮人中轉圈。而城市裏大量的工廠、企業、機關學校,天天嚷嚷著缺幹部,卻不重視。在區、街道工作的幹部都有自己的壹套政策,壹個區甚至壹個街道很難統壹執行政策,亂象時有發生。同時,把市政府掛在空中,缺乏與民眾的直接接觸,而民眾則苦於機構重疊、程序繁瑣、不方便。”

有鑒於此,東北局及時總結安東、吉林的經驗,改變舊的區、街組織形式,將政策、法律、工作的布局和落實集中到市政府。在較大的市,可以保留區人民政府壹級,在區人代會召開之前,區辦事處可以作為市級派出的辦事機構,執行市政府指定的壹些市級工作。但應取消街道辦事處或街道政府,加強公安派出所的工作,把好的幹部充實到市政機構或公安派出所或派到工廠、企業、學校。至於那些較小的城市,可以考慮不組織區、街兩級政權,主要通過市人大和按生產、職業單位組織的各行各業人民團體直接聯系群眾。東北所有城市除郊區仍應保留區街(或村)政治組織外,均可按上述兩種情況改變。

從安東和吉林市的情況來看,上述改革措施的實施產生了積極的影響,其中最具歷史性的成果是改變了傳統的垂直行政領導體制,強化了橫向組織體系的作用。在這種體制下,政府面對的不再是個人,而是通過以企事業單位為核心的“單位”或“團體”、“協會”來組織群眾。其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壹,“撤銷區街後,市委從區街繁瑣的事務中解脫出來,工作重心從區街轉移到工廠企業部門,從窮人轉移到工人階級。抽調大批幹部加強工廠和財務部門,市委成員分工帶領十大公營企業,開展了全市性的工廠檢查和浪費運動。市委以國營工廠為重點,市委成員分工入廠,依靠工人階級,發揚民主,推動創造新紀錄運動。”第二,“撤銷區會和街道工會後,按行業成立海員碼頭工會、私營工業工會、手工業工會和店員工會四種工會,省市工會辦公室改為工會,統壹了工會組織,加強了公私工業工人運動的領導,團結了工人。”第三,“區街撤銷後,區街政府所有工作統壹在市政府直接領導下。總的來說工作效能提高了,步驟壹致了,規定統壹了,解決問題也方便了。”

後來,東北城市雖然恢復了“街居制”,但以企事業單位為核心的“單位”始終占據著城市的“中心位置”,而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則屬於“殘留制”。顯然,上述改革措施與建國初期毛澤東的“組織化”思想驚人地壹致。正如《東北日報》評論員文章所說:“加強各行業、各專業工會、各種工會的工作。盡可能把不同行業、不同行業、不同職業的勞動者組織成各種工會,把不同的工商業者組織成各種行業協會,把不屬於各行各業的街道居民分別組織在合作社和文化館,把婦女分別組織成上述組織或婦女代表會議,這樣就可以把城市中的人民按照他們不同的生產或生活需要分別組織起來,市和區的機構可以通過這些組織聯系群眾。以前壹個包過街的組織,不可能直接接觸這麽多人。”可見,“安東-吉林模式”的意義在於建立了以單位為主體的新體制,形成了“國家-單位-個人”的統治結構體系,“單位社會”的圖景已經開始顯現。

(2)在企事業單位內部,建立“承包下來”的福利制度。

革命根據地時期,嚴峻的革命鬥爭形勢使革命隊伍采用了軍事* * *生產供應制的分配制度。在* * *生產者接收大中城市和接管現代大中型企業的過程中,這壹套由根據地供應制度衍生出來的規定,很大程度上成為* * *生產者接收和管理現代城市和企業的最直接依據。而東北解放區則在* * *生產黨根據地體制融入新中國城市社會體制的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就社會福利保障體系建設而言,1948年3月4日,東北局頒布了《東北地區公營企業臨時勞動保險條例試行細則》,包括總則、勞保基金的籌集和保管辦法、因公傷殘職工醫療和撫恤規定、因公死亡職工喪葬費和撫恤金規定、因公病殘職工醫療和補助規定。例如,在勞動保險條例實施對象的問題上,規定“勞動保險條例和本細則適用於壹切實行勞動保險的公營事業工廠中有正式工廠登記和固定工作的職工,不分民族、國籍、年齡、性別。所有沒有正式工廠登記和固定工作的公營企業工廠的臨時工,或附屬公私合營企業和私營加工業的雇員,暫時不受《勞動保險條例》的約束。”公營企業中的正式雇員和臨時工是有區別的。不僅公營企業職工因公負傷致殘發生的醫療費用全部由企業承擔,而且“職工因公患病負傷的醫療費用由其所屬企業承擔。”此外,不僅員工本人,而且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還“由勞保基金支付相當於本人壹月工資三分之壹的喪葬補助費。”壹歲以下的不給,壹歲到十歲的給成人壹半,十歲以上的給成人同等待遇。“《東北條例》是中國* * *產黨頒布實施的第壹部比較完整、專門的社會保險法規。在保障廣大工人的生活,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支援解放戰爭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雖然誕生於全國解放前夕的戰時,但為建國後建立全國統壹的社會保險制度積累了經驗,奠定了基礎。

就具體企業而言,在東北接收和管理企業的過程中,為了迅速恢復生產,支援山海關解放戰爭,* * *黨員在接收企業和恢復生產的同時,積極建立“包下來”的福利制度。比如1948,沈陽某企業接收後不久就恢復生產,並註意擴大職工集體福利。“每個季度,工會都會帶領全體員工先提出保證完成行政要求,然後再提出他們想為員工解決什麽集體福利。采取公私兼顧的勞動政策,建成了450人的子弟學校、30張床位的業余療養院、20張床位的托兒所、職工居住區醫療診所、2個澡堂、4頭奶牛、1部電影機(2臺),增加了互助資金。

上述所有“承包出去”的措施,不僅改善和提高了工人的生活,而且將中國人帶入了高度組織化的企業和機構,對克服中國人傳統的“懈怠”問題和培養人民的集體精神起到了作用。這壹點在當時的示威遊行中可以看出:“由於群眾經常生活在集體活動中,所以他們的示威遊行特別整齊有組織。在上海慶祝解放火炬遊行的當晚,我們看到了壹支7萬多人的秩序井然、氣勢磅礴的隊伍,手舉代表自己生產標識的燈籠,身穿幹凈的制服。根據企業和體制的不同,女工、員工、學生都穿不同顏色的裙子——天藍色、淺黃、草綠色、灰色,簡單好看,充滿活力。”

(3)社會動員是城市單元系統的核心功能。

總的來說,單位制實際上是克服傳統中國社會弊端的壹種措施。因此,社會動員是城市單元系統的核心功能。首先,在現代城市企業內部,建立了以* * *產生黨員為中心的權力體系和網絡,這是社會動員的領導核心。東北解放初期,鑒於解放戰爭的嚴峻形勢,黨員,企業中的壹個* * *生產者,沒有公開自己的黨員身份。然而,隨著解放戰爭的接連勝利和革命工作的需要,各企業開始陸續公開黨員身份。同時決定吸引工人階級加入中國* * *產黨。企業不僅僅是壹個生產單位,更重要的應該是壹個以黨員為核心的政治動員系統。

其次,城市社會動員的重點是工業企業。公共企業不僅是經濟實體,也是社會動員的政治實體。企業的模式和運作邏輯基本借鑒蘇聯的斯塔爾·哈諾夫運動模式,依靠社會動員。東北解放初期,在東北局的統壹指導下,以根據地社會動員和蘇聯“斯塔爾·哈諾夫運動”為基礎,開展了破紀錄運動。新記錄運動雖然有打破“偽滿清標準”、創造更多物質財富的經濟目標,但其更深遠的政治意義在於將農村革命根據地的社會動員模式和蘇聯的社會主義動員模式移植到以公營企業為核心的城市社會,通過合理化建議運動和新記錄運動培養工人的主人翁意識,調動“自下而上”的革命力量。

第三,街道居住區居民的社會動員。除了以工業企業為中心的社會動員,對街道居民進行宣傳鼓動也很重要。“這些居民包括雇員家屬、店員、小手工業者、自由職業者、商人和其他各行各業的人。由於城市生活的特點,壹般來說,他們渴望了解國內外的重大事件和所有相關的政策法令。為了提高他們的政治覺悟,動員他們積極擁護和執行人民政府的法令和壹切號召,必須經常進行時事政策的宣傳鼓動工作。“對於這些脫離工業企業的人,除了想辦法把他們組織成協會,還要加強城市宣傳鼓動。

以東北企業為主體的單位制建設,為全國單位制建設提供了“典型示範”,得到大力推廣。從1948到1949開始,東北方向的遊客絡繹不絕。他們深深感嘆東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成就:“我不知道東北的大小,只知道東北的富裕;不到東北,不知道中國的面積,不知道中國的財富。這是去過東北的人的經歷,毫無疑問這是鐵的事實。東北全面解放以來,參觀團、學習團、訪問團蔚然成風。人們想了解中國東北的面積和財富,它舉世聞名的工業建設、科學建設和衛生建設等等。東北也有值得人們考察和研究的條件,因為東北是和平的堡壘。”如前所述,很多單位研究者在談到單位組建的縱向軌跡時,都把“壹五”的完成作為單位體制形成的標誌。學術界充分肯定了“壹五”時期在單位制形成中的重要作用,不僅是因為在“壹五”時期,通過蘇聯援助的156建設項目,中國的現代化開始進入快速發展階段。更重要的是,這壹時期中國還建立了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壹五期間,“中央各部門直接管理的工業企業數量大幅度增加,從1.953年的2800多家增加到1.957年的9300多家,約占當年全部5.8萬家國有工業企業的1.6%,工業產值接近國有工業總產值的壹半。”(P169)起源於建國初期的單位制正是在上述背景下得到進壹步發展和完善的。

早在國家制定第壹個五年計劃之前,東北人民政府就從1950、1951、1952開始編制東北年度計劃。國家“壹五”計劃始於1951。”(P206)從這個意義上說,東北地區國民經濟發展計劃的編制為全國提供了經驗。綜上所述,第壹個五年計劃的基本任務是集中力量進行以蘇聯幫助中國設計的156個施工單位為中心,由694個限額以上施工單位組成的工業建設,建立我國社會主義工業化的初步基礎。按照優先發展重工業的思路,國家在第壹個五年計劃期間把88%的工業投資用於重工業。”國家工業基本建設的總體布局和要求是:基本完成以鞍鋼為中心的東北基地建設,包括:改造撫順、阜新、鶴崗的煤炭工業,改造本溪的鋼鐵工業、沈陽的機械制造業和吉林的電力工業。“(P221)除了日偽時期遺留下來的壹些企業,屬於東北老工業基地的大型企業,大部分都是建國初期,特別是壹五時期(1953-1957)建立的。遼寧是壹五期間全國大規模經濟建設的重點和熱點。在前蘇聯援助設計的156個重點建設項目中,遼寧安排了24個,占近1/6。而黑龍江省和吉林省分別安排了22項和12項。在壹五過程中,東北在較短的時間內建立了超大型、集約化的企業集團,成為新中國工業化最具“示範性”的地區,對典型單位制的形成產生了巨大影響。

(1)從地理空間來看,以東北老工業基地為代表的“典型單位制”是在較短的時間內,在相對集中的空間內建立起來的,其產業群落呈現出明顯的“單位群落”特征。在建廠過程中,壹些靠近城市,但所處位置相對荒蕪空曠的區域,在空間分布上具有面積大、集中度高的特點。超大型工業社區為“典型單元制”背景下的宏大規模互動提供了廣闊而相對獨立的空間這裏所謂的“單元社區化”主要是指城市地理空間中單元與社區的高度重合。這種地理空間高度重疊的直接後果是,單位的多元化功能取代了社區的功能,出現了典型的“單位辦社會”的格局。

(2)從社會空間來看,企業成員在相對封閉的社會空間中發展互動關系,更容易形成濃厚的單位氛圍和國有習慣。“壹五”期間,中國在建立重點項目的同時,開始模仿蘇聯模式,同時興辦工廠和職工生活區。當然有生活方便的考慮,但更重要的考慮是職工住房應該是社會主義制度優於資本主義原則的體現。這種產業群落的組合模式為“單位辦社會”格局的形成提供了基本的空間條件。東北老工業基地的工業社區與規模相對較小、居住混雜的傳統工業社區相比,普遍具有面積大、社會互動性強的特點,在相對集中的空間內形成壹整套社會服務體系,使這裏的居民更容易體驗到“單位辦社會”的氛圍。單位的濃厚氛圍使得這個空間明顯封閉,制度上的限制使得其員工無法離開單位的管轄範圍,缺乏社會流動性。同時,單位的封閉性自然帶來了“排他性”。從搖籃到墳墓的社會福利保障制度,讓單位充滿了優越情節,人們不願意輕易離開單位空間。

(3)“典型單位制”具有很強的社會整合性,幾乎所有的社會成員都被吸收進單位。隨著“家庭成員革命化”的進程,來自農村的妻子首先被納入企業所有的集體所有制單位,開始進入單位系列。長期以來,國有企業的就業安排采取“老廠辦新廠,單位包養家屬”的方式,在封閉的空間裏,國有企業逐漸形成了“壹榮俱榮,壹損俱損”的“家族化”利益集團。地理空間組織行為通常具有很強的歷史繼承性。在計劃體制下,通過員工的代際傳遞和影響,東北老工業基地形成了獨特的“社會空間”。

(4)從社會控制系統建設的角度來看,這些超大型企業不僅承擔著“以單位辦社會”的職能,還必須扮演壹個行政區的角色。學界普遍認為,“中國特有的單位組織,本質上是指揮權與財產權相結合的國家統治的有組織的工具或手段。”單位之所以能發揮如此重要的作用,主要是因為它代表國家壟斷了大量的社會資源。在單位制下,國家充分占有和控制各種社會資源,但國家並不直接將這些資源分配給單位成員,而是通過單位來實現這壹分配過程。由於東北老工業基地所屬企業規模大、空間相對集中,其對社會資源的占有具有較為明顯的壟斷性。可見,“壹五”期間,以大型項目建設為契機,東北奠定了全國工業重鎮的基礎,成為全國建設的“典型”單位制,其經驗得到廣泛總結和推廣。(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

典型的單位制內部結構相對簡單,缺乏來自非單位制的挑戰,具有封閉自足的特點。因此,自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以來,隨著改革開放的進程,中國社會進入了壹個復雜多變的“轉型期”。相比沿海開放城市,東北的市場化步伐相對落後,東北老工業基地的非國有經濟和非單位制不夠發達,其對傳統單位制的沖擊自然不大。這使得東北老工業基地的單位制走上了消化的道路,但相比之下,單位制的現實影響還是很大的。不僅傳統單位制的堡壘依然很牢固,壹些非單位制企業也經常模仿,向單位制靠攏。因此,單位文化作為壹種與計劃經濟體制相匹配的社會政治組織制度,對東北老工業基地的社會發展仍有很大影響,導致東北“典型單位制”進程緩慢,特征更加突出。東北老工業基地典型單位制的解體和扭曲的各種形式,筆者已經詳細論述過,這裏不再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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