ǰλã - y - 南北朝時期社會風氣的差異

南北朝時期社會風氣的差異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社會風氣和社會心態

武漢市青山區港督中學夏麗芬

魏晉南北朝時期,社會動蕩頻繁,南北風俗逐漸交融,使這壹時期的社會風氣出現了壹些新的特點,如開放、個人追求自由、文化多元、飲酒飲茶盛行、貴族家庭制度等。通過這些現象可以發現,當時的社會心態大致可以分為激進、改良、保守三種。本文將從這三個方面來分析社會風氣與社會心態的關系。

關鍵詞:魏晉南北朝社會風氣社會心態

第壹,激進分子和社會風氣

南北朝溝通這壹概念在魏晉南北朝不同時期有不同的含義。壹般以長江為界。所以,東晉以前,南北交流就是中原與江南的交流,永嘉之亂以後,南北交流就是胡漢的交流與融合。這裏我將提到後者。

北朝對漢族文化習俗的重視程度超過南朝對北方民俗的重視程度。這是因為北方少數民族的文化遠遠落後於中原。他們進入中原後,不得不迅速吸收中國先進文化來改造自己,以適應他們占領中原的事實。早在北魏孝文帝改革之前,少數民族政權的君主就非常重視中國文化。如趙以張斌為師,設立“君子營”,讓漢儒為他讀史。苻堅用王蒙在前秦推行法治,他心裏佩服文帝。廣泛興辦學校,提倡儒學,這壹點非常突出;漢武帝元年(396年)九月,北魏拓跋珪“初築臺者,設官,拜將帥、將軍、刺史、太守,尚用士以下,初交中原,重安安逸。所有的學者和學者介紹禮物,問周西,人們不得不自殺。(1)魏明元帝延繼位永興五年(413),上書“派遣使節巡雅者,權貴家族受周呂推者,有軍事文化才能,有疑問時能決斷者,或甚至為聖賢,德美,學儀精良,能為師者。”②許多漢族地主都是由北魏政權任命的,如崔玄伯、父子。他們把漢文化帶入北朝,使之日益封建化,這是北朝統治者所希望的。其中以北魏孝文帝的改革最為著名。他放棄鮮卑姓,改漢姓。主張鮮人與漢人通婚;禁止穿胡服,破北音;重視國學,走孔孟之道。這些措施是他試圖統壹中原的步驟之壹,是縮小民族文化差距,統壹全國的正確途徑。

南朝時期也有壹批人,他們了解時事,順應歷史民族融合的大趨勢,做出相應的應對。南朝時,普遍習慣興起追求個人自由、民族開放、多元文化的風氣。透過這些風氣,我們可以看到壹種面對未來和新形勢的樂觀激進的心態。魏晉時期的人,尤其是士人,大多追求個性,試圖擺脫禮教的束縛。在其他人看來,他們的行為往往難以理解。從漢末到魏晉,政治上的混亂和儒家入世治國的理念已經無法適應形勢的變化。因此,許多知識分子采取了無為而治的態度,不參與政治鬥爭,默許南北統壹的歷史潮流,順其自然。所以,不應該把他們看成是無所事事,渾渾噩噩過日子,而應該看成是不給政治設置障礙。朝代更替,分而治之,應該是軍事家和政治家的使命。作為南朝的知識分子,壹般都是顧全大局,不再反擊。俗話說“無聲勝有聲”,體現了壹種理想的樂觀主義,壹種豁達的心態。比如阮籍因為不肯嫁給司馬,在媒人面前醉了六十多天。(3)儒家的倫理道德在這個時候受到人們的鄙視。比如阮籍,他母親喪事纏身,卻要求和客人賭圍棋,於是喝酒吃肉,吐血。當被問到他的吊唁時,他直勾勾地看著醉醺醺的他。④吐血是悲傷的表現,和別人賭圍棋也是壹種精神寄托。但按照儒家禮儀,喪事關門,掛物回禮只是給別人看的,並沒有什麽真實的感情,所以為魏晉人所不齒。

南北統壹是大勢所趨,南朝也出現了開放的社會氛圍來應對。這種開放表現在地域和觀念上。在地域上主要是以開放的方式吸收少數民族地區的文化,同時中原的文化也向周邊地區傳播,所以在整個社會上沒有傳播限制。開放觀念的突出表現就是對女性束縛的放松,女性享有更多的自由。比如當時的女性人物,壹定程度上可以在公共場合看到。宗谷《荊楚紀年》中有記載,女性可以參加聚會,可以與男性發生性關系,女性的發型和服飾也可以體現其地位的上升。比如西晉太康年間,女子木屐由圓頭改為方頭,與男子無異。午時女子頭上有五兵,可見女子亦尚武。她們也可以和男人聊玄學。據《晉書·列女傳》記載,之妻精於玄學,曾幫助解惑。⑤封建社會的女性壹直是最受束縛的階層,她們的相對自由和開放足以體現社會風氣的開放。

魏晉南北朝時期,文化上百家爭鳴。佛、道、儒、玄學的並存,使得此時的文化非常活躍,生氣勃勃。他們相互影響,相互滲透。雖然儒玄之爭和經學玄學之爭十分激烈,但經學玄學和儒學重建最終在南朝完成。這種百家爭鳴不亞於春秋戰國時期,但在中外文化交流中卻大大推進了。從社會的角度來說,只有思想開放,勇於檢查自己的不足,學習別人的長處,才能做出開放的舉動。激進人物就是這樣壹群與時俱進,勇於進取的人。

二,改革派與社會氛圍

魏晉南北朝時期,政治腐敗,社會奢靡盛行,人口在戰亂的摧殘下損失慘重。然而相反,有復興的趨勢,比如鼓勵面試,提倡早婚,這是這個時期的另壹個亮點。

當時飲茶之風盛行,常被用來倡導為官節儉之風。吳興太守盧娜,當謝安去拜訪他時,他只擺好茶果。但是,路娜的侄子盧叔認為這樣太寒酸了,就把準備好的美食拿出來私下招待客人。結果謝安走後,被桓溫在揚州放牧時的劉娜《四十棒子》(6)翻了個底朝天,“每席只上七杯茶果”。⑦齊武帝頒布臨時詔書:“我要註意不要祭祀動物,只設餅、果、茶、幹米、脯酒。天下貴賤,魏同此制。”(8)規定祭祀用茶飯代替,也是壹種節儉的思想。

其次,魏晉南北朝也形成了薄葬的風氣。先秦的大禹、墨子、莊子,西漢的溫蒂,東漢的光武帝等人都要求或實行薄葬,但並沒有對社會上層的厚葬產生影響,仍然屬於壹種反傳統的個人行為。正所謂“厚葬為德,薄葬為鄙”。⑨然而,魏晉南北朝時期的薄葬卻有著完全不同的性質,實施範圍廣,持續時間長。當時薄葬已經成為國家制度,士紳的家規,普通百姓的自覺行為。它以法律的形式實施,以挽救社會財富,支持戰爭,應對饑荒。比如478年,北魏孝文帝寫了壹封信:“厚埋之,生者患奢。聖王深知這壹點,故以禮申請,以法禁止。┅┅┅┅┅┅┅┅┅┅┅┅┅┅┅┅┅┅┅┅𗈹𗈹𗈹┅𗈹┅┅𗈹9477⑩當時,社會勢力強大的士紳也支持薄葬,並使之成為傳世家規。例如,劉崧和張紹“死了,用蘋果、蘆葦墊作為汽車的祭品,實際上是用哲學家作為祭品。”⑾親友對薄葬的支持,進壹步體現在敢於拒絕皇帝和達官貴人對死者官銜和喪葬費的饋贈。當時有很多支持薄葬的輿論,提供了理論依據,使之成為歷史上罕見的現象。比如皇甫謐在《本篤終論》中說“生死定制是必然的。┅ ┅夫人,貪得無厭的人是天生的。作惡者必死。雖貪,必不逾期;雖然是惡,但妳逃不掉。”“屍土結合也是如此。"

他認為,實行厚葬是“利用了空虛的空間,破壞了它。”⑿

第三,魏晉南北朝時期出現了早婚現象。在生產力落後的古代社會,人口數量在壹定程度上反映了壹定歷史階段的政治經濟實力,標誌著人口的大量增長。東漢人口5600多萬,西晉只有16萬多,只有東漢的七分之二。但隋朝人口為4600萬,已恢復到東漢時期的水平。可見,這與魏晉南北朝鼓勵早婚有密切關系。北周皇帝建德三年正月,寫道:“今起,男十五歲,女十三歲以上,喪偶。他們是軍民的,要擇時結婚,要節儉,不要錯過金錢。”南齊曾規定“壯士不娶老太婆”,“老人不娶壯妻”,並頒令“生兒育女者,轉父母壹年,以示歡迎。⒂新婚夫婦,丈夫服務壹年”[13]。同時,普通大眾也非常支持這壹制度。在社會動蕩的形勢下,對穩定幸福未來的無望,對自身壽命的恐懼,對傳宗接代的責任感,促使人們迫切地選擇早婚,以達到盡快留下更多後代的目的。如北魏楊淳曾說:“兄弟皆有孫,淳有重孫。他十五六歲。淳常常想早點嫁給他,見見他的曾孫。”⒁

提倡節儉是為了積累社會物質財富,提倡早婚是為了繁衍人口,為社會物質生產儲備勞動力。都是當時的改良,試圖從戰爭的廢墟上重建壹個安定繁榮的家園,延續封建王朝。

第三,保守主義和社會風氣

士族形成於魏晉,東晉達到頂峰。在政治權力的庇護下,士紳官僚貪婪、肆無忌憚、揮霍無度。何增每天吃很多錢,還說沒地方去。他的兒子何紹每頓飯吃2萬元,而任凱每頓飯花1萬元。王鍇和石崇比誰更奢侈。王鍇用幹米糖煮鍋,石崇用灰當柴燒。王鍇以紫絹布壘四十裏,石崇以錦緞壘五十裏。王鍇用埃洛石粉刷墻壁,石崇用胡椒膏。大臣傅對說:“奢侈比自然災害更昂貴。”⒂他請求西晉皇帝司馬燕制止這場戰爭,但司馬燕無動於衷。在當時戰亂和社會動蕩的背景下,這些士紳過著醉生夢死的生活,顯然與上面所說的節儉是背道而馳的。

魏晉南北朝時期飲酒也非常盛行,這是任何壹個朝代都無法比擬的。魏晉南北朝的皇帝喝酒很多,很多都失去了政權。晉孝帝司馬“嗜酒如命,幾乎飲酒長夜”,最終因酒後笑話被張貴人所害。【13】劉崧少帝文風好酒好色,《袁為公司,親自推銷》【13】飲酒之風盛行,耗糧釀酒,故歷代皆有禁酒。三國時,曹魏、東晉安帝、南宋文帝、齊武帝都禁酒。甚至在十六國時期,石勒蘇益格“復與民商,資產不豐,故復禁。郊區的祠堂都喝了好幾年的酒,沒人再釀了。而魏晉南北朝的禁酒,由於皇帝帶頭縱酒,收效甚微。

這種頹廢的社會風氣與當事人不思進取、安於現狀的保守形式密切相關。保守派是社會寄生蟲,不為當時民族融合的進步潮流所動,更不為那個時代做出積極貢獻。他們沈浸在已經逝去的榮耀中,執著於陳舊落後的風氣,這是窮途末路。

註意事項:

①(北齊)魏《魏收疏》卷二《毛集》。

②(北齊)魏壽《魏書》(卷三)太宗紀。

③ ④(南齊)臧徐戎《晉書》卷四十九《阮籍傳》。

⑤(南齊)臧《晉書》卷五十八《列女卷》

⑥(南齊)臧徐戎《晉書》(卷七十七)《鹿野傳》附。

⑦(南齊)倉《晉書》卷七十八《桓溫傳》。

今(西晉)陳壽《三國誌·兀術傳》(卷六十五)《魏堯傳》。

⑨(南宋)葉凡《後漢書》卷於《光武帝紀》下。

⑩(北齊)魏壽的《魏書》(卷七)和高祖戚跡。

⑾(唐)李延壽《南史》卷二十三《傳》

⑿(清)佚名《文》卷十七《皇甫謐傳》

[13](南梁)蕭子賢《南舒淇》卷六《明帝紀》

[14](北齊)魏壽《舒威》卷五十八《柏楊附楊春傳》

⒂(南齊)臧《晉書》卷四十七《傅玄傳》附《付偉傳》。

[14](南齊)臧《晉書》卷九《孝武帝》。

⒄(南齊)沈約《詩經》(卷四)小皇帝。

⒅(南齊)臧《晉書》(卷105)註石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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