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循環經濟概述
循環經濟是指以產品清潔生產、資源循環利用和廢物高效回收為特征的生態經濟發展模式,它遵循自然生態系統物質循環和能量流動的規律,重構經濟系統,並將其和諧地融入自然生態系統的物質和能量循環過程。
循環經濟有三個運行原則,即“減量化、再利用和再循環”,也稱為“3R”原則。減量化屬於投入法,目的是減少投入生產和消費過程的物質和能量;復用是壹種過程方法,旨在延長產品和服務的時間強度;回收屬於產出法,要求商品在完成使用功能後成為可再生資源。
與傳統經濟相比,循環經濟有以下區別:
(1)物質能量循環封閉的網絡經濟(資源利用-綠色產業-資源再生);
(2)資源循環利用,科學管理,低開發高利用;
(3)廢物零排放或低排放,對環境友好;
(4)追求經濟利益、環境利益和社會可持續發展利益的統壹;
(5)經濟增長方式是內涵式發展;
(6)環境治理以預防為主,全過程控制。
循環經濟及其特征表明,它是壹種先進的經濟形態和發展模式,是實現礦產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的必由之路。
二、當前我國礦產資源利用中存在的問題
礦產資源的開發,壹方面促進了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但目前壹些問題也相當嚴重。長期以來,采礦業遵循著消耗大量資源、粗放經營的傳統經濟發展模式。重速度、重數量,輕效益、重質量;重外延擴大再生產,輕內涵挖掘潛力;礦產資源的重復開采和忽視保護造成了資源的過度消耗、破壞和巨大浪費,資源面臨枯竭,礦業可持續發展面臨巨大挑戰。目前,我國礦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有:
(1)礦產資源枯竭,後備資源不足。
中國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建設的礦山,有三分之二進入中老年。經過幾十年的密集開采,資源逐漸枯竭,440多個礦井即將關閉或威脅關閉礦井。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進入了經濟快速增長階段,這增加了許多礦產資源的消耗。另壹方面,由於我國礦業秩序混亂、投資環境惡劣、地質勘查投入嚴重不足,地質礦產勘查工作從以前的“先鋒隊”變成了現在的“接待隊”,礦產資源探明儲量呈下降趨勢,後備儲量增長速度滯後於消耗速度,礦產資源對社會經濟的支撐作用不斷減弱。未來幾十年,隨著中國工業化進程的加快,礦產資源的消費需求將成倍增長。如前所述,據有關專家預測,到2010年,我國45種主要礦產的現有儲量能滿足需求的將只有23種,到2020年能滿足需求的將只有6種。可見,我國礦產資源供需形勢十分嚴峻,後備資源嚴重不足。
(2)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法律法規不健全,礦產資源綜合利用優惠政策不到位。
礦產資源的綜合利用利國利民。但是,在我國礦業經濟從計劃經濟模式向市場經濟模式轉型時期,由於過去礦業重產量、輕管理、輕效益,國家在轉型過程中還必須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作為引導、鼓勵引導、引導甚至約束。在這方面,國家也頒布了以礦產資源法為主體的各種法律法規和政策,但對於鼓勵和限制企業進行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的政策法規並不明確。比如貧富兼采的低品位礦石,綜合利用回收的* * *伴生有用成分,因為這些資源的回收生產工藝相對復雜,生產成本高,利潤低,甚至需要財政補貼。稅費的征收不以數量和質量為依據,增加了利用成本,但綜合利用影響了企業的經濟效益,所以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的積極性不高,甚至導致采富棄貧。礦業“三廢”等二次資源的收集和回收還缺乏相關的法律法規。
(3)礦床中* * *(伴生)組分綜合勘探和綜合評價不夠,工業部門使用的礦物有用組分單壹。
目前,我國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的科研力量還很薄弱,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研究的深度和廣度也不足。由於工業部門分散,地礦科研人員不集中,力量分散,儀器設備落後,無法形成拳頭。另壹方面,礦產資源綜合利用基礎研究力量嚴重不足。在部署地質找礦工作時,沒有同時進行綜合評價和綜合利用研究的試驗研究工作。
(4)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比例低,許多中小礦山綜合利用水平很低。
中國金屬礦產及伴生元素資源豐富,但總體綜合利用水平較低。中小型礦山企業的綜合利用程度相對較差。大部分小礦企、小礦根本不做綜合利用,不可能貧富兼采。只有2%的有色金屬礦山綜合利用率達到70%,不到15%的礦山綜合利用率達到50%,75%的綜合礦山企業綜合利用率低於25%。國內有色金屬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率比國外先進水平低20% ~ 30%。
(5)原料及伴生有用組分綜合利用指數低,有用組分回收較少。
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率低,礦產資源管理粗放,有用礦物回收率低。中國有許多* * *和伴生礦產。在已開發的礦種中,有* * *伴生礦種87種,綜合開發的只有1/3,綜合回收率不到20%。同時,由於我國選礦設備落後,技術水平低,許多有用礦物的回收率較低。由於冶金水平與國外的差距,我國礦產資源總回收率僅為30% ~ 40%,比國際水平低10% ~ 20%。
(6)礦山廢渣、廢氣、廢水的治理和利用,特別是大量尾礦和固體廢棄物的開發利用尚處於起步階段。
由於綜合利用率低,尾礦中大量有價元素和可利用的非金屬礦物留在固體廢物中。目前,我國粉煤灰和煤矸石的利用量還不到其產量的壹半;我國各類礦山每年排放廢水30億噸,其中選礦廠回水利用率僅為65% ~ 70%,尚未達到國內80%的要求。綜合利用率最差的是產量最大的尾礦。采礦和冶金過程中排放的大量含有硫、砷和氮氧化物的粉塵和廢氣對環境也有很大的影響。礦業“三廢”的治理和利用,特別是大量尾礦和固體廢棄物的開發利用亟待加強。
(7)缺乏適應我國資源特點的綜合利用技術。
復雜多元素原礦、貧礦和難選礦石的大規模開發利用迫在眉睫。傳統的選礦生產工藝復雜,流程長,成本高,產品缺乏國際競爭力。與國外先進水平相比,國內選礦冶金過程自動控制水平落後約15年。缺乏合適、高效、經濟的冶金加工技術,嚴重制約了這些資源的開發利用。我國大型高效低耗加工設備研究落後;缺乏綜合回收尾礦、廢渣等固體廢物的設備。這些問題制約了礦物綜合利用的效益和貧雜細混合礦的綜合利用。
三。南陽市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現狀
南陽市位於河南省西南部,礦產資源豐富。石油、黃金、白銀、金紅石、天然堿、高鋁耐火材料、石墨、建材等礦產資源在全省名列前茅;近年來,依托資源和區位優勢,建立了石油、多金屬、建材、化工、玉石加工業基地。這些以礦產資源為基礎的產業現已成為我市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同時,在礦產資源的勘查、開發、利用和管理中也存在壹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礦產資源勘探投入下降,儲量增加困難。國家出資勘探投資下降的同時,商業勘探投資增長不大;勘查登記區多達140個,但勘查資金實際投入有限,勘查效果差;深部找礦不僅缺乏資金投入,而且缺乏先進可行的勘查技術和手段,不適合未來以勘查深部隱伏礦為重點的找礦方向。
(2)資源形勢相當嚴峻。石油、天然氣等支柱礦產可采儲量已采出近80%,剩余可采儲量約2236萬噸。資源保障程度低,開采難度大,增加儲量的潛力有限。新增效益顯著的金、銀、銅等礦產資源遠低於開采消耗的資源。大河銅礦處於閉坑階段;西部各縣大部分金礦因資源枯竭處於半停產狀態。鉛、鋅、鎢、鉬、銻等有色金屬和鐵、錳、鉻鐵礦等黑色金屬多為小型礦點,大部分礦點資源已枯竭。
(3)部分礦種選礦技術難題長期沒有突破,制約了資源的開發。金紅石和高鋁資源豐富,但選礦技術難題持續存在,嚴重制約了資源的開發利用。
(4)礦山企業結構不合理。突出表現在非金屬礦數量多、規模小、布局散。水泥石灰石、大理石、建築石材等非金屬礦產。有嚴重的小礦和多礦現象。壹些大型非金屬礦產品加工企業,如水泥廠,沒有自建礦山,這是大礦開得小,優勢礦利用不好的主要原因。
(5)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和深加工能力低。部分礦山企業資源綜合開發利用和礦山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較差;礦產品科技含量低,深加工能力弱;非金屬礦物制品缺乏精品和高檔產品,高標號水泥和特種水泥占產品比重較低。
(6)礦山生態環境問題嚴重。據不完全統計,礦產開發破壞土地總面積1454公頃,土壤汙染面積140.5公頃,水汙染面積118.3公頃,石油勘探開發造成生態破壞面積1471公頃。尾礦和固體廢棄物的貯存量為157639萬立方米,占耕地1673.37公頃;采礦活動誘發的地面塌陷、泥石流、地裂縫、崩塌、滑坡等次生地質災害危險區多達8個;植被和地貌的破壞導致水土流失和植被退化,導致生態環境惡化。
4.礦產資源領域發展循環經濟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壹)礦產資源領域發展循環經濟的必要性
1.礦產資源的可持續利用要求發展循環經濟。
實現礦產資源可持續發展的壹個關鍵問題是如何提高資源利用率乃至可持續利用,確保資源安全。目前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率低,采富棄貧造成礦產資源的極大浪費和破壞。循環經濟要求減少礦產資源在開發利用過程中的投入和損失,利用科學技術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率,延伸產業鏈,深化礦產及其副產品加工,減少廢物排放。循環經濟的這壹要求和結果,是徹底解決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率低、資源浪費嚴重的最佳途徑。
2.要解決資源開發利用帶來的環境問題,必須發展循環經濟。
礦產資源的開采對礦山及其周邊環境造成了汙染,誘發了各種地質災害,破壞了生態環境。循環經濟要求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清潔生產,追求物質和能量的循環利用,開發利用和環境保護並重,尊重生態規律,註重礦區生態環境的恢復和保護。這是壹種環境友好型發展模式。只有發展循環經濟,從源頭上減少汙染物的產生,降低汙染物的排放強度,才能把經濟發展建立在環境可承受的基礎上,實現經濟與環境的協調發展。
3.傳統資源產業轉型需要發展循環經濟。
傳統資源開發行業粗放,以“高資金投入、高資源消耗、高汙染排放”為代價,不可持續。傳統資源產業必須與科技相結合,走循環經濟之路。
(二)我國礦產資源領域發展循環經濟的可行性
經過幾年的實踐,我國在發展循環經濟方面已經積累了壹定的基礎,具備了發展循環經濟的可行性。
1.政府重視
中央提出了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和“資源開發與節約並重,節約優先”的方針;國家對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給予稅收減免優惠政策,有效促進了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國家大力推行清潔生產,加強工業汙染防治。在2005年7月20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意見》中,“推行清潔生產,大力發展資源綜合利用”是發展循環經濟的重點任務之壹,“推廣先進適用的采礦技術、工藝和裝備,提高采礦回收率、選礦和冶煉回收率,大力推進尾礦和廢礦石綜合利用,大力提高資源綜合回收利用率”是發展循環經濟的關鍵環節之壹。省政府也把加強資源綜合利用,大力發展循環經濟作為建設節約型社會的重點。國務院和省政府的積極態度為礦業循環經濟的發展提供了政策指導和支持。
2.歡迎來到企業
對企業來說,發展循環經濟是資源綜合利用的深化和完善,有利於企業管理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有助於企業實現環境和效益目標的“互促共贏”;符合自然生態運行規律,有助於礦產開采企業實現利潤最大化目標;有助於有效拓寬可持續發展的思路。
3.技術支持
循環經濟理論和應用研究的不斷深化,資源開發科技水平的不斷提高,為發展循環經濟提供了可靠的技術支撐。隨著社會的進步和文明程度的提高,中國公民的資源和環境保護意識顯著增強,為循環經濟在全社會的普及奠定了基礎。
五、發展循環經濟,實現礦產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的對策建議。
發展礦業循環經濟,要堅持可持續發展理論和科學發展觀,堅持開發與保護、利用和節約並重的思想。在實踐中,通過發展循環經濟實現礦產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利用,應做好以下工作。
(壹)提高認識,轉變觀念
循環經濟是壹種新的經濟發展模式,現階段社會對它的認識還不夠。循環經濟的推進是壹個長期的過程和系統工程,需要各級政府、各類企業和廣大公眾的積極配合。現有的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不能適應循環經濟的發展要求。特別是壹些領導幹部對循環經濟的認識還存在偏差。政府部門和礦山企業片面強調經濟增長,忽視人與自然生態的協調。有的領導也講循環經濟,但循環經濟的內涵、建設機制、保障政策都需要進壹步把握。因此,發展礦業循環經濟,首先必須提高對循環經濟的深刻認識,改變傳統觀念。具體來說,要實現三個轉變。
(1)由保護計劃管理向環保多元業務轉變。在這種轉變中,政府的作用應該是提供制度和標準、規則、政策和法律法規。環境保護應在政府主導下向社會化、產業化、專業化、企業化方向發展,嚴格履行社會和企業特別是礦山企業的環境責任。
(2)從傳統的單向思維向新的多元思維轉變。所有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項目必須綜合考慮資源開發、汙染防治、清潔生產、環境保護等環節,以循環經濟理念為指導,實現資源的合理高效開發利用和環境的有效保護。
(3)從單壹的經濟運行到環境與經濟同步發展。礦山企業既要創造財富,又要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降低成本,努力實現綠色礦業戰略,實現環境與經濟、產業的同步發展。
(2)積極開展試點工作。
循環經濟在全國範圍內還處於試點階段,在礦產資源開發領域還沒有實踐經驗。因此,我們必須在實踐中探索,為推進試點工作積累經驗。試點單位和典型企業的成功經驗和教訓,是其他單位和企業推進循環經濟的寶貴財富。要根據不同地區、不同礦產資源類型選擇不同的試點企業,通過試點積累經驗,通過探索繼續發展。同時,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的合作,做好試點工作。
(3)提高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技術水平,延伸產業鏈。
我國礦產資源的總體特點是:礦產種類多,但原生礦產多,單壹礦產少;貧礦多,富礦少,礦產綜合利用前景大。目前,我國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率低,許多礦產資源白白流失。關鍵在於技術水平低。因此,必須加強礦產資源循環利用技術的基礎理論研究,不斷創新,特別是開發新技術、新工藝,使之滲透到礦產資源循環利用的各個領域,延伸產業鏈。通過采用新技術,對礦山廢渣和副產品進行深加工再利用,可以延長產業鏈,既可以實現經濟效益,又可以減少廢棄物排放和環境汙染,實現經濟和環境的雙贏。
(D)努力改善礦物資源和廢物的管理系統。
礦產資源廢物可以概括為兩類:壹類是尾礦,即選礦過程中排放的固體廢物;另壹種是廢石,即采礦時剝離出來的巖土材料。由於處理處置不當,這些礦產資源廢棄物對社會、經濟和環境造成了嚴重危害,導致工程災害加劇、資源浪費、水汙染和植被破壞等壹系列問題。礦產資源的浪費不僅有害,而且可利用,是壹種寶貴的二次資源。礦產資源廢物回收利用大有可為。加強資源回收利用法律法規和配套措施的制定,解決資源回收利用的技術難題,同時運用必要的經濟手段,按照循環經濟的理念,改進選礦冶煉技術,開展尾礦資源勘查、評價和物料分離,加快轉變粗放掠奪式生產方式,積極推進礦業循環經濟,狠抓尾礦回收率和開采後副產品的回收利用,做好尾礦管理和再利用工作。
(五)恢復和治理礦區生態環境。
在壹些礦區,由於長期以來對礦山環境治理投入不足,礦山遺留的環境問題很多;壹些礦山企業只開采不處理,礦渣隨意堆放。導致礦區水土流失嚴重,泥石流、地面塌陷、滑坡等災害時有發生,礦區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這不僅威脅到礦區的生態安全,也嚴重影響周邊礦產資源的安全開發,並造成大量土地資源的破壞和占用。循環經濟模式追求礦業經濟效益和礦業生態效益的雙重提高。礦產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利用不僅在於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率的提高,礦產資源的循環利用和節約利用,還在於礦區乃至整體環境質量的普遍維護和改善。良好的礦區生態環境是實現礦產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的前提和保證。要使循環經濟在礦產資源領域真正“循環”,就必須使自然生態系統恢復到良性循環狀態。這方面還有很多工作要做,要調動各級政府和農民的積極性,努力攻關。
(六)制定循環經濟相關立法和政策,加強礦產資源行政管理。
礦業循環經濟的發展必須有法律和政策的支持。不僅要有壹套法律法規來規範人們的礦產開發利用行為,從而發展循環經濟,而且要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來鼓勵、促進和引導礦業循環經濟的健康發展。同時,要建立健全礦產資源管理制度,提高監管執法人員素質,確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要理順省、市、縣各級政府之間以及政府部門之間在礦產資源管理中的權屬關系,確保地礦部門真正按照國家賦予的職責管理和保護本地區的礦產資源,科學合理地開發利用。當前,要盡快完善涉及國土資源安全的法律法規體系,進壹步健全和完善各項單項資源和環境保護法,修改和補充《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等相關法律,加強礦產資源的保護和再利用。此外,礦產資源循環經濟建設還涉及諸多政策的建設和完善,如國家對資源綜合利用的優惠政策,支持礦產資源循環利用的財稅、投資、技術等政策體系。
為了實現礦產資源的循環利用,地方礦山企業必須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對策和措施,依靠技術創新和理論突破,有效開發利用礦產資源,采用新技術、新設備,加強礦產資源循環利用的研究。只有這樣,才能實現礦山企業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