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秦國:以戰功授予爵位,打破了奴隸主貴族的世襲爵位制度,有利於新興地主階級力量的壯大。
3.漢朝:漢朝建立了壹整套選舉人才的選官制度,包括考察制度和征收制度。
察舉即選舉,是壹種自下而上選拔人才為官的制度,是漢朝最主要的選官方式。早期的考察制度以“村選”為基礎,註重村民意在評判壹個秀才德才方面的權威性。隨著選官制度的逐漸腐朽,出現了壹批世代為官並控制中央或地方政權的富家子弟,世代為官的貴族地主也因此形成和發展起來。後期宦官掌握用人大權,選官制度更加腐朽,出現了“壹個秀才不懂書;查孝廉,父親分居。此外,西漢皇帝還招募有才能的人陪同官員進京,並授予官職。
征收是壹種自上而下的選官制度,主要包括皇帝招募和州郡罷免兩種方式。皇帝招聘就是通過特色和招聘的方式,選拔壹些有聲望、學習成績優秀的人,準備顧問或任命政事。招聘黨歷史悠久。如果秦孝公公開下令招募人才,那就是招募性質的。當秦始皇的叔父孫同以文學為標誌,王慈中以倉頡的舊散文為隸書的標誌,也屬於征兵制的性質。到了漢朝,在高第十壹年(公元前196),他也繼承了這種方法。後來從西漢武帝到東漢,項燕成了榜樣。對於德高望重的老學者,又特別優待。比如梁武帝即位之初,即“使使者束帛加玉,裝車裹輪以溥,駕輦迎”,可以說是開創了漢代裝車裝輪迎賢士的先河。皇帝征兵是漢朝最尊貴的仕途,義務兵來去自由。雖然法院可以敦促他們,但如果他們拒絕,就不能強迫他們。而且征後地位也與普通朝臣不同,大多受到禮遇。
開除是高級官員任命下級官員的壹種制度。漢代除官分兩種情況:壹種是除三公府,朝廷官員或外交大臣縣審後,可由高官或官員推薦考察補充,所以三公府官職雖低,但容易顯赫。壹個是取消州和縣,那裏的官員得到協助。因其資歷、貢獻,或經過試用期,可以推薦或考察其才能,也可以提拔為朝廷官員或地方官員。
4.魏晉南北朝:實行九品中正制,重視家世。
中正官的設立,既保留了漢代鄉村評議的傳統,又改變了漢末名士對鄉村議論求教、地方宗族操縱選舉的局面,將評價選拔官員的權力置於中央之下。這對於杜絕親信幹政,打破門閥起到了壹定的作用。特別是在實施初期,對鞏固曹魏政權起到了積極的作用。起初,這壹制度致力於統壹朝廷的選官和鄉村的討論。這是漢代選官傳統的延續,也是曹操用人政策的繼承。但魏晉之交,大大小小的官員都被各郡的“姓紳”壟斷了。他們在評定等級時偏袒士紳,九等的劃分已經偏離了“不分門第”的原則。此後的300年間,出現了士族壟斷政權的局面,九品中正制始終是保護士族世襲政治特權的官僚選拔制度。所以士族衰落後,徹底廢除了九品制。
5.科舉制度:從楊迪到清末(唐朝是科舉制度的全盛時期)。
(1)歷史沿革:隋文帝廢除九品中正制,開始以科目考試的方式選拔官員;當楊迪在隋朝時,科舉制度形成了。唐朝繼承並完善了科舉制度:貞觀年間,增加了考試科目,以進士和明靜為主;武則天在位期間,增加了科舉考試的考生人數,發起武舉和宮考。開元年間,任命高級官員主持考試,提高了科舉的地位,後被定制。北宋的科舉制度較唐代有了進壹步的發展:考試分為鄉試、省試、宮試三級,科舉程序嚴格。陪審員要通過禮部的考試才有資格,錄取權由皇帝直接控制,宮廷考試成為壹種習俗;考試科目逐漸減少,進士成為最主要的科目;實行粘貼姓名制,試卷上的姓名和產地用“封”和“抄”的方式密封,防止考官作弊;錄取名額比唐朝大大增加。明朝沿襲了前代的科舉制度。科舉試卷為了嚴格控制士子思想,只從儒家的四書五經中提出命題,只允許程、朱理學的觀點,不允許發揮個人見解;答題卡的體例有嚴格規定,分為八個部分,稱為“八股文”。取士的八股制度,嚴重束縛了人們的思想。20世紀初,由於國內形勢的劇變,封建科舉制度已不能適應形勢的需要。1905年,清政府廢除科舉制度。
(2)評價:科舉制度的產生本質上是社會經濟發展和階級關系變化的產物。
積極影響:公開考試吸引了許多寒門士進入政權,有利於擴大和鞏固封建統治的政治基礎,改變了封建初期貴族把持朝政的局面;廣大平民地主進入科舉,成為官員,為封建政權註入了生機和活力。從此,選官有了文化知識水平的客觀依據,有利於形成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讀書、考試、做官掛鉤,集權力、職位、知識於壹身,造就了中華民族尊師重教的傳統,勤學的氛圍;它促進了文學的繁榮,如唐代以詩賦選士,促進了唐詩的繁榮。
負面影響:明清八股的推行,從內容到形式都嚴重束縛了考生,使得很多知識分子不講實用知識,或者束縛了思想;八股帶來的脫離實際的學風,對學術文化的發展產生了非常消極的影響;晚清科舉制度嚴重阻礙了科學文化的發展,是近代中國自然科學落後的重要原因之壹。科舉制度不利於知識創新,不利於創新人才的培養;明清八股文士是封建統治者培養的忠臣奴仆,嚴重束縛了人才的成長,是統治者強化專制皇權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