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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箏的歷史是怎樣的?

古箏是中國古代彈撥樂器之壹,形成並流傳於秦(主要在陜西、甘肅),盛行於隋唐。隨著歷史的變遷,流傳到全國和亞洲很多地方。歷史叫做秦征。關於古箏的起源眾說紛紜,主要有三種觀點:第壹種認為古箏起源於圖勒。唐的《詞錄》記載:“古箏者,之流也,琴也。古代的樂器有五十弦,自從黃帝命令素女擊鼓之後,皇帝很傷心,就把它弄壞了,從後來的樂器變成了二十五弦。秦人擊鼓豎琴,兄弟相爭,斷成兩截。古箏之名從此開始。”宋代《紀昀》載:“秦人薄心,父子相爭,故名。古箏十二弦斷二十五。日本17世紀宮廷樂師岡根的《樂道集》中記載...或雲:秦無義。壹個樂器,兩個女人傳,兩個女人爭。最後是兩個樂器,所以叫箏。這只是傳說,兩人爭奪樂器,產生了“鄭”。

第二種觀點認為,古箏是由著名琴家孟天所創,或由孟天所改。公元前237年(秦始皇十年),秦丞相李斯上書,力勸秦始皇收回對賓客的逐客令。有兩次提到古箏,分別是“彈古箏久了”和“退出古箏以避免危險”。這比蒙恬興盛之初早了16年。所以蒙恬說自己做古箏的說法是不靠譜的。在《舊唐書·樂記》中,對蒙恬的古箏也有否定的看法。可以說,蒙恬改革了鄭。

清代朱在《說文通訓》中記載:“古箏五弦施於竹為樓,秦改之為十二弦,變形如琴,易竹為木,唐以後加十三弦。”這段文字描述了蒙恬曾經改革過鄭。

第三觀:早期第三觀:早期的古箏是壹種五弦竹箏,是用壹種弦樂器建造的。如東漢應劭《風俗通》說:“古箏五弦,身造弦奏。”東漢許慎《說文解字》(宋代許宣修訂版)記載:“古箏,鼓與弦,竹體樂,從竹,爭聲。”

從史料來看,早期的古箏與朱更為相似:都是朱體,都是竹制,都是五弦。對古箏的命名,東漢劉茜在《名解》壹書中解釋為:“古箏,弦高急,古箏自然。”由此可見,古箏是以自己的“錚錚,錚”音而得名的。古箏大概來源於壹種用大竹筒做成的五根弦以下的簡單樂器。年代當在春秋戰國或春秋戰國以前,不可能在秦始皇統壹中國後的秦朝。古箏、建築、樂器三者的關系,既不是分為古箏,也不是從建築演變到古箏,而很可能是古箏和樂器同源共存。五弦竹箏演變為十二弦木箏,桶形編鐘結構演變為長盒形編鐘結構,可能是參考了樂器的結構進行了改造。古箏在中國有著古老的歷史淵源。早在公元前4世紀的戰國時期,古箏就流行於秦、齊、趙等國。其中,秦國最受歡迎,因此被譽為“真秦之聲”和“秦箏”。古箏深受人民群眾喜愛,是壹種群眾喜聞樂見的樂器。正如《戰國策·齊策》中的壹段話所說:“臨淄甚至是真實的,它的人民都吹笛、鼓和豎琴、打擊樂和古箏。”又如桑弘羊的《論鹽與鐵》。消散“在西漢,”...過去,民間接待,各帶黨俗,只是打古箏鼓而已。”可見古箏在民間的受歡迎程度。古箏發展到漢代已呈現變調。侯進《付正》記載:“於是趕促柱,改調。”就是把古箏柱移過來調音。

隋代流行十三弦古箏。十三弦古箏第壹次用於文帝雅樂。隋代的古箏演奏中,也運用了移柱轉調的方法:“促調轉柱”(王臺慶詩)、“調宮商促柱”(古賦)。

古箏在唐代音樂中廣泛使用,並傳到日本。公元834年(唐文宗太和八年),日本派遣唐朝大使鎮民藤原到中國向著名的琵琶演奏家劉二郎學習。二郎娶了妻子,二郎的女兒是著名的古箏演奏家。六年後,她和藤原去了日本。公元889年(唐昭宗龍年),唐朝派遣古箏演奏家黃萌博士赴日,率領62人的樂隊傳授古箏藝術,在朝鮮掀起了壹股古箏演奏的熱潮,皇帝和大臣們也學習了古箏藝術。在隨後的幾千年裏,箏逐漸成為日本國樂的主要樂器,產生了眾多的演奏流派和箏樂。目前,壹件復原的箏被日本研究所收藏,成為世界上罕見的標本。

宋代也流行古箏。宋辰陽《樂書·宋史·樂記》記載:“本朝之十三瑟,非雅樂也。”明代出現了十五弦箏,但十三弦箏仍然是最流行的。據《明史·敦煌錄》載:“伯夷尋信弟子,擅彈箏,悲歌能使喜人泣;改變曲調可以讓親戚們跳舞,這個時間叫做:雍門周。"

清代的箏有了新的發展。值得註意的是,清代的十四弦箏已經使用了七調。《律與呂正義合編》中記載“箏小如琴,有十四弦。……;隋宮內柱與弦排列和諧,通體漆桐木金色,四面繪金龍,梁與尾緣飾紫檀,弦孔飾象牙...今箏十四弦由五音改為二至七音,為十四回。”這裏“五音由二變七,乘以十四”,即七音音階固定。另據記載,清康熙年間,曾用箏等四種樂器合奏康熙帝根據鋼琴曲改編的《平沙雁》。當時還有人用古箏獨奏變調《月風》。箏也廣泛應用於民族器樂和說唱音樂中。到清朝末年,箏已經發展到16弦。在廣東,有人借鑒了揚琴,用16弦箏上的銅絲弦代替了使用了2000多年的絲弦,從而使箏的音色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這種幾弦箏壹直沿用至今,上世紀30年代才開始使用鋼絲弦。

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古箏逐漸流傳到全國各地,形成了不同的演奏風格和地方流派,如河南古箏、山東古箏、潮州古箏、客家古箏等。在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古箏演變成了嘎愛琴。古箏還流傳到朝鮮、日本、越南等國家。

據記載,傳統的古箏曲有漢代的《桑》、《天下大同》、《西洋寒鴉戲水》、《高山流水》、《出水芙蓉》、《錦中花》等。民間流傳著手寫的24譜《箏樂》的記載,但壹直沒有正式出版的《箏樂》。直到1930年才出版了梁在平先生主編的《準箏樂》壹書。

古箏不僅用於獨奏,還在傳統民族器樂合奏和地方戲曲伴奏中發揮重要作用。比如廣東潮州音樂的傳統合奏中就有古箏,比如十三套和弦、河南板頭曲等。箏是河南曲劇中不可缺少的主要樂器之壹。陜西的《榆林小曲》也是由阿正伴奏的。

近年來,古箏的表演藝術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古箏的改革也進行了多種多樣的實驗,產生了多種高質量的精致箏(如四川箏、上海箏、蘇州箏);古箏的調式也進行了多方面的嘗試,改革了多種調式(如營口緊張調式古箏、沈陽音樂學院移碼調式古箏、蘇州剪弦調式古箏、上海音樂學院蝶變古箏),擴大了古箏的表現形式,使古箏更容易參與合奏和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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