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的管理模式和傳銷有相似之處。
個人會展行業(生活狀況)也差不多。
差異:
賣的產品不壹樣。(保險產品是對消費者的壹種保障,而傳銷賣的是物質產品——有的甚至沒有產品——只是拉人頭——老鼠會)
生活條件不同:
保險公司是合法銷售的。
現行法律法規禁止MLM。
題外話:傳銷和直銷也有區別。
直銷合法,傳銷違法。
首先,我不喜歡拿保險和傳銷做比較。既然有朋友問了,那就說說吧。
1:從產品上看,MLM或直銷產品大多質量好,價格合理,但只是溫飽之後的附加日用品,起到錦上添花的作用。保險是壹種化解或者轉移風險的手段,沒事的時候只是壹種半強制存款,但是壹旦風險來了,就是對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的補貼。有時候,這種補貼是壹種及時的幫助。保險的另壹個功能是
2.從銷售的角度來看,MLM或直銷系統並不關註銷售人員銷售了多少產品。主要是鼓勵業務員拉人,壹般是業務員自己用。下線的人越多,賣的產品就越多,收入就越多。所以MLM或者直銷系統只有少數業務員收入高,壹般業務員賺不到錢。保險銷售團隊,雖然也拉人,但主要是銷售,不管壹般業務員還是主管,都是業務員。
而且主管的銷售業績往往更高,當然也有少數業務員的業績高於主管。業績越高,收入越高。
3.從行業角度來說,傳銷或者直銷只是整個商品行業的冰山壹角,他的產品可以被其他非傳銷或者直銷的產品替代;保險是社會三大金融行業之壹,越來越受到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其產品尤其是保障型產品具有不可替代性。
保險與傳銷的區別隨著經濟的發展,中國人的保險意識越來越強。但是,很多人還是不喜歡“頑固不化”的保險代理人,甚至有人把“保險銷售人員”等同於搞傳銷的“老鼠會”。
的確,由於保險代理人的收入通常與銷售業績掛鉤,自身素質良莠不齊,很多人在對保險條款知之甚少的情況下挨家挨戶推銷產品,也有人通過誇大保險責任欺騙投保人,甚至侵吞客戶保費。這些都極大的損害了保險行業整體的聲譽,也讓很多人對保險代理人避之不及。
但實際上,保險公司的代理人與傳銷有著本質的區別。
保險代理和傳銷有六個區別。
1,保險代理人和傳銷的要求不壹樣。現有的保險營銷是國際通行的展示方式。從業人員必須經過保監會組織的嚴格的代理人資格培訓和考試,才能取得代理人資格。表面上看,傳銷僅限於18歲的從業者。培訓不系統,管理要求比較低。非法傳銷甚至向參與者灌輸所謂的“善意欺騙”技巧。
2.對售出產品的不同保險是壹種服務,是對未來的壹種期待和保障。保險的種類很多,條款也比較復雜,並根據市場需求不斷發展創新。MLM的產品往往以保健品和日常消費品為主,比較單壹。
3.保險和傳銷的服務關系不同於客戶的服務關系。保險代理人與投保人簽訂保險合同,是保險的相應承諾,也是復雜服務工作的開始。代理人壹般會盡力向投保人推銷自己的產品。MLM公司的實力和規模有限,經營管理極不穩定。售後服務工作大部分只停留在買賣關系上,或者根本無法提供售後服務。大多數情況下,他們的主要目的是拉人入夥,騙取錢財。
4.定價不同保險的價格由保險公司制定,經保監會批準後才能推向市場,而MLM產品的價格由MLM公司自己制定。
5.保險和傳銷運作方式不同。保險資金壹方面要用於賠付投保人,另壹方面主要用於投資獲利。由於國內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比例和範圍受國家金融政策限制,僅投資於銀行存款、債券等少數領域,範圍較窄。傳銷的目的是牟取暴利,斂財。銷售的產品大多嚴重背離其價值,真正的生產成本很低,利潤是其成本的幾倍。
6.銷售增長模式不同保險的銷售增長是靠保險代理人的努力來實現的,而傳銷是靠吸引人頭,向參與者收取高額的入門費,依靠下線人數的增加來完成銷售業績的增長。
保險代理人管理改革
完善保險代理人管理制度,解決其命運問題,成為近年來業內關註和探索的焦點。少數保險公司已經開始實施“職員制”,將壹些優秀的代理人轉為公司員工。
據了解,在“員工制”銷售模式中,所有通過考核的保險銷售人員都會與公司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他們之間的關系是用人單位與員工之間的關系,銷售人員與公司後臺員工享受完全壹樣的待遇,如社會保險、公積金、午餐補貼等。在工作期間,公司也可以更好的對銷售人員進行系統的培訓,對銷售人員的展業行為進行考核和監控。
雖然新的模式最終可以解決原有個人營銷體系的矛盾,帶動整個營銷管理模式的改變,但還需要時間的檢驗。但無論如何,在個人營銷模式仍將長期占據市場主流的情況下,業界應該關註和支持任何對新渠道管理模式的嘗試。
此外,保險經紀公司的發展為保險代理人的出路找到了更好的突破口。保險經紀公司的員工可分為內勤和外勤,外勤主要負責銷售保險。但他們與公司簽訂的是勞動合同而不是代理合同,享有《勞動法》規定的員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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