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在地下
最古老也是最常見的方式之壹。在中國,已知最早的墓葬是舊石器時代北京的穴居人。已經發現了大量新石器時代的墳墓。當時人們進行土葬主要是為了防止死者被野獸吃掉,同時也是為了讓死者得到永恒的安息和埋葬的地方。早期的土葬,沒有棺材,只是用樹皮稍微包裹死者,埋在地下,以至於買不起墳墓。今後,為了便於辨認和紀念,將逐步修建墳墓。壹般來說,下葬的方式是後仰,雙手叉腰,而不是像西方人那樣交叉胸前。後仰的姿勢代表睡眠,說明死者壹直在休息。雲南拉祜族人認為,如果死者仰面埋葬,會有更多的人死去,所以讓死者雙手交叉側臥。
由於巫術和宗教的影響,古人普遍認可冥界的存在。為了讓逝者在陰間有個安穩的家,往往需要給逝者換上幹凈的新衣。為了讓逝者在陰間有房住,棺材、墓室應運而生,地上的墳墓也越建越大。豪宅的墓室內外都豪華精致。豪宅為了讓死者在陰間花大錢,不得不在棺材和墓穴裏放上陪葬品。皇帝的住宅甚至把人作為陪葬品,皇帝的墳墓被稱為地宮。除了放置棺材,還有隨葬品、長明燈、墻上的壁畫等。地宮分為幾個房間,主室有棺材,附室有陪葬品。他們死後,依然會享受榮華富貴。
在古代,氏族成員死後,都葬在公共墓地。後來,龔的墓地往往成為下層社會群體的人的埋葬之地,被稱為“易墓”。因墓葬大小不壹,墓間距不定制,故又稱“萬人冢”。統治者的墓地演變成了家族墓地。古代家族墓地是維護社會倫理的壹種方式。
早期的墓葬是沒有墓碑的,立碑的目的只是為了方便識別墳墓,而墓碑上的銘文始於漢代。墓碑碑文記載了死者的姓名、籍貫、家世、生平事跡,宣告了死者的功過,或者是文章作品、死亡時間、埋葬地點,最後是碑文。石碑能保存千年,不僅能使死者不朽,還能起到勸世的作用。
火葬
火葬也是壹種古老而常見的喪葬方式。在我國約有4000-5000年的歷史,甘肅臨洮出土的陶器中已發現骨灰,說明原始社會就已開始火葬。有文字記載的火葬最早見於先秦時期的文獻,在墨子、列子、荀子中都有記載。例如,荀子的《提綱》中說:邊強的犯人不擔心被捆累,而是擔心死後不被燒死。當時火葬是西北遊牧民族的習俗。
佛教從東漢傳入中國,僧人和信眾實行火葬,逐漸影響全國。唐五代宋元時期,民間火葬較為普遍,尤其是長江以南省份。疫情過後死的人太多,或者貧困家庭沒錢沒地埋,往往就是這樣。水滸傳裏有武大郎被火化的描述。但儒家文化排斥火葬,宋元明清時期政府明令禁止火葬。現代社會文明開放,移風易俗,國家大力提倡火葬。
不同民族對骨灰的處理方式不同。遊牧民族有挖坑埋屍撒河的習慣。佛教的和尚和信徒,大多是放在陶罐裏,然後放入墓塔或者埋在墓地裏。漢人吸收其道或骨灰撒山河;或留作紀念,獻於靈堂;或者放在陶罐、石盒子、木棺材裏,埋在墓地裏。作為逝者的象征,骨灰的處理是壹件莊嚴的事情。
土葬和火葬是漢族人主要的喪葬方式。除了土葬和火葬,少數民族地區還有很多喪葬方式。
天葬(屍體暴露在猛禽面前)
這是西藏及其鄰近地區非常流行的壹種埋葬方法。它始於十世紀。藏族人死後,通常用牛把屍體運到天葬地,平躺著。喇嘛誦經燃枝,以輕煙使靈魂升天,同時引來蒼鷹和烏鴉。喇嘛用刀割下死者的肉,然後天葬師將屍體分解,餵給蒼鷹和烏鴉。當蒼鷹和烏鴉吃完屍體後,它們將死者的骨架和頭骨打碎,並與血液混合在壹起。如果沒有吃完,就說明死者罪孽深重,會墜入地獄。天葬時,喇嘛不停念經,家人跪在壹旁,向天祈禱,讓逝者的靈魂升天。甘肅的天葬略有不同。死者的屍體放在壹塊大石頭上,屍體的衣服由親屬脫下。喇嘛唱完就走,過幾天再來。如果屍體已經被蒼鷹和烏鴉吃光了,證明死者已經升天了,然後石頭壘墳堆起來。
水葬
水葬在靠近河流、湖泊和海洋的地區也很流行。四川大渡河沿岸的漢族人將死於麻風病的人埋在水中。對於死於傳染病的人,藏民用牛把屍體擡到河邊,喇嘛誦經打鼓為死者翻身。然後把屍體扔到河裏進行水葬。雲南的少數民族也實行水葬。水葬有全屍和分屍兩種。他們中的壹些人把屍體捆成壹團,放進壹個木盆裏,扔進河裏。他們中的壹些人把屍體打碎,扔進河裏。
風葬
西藏、東北、內蒙古流行的壹種風葬方式。藏民的埋葬方式是將屍體焚燒,然後由親屬帶到高山之巔,隨風而散。藏族人相信,哪裏的骨灰被風吹散,哪裏就有他的轉世。鄂倫春族和鄂溫克族的埋葬方法是將屍體裝入用柞木鉆成的棺材或用獸皮包裹,放在野外放在樹上晾幹,然後撿骨埋葬。
把棺材放在懸崖上挖的壁龕裏埋葬
古代西南少數民族地區流行的壹種古代葬法,包括懸棺葬和崖穴葬。人們把棺材放在雕刻的懸崖平臺上;或者在懸崖上鑿洞然後打入壹個木楔,把棺材放在木楔上;或者把棺材放在天然洞穴裏,在巖壁上雕刻各種圖案和銘文。我國目前有殷商、戰國、漢代、南北朝、唐代、宋代、元代的懸棺。在四川,四川人認為死者的靈魂可以升天,成為鬼,所以崖葬是高尚的。有少數地區的北方人和漢族人使用崖葬。比如漢代中山靖王、山東曲阜魯王都是在懸崖上葬的,很多崖洞都是人工挖的,巨大無比,看上去就像地下宮殿。
塔式埋葬
是藏族最高貴的葬式,也叫靈塔葬。這種葬禮只能在極少數活佛死後進行。先將屍體脫水,再用各種藥物和香料處理後藏在塔內永久保存。布達拉宮就有這樣的佛塔。
高棺葬
美洲印第安人韋小寶首領死後,屍體被放入壹個像鯨魚壹樣的雕刻棺材裏,然後用木桿將棺材高高舉起,立在半空中。這口棺材成了這個部落的紀念碑。
其他葬禮
在原始社會的仰韶文化中,人們把早逝的孩子裝在壇子裏,埋在壇子和棺材裏,埋在房屋附近。骨灰盒的底部有壹個洞,這樣死者的靈魂可以進出。
近代赫哲族人用樺樹皮把死去的孩子困在樹枝上,以求死者靈魂轉世。他們認為孩子的身體埋在地下,幼小的靈魂無法從地下出來投胎轉世,因此其母親可能會失去生育能力。
在壹些瑤族地區,人們把死去的嬰兒用草席包裹起來,埋在房子旁邊的小山上,或父母的床下,或放在筐、籃等容器裏掛在樹林裏,希望死者的靈魂早日重生。
在古代,李四人把死嬰的心臟和骨頭打碎,扔到山谷裏,以防止靈魂追債。古人認為孩子來這個家是為了還債,或者是為了討債。責罵不聽話孩子的孩子常被稱為“討債人”。孩子去世也被視為討債人。
古代少數民族有坐棺和立棺的葬法。貼身男仆用垂直的棺材埋葬死者。
苗族人扭頭葬,即把逝者的頭扭到後面,表示死去的老人在轉頭觀看後代的成長,可以保佑後代。高車人把地面挖成壹個山脊,把死人放在裏面。
有些高山族人在死者生前將他以蹲姿埋在床下。這是高山族的吃相,說明死者還和家人住在壹起。
埋葬概念
不同的民族對葬法有不同的看法。這些觀念往往與原始宗教和巫術有關。各民族的文化普遍承認有人間,有地獄,有天堂,有地獄。靈魂不滅是喪葬觀念的核心,安放身體的最終目的是安放靈魂。但不同民族對靈魂不朽的理解不同,導致對喪葬方式的態度也不同。漢族人普遍以葬為榮,墓地的風水關系到家族的興旺乃至國家的長治久安。所以皇帝要下大力氣把它埋得盡可能厚。還包含忠孝觀念,與封建思想密切相關,非常復雜,這裏就不贅述了。
藏族人普遍相信有來世,重視天葬以求投胎轉世,視土葬為懲罰,是犯人和瘟疫病人死後的埋葬方式。雲南普米族認為火葬可以將死者的靈魂送上天空,土葬是將死者的靈魂與身體壹起埋葬,以防止“惡死”的靈魂轉世為人。
布依族埋葬正常死亡的人,卻火化非正常死亡或異地死亡的人,認為這樣的人靈魂不潔,祖先不會接受。
我國大多數民族以土葬為主,認為逝者葬於土中。
職業葬禮
中國最早的專業殯葬服務始於西周,是國家級官員“冢大夫”“墓大夫”。他們只為國家官員提供殯葬服務,行業也具有壟斷性和世代世襲性。
後來逐漸商業化。據北魏楊《洛陽記》記載,洛陽北部有慈孝、鳳中二裏,人們在此賣棺、失車、唱挽歌等。反映了當時殯葬服務的社會化。
唐代挽歌郎
專業挽歌郎專門為葬禮提供挽歌服務。
唐朝長安有很多厲害的大佬。唐傳奇小說《李娃傳》中的滎陽生被貶為“兇地”,即出售喪葬用品、承辦喪事的地方,成了挽歌歌手。他受“東四”的人之邀,與另壹位“兇老板”——“西四”的挽歌對歌,場面熱鬧十倍。
葬禮娛樂
原始時代的葬禮有娛樂的習俗。據文獻記載,春秋時期,南方祭祀神靈時有“作歌作樂”和“勸慰”的習俗,至今仍保留著古老的習俗。魏晉南北朝時期,壹些文人在喪期故意做出壹些歌舞(以及飲酒吃肉)等怪誕行為。出於對禮儀的蔑視。喪禮的娛樂性是蒙元人喪葬儀式的特點。明朝初年(1368),禦史大夫高元侃上書,要求廢除這壹習俗。我們在《紅樓夢》中對秦可卿葬禮的描述表明,它也是相當有趣的。說明民間喪事的娛樂化是很難禁止的,在生活內容單調刻板的中國古代農村,它無形中成了壹種補充性的娛樂形式,可以沖淡喪事的悲涼和恐怖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