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西壯鄉,壹些地方的青年男女談戀愛,至今還流行著拋繡球的活動,壯語叫“飛脫”。這種互拋繡球擇偶的習俗在唐代已經非常普遍。柳宗元曾寫過壹首詩《男女在枝頭玩球》。在歌唱場上,壯族男孩和女孩自然地分成壹組壹組,壹會兒互相唱民歌,壹會兒拉開適當的距離。女生們將自己精心制作的棉布繡球拋向心愛的男生。這個年輕人眼疾手快,壹手抓住扔向他的繡球的絲帶,扔還給另壹個女孩。如果小夥子覺得可取,就會在繡球上系上禮物,扔給自己愛的女孩。禮物越多,小夥子追求姑娘就越迫切。如果女孩接受了小夥子扔回繡球上的禮物。壹對青年男女,通過多次二重唱,相互認識,加深了解,甚至定下終身。這樣,壯族青年男女的愛情和婚姻,通過向沒有媒人和再就業的歌拋繡球,更富有詩意。
男人結婚,女人應征。
廣西壯族地區也有“過繼”的古老習俗。特別是在偏遠山區縣,如田林、隆林、西林、淩雲、樂業縣、東蘭、鳳山、巴馬等縣,更受歡迎。
自願“過繼”的男青年,往往家裏兄弟太多,或者對家人所在的地區感到不滿意,有離開家鄉的願望。於是她們千方百計走出家門,到處打聽丈夫的親戚。當妳是戀人,感到滿足的時候,妳可以大膽地向女方吐露心事,向她求婚。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妳可以被“收養”。而年輕女性則是出於孝心,決心留在家裏贍養父母,於是她們從壹個村子到另壹個村子,先近後遠,尋找壹個滿意的“門當戶對郎”,然而她們尋找伴侶的方式卻不像男性那樣直白。他們經常在農忙的時候去村裏幫他們註意,晚上唱山歌。通過勞動和交流觀察男人的願望和表現。壹旦看上壹個男人,就想盡辦法找機會聊天說情。壹旦男方同意,過了壹年左右就“被收養”了。另壹種是壹些只有女人沒有男人的家庭。父母找老公上門,就會出面做女兒的情人,派媒人到男方家說情。經男女雙方同意,將招為“女婿”。
凡是應由妻子女婿收養的男青年,按照慣例,結婚時不收禮,不準備“婚禮”妝容。結婚所需的壹切都是女方準備的。男人“結婚”的那壹天,家裏壹般不辦婚禮,不辦酒席。但是女方的婚禮很隆重,所有親戚朋友都會來祝賀。他們必須殺雞鴨,設宴招待她。那天晚上,家裏也點上了蠟燭,邀請宗族的長輩圍著桌子討論。按照姓氏和同齡男性的排名,女婿改名,女兒排到了學長,女婿也排到了學長;以後會把他當成家裏的兒子,同齡人會叫他兄弟。即使他比他哥哥大,他哥哥也只能叫哥哥。絕對禁止“姐夫”“姐夫”的稱呼。將來,孩子出生時會隨母姓。
被妻子收養的男人,無論在家裏還是在社會上都受到人們的尊重。有能力,有威望,群眾可以選他當村幹部,享受和當地男人壹樣的地位。如果他的妻子在婚後過早死亡,他有權繼承財產,他的家人必須給他另娶壹個妻子。壯族的這種習俗雖然起源於古代,但它打破了“重男輕女”的陋習。在“過繼”盛行的地方,人們無論有沒有孩子,都可以被視為傳宗接代的接班人和可靠的養老人。
“槍手”們也總結了勝利的經驗,為第二次“攔網”做準備。新娘沒有兩三個“罪名”是進不了門的。圍觀的人裏三層外三層。很熱鬧。新郎也在擠著偷看,卻奈何不了新娘。因為這是對新娘壹個人“堅強勇敢”的“考驗”,只有勇敢矯健的新娘才能壹次性通過“火墻”。當“炮手”的小夥子,文明禮貌,不胡作非為。經過壹番艱難的掙紮,新娘在門口壹躍而起,然後穿過大廳來到洞房前,這是最後壹道難以邁過的坎。因為“炮手”除了放鞭炮還要放“炮”。這時候,及時勇敢的伴娘、伴娘們“偵察”了壹下四周,在“炮火”稀疏的區域,挾著新娘跳進了洞房。頓時,滿屋歡聲雷動,熱烈祝賀新娘“旗開得勝”、“馬到功成”
新娘進入洞房後,在伴娘和婆婆的陪同下,休息壹會兒。然後在鑼鼓聲中來到大廳參加婚宴。宴席結束後,到了點燈籠的時候,賓客們蜂擁到門口,看著新娘在英娘的帶領下摸黑出門“挑水”。出門的時候,不能帶手電筒。妳必須提滿壹箱水才有資格。這是考驗新娘吃飯是否吃力的壹課。月夜晴好的話,迎接黑夜需要很大的努力。罐子挺大的,要扛七八擔才能裝滿。提水真的很難。只有婚前勤快挑剔的新娘,此時才能順利過關。新娘挑水時,新娘可以在前面帶路,而不是“肩扛”。如果有欺詐行為,迎親媽媽要負全責。夜深了,客人們開始休息。這時,新郎可以進入洞房,與新娘握手。
自願“過繼”的男青年,往往家裏兄弟太多,或者對家人所在的地區感到不滿意,有離開家鄉的欲望。於是她們千方百計走出家門,到處打聽丈夫的親戚。當妳是戀人,感到滿足的時候,妳可以大膽地向女方吐露心事,向她求婚。經雙方同意,可以“妻養”。而年輕女性則是出於孝心,決心留在家裏贍養父母,於是她們從壹個村子到另壹個村子,先近後遠,尋找壹個滿意的“門當戶對郎”,然而她們尋找伴侶的方式卻不像男性那樣直白。他們經常在農忙的時候去村裏幫他們註意,晚上唱山歌。通過勞動和交流觀察男人的願望和表現。壹旦看上壹個男人,就想盡辦法找機會聊天說情。壹旦男方同意,過了壹年左右就“被收養”了。另壹種是壹些只有女人沒有男人的家庭。父母找老公上門,就會出面做女兒的情人,派媒人到男方家說情。經男女雙方同意,將招為“女婿”。凡是應由妻子女婿收養的男青年,按照慣例,結婚時不收禮,不準備“婚禮”妝容。結婚所需的壹切都是女方準備的。男人“結婚”的那壹天,家裏壹般不辦婚禮,不辦酒席。但是女方的婚禮很隆重,所有親戚朋友都會來祝賀。他們必須殺雞鴨,設宴招待她。那天晚上,家裏也點上了蠟燭,邀請宗族的長輩圍著桌子討論。按照姓氏和同齡男性的排名,女婿改名,女兒排到了學長,女婿也排到了學長;以後會把他當成家裏的兒子,同齡人會叫他兄弟。即使他比他哥哥大,他哥哥也只能叫哥哥。絕對禁止“姐夫”“姐夫”的稱呼。將來,孩子出生時會隨母姓。被老婆收養的男人,無論在家裏還是在社會上都是人重生。有能力,有威望,群眾可以選他當村幹部,享受和當地男人壹樣的地位。如果他的妻子在婚後過早死亡,他有權繼承財產,他的家人必須給他另娶壹個妻子。壯族的這種習俗雖然起源於古代,但它打破了“重男輕女”的陋習。在“過繼”盛行的地方,人們無論有沒有孩子,都可以被視為傳宗接代的接班人和可靠的養老人。
新娘騎在水手的背上過河。
桂北龍勝自治縣是高寒山區。這裏有山有山,有林有遠,有河曲折十八彎。本來只有四五十裏山路,卻要趟五六趟河,跨三四條路。所以結婚的時候,為了保證新娘的安全,過河的時候要請人背。擡新娘的人被稱為“水手”,大多是蹲著的未婚男青年。新娘過河時,槍響三下,號角吹響。“水手”立即雙手放在膝蓋上,彎下腰,讓蒙著面紗的新娘把膝蓋放在背上,雙手扣緊肩膀,身體前傾。“水手”立即反手到後腰托住新娘的小腳,準備好了就起身步入水中過河(或過河)。像小孩子伸腿時大人的姿勢壹樣忌諱。背新娘特別講究文明禮貌,動作上不能粗魯,更不能調侃。所以擡新娘的“水手”大多是品德最好的。過河時,“應娘”(未婚女青年手持)給新娘撐傘遮陽(無論天氣好壞都要打傘),寓意保護新娘幸福不分離。整個隊伍過河上岸後,聰明的“應娘”把傘放得很低,防止別人“偷看”蒙著面紗的新娘。這時,大炮爆炸,鞭炮齊鳴,樂隊奏起歡快的歌曲,岸上擠滿了看熱鬧的人。
嫁給壹首歌並不難。
許歌是廣西壯族傳統的大型民間歌會。每到秋冬春節,年輕人都要穿上節日的盛裝,在當地傳統的歌圩日子裏,選擇自己的歌唱對手,尋找自己心愛的情侶。和往常壹樣,小夥子要先請姑娘唱歌,她對歌滿意了才會接。嘴巴和顴骨比較笨的男青年,即使是唱了三四個小時的女生也不回答,只是迷茫地跑開,給更有唱歌天賦的年輕人讓路。女子回答後,雙方在同伴的簇擁下,按照集市的程序唱起了《初戀的歌》、《贊美詩》、《問詢》、《菜肴》、《愛情》。當他們滿懷深情的時候,他們唱著親密的歌,禮物歌,互贈禮物。這時,這對戀人離開了同伴,雙雙漫步走進了花叢中的叢林。在即將分手的時候,兩人唱起了告別歌,約定下次見面,這才依依不舍的分手。許多夫婦做出了壹生的承諾。但這種對唱節目也有很多“風險”,尤其是歌,女問男答,既有遠至三皇五帝的,也有近至當今人間的;從日月星辰,下至山山水水;關於農業,時令花卉和水果等的壹切。,是包羅萬象的。其內容之廣泛,唱腔之靈動,常常令慕名而來的行家目瞪口呆,神往不已。
結婚前唱陪樓之歌
在廣西恭城縣蓮花鄉九甲河頭壹帶的壯、瑤地區,每逢姑娘出嫁,都有唱陪樓歌的習慣。姑娘結婚前幾天,主人家請了村裏的姑娘和堂姐陪她三天五天。陪樓過程中,除了幫新娘做壹些針線活,更重要的任務是唱“陪樓之歌”。壹方面,為新娘慶祝幸福的婚姻,歌唱幸福的未來;另壹方面可以大大熱鬧壹下,主家也覺得特別榮幸。每當唱完《陪樓之歌》的消息傳開,鄰村的子孫們就努力半天幹完壹天的活,或者連夜幹完第二天的活,洗腳,換上新衣服,戴上白帽子,裹上白牛肉肚巾,從四面八方來爬山涉水,來到他們結婚的村子。大家壹到村裏,就三五成群地聚集在閨房周圍,放開喉嚨,唱起最美的山歌。有時候有二三十人之多,壹兩百人,弄得像夏天晚上的青蛙叫,大家都爭著和陪樓的姑娘唱歌。